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2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机制,标准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突发环境大事的力量,保障公众生命安康和财产安全,爱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省环境污染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方法、*省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遂宁市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突发环境大事。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平战结合。把
2、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安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削减突发环境大事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环境大事危急源监测、监控和监视治理,建立环境大事风险防范体系,常常性地做好思想、预案、机制等工作预备,加强培训和预案演练。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治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治理体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工业城管委会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预备和处置工作。 加强联动,信息共享。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协同协作,完善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和专业救援力气的作用,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3、。 科学标准,处置有效。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治理中的参谋作用,采纳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为突发环境大事的预警和处置供应技术支持。确保一旦有事能快速反响,科学处置。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应急办公室主任 县环保局局长 成员: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经委、县商务局、县国资办、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劳动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和建立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畜牧食品局、县气象局、县安监局、川中石油*作业区、*电信、明珠电力公司、县新闻
4、中心、*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2.2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我县一般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依据大事的性质、规模、类别等状况提出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专家和应急队伍参加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供应应对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准时讨论处理突发环境大事的重大事项,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政府报告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工作进展状况。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突发环境大事发生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3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
5、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其职责为:积极主动地为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讨论,搞好上传下达和对一线处置工作的监控,催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各工业城管委会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在指挥部授权下,依法组织协调我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工作;制订突发环境大事处置方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大事监测和预警体系。 2.4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民用核与辐射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有关环境指标的监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负责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核与辐射突发环境大事的调查处理;参加突发环境
6、大事的掌握;帮助司法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突发环境大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展责任追究。 县进展改革委:负责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工程的立项与治理,参加突发环境大事处置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经委:依据应急处置需要及事故性质,负责协调煤炭、成品油、自然气、电力、医药、医疗器械等救援物资、设备的紧急调用;参加突发环境大事的调查和处置后的恢复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供应应急处置的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 县国资办:组织协调参加所监管企业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的状况实施监察,
7、对大事调查处理工作进展监视,对在突发环境大事处置工作中的失、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进展责任追究。 县教育局:参加协调学校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学生及教职员工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救援学问的教育和培训。 县公安局:参加、帮助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核与辐射、废弃危化品、危急废弃物等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处置;负责丧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应急响应时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和其他措施的落实,组织人员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破坏环境资源罪等的立案侦查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突发环境大事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展生活、医
8、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承受、安排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治理和发放工作。协调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理和其他善后工作。 县财政局:根据*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负责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工作中应由县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治理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指导突发环境大事造成的工伤保险赔付和遇难人员家属抚恤等有关善后处置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参加滥采滥挖矿产资源等造成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处置。 县规划和建立局:参加城市根底设施建立工程等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工作。 县交通局:参加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工作;为突发环境大事的处置供应必
9、要的大路、航道交通运输及相应机具设备。 县水利局:参加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供应相关水文资料,协调河流的调水、配水;负责鱼类等水生生物死亡大事的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对地方电力、水利工程及自用船舶、渔船、库区发生的突发环境大事进展处置。 县农业局:负责对农业环境污染、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以及农作物病虫害等突发环境大事进展监测和处理。 县林业局:负责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防以及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卫生局:组织协调卫生部门按*县突发公共大事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县旅游局:参加旅游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参加畜禽养殖业
10、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环境大事引发的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掌握及扑灭等工作。 县气象局:依据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的需要,负责供应有关的气象监测预报效劳。必要时在突发环境大事区域进展加密可移动气象监测,供应现场猜测预报信息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安监局:参加危急化学品或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 川中石油*作业区:负责协调本县行政区域内石化系统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 *电信:负责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明珠电力公司:负责电力系统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供应应急处置电力保障。 县新闻中心:负责突发环境大事的新闻和媒体监管。 *县人武部
11、、*县武警中队:依据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军队参与抢险救灾条例的规定,协调组织驻射武警部队参加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 2.5专家组 县环保局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专家组,为突发环境大事的处置供应决策依据。 3监测预警 3.1信息监测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根据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县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难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突发环境大事信息接收、处理、统计分析和报告。对可能引发特殊重大、重大的突发环境大事的猜测预警信息,必需在3小时内报县政府。 3.2预警分级及 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
12、境大事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进展势态和可能涉及的范围,我县突发环境大事预警级别分为一般(级)、较重(级)、严峻(级)、特殊严峻(I级)4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特殊严峻(I级)、严峻(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调整和解除;较重(级)市政府、调整和解除;一般(1V级)预警信息由县人民政府、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大事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实行的措施和机关等。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播送、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展。 3.3预警处置 进入预警后,事发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依据实际状况实行以下措施:
13、疏散并妥当安置可能受到突发环境大事危害的人员;指令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环境监测机构马上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把握并报告事态进展状况;针对突发环境大事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落实;作好启动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的预备。 4应急响应 4.1突发环境大事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大事严峻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殊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级)4级。 4.1.1消失以下状况之一为特殊重大突发环境大事 (1)因环境大事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lOO人以上中毒(重伤); (2)因环境大事需疏
14、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峻丢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峻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峻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展人为破坏大事,1、2类放射源丧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峻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 (7)因危急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峻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1.2消失以下状况之一为重大突发环境大事 (1)因环境大事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 (2)区域生态功能局部丢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15、(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l、2类放射源丧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 4.1.3消失以下状况之一为较大突发环境大事 (1)因环境大事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中毒(重伤);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丧失、被盗或失控。 4.1.4消失以下状况之一为一般突发环境大事 (1)因环境大事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 (3)4、5类放射源丧失、被盗
16、或失控。 4.2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响应以事发地人民政府为主,超出本级应急处置力量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恳求增援。根据分级响应的原则,I级、级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响应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级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响应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级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响应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4.3应急响应程序 级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响应 级突发环境大事发生后,依据县环保局及县直有关部门的建议,县政府马上启动本预案,成立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准时讨论打算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检查;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 县环保局开通
17、与有关突发环境大事应急组织机构的通信联系,快速组织环境应急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环境大事现场准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大事调查与分析、采样与监测、污染掌握工作;组织专家对大事进展综合评估和确认,判定大事性质和等级,分析大事的进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必要时恳求市环保局供应技术支持和指导;准时向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和市环保局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向有关部门单位、毗邻和可能涉及的县环保部门通报状况。 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马上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根据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领导、协调指挥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及地区开展突发环境大事处置工作;积极协作应急专业机构的现场处置、采样
18、监测等工作。 4.4指挥协调 级及跨乡镇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大事,由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 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受灾人员;根据有关程序打算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区域各类应急资源参加应急处置;组织抢修突发环境大事损坏的根底设施;为公众供应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准时向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报告状况等。 4.5应急监测 突发环境大事应急监测工作由县环保局负总责。突发环境大事发生
19、时,依据环境大事的严峻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分级启动突发环境大事应急监测工作。 大事发生初期,环保部门依据突发环境大事污染的集中速度和大事发生地的气象、水文和地域特点快速制订监测方案,确定污染集中范围,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依据污染物的集中状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准时调整监测方案。 环保部门依据应急监测数据组织专家综合分析,查明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范围以及污染进展趋势,提出处理建议,为应急处置供应决策依据。 环保部门依据辐射事故污染物的集中速率和事故发生地的气象及地域等特点快速制订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确定事故区域辐射环境应急监测的范围、辐射源项、源强、环境介质的辐射水平、职业人员及
20、公众受照剂量,猜测并报告事故的进展状况和辐射事故的变化趋势,为应急处置供应决策依据。 4.6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依据不同类型突发环境大事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实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觉场程序和范围。辐射事故发生时,现场处置人员应依据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特点划定戒备区域,设置辐射警示标志,配备个人辐射剂量仪和辐射防护装备。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依据突发环境大事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实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依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范围和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21、。 4.7应急终止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满意应急终止条件:(1)大事现场得到掌握,大事条件已经消退。(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的限值以内。(3)辐射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的剂量限值以内。(4)大事所造成的危害已消退并无继发可能。(5)大事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连续的必要。(6)实行了必要防护措施以爱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大事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I、级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终止根据省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或省环保局的规定实施。 级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终止由市环保局或市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打算。 级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终止由县环保局或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
22、打算。 4.8信息报告及通报 4.8.1报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报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发生突发环境大事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突发环境大事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负有治理责任的部门和单位;负有环境爱护监管职能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4.8.2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大事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负有治理责任的部门和单位在突发环境大事发生后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马上组织现场调查,紧急状况可越级报告。 由安全、交通事故等引发突发环境大事的单位和个人在报告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同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发生I、级突发环境大事后,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在马上实行
23、措施的同时马上向县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发生级及级以上突发辐射环境大事应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根据突发环境大事级别在1小时内向上级政府报告,特别状况下,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可越级报告并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4.8.3报告分类 突发环境大事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3类。 初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大事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辐射源项、源强、可能的危害病症、人员受害状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爱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爱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大事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等初步状况。 续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大事的有关准确数据、大事发生的缘由、过程、进
24、展状况及实行的应急措施等根本状况。 处理结果报告主要内容:突发环境大事的处理措施、过程和结果,大事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与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具体状况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4.8.4大事通报 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应准时向县级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通报突发环境大事的状况;依据需要,由县政府向毗邻和可能涉及的县人民政府和军队通报有关状况。 突发环境大事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准时向毗邻和可能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状况。 突发环境大事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大事可能影响到境外的,由县政府
25、外事办负责通报。 5新闻 县突发环境大事的新闻信息由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外。县新闻中心按*县突发公共大事新闻应急预案实施。 6善后处置 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大事造成伤亡的人员应准时进展医疗救助或赐予抚恤,对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展妥当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赐予补偿;有关部门应准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去除、生态恢复等工作;保险监管部门催促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准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7调查评估 突发环境大事处置完毕后,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大事发生单位查找大事缘由,总结阅历教训,防止
26、类似大事再次发生。有关部门对环境污染治理、生态恢复等问题进展调查评估。 8应急保障 8.1经费保障 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工作中应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根据*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8.2装备保障 各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部门和单位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气的根底上,依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急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施建立,增加自身防护装备、物资储藏,提高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应急监测和动态监控力量。 8.3通信保障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完善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通信系统,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确保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8.4人力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立,提
27、高应对突发环境大事的素养和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建立。形成县、乡镇和有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 8.5技术保障 组建专家库,为指挥决策供应智力保障。建立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应急数据库和环境安全预警系统,为应急处置供应技术支援。 8.6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环境爱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大事预防常识,增加公众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力量。 8.7应急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治理,培育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特地人才。 8.8应急演练 各乡镇人
28、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预案进展演练,加强协调协作,提高整体联动力量;针对预案演练中发觉的问题准时对预案进展修订和完善。 9责任与奖惩 在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以下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赐予表彰:(1)精彩完成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对防止突发环境大事发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削减损失,成绩显著的。(3)对大事应急预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别奉献的。 在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工作中有以下行为的,根据环境爱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省环境污染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方法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
29、者上级机关赐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仔细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大事的。(2)不根据规定制订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拒绝担当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备义务的。(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大事真实状况的。(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不听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大事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大事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6)阻碍环境大事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展破坏活动的。(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8)有其他对环境大事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30、10附则 10.1名词术语 环境大事:指由于违反环境爱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等缘由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安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大事。 突发环境大事: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逼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大事。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大事需要马上实行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开大事发生或减轻大事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马上实行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预案分类:依据突发环境
31、大事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大事主要分为3类:突发环境污染大事、生物物种安全环境大事和辐射环境污染大事。突发环境污染大事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大事;重点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大事;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大事,危急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污染大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大事;突发船舶污染大事等。生物物种安全环境大事主要指生物物种受到不当采集、猎杀、走私、非法携带出入境或合作交换、工程建立危害以及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失和对生态环境造成威逼和危害大事;辐射环境污染大事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物辐射污染大事。 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指对危急化学品、危急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
32、污染源因大事发生泄漏时所实行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准时、得当,避开重大大事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掌握和泄漏物处置两局部。 应急监测:环境污染应急状况下,为发觉和查明环境污染状况和污染范围而进展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规划的有效性、应急预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力量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展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依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展的联合演习。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预案治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处置过程中发觉存在的问题和消失新的状况,县环保局应准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县政府批准。 10.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环保局负责解释。 10.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