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柘荣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2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柘荣县环保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县环境监测站负责例行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对县内(外)环境信 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的风险评估工作。3. 1. 2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监控信息在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 台上逐步实现共享。3.2预防工作3.2. 1环保局应当加强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的监管,督促其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消除所造成的污染,按照相关规定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县环保局应急工作机构各组成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1)局环境应急办:负责协调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其他突发公 共事件的预防与应急措施,防止因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次生或者因处置不 当
2、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2)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 础设施建设,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配合上级环境信息中心建设和 维护应急指挥技术平台;(3)总量控制与污染防治股: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的污染源防治和 管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全县污染源档案,县级重点 污染源限期治理及限期整改项目治理方案的审查、监督及竣工验收。负 责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工作;(4)项目审批股: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政策、法规、规章和技术导 则,负责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风险评价的审查,参与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5)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三同时”项目的日
3、常监管,检查环评 及批复要求的环境风险隐患防范措施和设施落实情况,以及针对周边环 境敏感目标变化的环境风险隐患防范措施补充完善情况;加强日常监 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6)环境监测站:负责对环境应急监测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 应急监测仪器的可用,提高应急监测的反应速度,并加强环境应急科研 工作;3.3预警及措施3. 3.1预警分级与预警发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突发环境 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四级、三级、二级和 一级警报,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蓝色(IV级)预警: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
4、生或引发突 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 危害的。蓝色预警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发布。黄色(in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境 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 黄色预警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发布。橙色(n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橙色预 警由省人民政府发布。红色(I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 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特别重大危 害的。红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当可
5、能发生或引发特别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局环境应急办研判相 关信息后,提出预警发布初步建议,经应急领导小组核准后,向县政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同时应该采取下列措 施:(1)向环保局应急工作机构各组成部门和单位发出指令,相关人 员进入待命状态,同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响应工作的准备;(2)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3)配合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开展应急处置;(4)根据预警级别,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配合当 地政府对排放污染物可能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停运、 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 制可能
6、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5)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的调集工作,做好应 急保障。3. 3.2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当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的人民政府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时, 县环保局应同时调整相应的预警级别。当已发布预警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预警时,县环保局应继续跟踪事 件进展情况直至确定污染危害已经消除,方可解除预警。3.4预警支持系统局环境应急办组织项目审批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建立突 发环境事件预警支持系统,重点进行环境污染的警源分析、警兆辨识、 警情判定、警度预报、警患排险工作,为预警发布提供技术支持。结合 实际情况,建立有关类别突发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
7、保 障系统。4应急处置4. 1分级响应4. 1. 1分级响应机制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预警级别的 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一般(W级)响应、较大(in级) 响应、重大(H级)响应和特别重大(I级)响应四级,由各级人民政 府分级响应。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响应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超出 本级环保部门应急响应能力时,应及时向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5. 1.2分级响应的启动4.1.2.1一般(IV级)响应。当县人民政府启动一般(IV级)响应, 环保局按照上级指示要求,前往现场配合开展先期处置,主要采取下列 应急响应措施:(1)在县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
8、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立即与事件发生地的乡镇、社区负责人取得联系,随时掌握 突发环境事件变化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3)启动并实施环保局应急预案,及时向县政府和宁德市环保局 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进展情况;(4)协调组织现场环保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应急救援工作;(5)成立环保局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情况派出相关应急专家和人 员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工作;(6)当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超出柘荣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建议 由县政府提出申请,由宁德市人民政府负责启动较大(in级)响应。4. 1.2. 2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及较大(in级)响应响 应。当国务院启动特别重大(I级)响应、省级人民政
9、府启动重大(II 级)响应或宁德市人民政府启动较大(III级)响应时,环保局应按照上 级指示要求,前往现场配合开展先期处置,主要采取下列应急响应措施:(1)配合上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 应急处置;(2)立即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乡镇、社区主要负责人及分管 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取得联系,随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变化及应急工作进 展情况;(3)启动并实施环保局应急预案,及时向柘荣县政府和宁德市环 保局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进展情况;(4)协调组织现场环保应急救援力量开展环境应急先期处置工作。4.2信息报告4. 2.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判断可能引发突
10、发环境事件时, 应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发现或者得 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 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对初步认定为一般(W级)或者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 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对初步认定为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 应当在1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 省环保厅报告,同时上报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 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当按照重大(II级) 或者特别重大(I级
11、)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一)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二)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三)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四)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的;(五)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六)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 环境事件。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先于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获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 照要求予以核实,并依照相关规定报告信息。4. 2.2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
12、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 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 完毕后上报。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 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 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 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 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 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13、。处理结果报告应至少 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造成的危害、 损失和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肇事者责任追究情况五个部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 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4. 2.3信息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应当及时通报相 邻区域同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 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接到通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 了
14、解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4.3 先期处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 和居民,按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 告,负责消除污染,将受损害的环境恢复原状,或承担相应的费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突 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提出启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成立县现场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建议,并按要求上报上级部门。局环境应急办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携带必要的仪器装备,以最 快的机动方式抵达事发现场,配合当地政府进行先期处置。4.4 现场应
15、急响应工作根据规定成立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和现场工作机构,负责突发环境 事件的现场应急响应工作,主要工作内容:(1)现场调查协调组由局总量与污染控制股组织、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主要负责 事件的现场调查和信息情况报告工作,组织现场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 急响应工作,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向现场指挥部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动态 情况(包括生物化学物质的种类、数量、范围、程度等)。(2)污染源排查组由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负责制定实施突 发环境事件污染源应急排查方案,联合事发地乡镇、街道进行排查,并 根据排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参与、督促、监督事故单位或个人控制污 染、减轻或消除事故危害;组
16、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善后工作落实 情况进行检查。(3)应急监测组由环境监测站组织、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负责组织开展突发 环境事件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物扩散 的范围和浓度;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 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以及对人群和 生态系统的影响情况等,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4)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组织,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主要负责提供应急响 应所需的资金、装备、物资、交通、通信、人员、技术等保障工作,负 责媒体联络与宣传工作等。4.5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由
17、国务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 构负责发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由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 发布。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由地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 责发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由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 发布。新闻信息发布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信息发布办法执行,并做好舆论 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及时准确、 主动引导。对于较为复杂的事件,可分阶段发布,先简要发布基本事实。涉外和涉军队的新闻信息,按有关规定发布。4.6 安全防护4. 6.1环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相应的专业 防护装备,严格执行
18、环境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程序。4. 6.2受威胁人员的安全防护受威胁人员的安全防护由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县人民政府统一规 划实施,县环保局提供技术支持。4.7应急终止4. 7. 1应急终止的条件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 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当终止。4. 7.2应急终止的程序(1)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决定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 经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批准;(2)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向下设的各应急工作小组下达应急终止 命令;(3)应急状态终止后,县环保局应急工作机构各组成部门和单位 应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环境监测 和评价工作。5后
19、期处置5.1调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环保局应当对一般突发环境 事件组织调查,调查结果报县人民政府。5. 2善后处置县环保局协助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 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5. 3总结评估(1)局环境应急办指导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 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2)局环境应急办负责编制启动本预案的突发环境事件总结报告, 于应急终止后上报;(3)局环境应急办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启动本预案的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过程评价;(4)局应急工作机构各组成部门和单位根据环境保护部统一的突 发环境事件评估标准、实
20、践经验和本部门和单位的工作需要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本部门和单位环境应急预 案。5. 4恢复重建根据评估结果和专家建议,环保部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恢复重建工作。6应急保障6.1 人力资源保障环保局应急工作机构各组成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 设,提高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在中心城县和环境保护重 点县(县、区)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常备应急力量;对各地所属大中型化工等环境 危险源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管理和培训,形成由县人民政 府、乡镇、街道和相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保证在突发环境事件 发生后
21、,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6.2 资金保障环保局应急工作机构各组成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部门和单位应对突 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响应的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相应 的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规划,提交县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有 关部门审批后执行。6.3 装备、物资保障环保局应急工作机构各组成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 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 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建设污染事件 应急设备库和快速反应系统,增加应急处置设备、快速机动设备、通信 设备和自身防护装备,储备应急物资,不断提高应急监
22、测,动态监控的 能力,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有效控制和减少对环境的危害。6.4 医疗卫生保障1总则41. 1编制目的41.2 编制依据41.3 适用范围41.4 事件分级41.5 工作原则6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72. 1领导机构和职责72.2工作机构和职责72 . 2. 1各组成部门和单位73 .2.2现场工作机构81.1 3专家组93预防和预警91.2 1信息监控91.3 预防工作101.4 预警及措施101.4.1 预警分级与预警发布111.4.2 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121.5 预警支持系统124 应急处置124. 1分级响应124. 1. 1分级响应机制125. 1.2分级响应的启
23、动124.2 信息报告134. 2. 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145. 2.2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146. 2.3信息通报154.3 先期处置154.4 现场应急响应工作164.5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164.6 安全防护174. 6. 1环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175. 6.2受威胁人员的安全防护174. 7应急终止17配备完善各类防护服、报警装置、防寒保暖、给氧等生命保障装备 和医用急救箱,定期组织体检,保障环境应急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 命安全。6.5 保险可能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 其他险种。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单位要为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 外
24、伤害保险。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要为 这些人员办理工伤保险。6.6 交通运输保障应急救援车辆要由专人负责维护和保养,时刻保持车况良好,由指 挥中心统一调度,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立即赶赴现场,完成应 急救援任务。6.7 通信保障充分发挥12369环境举报电话作用,做好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 信息畅通;局办公室要做好应急信息网络通讯和数据传输保障工作,保 证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6.8 技术保障环保局应急工作机构各组成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现场处置先进技 术、装备的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 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确保
25、决策的科学性。 加强应急专家信息库的建设,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 恢复与重建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应急处置能力。6.9 其它保障局环境应急办协调有关各部门和单位提供应急响应所需的其它保 障。7监督管理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应强化环境应急的 常态管理,并持续改进。7.1 应急资源的管理建立全县和地方环境应急通信网络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 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响应工作的需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等的收集管理,实现资源 共享。7.2 宣传、培训与演练7.2.1 宣教室负责做好环境保护法制、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 境
26、污染事件预防常识,编印、发放环境污染公众防护的宣传资料,引导 公众提高防护意识。1.1 2. 2环保局应急工作机构各组成部门和单位应有计划的开展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 基础设施等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 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1.2 2. 3环保局应急工作机构各组成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环境应急预案 及相关专项预案进行环境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 能,增强实战能力。应急演练一般每年进行一次。1.3 合作与交流建立与县内相关部门的联防联动机制,共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加 强与县外环境应急机构的联系,交流应
27、急管理经验,支援应急救援活动 等。1.4 预案管理与修订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预案管理。县环 保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部门和单位职责或应急资源变化 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 善本预案。修订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修订后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向上一级环保部门和本级政府 备案。1.5 监督考核环保局应急工作机构各组成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体系中规定的职责。局环境应急办组织对乡镇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环境应急预案 的制定执行情况、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机构及应急 装备的建设情况和人员培训情况等进行考
28、核。1.6 奖励与责任追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行政领导负 责制和责任追究制。1.7 6.1奖励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 有关规定给予奖励:(1)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 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3)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7. 6.2责任追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 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 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
29、究刑事责任:(1)未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的;(2)未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3)未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 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5)盗窃、贪污、挪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 的;(6)阻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进行破坏 活动的;(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8)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其他危害的。8附则8.1 本预案用语的含义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 素,导致污染
30、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 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 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 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 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环境应急,是指为避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 后果,所进行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 恢复与重建等应对行动。先期处置,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间内所采取的 紧急措施。后期处置,是指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得到基本控制后,为使 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恢复正常状态在事
31、件后期所采 取的一系列行动。经济损失,包括环境污染行为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账面价值, 为防止污染扩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 用。环境应急监测,是指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 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 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 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 演练。本预案中对数量的表达,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8.2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柘荣县环保局负责解释。8.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
32、日起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4年6 月23日柘荣县环保局办印发的柘荣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柘环(2014) 33号)同时废止。9附件9.1柘荣县环保局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机构9. 2柘荣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图9. 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内容9. 4柘荣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一、柘荣县环保局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 袁伏延(局长)副组长: 曾瑞晓(主任科员)游西玲(副局长) 游学锋(副局长) 袁淑贞(纪检组长) 吴守健(副主任科员)成 员: 叶玉超(办公室负责人)陈宗茂(生态办主任、项目审批股股长) 郑裕生(总量控制与污染防治股负责人) 曾 炎(环境
33、监测站站长)王陈金(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魏素芳(财务室负责人)缪翠英(宣教室干部)环境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兼任。二、柘荣县环保局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曾瑞晓(兼)成员:叶玉超陈宗茂曾炎王陈金 魏素芳缪翠英1、现场调查协调组组长:郑裕生成员由相关工作人员组成。2、污染源排查组组长:王陈金成员由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组成。3、应急监测组组长:曾炎成员由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组成。4、后勤保障组组长:叶玉超(兼)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务室人员组成。三、突发环境事件技术咨询组组长:袁伏延(兼)成员由环保局专业技术人员和聘任上级环保部门及安监、卫生 等部门的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环境评估、防化
34、防幅射专家组成。9. 2柘荣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图项目内 容现场信息报告时间、现场联系人、报告人联系方式事件基本信息事件类型、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污染源、泄漏数量、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事故原因、事故进展现场勘察情况1 .周边是否有饮用水源地:分布情况(离事发地距离)、供水范 围(每日供水量、影响人口量);2 .周边是否有居民点:离事发地距离;3 .水文、气象条件:流速、流向、水系、下游敏感目标,风速、 风向、下风向敏感目标。现场监测情况监测报告、监测点位图(关键点位离事发地及敏感区域距离)应急处置措施政府、环保及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9. 4柘荣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4.
35、7. 1应急终止的条件175. 7.2应急终止的程序185后期处置186. 1调查处理187. 2善后处置188. 3总结评估189. 4恢复重建196 应急保障196.1 人力资源保障196.2 资金保障196.3 装备、物资保障196.4 医疗卫生保障196.5 保险206.6 交通运输保障206.7 7通信保障206.8 技术保障206.9 其它保障207 监督管理207.1 1应急资源的管理217.2 宣传、培训与演练217.3 合作与交流217.4 预案管理与修订217.5 监督考核227.6 奖励与责任追究227.6. 1 奖励227. 6. 2责任追究228 附则238.1 本预
36、案用语的含义238.2 预案解释248.3 修订情况248.4 预案实施时间249 附件249.1 1柘荣县环保局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机构249.2 柘荣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图249.3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内容249.4 柘荣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29柘荣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局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 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 全,维护环境安全,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 治法、中华人民
37、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 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 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 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 环境事件调查管理办法、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福建 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柘 荣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柘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由县环保局组织或参与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38、本预案对全县各乡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具有指导作用。1.4 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 级)、重大(H级)、较大(in级)和一般(W级)四级。1. 4.1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 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 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县级以上城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 断的。重大(II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39、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 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跨省(区、县)界突发环境事件。较大(in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
40、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跨地县界突发环境事件。1.4.4 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 的;(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1.5工作原则1.5.
41、1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 地减少人员伤亡;积极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加 强演练,强化预防、预警工作。1.5.2 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环保职 责分工,发挥专业优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实行分级响应,协助各乡镇、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1.5.3 属地为主,积极配合。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突发环境事 件的应对工作,县环保局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1.5.4 部门联动,地域合作。建立和完善县环保局各股室和直属单 位的联动机制,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及时响应,共同应对;加强相 邻区域县环保部
42、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地域间的应急动员机制,充实应急 队伍,提高应急响应能力。1.5.5 依靠科技,规范管理。积极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重 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机制,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 化。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领导机构和职责县环保局设立环境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全县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环保局局长;副组长:县环保局分管应急管理 工作的副局长;成员:局办公室、监察室、项目审批股、总量控制与污 染防治股、宣教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
43、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上级环保部门有 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指示和要求;负责指挥和协调县内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处置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由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现场组成应急指挥 部,负责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现场应急响应工作。2.2 工作机构和职责县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环境应急办”), 作为柘荣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办公室组成人员由局办公室、监察室、财务室、项目审批股、总量控制 与污染防治股、宣教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等股室工作人员组 成。2.3 2.1各组成部门和单位局环境
44、应急办:承担环境应急的日常业务工作,负责做好突发环境 事件的应急指挥、调度,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 作的要求;参与指导乡(镇)级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协调事发 现场周边地区各级环境应急、监察和监测单位进行动态环境监控,及时 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动态情况(包括生物化学物质的种类、数量、范围、 程度等);负责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修订和组织评估县环保 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全县各相关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人员的培训,组织应急演习和演练;完成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其 他应急任务等。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局环境应急办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 作,交通、通讯及其他各种
45、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局环境应急办做好与县 政府和市环保局的联系,上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进展;协调局环 境应急办做好有关工作情况、指示、信息的联络、传达、报送,通报可 能受影响的毗邻地区环保部门等工作。总量控制与污染防治股: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的环境形势 分析;参与拟订相关的政策、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工作中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区域内相 关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突发危 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项目审批股:负责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环评文 件及批复文件;协调开展指导、监督突发环境
46、事件应急工作中的生态保 护工作;指导和监督突发环境事件区域的生态破坏恢复整治。宣教室:负责做好环境保护法制、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 染事件预防常识,编印、发放环境污染公众防护的宣传资料,引导公众 提高防护意识。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制定实施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源应急排查方 案,并根据排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参与、督促、监督事故单位或个人 控制污染、减轻或消除事故危害;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善后工 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制定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监测方案,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向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提供 监测数据及分析报告,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制定
47、生态恢复评 估监测方案,开展生态恢复评估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 进行调查评估;对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进行污染物扩散趋势分析,提供分 析报告;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的污染应急处置措施提出建议,为 应急领导小组提供科学咨询和决策依据。各组成股室(大队、站)应及时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责、联防联动、密切配合、团结 协作,共同完成应急响应工作。2. 2.2现场工作机构根据具体事件类型,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各组成部门和单位的职责 组织成立现场应急工作小组,包括现场调查协调组、污染源排查组、应 急监测组和后勤保障组等,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响应工作。2. 3专家组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应急专家力量依托宁德市环保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专家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技术指导工 作,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其主要职责:(1)对局应急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