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docx

上传人:wj151****6093 文档编号:9045952 上传时间:2022-03-29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34.8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docx(2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 第一篇:党风廉政教化诫勉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教化诫勉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化,筑严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防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实行同领导干部廉政教化诫勉谈话制度,是以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领导干部进行教化、爱惜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其次条谈话本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驾驭政策,留意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领导干部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应当进行谈话: 一职务晋升或者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政教化; 二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定期工

2、作目标,造成确定损失的; 三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闹无原则纠纷,搞不团结,影响正常工作的; 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示或教化关心的; 五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经调查有略微违纪,不够党政处分的; 六对群众反映举报失实,需要澄清或打招呼的; 七有其他需要通过诫勉谈话了解或解决的问题。 第四条谈话对象: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副科级干部。 第五条谈话的组织及分工 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 对正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县纪委书记负责;对副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县纪委副书记或常委副局长负责。因工作需要也

3、可由上述领导同志托付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谈话。 第六条谈话的程序及要求: 一承办部门根据驾驭的状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有关领导同意。 二承办部门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 三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供应书面材料。 四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看法,可以接受的,应当接受,并刚好将接受状况告知谈话对象。 五谈话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状况,不记录谈话内容。受领导托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谈话状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 第七条对谈话人员的要求: 一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知谈话对

4、象。 二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探讨。 三不准挟嫌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提不正值要求。 四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信访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举报信访件或者谈话对象不宜阅看的其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 五留意保密,不得向外泄露谈话内容。 第八条对股级以下干部的党风廉政教化诫勉谈话,由各乡镇、县直机关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参照本制度组织实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说明,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一、廉政档案对象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象为我县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县委、政府任命的国有企业科级领导干部。 二、廉政档案归档范围 一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基本状况登记表,包括本

5、人的简历、奖惩、培训、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状况; 二领导干部家庭和住房状况登记表; 三领导干部三项报告制度状况登记表,包括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以及相关的状况和材料;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登记表,包括出国状况,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状况,配备通讯设备及安装电脑、支付上网费用等状况。 五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况,包括责任制考核的有关材料; 六领导干部执行述廉制度状况登记表; 七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状况登记表; 八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状况登记表; 九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及处理状况登记表; 十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登记表及记录; 十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状况登记表,包

6、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相关材料等; 十二领导干部离任公共财物交接表; 十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先进事迹登记表; 其次篇:党风廉政教化诫勉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教化诫勉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化,筑严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防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实行同领导干部廉政教化诫勉谈话制度,是以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领导干部进行教化、爱惜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其次条谈 话本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驾驭政策,留意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领导干部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应当进行谈话: 一职务晋升或者工作调动时

7、,进行必要的廉政教化; 二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定期工作目标,造成确定损失的; 三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闹无原则纠纷,搞不团结,影响正常工作的; 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示或教化关心的; 五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经调查有略微违纪,不够党政处分的; 六对群众反映举报失实,需要澄清或打招呼的; 七有其他需要通过诫勉谈话了解或解决的问题。 第四条谈话对象: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副科级干部。 第五条谈话的组织及分工 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 对正科级

8、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县纪委书记负责;对副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县纪委副书记或常委副局长负责。因工作需要也可由上述领导同志托付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谈话。 第六条谈话的程序及要求: 一承办部门根据驾驭的状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有关领导同意。 二承办部门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 三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供应书面材料。 四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看法,可以接受的,应当接受,并刚好将接受状况告知谈话对象。 五谈话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状况,不记录谈话内容。受领导托付、指定进行谈话的,

9、事后应将谈话状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 第七条对谈话人员的要求: 一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知谈话对象。 二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探讨。 三不准挟嫌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提不正值要求。 四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信访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举报信访件或者谈话对象不宜阅看的其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 五留意保密,不得向外泄露谈话内容。 第八条对股级以下干部的党风廉政教化诫勉谈话,由各乡镇、县直机关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参照本制度组织实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说明,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一、廉政档案对象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象为我县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县委

10、、政府任命的国有企业科级领导干部。 二、廉政档案归档范围 一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基本状况登记表,包括本人的简历、奖惩、培训、考核、民主评议状况; 二领导干部家庭和住房状况登记表; 三领导干部三项报告制度状况登记表,包括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以及相关的状况和材料;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登记表,包括出国状况,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状况,配备通讯设备及安装电脑、支付上网费用等状况。 五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况,包括责任制考核的有关材料; 六领导干部执行述廉制度状况登记表; 七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状况登记表; 八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状况登记表; 九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及

11、处理状况登记表; 十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登记表及记录; 十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状况登记表,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相关材料等; 十二领导干部离任公共财物交接表; 十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先进事迹登记表; 十四其他有关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的总结、学习体会、调研文章等材料; 三、廉政档案归档要求 一各种表格内容如发生转变,要刚好补报。 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认真填报,有关登记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表或文字材料,一并归入本人廉政档案。 三归档材料应真实牢靠、完好齐全、文字清楚。需要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必需盖章和签字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 四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表格,不得运用圆珠笔、铅笔、红

12、墨水、纯蓝墨水或用复 写纸书写。 五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除信访件、违纪案件、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先进事迹等材料外必需是原件。 四、廉政档案的管理和责任 一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由县纪委负责管理。组织部、人事局、审计局、检察院等部门负责供应相关材料。 二由县纪委党风室专人负责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依据规定的程 序进行归档、整理、转入、转出、查阅、借阅、移交、转递、保管等项工作。 三组织部、人事局、审计局、检察院等执法执纪部门形成有关领导干部廉政方面的档案材料应于材料形成后的三十天内移送县纪委,并填写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材料移交表一式两份,收、送单位各留一份备查。 四廉政档案编号应按编码表进行排列。卷

13、内文件材料要按档案类别排列,固定每份材料的排列位置。每一类中的材料要编制类别、件号、表号、序号和起止页号。新增材料按类别入卷,续编件号、表号、序号、起止页号。 五廉政档案要统一编制案卷书目。 五、廉政档案的查阅、借阅制度。 一凡因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组织处理、案件调查及评先选优等状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查阅和借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二外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必需持有单位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借阅。 三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室相关负责人确因工作需要,经纪委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借阅所负责范围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四在任何状况下,领导干部本人不能查阅自己和

14、有亲属关系的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 五查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须填写查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审批表,并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廉政档案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借阅档案人员必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公开争辩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内容。借阅的档案须在保密的地方查阅,严禁携带到公共场所,以免泄密。未经批准,不得随便摘录、复制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内容。 七、廉政档案材料销毁制度 经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材料,经主管领导批准,登记造册,由专人送指定地点销毁。 第三篇: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 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心、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肇庆市交通

15、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诫勉谈话制度,主要是对有略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化,到达提前打招呼、刚好提示、教化挽救的目的。 二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催促整改,关心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三对党员、干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1、未能很好地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节较轻,未到达追究责任的; 2、群众反映某方面问题较多,经过组织调查核实虽未觉察有违法违纪问题,但有必要提请今后加以留意的。 四对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在责任范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进

16、行诫勉谈话: 1、不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节较轻的; 2、单位或个人出现问题,不按规定进行报告或不实行措施解决的; 3、职责范围管理的对象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对群众反映剧烈的问题置若罔闻,不查不问,引起上访,造成影响较小的; 5、对苗头性、倾向腐败现象和群众举报问题不刚好查处订正的; 6、考核不合格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除实施诫勉谈话外还要赐予相应的警诫:对情形 1、责令作出检查;情形 2、通报指责;情形 3、当不能评先进、评奖;情形 4、通报指责;情形 5、由纪检监察部门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情形 6、由考核单位或部门发

17、出限期整改通知,整改不合格的,赐予通报指责,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五具有上述 三、四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较重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赐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 六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通常由纪委书记、副书记、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诫勉谈话应先提出拟办看法,报纪委或支部审批,谈话时应做好记录。 七纪委建立诫勉谈话档案,记载诫勉谈话的对象、内容等状况。副科以上干部的诫勉谈话状况,还应记入其本人的廉政档案。诫勉谈话的状况应视情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 第四篇: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试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心、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

18、制定本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诫勉谈话制度,主要对有略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化,到达以防为主,教化挽救干部的目的。 二、对党员、干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一未能很好地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节较轻,未到达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 二群众反映某方面问题较多,经过组织调查核实虽未觉察有违法违纪问题,但有必要提请今后加以留意的。 三、对有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在责任范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一不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情节较轻的; 二单位或个人出现问题,不按规定进行报告或不实

19、行措施解决的; 三职责范围管理的对象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对群众反映剧烈的问题置若罔闻,不查不问,引起上访,造成影响较小的; 五对苗头性、倾向性腐败现象和群众举报问题不刚好查处订正的; 六考核不合格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除实施诫勉谈话外还要赐予相应的警诫:对情形 一责令作出检查;情形 二通报指责;情形 三当不能评先、评奖;情形 四通报指责;情形 五由局纪检组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情形 六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整改不合格的,赐予通报指责,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具有上述 二、三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较重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赐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

20、,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五、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通常由纪检员负责,事先应提出诫勉谈话的拟办看法,报纪检员审批,谈话时应派人做好记录。 六、局纪检组建立诫勉谈话档案,记载诫勉谈话的对象、内容等状况;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诫勉谈话状况,还应记入其本人的廉政档案。 七、必要时应将诫勉谈话的状况通报有关单位、部门。 八、在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党风廉政建设教化,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第五篇: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 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 诫勉谈话制度 根据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诫勉谈

21、话制度,主要对有略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化,到达以防为主,教化挽救干部的目的。 二、对党员、干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一未能很好地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节较轻,未到达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 二群众反映某方面问题较多,经过组织调查核实虽未觉察有违法违纪问题,但有必要提请今后加以留意的。 三、对有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在责任范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一不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情节较轻的; 二单位或个人出现问题,不按规定进行报告或不实行措施解决的; 三职责范围管理的对象发生

22、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对群众反映剧烈的问题置若罔闻,不查不问,引起上访,造成影响较小的; 五对苗头性、倾向性腐败现象和群众举报问题不刚好 - 1 - 查处订正的; 六考核不合格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除实施诫勉谈话外还要赐予相应的警诫:对情形 一责令作出检查;情形 二通报指责;情形 三当不能评先、评奖;情形 四通报指责;情形 五由局纪检组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情形 六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整改不合格的,赐予通报指责,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具有上述 二、三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较重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赐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五、

23、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通常由纪检组负责,事先应提出诫勉谈话的拟办看法,报局长审批,谈话时应派人做好记录,记入其本人的廉政档案。 六、必要时应将诫勉谈话的状况通报有关单位、部门。 七、在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化,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 2 -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2页 共22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