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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考试真题】通用知识试题预测 刑法(2021年版)(附答案解析)1、多选题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A:犯罪客体不伺B:犯罪目的不同C:犯罪手段不同D:犯罪结果不同参考答案:ACD本题解释:【答案】ACD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的实施夺取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手段表现不同。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
2、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3)犯罪结果不同。抢夺罪的法定结果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抢劫罪的法定结果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外,1还包括可能造成被害人伤亡的结果。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CDo2、单 选 题 甲、乙同在某农贸市场卖猪肉,一 日甲因抢了乙的顾客而被乙殴打,后被人拉开。甲极为窝火,回到自己的摊位,拿起切肉刀向乙胸部刺去,致乙死亡。甲的行为属于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假想防卫D:事后防卫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 解析 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
3、的行为。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事后防卫是指不法侵害结束之后,即行为人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等情形下所进行的防卫。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3、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2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 OA:挪用公款罪B:贪污罪C:挪用资金罪D:受贿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4、单选题在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受刑事追诉的涉嫌犯
4、罪的人被称为 0A:人犯B:被告人C:犯罪嫌疑人D:犯人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3参考答案:c解析:提起公诉前叫“犯罪嫌疑人,审判阶段叫“被告人,判决之后叫“罪犯。5、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且数额较大的,应以 定罪处罚。A:受贿罪B:贪污罪C:职务侵占罪D:徇私枉法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 o解析:刑法第39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
5、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46、单选题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 0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D: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 第 18条第2 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选D。7、单选题下列属于犯罪中
6、止的是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B: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C: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D: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参考答案:B5本题解释:【答案】B o解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B项正确。8、单选题下列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A:武大饮酒过量神志不清,暴打妻子致其重伤B:刘二见胡同里有一人强暴妇女,于是拿砖头将其打昏,事后鉴定为重伤C:张三15岁,盗窃珠宝店财物价值20余万元D:李四精神病发作砍死其父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 o解析:刑法第1 8条第4款规定,醉
7、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A项当选。B项属于正当防卫。C项未满1 6周岁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故张三不应负刑事责任。D项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9、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6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 o 解析:刑法第 6 条第3 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8、10、单选题李某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刑入狱,但并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这意味着李某在服刑期间A:没有选举权B: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C:可以行使选举权D:暂时被停止行使选举权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 o 解析: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服刑期间是否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根 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被羁押,正在侦查、起诉、审判,7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的;正在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正在受拘留处
9、罚的。上述人员参加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流动投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被劳动教养也可于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11、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_ _ _ _ _A:简单的共同犯罪B:复杂的共同犯罪C:必要的共同犯罪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 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复杂共同犯罪的含义。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
10、着分工的共同犯罪。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在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入室行窃、8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12、单选题 根 据 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0A: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D:累犯不适用缓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 o 解析:根 据 刑法第 68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应当。B 错误。要牢
11、记一般自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 第 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刑法第 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13、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A: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9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 o解析:选 项A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 项B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选 项C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的行为,构
12、成犯罪预备;选 项D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也构成犯罪预备。14、单选题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下列属于金融犯罪的是。A: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B:由于外部事件造成的操作风险C: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D: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系统漏洞造成的操作风险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 解析 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第189条 第1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10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 5 年以上有期
13、徒刑。B、C、D 三项不构成金融犯罪。故本题选A。15、单选题某甲,男,1 6 岁,因与其父共同涉嫌贪污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讯问某甲时,下述正确的做法是 oA: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B: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C: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D:应当通知其聘请的律师到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 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
14、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16、单选题甲某认为乡公安员乙某办事不公,致其“坐班房11丢脸,因而怀恨在心。某日酒后,妻子责骂甲某是“班房坯。甲某被激怒,转 身 操 起 一把长约L 2米的钢叉,声称要把乙某和乙某的女儿刺死。他携钢叉去乡里寻找乙某未果,便沿路来到供销社门市部顺手拿走一瓶乐果农药,夹在腋下,来到乙某女儿的工作单位,声称:交出乙某的女儿,与其他人无关!该单位的职工说乙某的女儿不在。他不相信,到车间里寻找也未找到,被工厂保安控制住。甲的行为 oA: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B: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C: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预
15、备、未遂的区别要点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着手实行犯罪的判断需要因罪而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案属于预备犯,杀人行为的着手是开始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但不同的方式的着手的点是不同的,在刀杀、枪杀、棍杀的时候起码要等到行为人看到被害人,举起武器要打、要杀才能认为是着手,显而易见在本案中行为人连被害人的影12子也没有见到,当然不能认为是着手。由于行为人没有找到被害人而且被其他人拿下,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是预备犯。这就是未遂与预备的区别。常见的未遂与预备的区别除了杀人问题以外还有抢劫。如:一个人打出租车到某地去,结果引起司机的怀疑,直接把车开到了公安局去了,这种情况属于预备犯,因为抢劫的着手
16、是为了获得财物,开始使用暴力威胁行为。在这个案件中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来不及实施,因此是预备犯。17、多选题成立不作为犯罪所要求的特定义务来源为A: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B:职务上、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C:道义上的义务D:行为人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所引起的负有防止危险结果发生的义务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答案】ABD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不能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义务,则根本不可能构成刑法的不作为。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13
17、特定义务。并非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义务,都可以作为刑法中的不作为的根据。只有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且为刑法所承认,才是不作为的法律义务的根据。(2)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一特定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职务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且正在执行为前提,否则,不发生履行该类义务的问题。(3)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简称先行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害状态,该行为人产生采取积极行为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这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18、多选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
18、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答案】AD0解析: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14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
19、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 除c选项。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19、单选题以下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oA:甲是故意,乙是过失B:甲、乙都是过失C:甲无意中帮助乙完成了犯罪D:甲、乙共同故意参考答案:D15本题解释:参考答案
20、:D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20、单选题下列有关监视居住的表述,错误的是 oA: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B:监视居住一律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C: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D: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据此可知,只有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的期限才能折抵刑期。故 本 题 应 选 Do21、单选题下列犯罪中属于
21、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A:诬告陷害罪B:强迫职工劳动罪16C:非法搜查罪D:侮辱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 o解析: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22、单选题 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 过3年B: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C: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依 据 开U法第38条和第69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
22、过三年。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所以A、B选项的内容本身是正确的。根 据 刑法第39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17酬。所 以c选项内容本身是错误的。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的是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内容。根 据 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 以D选项不选。23、单选题 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
23、释:【答案】B o解析:李某明知私拉电网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在自己的花房周围拉电网,并且未采取任何防止结果出现的措施,对出现的结果是一种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所以是间接故意。24、单选题纪某因为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7年,禁不住朋友的再三恳求,帮助朋友贩卖了 30克毒品。纪某的行为18A:属于毒品犯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B:属于毒品犯罪的惯犯,应当从重处罚C: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重处罚D:定贩卖毒品罪,加重处罚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 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毒品再犯制度。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
24、定之罪的,从重处罚。这是刑法关于毒品再犯制度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本题中,纪某因运输毒品罪被判过刑之后,又犯贩卖毒品罪,构成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25、单选题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_ _ _ _ _A:导致婴儿死亡的B;出于出卖目的C:以勒索财物为目的D:已完成该犯罪行为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19【答案】C o解析: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论处。刑法第240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而偷盗婴幼儿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在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中,导致被害人死亡,都是从重处罚情节。26、单选题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A:只能独立适用B
25、:只能附加适用C: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D:只能并科适用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27、单选题对正在进行中的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_ _ _ _ _A:殴打行为B:诽谤行为C:诬告陷害行为D:贪污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20参考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4)主观条件。正当
26、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选A。28、单选题关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批准和执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OA:取保候审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B:监视居住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C:必要时可由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D:批准逮捕权专属于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7 2条 第3款规定,监视居住由公21安机关执行。故B项应选。取保候审和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故A、C项应排除;批准逮捕权专属于人民检察院,故D项应排除。29、单选题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
27、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A:诈骗罪B:盗窃罪C:抢劫罪D: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的认定。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人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的手段行为22包括暴力
28、、胁迫和其他方法。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都属于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本题中,张某用酒将高某灌醉,非法占有高某5000元的行为,显然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30、单选题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狩猎玩。走入森林约5公里的时候,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4日后,邻居在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A:故意杀人B:意外事件C:过失致人死亡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孙某明知与自己失散后小孩可
29、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下,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由题目中孙某既不寻找也不告知小孩家人可知,小孩遭遇危险与否均不违背孙某的意愿。孙某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选项A正确。选项B、D明显错误。选 项C与孙某的主观要件不符,孙某对于危23害结果抱放任而不是反对的态度。选项C不正确。31、单选题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 o解析:刑法第6条 第1款规定了属地管辖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所以,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
30、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之外,均适用我国刑法。A选项正确。32、单选题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人死亡。甲驾车逃离。甲的行为构成A:故意杀人罪B:交通肇事罪24C:破坏交通工具罪D: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 o 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
31、的行为。本题中,甲并无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故意,也无破坏交通工具的故意。33、单选题 李某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A:贪污罪B:挪用公款罪C:滥用职权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 o 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25超 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李某是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挪用数额较大,用于炒股,构成挪用公款罪,所以选B。34、单选题小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决并处罚金5000元,小
32、张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对小张并处罚金的执行机关是 oA:一审法院B:二审法院C:监狱D:公安机关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注意执行权的划分,罚金、没收财产和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监狱对有期徒刑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有执行权,公安机关对管制、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罪犯有执行权。因 此C、D错误。注意无论在刑事还是在民事程序中,一般都由一审法院执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由上级法院执行。A正确,B错误。35、单选题甲在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法院依法判处26罚金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甲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下列关于如何执行本案判决的表述哪一项是
33、正确的?A:刑事优先,应当先执行罚金B: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按比例执行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D: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减免罚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 o 解析:刑法第 36条第2 款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B 选项正确。36、单选题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甲、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
34、。丁立即报警,甲、乙被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27B: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C: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D: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甲和乙为劫取财物而将丙杀死,当场取得现金2000元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行为人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向其亲属索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35、的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考虑,劫持或者控制他人,提出勒索财物的要求。行为人是否实际绑架了他人,是勒索财物行为构成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罪的关键所在。所以甲和乙将丙杀害后,又临时起意给丙妻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勒索现金10万元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对二人的上述行为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28罚,所 以C选项为正确答案。37、单选题 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本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于本国刑法,体现了 o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 解析 刑事管辖原则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
36、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问题。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包括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其中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故本题选A。38、单选题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oA:8小时B:1 2小时C:1 6小时D:2 4小时29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2013年 1 月 1 日施行的新 刑事诉讼法第 117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
37、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 4 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39、单选题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C: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D: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30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
38、答案】B o解析:选项A的错误在于,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选项C的错误在于,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然具有防卫意图,所以不可能是直接故意;选项D的错误在于,事后防卫与防卫过当完全不同,不能按照防卫过当处理。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40、单选题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C:犯罪未遂D:犯罪预备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 o解析:此题情形
39、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行31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41、单选题 贾某骑摩托车违章撞伤田某,造成田某腿部表皮破裂。贾某送田某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田某注射破伤风针,田某因药物过敏而死。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属于A:过失杀人罪B:过失致人重伤罪C:交通肇事罪D:意外事件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 o 解析:贾某撞伤田某,但无法预见到田某因医生失职而死亡。贾某撞伤田某并送其至医院的行为于田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意外事件。42、单选题吴某因犯诈
40、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 年。则他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应为多少年?OA:3 年B:10 年C:13 年32D:7年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参 见 刑法第5 8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43、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A: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B:
41、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C: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 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D: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33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 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6 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
42、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A项不构成累犯。44、多选题强奸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是A:主体不同B:客体不同C:犯罪客观方面不同D:目的不同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界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强奸罪都表现为对女性的身心健康的侵犯,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34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但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强奸罪具有如下的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尊严和性自由的权利,而强奸
43、罪的客体是强奸罪的客体不仅是女性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还应当包括幼女的身心健康;(2)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1 4周岁以上的女性,而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不仅仅是1 4周岁以上的女性,还可 以 是1 4周岁以下的幼女;(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对妇女实施性交以外的猥亵、侮辱行为,没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则是对妇女实施性交行为,即使由于行为人的自身的原因而致性交行为未能完成,也应认定为强奸(未遂)罪;(4)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年满16周岁的人(通常是男性),而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的人(也通常为男性)
44、,(5)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观方面不是以奸淫为目的,而强奸罪的主观方面就是为了奸淫的目的。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45、单选题张大妈于某日清晨在路边捡到一名弃婴,带回家中抚养十几天后,将该弃婴以8000元价格卖给邻村刘某。张大妈的行为构成A:遗弃罪B:诈骗罪35C:拐骗儿童罪D:拐卖儿童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的行为。行为人只要明知是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而实施了上述六种行为中任何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拐卖儿童罪。46、单选题甲为上厕所,将 不 满 1 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包站立,刚
45、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 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正要出山洞,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依此情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过失致人死亡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36C: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D:故意杀人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甲过失致乙死亡,成立过
46、失致人死亡罪,又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即产生杀人的故意,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对象不能犯的未遂。47、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A:14周岁B:1 6周岁C:18周岁D:2 0周岁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48、单选题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查期间,甲又主动交代曾实施抢劫犯罪。甲交代出抢劫案件的行为属于_ _ _ _ _A:自首37B:坦白C:立功D:悔改表现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刑法第 67条第2 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49、
47、单选题 犯罪嫌疑人甲在押期间患严重疾病需办理取保候审,下列主体中无申请权的是 oA:甲本人B:甲聘请的律师C:甲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D:甲的父亲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六部委刑事诉讼规定 第 20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38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50、单选
48、题 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因为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A:均为直接故意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C: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39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
49、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从题意可知,甲对乙是直接故意,对丙是间接故意。51、多 选 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B: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C: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D: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 B C o解析:共同犯罪
50、的特点是须两个人以上,有共同的故意、有共同的行为。“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 ,因此甲乙属于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为是由每个犯罪人的单个的犯罪行为所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犯罪的危害结果是由共同的犯罪行为所40引起的,因此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为作为一个整体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每一个单个的犯罪人的行为也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作为共同犯罪人的甲乙2人均应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选ABC三项。52、单选题盗窃罪属于A:故意和过失犯罪B:过失犯罪C:故意犯罪D:故意或过失犯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53、单选题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