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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款合同纠纷六篇”,仅供参考,盼望可以帮忙到您。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篇1) 民事上诉状范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市分行负责人:某某;职务:行长。住宅地:_市管_区紫荆山路61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_市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XX住宅地:_市卢店镇朝阳路中段东XX。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XX,男,身份证号某某,住_市嵩XX。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X,女,身份证号某某 ,住_市嵩XX。上诉恳求 1、恳求判令撤销()登民一初字第2113号民事判决书其次项、第四项、第五项; 2、恳求将其次项改判为被上诉人_市某有限公司给付上诉人借款本息XXX.78元及
3、_年_月2_日起至实际还款日之间的利息和罚息; 3、恳求改判被上诉人_市某有限公司给付上诉人违约金30000元; 4、恳求将第四项改判为被上诉人李XX、李XX对上述 2、3项恳求担当连带清偿责任; 5、本案上诉费由三被上诉人共同担当。事实与理由上诉人诉被上诉人_市某有限公司、李XX、李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_省_市人民法院于_年_月_日作出()登民一初字第2113号民事判决书,原判决存在如下三处判决错误: 1、原判决其次项未支持_年_月2_日起至实际还款日之间的.罚息; 2、原判决未支持原审原告违约金恳求; 3、原判决第四项认定原审被告李XX、李X担当连带清偿责任的范围错误。详细理由如下: 一、
4、合同解除不导致合同全部条款无效 二、合同解除权可与其他权利一并行使 三、原判决第四项适用法律错误综上所述,_省_市人民法院()登民一初字第2113号民事判决书存在三处判决错误,恳求贵院依法予以改判。此致_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市分行_年_月_日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篇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学习心得再审申请人(一审 第三人、二审上诉人):_市_区口泉乡联营煤矿。住宅地:_省_市_区口泉乡杨家窑村西。法定代表人:李XX,该矿矿长。托付诉讼代理人:刘XX,北京XX律师。托付诉讼代理人:王X,_市_区口泉乡法律效劳所法律工。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XX公司。住
5、宅地:_省_市南内环街480号盛宏大厦二层。法定代表人:赵XX,该公司董事长。托付诉讼代理人:韩X,山西XX律师。托付诉讼代理人:李XX,该公司职员。被申请人(原审被告):XXX。住宅地:_省_市迎泽大街126号。法定代表人:尚XX,该行行长。托付诉讼代理人:张XX,该行员工。托付诉讼代理人:贾X,该行员工。再审申请人_市_区口泉乡联营煤矿(以下简称XXX)因与被申请人XX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XXX(以下简称X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_省高级人民法院()晋民终字第39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展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XXX申请再审称,原判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6、事诉讼法 其次百条 其次项、 第三项、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应予再审。 一、原判决认定诉讼时效中断缺乏证据证明。 (一)三份借款协议中的三笔借款最迟于_年_月_日到期。_年_月投资公司起诉XXX,XXX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投资公司于_年自动撤回起诉。_年_月,投资公司又向_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显超过两年诉讼时效。 (二)投资公司提交的关于_市_区口泉乡原西万庄联营煤矿分期还付贷款的申请系复印件,原审庭审中没有出示原件,也没有签名、公章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佐证,无法认定为口泉乡经济效劳中心出具的材料。口泉乡经济效劳中心不是XXX的主管单位,依据工商企业登记信息显示,XXX的主管单位是_市_区口
7、泉乡经济治理委员会。因此该证据存在重大缺陷,不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一)原判决对关于_市_区口泉乡原西万庄联营煤矿分期还付贷款的申请真实性的举证责任安排适用法律错误。投资公司应当举证证明诉讼时效中断,其供应的关于_市_区口泉乡原西万庄联营煤矿分期还付贷款的申请不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投资公司应担当举证不能的责任。 (二)原判决对诉讼主体资格确实认适用法律错误。本案所涉贷款为托付贷款,各方没有争议。托付贷款中,借款方为_市_区西XX联营煤矿,托付贷款方为_省煤炭工业厅,受托贷款银行为XXX_市_区支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托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
8、法复19966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托付贷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答复(法明传XXX号)的规定,原审法院明确知道本案所涉托付贷款合同中受托人是XXX_市_区支行,但原审法院以XXX有相关规定为由,认为本案应列XXX为被告,相应地_省_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XXX认为,XXX_市_区支行拥有合法的贷款发放的主体资格,包括受理托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XXX 第七条也明确规定:;XX银行各级行均可受理托付贷款业务;.在详细办理托付贷款业务时,要报一级分行审批,属于XX银行系统内部的操作流程,不能否认XXX_市_区支行是托付贷款合同的受托人的主体资格。 (三)原判决对于合同履行地确实定适用法
9、律错误。合同中对履行地没有特殊商定,则托付贷款合同以贷款方(即受托方)住宅地为合同履行地,受托方XXX_市_区支行的住宅地在_省_市,故本案的合同履行地应为_市,本案的管辖法院应是_省_市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_省_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故_省_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予以受理并裁判适用法律错误。 三、原审法院对于200万元的还款事实认定错误。_年_月_日,XXX归还XXX_市_区支行借款本金200万元,并在一审法庭庭审中提交了相关票证等证据,完成了举证责任。投资公司认为该200万元是XXX与_省煤炭工业厅的其他债权债务关系,投资公司应当举证证明,若投资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则该200万元属
10、于XXX归还XXX_市_区支行的款项。原判决在投资公司没有举证证明该200万元是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的状况下,对该200万元系归还案涉借款的事实不予认定,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本院审查查明,投资公司出示的证据关于_市_区口泉乡原西万庄联营煤矿分期还付贷款的申请是20_年_月2号通过传真机发送给投资公司的传真件,传真机号码是,XX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_市分公司出具的发票显示该传真机系登记在口泉乡宣委员名下。本院经审查认为,XXX的申请再审理由不成立。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有证据证明。 (一)投资公司在再审询问中提交的关于_市_区口泉乡原西万庄联营煤矿分期还付贷款的申请系传真件原件,并非无原件。传真件显示的
11、发送传真机号码虽然登记在口泉乡宣委员名下,但口泉乡宣委员与口泉乡经济效劳中心均系口泉乡的职能部门。经本院释X,XXX未举证证明经济效劳中心另有传真机,经济效劳中心使用宣委员传真机发送传真亦属正常。口泉乡经济效劳中心作为口泉乡政府的39;经济部门,其供应的案涉还付贷款申请陈述了煤矿设立的由来及债权数额,并具体列明白直至_年的还款规划。原判决认定前述还付贷款申请可以证明案涉债权尚在诉讼时效期间,不属于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XXX认为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理由亦不成立。 (二)对于XXX所称的归还200万元,XXX供应_年_月_日的山西XX公司安全装备经营部载明系100万元设备款的收据、_年
12、_月2_日的_省煤炭工业厅出具的收到的还借款100万元的收条证明其主见。_年_月_日的收据出具单位既非XX也非_省煤炭工业厅,该收据不能证明XXX的主见,对于_年_月2_日的收条,投资公司提交的XX工商银行汇票托付书及借款申请,证明XXX与_省煤炭工业厅之间还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因此仅凭上述收条、收据缺乏以证明系归还案涉贷款,原判决认定该200万元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不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二、原判决不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原判决认为投资公司提交的还付贷款申请可以证明本案借款尚在诉讼时效期间,而XXX无证据否认投资公司提交的证据,无法否认经济效劳中心出具过还付贷款申请和还款规划,并未要求XXX应
13、当就诉讼时效是否中断担当举证责任,因此XXX认为原判决关于举证责任安排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的理由不成立。从XXX的申请再审理由可以看出,其主见原判决对诉讼主体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主要是认为_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但原审法院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不属于应当再审的情形,本院对该申请再审理由不予审查。且该诉讼主体不同并不影响XXX应担当的法律责任,故原判决不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综上,XXX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其次百条 其次项、 第三项、 第六项的规定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其次百零四条 第一款,本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a;的解释 第三百九十五条
14、其次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_市_区口泉乡联营煤矿的再审申请。审 判 长刘XX审 判 员杨X初审 判 员刘XX_年_月_日法官助理鲁XX书 记 员张XX学习心得 一、法律与法理: (一)、概念:;金融借款合同;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有局部被告多是利用与银行、信用社内部工作人员的熟人关系取得贷款,因此,许多银行、信用社对借款人逾期拖欠贷款不还的状况,不能准时诉诸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而是通过不适当的转贷、续贷方法解决,有的转贷、续贷屡次。 (二)、相关法律学问: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全部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打算的,也是货币这种特
15、别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定结果。 二、法院判决要点:_年_月_日的收据出具单位既非XX也非_省煤炭工业厅,该收据不能证明XXX的主见,对于_年_月2_日的收条,投资公司提交的XX工商银行汇票托付书及借款申请,证明XXX与_省煤炭工业厅之间还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因此仅凭上述收条、收据缺乏以证明系归还案涉贷款,原判决认定该200万元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不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原判决认为投资公司提交的还付贷款申请可以证明本案借款尚在诉讼时效期间,而XXX无证据否认投资公司提交的证据,无法否认经济效劳中心出具过还付贷款申请和还款规划,并未要求XXX应当就诉讼时效是否中断担当举证责任,因此XXX认为原判决关
16、于举证责任安排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的理由不成立。 三、本人对案件的看法: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担当,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托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托付人供应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依据托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视使用并帮助收回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担当贷款风险。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实行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四、疑问与思索:双方当事人对借款期限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
17、定。依据前述方法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根据商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根据商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但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依照新确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除非当事人另有商定,借款人有权根据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注:本案例对应民法典 其次十四章 第一节 1、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诺成性 2、金融借款合同借款人义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篇3) 一案 原告中国XX与被告何XX、竺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_市_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长民初字第148号原告中国XX,住宅地:_市新兴XX。负责人张
18、XX,行长。托付代理人林X、龚X,系中国XX员工。被告何XX,女,_年_月_日诞生,汉族,住_县_镇恩义村。身份证号码450XX书972被告竺XX,男,_年_月_日诞生,汉族,住广西_县_镇,身份证号码:450XX书968原告中国XX与被告何XX、竺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_年_月_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朱X担当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李树新、林XX参与的合议庭,于201_年_月_日公开开庭进展了审理。书记员黎XX担当法庭记录。原告中国XX(以下简称XXX)的托付代理人龚X到庭参与诉讼,被告何XX、竺XX经本院合法传唤,没有到庭参与诉讼,本案作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告XXX诉称,
19、被告何XX于_年_月_日与原告签订了个人购车担保借款合同,合同号为45106XX书292,按合同商定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执行年利率5.4%,逾期利率8.1%,并商定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_月_日起执行新的利率。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被告何XX借款用于购置一辆新科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该车的车牌号为桂D-0683,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为450XXXX0781,并用该车作抵押,在_市车辆治理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竺XX为上述借款作保证担保,按借款合同商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原告按合同商定于_年_月_日向被告何XX发放了汽车消费按揭借款6
20、6000元。被告何XX从20_年_月份开头拖欠借款本息,至今已达15多期,到201_年1_月_日止累计拖欠借款本息31946.23元。经原告屡次催收,仍不主动履行还款的义务,未能准时归还拖欠的借款本息。被告何XX的行为违反了个人购车担保借款合同中 第十一条第11.5款的商定,已构成违约,故原告有权利根据合同商定行使权利,要求被告归还全部的借款本息。综上,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 1、解除被告何XX与原告签订的合同编号为:45106XX书292个人购车担保借款合同; 2、被告马上归还欠原告的借款本金人民币39854.20元,利息人民币(计至201_年1_月_日止)3944元,在案
21、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变更利息为:计至_年_月1_日止,5861.60元,以后产生的利息按被告与原告签订的“个人购车担保借款合同”内商定的利率计收; 3、被告何XX用于借款的抵押物车一辆,车牌号为桂D-0683原告有优先受偿权; 4、被告竺XX担当本案债务的连带责任; 5、被告担当本案的诉讼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原告XXX向法庭供应的证据有: 1、个人购车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451XXXX0129 2),拟证明合同真实有效和被告向我行借款的事实; 2、_年_月_日借款人为何XX的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借款凭证,拟证明原揭发放贷款的事实; 3、动产抵押清单(编号:45106XX书292- 1)、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