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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最终定稿) 第一篇: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医院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 为有效精确、依法妥当处置医疗纠纷,爱惜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平安,维护医疗秩序,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方法、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方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定义: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活动和结果及其缘由、责任在相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二、组织机构 一医疗纠纷处理领导组 组 长: 副
2、组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加强对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制定和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和预防、处理预案。对发生的医疗纠纷依据法律法规和预案刚好实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领导组办公室医务科 主 任: 成 员: 职 责: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理和日常管理;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向患者供应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询问服务;刚好调解 医疗纠纷;负责医疗事故和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协调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催促医患双方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求的各种材料;总结医疗纠纷的有关状况,刚好向医院提出合理的改良建议。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化、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增加医疗事故防范意识,削减医疗过失
3、事故的发生。 三保卫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保卫医疗纠纷现场及有关证据;维护医疗工作秩序;事态难以限制应刚好报警,坚决制止各种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等医闹行为;爱惜医务人员、其他患者及其家属人身和财产平安。 四后勤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医疗纠纷处理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五新闻发布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医疗纠纷处理的摄像、录音取证,和新闻媒体沟通,对外发布信息。 三、医疗纠纷风险分级 根据患方的人数、心情、看法、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 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患者 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拒绝在危重病人通
4、知单、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材料上签字;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 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少于10人,占据医院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平安构成威胁;患方对医院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经说明无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的等情形。 三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超过10人,聚众占据医院诊疗、办公场所,严峻干扰医疗正常工作的;羞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扰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的;停尸闹丧,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殡仪馆,在医疗场所设灵堂、摆花圈、拉横幅等行为的;患方在医疗机构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财物损坏等情形。 四、报告 1、
5、发生一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当事医务人员应当马上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应当马上到位,刚好了解状况,并进行说明处理,同时向医务科或院值班报告,必要时医务科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纠纷。 2、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接到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后,应当马上向分管院长汇报,并赶赴现场组织调查,必要时通知保卫科报警。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发生医疗纠纷,院值班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尽快到位,需医务科协调处理的,应通知医务科人员刚好到位。 3、发生三级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应同时向院领导报告,同时,通知保卫科报警状况紧急时,医务人员或医务科工作人员干脆报 警,驾驭基本状况后,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
6、告。 4、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务科应当向院领导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五、处置 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当马上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实行以下应急限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置要求刚好赶赴现场。 二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马上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有关状况照实向院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实行有效措施,避开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说明相关状况。 三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状况下,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7、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四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申请尸检。 五保卫科工作人员马上赶赴现场,实行有力措施,维护现场秩序,爱惜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平安和医院公共财物的平安; 二、三级风险医疗纠纷负责报警,并向警方供应有关人员违法闹事的证据。 六公安机关民警到达后,由医务科汇同保卫科负责向民警介绍纠纷基本状况,与民警共同做好患方的教化疏导工作,引导患方依 法处理医疗纠纷。公安机构依法强制移尸的,保卫、后勤部门应当协作公安机关强制移尸。 七觉察新闻媒体介入纠纷的,由新闻发布组院办公室统一负责接待,介绍状况,
8、并与医务科工作人员共同审核新闻稿。 八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人员应热忱接待患方的询问和投诉,耐性听取患方陈述,虚心征求患方看法,认真做好笔录和说明说明工作。 一级风险纠纷原则上由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沟通协调,必要时医务科人员出面沟通协调。 二级风险纠纷以医务科为主负责与患方沟通协调处理,其他科室及职能部门协作,必要时分管院长出面接待,请县卫计局医政股工作人员到现场关心处理。 三级风险纠纷分管院长应当刚好赶赴现场负责与患方沟通协调处理,其他副院长及相关科室、职能部门协作,必要时院长出面接待,县卫计局分管副局长及医政股到现场关心处理。 九医务人员及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患方有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
9、权益、复印复制有关病历资料、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权利;应当告知患方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义务,禁止停尸闹丧、打砸医疗机构和损害医务人员等违法行为。 十患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应刚好组织调查、核实。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应当主动协作,实事求是反映医疗经过,并供应书面状况说明,重大疑难的医疗纠纷应当组织院内或院外专家会诊。 十一医务科应刚好将专家会诊看法和处理看法向患方通报和 说明,答复患方的询问和疑问。患方仍有异议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方法和程序,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 十二患方依法提出要求复印复制病历资料、对相关药物注射物品等实物进行检验、申请尸体
10、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根据规定予以协作和支持。 十三医疗纠纷发生后,依据“调解优先,合法、自愿原则,由医患双方进行协商。对索赔金额未超过二万元的,可由医院与患者及其家属协商解决,患者及其家属来院人数在5人以上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名。索赔金额超过二万元的,劝导患者及其家属向县医调委申请调解;经劝导,患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调整不胜利的,建议患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责任追究 根据客观事实及处理结果,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师定期考核暂行方法等法律法规及我院医疗纠纷奖惩规定,赐予相关责任人相应惩处
11、。 其次篇: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兰州辅仁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精确、依法妥当处理医疗纠纷,爱惜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平安,维护医疗秩序,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其次条 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活动和结果及其缘由、责任在相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医疗纠纷处置,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允、刚好便民、依法妥当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精确、责任明
12、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医务科是医疗纠纷患方接待场所,指定专人接受患方询问和投诉。 第五条 医院保卫部门应当落实平安责任制,完善平安防范措施,在门急诊大厅、输液大厅、抢救室、手术室、收费挂号处、药房库和宝贵设备、危险物品存放处,以及易发生聚众闹事的场所安装报警、电视监控等安防设备或配备相应设施。 第六条 医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室职责: 1、办公室负责医疗纠纷的投诉登记、医疗纠纷场所的平安保卫、报警工作。对患方的违法行为进行劝服教化和制止。 2、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答复、处理和报告。 3、业务部门护理部、药剂科负责医疗纠纷相关问题的调查、答复、组织会
13、诊、专家探讨。 4、企划部负责医疗纠纷的媒体采访工作,负责纠纷现场的取证工作。 5、后保部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负责人全程关心处置。 7、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当协作做好相关工作。 其次章 医疗纠纷风险分级 第七条 根据患方的人数、心情、看法、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 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拒绝在危重病人通知单、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材料上签字;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 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少于10人,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
14、;对医务人员人身平安构成威胁;患方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经说明无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的等情形。 - 2 要领导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计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 医疗纠纷经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行政调解的、卫计医调会调解的、以及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自解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医务科负责向主管卫计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医疗纠纷简要状况、处理经过、赔款数额、会诊探讨看法以及整改和责任追究等状况。 第四章 处 置 第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当马上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实行以下应急限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1、在接到医务科的通知后,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置要求刚好赶赴现场。 2、业
15、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马上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有关状况照实向医院领导,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实行有效措施,避开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说明相关状况。 3、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状况下,业务部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4、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医务科应按规定建议家属将尸体移放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申请尸检。 5、保卫工作人员或保安马上赶赴现场,实行有力措施,维护现场秩序,爱惜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平安和医院公 - 4 秩序的义务,禁止停尸闹丧、打砸医疗机构和损害医务人员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
16、条 患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和业务部门应刚好组织调查、核实。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应当主动协作,实事求是反映医疗经过,并供应书面状况说明,重大疑难的医疗纠纷应当组织院内或上级医院专家会诊。 第十七条 医务科应刚好将专家会诊看法和处理看法向患方通报和说明,答复患方的询问和疑问。患方仍有异议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方法和程序,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 第十八条 患方依法提出要求复印复制病历资料、对相关药物注射物品等实物进行检验、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根据规定予以协作和支持。 第十九条 经专家探讨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且患方索赔额少于0.5万元的,由医院与
17、患方协商处理,协商胜利签订协议书。 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医疗机构专用接待场所进行,并告知患方推举不超过3名代表参加协商。 其次十条 患方索赔金额超过0.5万元的;或院方认为存在重大过失,估计患方索赔金额可能超过0.5万元的,医务科应当刚好向卫计医调会和理赔中心报案。 其次十一条 卫计医调会和理赔中心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之后,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向其介绍基本状况、争议焦点及专家讨 - 6 第三篇: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坡头区人民医院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精确、依法妥当处置医疗纠纷,爱惜患者、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平安,维护医疗秩序,创建平安
18、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其次条 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缘由、责任在相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医疗纠纷处置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允、刚好便民、依法妥当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精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医患沟通和平安责任等制度。 第五条 医院后勤部门应当落实平安责任制,完善平安防范措施,在门急诊大厅、抢救室、手术室、收费挂号处、药房库和宝贵设备、危险物品存放处,以及易发生聚众闹
19、事的场所安装电视监控等相应设施。 第六条 医院成立医疗纠纷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坡头区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黄玉君院长 副组长:麦小青书记、副院长 1 梁亚杰副院长、医务科科长 莫美婷副院长 邓瑞雄副院长 成 员:陈少勇 陈卫华 许 富 陈小明 郑其安 万贵章 吴丽英 柳孔军 陈观炎 王 喜 林卫东 王炳春 吴学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梁亚杰副院长兼任。 二各相关部门职责: 院务办公室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处理、答复和报告。 后勤科负责医疗纠纷场所的平安、后勤保障工作。 其它相关部门和科室应当协作做好相关工
20、作。 第七条 医院应当制定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置培训制度和支配,激励各科室接受各种方式进行培训。全部行政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基础学问培训和考核,考核成果与考核挂钩。新支配医务人员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加强对医疗纠纷处置专职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和考察调研,提高医疗纠纷处置的实力和水平。 其次章 医疗纠纷风险分级 第八条 根据患方的人数、心情、看法、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 2 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拒绝在重危病人通知单、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材料上签字;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法等
21、,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 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少于10人,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平安构成威胁;患方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经说明无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等情形。 三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超过10人,聚众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严峻干扰医院工作;羞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扰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停尸闹丧,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殡仪馆,在医疗场所设灵堂、摆花圈,拉横幅等行为;患方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财物损坏等情形。 第三章 报 告 第九条 发生一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当事医务人员应当马上向科室主任
22、或护士长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应当马上到位,刚好了解状况,同时向医务科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向行政总值班报告,必要时医务科工作人员赶赴纠纷现场处置纠纷。 第十条 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接到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后,应当马上向分管院长必要时向院长汇报,同时赶赴现场组织调查。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发生医疗纠纷,行政总值班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尽快到位,并通知医务科工作人员刚好到位,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3 第十一条 发生三级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应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并向110报警,同时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驾驭基本状况后,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导致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
23、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务科应当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 医疗纠纷经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医调会调解以及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自解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医务科负责书面对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纠纷简要状况、处理经过、赔偿数额、会诊探讨看法以及整改和责任追究等状况。 第四章 处 置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马上启动本预案,实行以下应急限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置要求刚好赶赴现场。 二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马上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有关状况照实向医院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组织
24、相关医务人员实行有效措施,避开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说明相关状况。 三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状况下,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四患者在医院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申请尸检。 五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院应向医调会申请调解或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患方所在单位村、社区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请求参与医疗纠纷处理或请公安机关关心联系。 六发生三级风险医疗纠纷刚好报警,并向警方供应有关人员违法闹事的证据。医院工作人员受到损害的,应当马上组织抢救伤情允
25、许送其他医院救治,并保存相应证据。 七公安机关民警到达后,由医务科负责向民警介绍纠纷基本状况,与民警共同做好患方的沟通疏导工作,引导患方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公安机关依法强制移尸的,医院后勤部门应协作公安机关强制移尸。 八觉察新闻媒体介入纠纷的,医院办公室统一负责接待,介绍状况,与医务科工作人员共同审核新闻稿。 第十五条 医院工作人员应热忱接待患方的询问和投诉,耐性听取患方陈述,虚心征求患方看法,认真做好笔录和说明说明工作。 一级风险纠纷原则上由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沟通协调。 二级风险纠纷以医务科工作人员为主负责与患方沟通协调,其他科室及部门协作,必要时分管院长、院长出面接待。 三级风险医疗纠纷
26、应由院长出面协调,报告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到现场协调处理。 第十六条 医院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患方有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复印复制有关病历资料、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5 权利;应当告知患方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义务,禁止停尸闹丧,打砸医院和损害医务人员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患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应刚好组织调查、核实。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应当主动协作,实事求是反映医疗经过,必要时供应书面状况说明,重大疑难的医疗纠纷应当刚好组织医院内专家会诊。 第十八条 医务科应刚好将医院专家会诊看法和处理看法向患方通报和说明,答复患方的询问和疑问。患方仍有异议的,应当告知患方
27、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方法和程序,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 第十九条 患方依法提出要求复印复制病历资料、对相关药物注射品等实物进行检验、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协作和支持。 其次十条 经医院专家探讨院方存在明显过失或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且患方索赔少于1万元的,由医务科代表医院与患方协商处理。协商胜利签订协议书。 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医院专用接待场所进行,且双方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名。 其次十一条 患方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的,医务科应当向医调会书面报案。医调会负责纠纷的受理、告知、调查、答复、评估、调解等事宜,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应当主动协作。 其次十二条 必
28、要时,医院可请求医调会人员到现场进行调处,医调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向其介绍基本状况、争议焦点及专家探讨会诊看法,关心其查阅病历资料必要时向其提 6 供病历复印资料等,但须办理登记并签名手续和接待患方。当事医务人员和科室应当出具书面状况说明,关心医调会工作人员与患方进行协商处理。 其次十三条 医调会受理后,医疗纠纷的责任程度和赔偿数额等由其工作人员负责调查评估和协商调解,医院任何人员不得再作责任程度、赔偿数额的判定和承诺,也不得私自赐予赔偿,以避开医患冲突冲突和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十四条 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根据医调会与患方签订的调解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及医院证明由指定
29、保险公司向患方支付赔款如有医疗欠费等应当扣除,但在签订协议前必需告知医调会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五章 责任追究 其次十五条 经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院应当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当事医务人员和患者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在规定期限内可以请求医院申请省医学会再次鉴定。 其次十六条 医疗纠纷处置完毕后,医院应当依据医院专家会诊看法和医调会反馈看法,刚好组织探讨,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完善相应制度措施,责令当事医务人员和科室组织整改,并按医院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其次十七条 当事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和责任追究状况
30、应当在院内公示。 第六章 附 则 其次十八条 医院对医疗纠纷处置中成果突出的科室及个人应赐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嘉奖;对违背本预案规定,未履行职责,造成人员损害、财物损失和事态扩大等严峻后果的,将按医院管理实施细则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其次十九条 本预案由医院负责说明并自发布之日实施。本预案报区公安局备案。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 二0一三年六月一日 第四篇: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黎溪镇卫生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 为依法妥当处理医疗纠纷,爱惜患者、医院及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平安维护医疗次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清远市医疗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方法,结合本院实际
31、,制定本预案。 其次条 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院的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缘由、责任在相识伤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医疗纠纷的处理,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允、刚好便民、依法妥当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精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医院设立医疗纠纷患方接待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接受患方的询问和投诉。 第五条 成立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理,医院办公室、医务科、门诊部负责医疗服务投诉和纠纷的接待,并进行必要的调查、答复、处理和报告;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当协作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根据患方的人数、心情、看法、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
32、级。 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护人员诊疗行为的真确性和有效性;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例;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 1 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 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少于10人,患方对卫生院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占据卫生院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次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平安构成威胁;经说明无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的等情形。 三级风险:患方来投诉的人数超过10人,聚众占据卫生院诊疗、办公场所,严峻干扰医院工作;羞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扰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的;患方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财物损坏等情形。 第七条 发生一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当事医务人员
33、应当马上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当马上到位,刚好了解状况,同时向医务科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向行政总值班报告,必要时医务科工作人员赶赴纠纷现场处理纠纷。 第八条 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接到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后,应当马上向分管院长汇报,同时赶赴现场组织调查。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发生医疗纠纷,行政总值班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尽快到位,需医务科协调处理的,应通知医务科工作人员刚好到位。 第九条 发生三级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应同时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向110或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状况紧急时, 2 医务人员或医务科工作人员干脆报警,驾驭基本状况后,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条
34、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导致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务科应当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马上启动本预案,实行以下应急限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一 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理要求及 时赶赴现场。 二 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马上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有关状况照实向医院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实行有效措施,避开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说明相关状况。 三 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状况下,按医疗事故处 理条例规定
35、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四 患者在医院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殡仪 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尸检。 五 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院办公室应按医 务科工作人员请求,负责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 3 解或者向患方所在单位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求参与医疗纠纷处理或请公安机关关心联系。 六 保安要马上赶赴现场实行有力措施,维护现场秩 序,爱惜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平安和医院公共财物的平安。三级风险医疗纠纷时负责报警,并向警方供应证据。 七 公安机关民警到达后,由医务科负责向民警介绍 纠纷的基本状况,与民警共同做好患方的教化疏导工作,引导患方依
36、法处理医疗纠纷。 八 觉察新闻媒体介入纠纷的,医院办公室统一负责 接待,介绍状况,与医务科工作人员共同审核新闻稿。 第十二条 医院工作人员应热忱接待患方的询问和投诉,耐性听取患方陈述,虚心征求患方看法,认真做好笔录和说明工作。 一级风险纠纷原则上由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沟通协调。 二级风险以上纠纷以医务科工作人员为主负责与患方沟通协调,其他科室及其他职能部门协作,必要时分管院长出面接待。 第十三条 医院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患方有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同时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义务。禁止违法行为。 4 第十四条 患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应刚好组织调查、核实。当事医
37、务人员即可使应当主动协作,事实就是反映医疗经过,必要时供应书面状况说明。 第十五条 医务科应刚好将医院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的的处理看法向患方通报和说明,答复患方的询问和疑问。如患方仍有异议,告知其他相关处理方法和程序,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 第十六条 患方依法提出的各种要求,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协作和支持。 第十七条 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且患方索赔额少于1万的,由医务科代表医院在医院接待场所与患方协商处理双方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协商胜利签订协议书。 第十八条 对于超越医院处理权限的医疗纠纷应马上报告医调委。根据患方意愿可以申请医调委调解,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也可以向人
38、民法院提起诉讼。医院有关人员应当主动协作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评估、处理。 第十九条 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医院应当依据院内会诊看法、医调委反馈看法刚好组织探讨,分析存在问题,责令当事医务人员和科室组织整改,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其次十条 医院对医疗纠纷处理成果突出的科室及个人应给如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嘉奖;违背本预案规定,未履行职 5 责,造成人员损害、财物损失和事态扩大等严峻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英德市黎溪镇卫生院 二0 一四年五月九日 第五篇: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医院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削减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当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中华人
39、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方法泸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方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特制定本防范及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 二、定义 一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吵。 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三医疗隐患: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四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行抗力而发生难以意料和无法防范的后果。
40、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医院成立医患纠纷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组另见文件。 二职责 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2、实行医疗平安隐患零报告制度,催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平安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4、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开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状况发生。 5、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6、关心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的工作。 7、负责对死因不明确患者的家属动员尸检工作。 8、负责向泸县卫计局报告工作。 9、负责召集医疗
41、平安管理委员会会议,认真记录,并向医患双方当事人传答会议探讨结果。 10、负责医疗纠纷在县、市医学会鉴定中的资料提交、人员组织、结果处理等工作。 11、关心法律顾问就医疗纠纷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二科室医患关系协调小组可由质量管理小组兼任 1、组成 科室主任任组长,组员包括科室副主任、护士长、护士长助理、科室质控人员以及科室业务骨干。 2、职责 1组织本科室的员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规范,依法执业。学习状况做记录。 2执行医患沟通制度,敬重并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各种告知、知情同意。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医院举办的医疗纠纷处理及医患沟通技能培训或讲座,并加以应用。 3负责科
42、室的医疗平安检查工作,觉察隐患,刚好整改,刚好报告。 4接待科室内部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工作的投诉,协调医患关系。 5重大医疗纠纷刚好上报,协作医务科妥当解决。 6协作医务科做好科内纠纷在医学会的鉴定和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四、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一实行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科室定期自查医疗隐患,登记、制定整改措施,向医务科报告。 2医务科检查工作,汇总觉察的医疗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当事科室马上整改,并跟踪整改良展状况,刚好向分管院长报告。 3医务科总结阶段性整改效果,向全院通报。 4对科室不落实自查隐患、觉察隐患不整改、不报告的行 为予以惩处。 5检查记录本由
43、专人负责保管,保存五年。 2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1科室每月最终一周,由科主任带着医患关系协调小组成员进行医疗平安自查,将觉察的隐患逐一登记,召开医疗平安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对上个月的整改状况进行总结。 2医务科每月末将当月工作检查中觉察的医疗隐患及实行的整改措施进行汇总,同时对上个月的整改效果进行总结,具体记录,向分管院长汇报。对高风险科室外科系统、妇产科等作为医疗平安工作检查的重点,对纠纷高发科室加大监管力度。 二加强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和落实 每年组织医务人员进行1次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与考核,每季度对科室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状况检查1次。 三开展医务人员三基训练 将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与提高医疗质量和加强医务人员三基训练相结合,每年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1次诊疗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与考核,并检查执行状况。 四加强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