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课后习题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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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章 统 计 与 统 计 数 据 一、学 习 指 导 统 计 学 是 处 理 和 分 析 数 据 的 方 法 和 技 术,它 几 乎 被 应 用 到 所 有 的 学 科 检 验 领 域。本 章 首 先 介 绍 统 计 学 的 含 义 和 应 用 领 域,然 后 介 绍 统 计 数 据 的 类 型 及 其 来 源,最 后 介 绍 统 计 中 常 用 的 一 些 基 本 概 念。本 章 各 节 的 主 要 内 容 和 学 习 要 点 如 下 表 所 示。早 下 主 要 内 容 学 习 要 点 1.1 统 计 及 其 应 用 领 域 什 么 是 统 计 学 概 念:统 计 学,描 述 统 计,推

2、 断 统 计。统 计 的 应 用 领 域 统 计 在 工 商 管 理 中 的 应 用。统 计 的 其 他 应 用 领 域。1.2 数 据 的 类 型 分 类 数 据、顺 序 数 据、数 值 型 数 据 概 念:分 类 数 据,顺 序 数 据,数 值 型 数 据。不 同 数 据 的 特 点。观 测 数 据 和 实 验 数 据 概 念:观 测 数 据,实 验 数 据。截 面 数 据 和 时 间 序 列 数 据 概 念:截 面 数 据,时 间 序 列 数 据。1.3 数 据 来 源 数 据 的 间 接 来 源 统 计 数 据 的 间 接 来 源。二 手 数 据 的 特 点。数 据 的 直 接 来 源

3、 A 概 念:抽 样 调 查,普 查。数 据 的 间 接 来 源。数 据 的 收 集 方 法。调 查 方 案 设 计 调 查 方 案 的 内 容。数 据 质 量 概 念。抽 样 误 差,非 抽 样 误 差。统 计 数 据 的 质 量。1.4 统 计 中 的 几 个 基 本 概 念 总 体 和 样 本 概 念:总 体,样 本。参 数 和 统 计 量 概 念:参 数,统 计 量。变 M概 念:变 量,分 类 变 量,顺 序 变 量,数 值 型 变 量,连 续 型 变 量,离 散 型 变 量。二、主 要 术 语 1.统 计 学:收 集、处 理、分 析、解 释 数 据 并 从 数 据 中 得 出 结

4、论 的 科 学。23456789描 述 统 计:研 究 数 据 收 集、处 理 和 描 述 的 统 计 学 分 支。推 断 统 计:研 究 如 何 利 用 样 本 数 据 来 推 断 总 体 特 征 的 统 计 学 分 支。分 类 数 据:只 能 归 于 某 一 类 别 的 非 数 字 型 数 据。顺 序 数 据:只 能 归 于 某 一 有 序 类 别 的 非 数 字 型 数 据。数 值 型 数 据:按 数 字 尺 度 测 量 的 观 察 值。观 测 数 据:通 过 调 查 或 观 测 而 收 集 到 的 数 据.实 验 数 据:在 实 验 中 控 制 实 验 对 象 而 收 集 到 的 数

5、据。截 面 数 据:在 相 同 或 近 似 相 同 的 时 间 点 上 收 集 的 数 据。1 0.时 间 序 列 数 据:在 不 同 时 间 上 收 集 到 的 数 据。11.抽 样 调 查:从 总 体 中 随 机 抽 取 一 部 分 单 位 作 为 样 本 进 行 调 查,并 根 据 样 本 调 查 结 果 来 推 断 总 体 特 征 的 数 据 收 集 方 法。12.普 查:为 特 定 目 的 而 专 门 组 织 的 全 面 调 查。13.总 体:包 含 所 研 究 的 全 部 个 体(数 据)的 集 合。14.样 本:从 总 体 中 抽 取 的 一 部 分 元 素 的 集 合。15.样

6、 本 容 量:也 称 样 本 量,是 构 成 样 本 的 元 素 数 FL16.参 数:用 来 描 述 总 体 特 征 的 概 括 性 数 字 度 量。17.统 计 量:用 来 描 述 样 本 特 征 的 概 括 性 数 字 度 量。18.变 量:说 明 现 象 某 种 特 征 的 概 念。19.分 类 变 量:说 明 事 物 类 别 的 一 个 名 称。20.顺 序 变 量:说 明 事 物 有 序 类 别 的 个 名 称。21.数 值 型 变 量:说 明 事 物 数 字 特 征 的 个 名 称。22.离 散 型 变 量:只 能 取 可 数 值 的 变 量。23.连 续 型 变 量:可 以 在

7、 一 个 或 多 个 区 间 中 取 任 何 值 的 变 量。四、习 题 答 案 1.D 12.C 23.C 34.A 45.A2.D 13.B 24.B 35.A 46.B3.A 14.A 25.D 36.A 47.C4.B 15.C 26.C 37.D 48.A5.A 16.D 27.B 38.B 49.C6.D 17.C 28.D 39.B 50.D7.C 18.A 29.A 40.C 51.A8.B 19.C 30.D 41.C 52.C9.A 20.D 31.A 42.D 53.D10.A 21.A 32.B 43.C 54.A11.C、22.C 33.C 44.D 55.B第 2章

8、 数 据 的 图 表 展 示 一、学 习 指 导 数 据 的 图 表 展 示 是 应 用 统 计 的 基 本 技 能。本 章 首 先 介 绍 数 据 的 预 处 理 方 法,然 后 介 绍 不 同 类 型 数 据 的 整 理 与 图 示 方 法,最 后 介 绍 图 表 的 合 理 使 用 问 题。本 章 各 节 的 主 要 内 容 和 学 习 要 点 如 下 表 所 示。早 下 主 要 内 容 学 习 要 点 2.1 数 据 的 预 处 理 数 据 审 核 数 据 审 核 的 目 的。原 始 数 据 和 二 手 数 据 的 审 核 内 容。数 据 排 序 数 据 排 序 的 目 的。分 类 数

9、 据 和 数 值 型 数 据 的 排 序 方 法。数 据 筛 选 数 据 筛 选 的 目 的。用 E x c e l进 行 数 据 筛 选。数 据 透 视 表 数 据 透 视 表 的 用 途。用 E x c e l进 行 数 据 透 视。2.2 品 质 数 据 的 整 理 与 展 示 分 类 数 据 的 整 理 与 图 示 概 念:频 数,频 数 分 布,比 例,百 分 比,比 率。用 E x c e l制 作 分 类 数 据 的 频 数 分 布 表。分 类 数 据 的 图 示:条 形 图,帕 累 托 图,对 比 条 形 图,饼 图。顺 序 数 据 的 整 理 与 图 示 概 念:累 积 频

10、数,累 积 频 率。累 积 频 数 分 布 图。2.3 数 值 型 数 据 的 整 理 与 展 示 数 据 分 组 概 念:数 据 分 组,单 变 量 值 分 组,组 距 分 组,等 距 分 组,不 等 距 分 组,组 距,组 中 值。频 数 分 布 表 的 制 作 步 骤。用 E x c e l制 作 频 数 分 布 表。数 值 型 数 据 的 图 示 直 方 图 的 绘 制。茎 叶 图 的 绘 制。箱 线 图 的 绘 制。直 方 图 与 条 形 图 的 区 别。茎 叶 图 与 直 方 图 的 区 别。线 图 的 绘 制。散 点 图 的 绘 制。气 泡 图 的 绘 制。雷 达 图 的 绘 制

11、。2.4 合 理 使 用 图 表 鉴 别 图 形 优 劣 的 准 则 图 形 应 包 括 的 基 本 特 征。鉴 别 图 形 优 劣 的 准 则。统 计 表 的 设 计 统 计 表 的 结 构。统 计 表 的 设 计。二、主 要 术 语 24.频 数:落 在 某 一 特 定 类 别(或 组)中 的 数 据 个 数。25.频 数 分 布:数 据 在 各 类 别(或 组)中 的 分 配。26.比 例:一 个 样 本(或 总 体)中 各 个 部 分 的 数 据 与 全 部 数 据 之 比。27.比 率:样 本(或 总 体)中 各 不 同 类 别 数 值 之 间 的 比 值。28.累 积 频 数:将

12、各 有 序 类 别 或 组 的 频 数 逐 级 累 加 起 来 得 到 的 频 数。29.数 据 分 组:根 据 统 计 研 究 的 需 要,将 原 始 数 据 按 照 某 种 标 准 划 分 成 不 同 的 组 别。30.组 距 分 组:将 全 部 变 量 值 依 次 划 分 为 若 干 个 区 间,并 将 这 一 区 间 的 变 量 值 作 为 一 组。31.组 距:一 个 组 的 上 限 与 下 限 的 差。32.组 中 值:每 一 组 的 下 限 和 上 限 之 间 的 中 点 值,即 组 中 值=(下 限 值+上 限 值)/2。33.直 方 图:用 矩 形 的 宽 度 和 高 度(即

13、 面 积)来 表 示 频 数 分 布 的 图 形。34.茎 叶 图:由“茎”和“叶”两 部 分 组 成 的、反 应 原 始 数 据 分 布 的 图 形。35.箱 线 图:由 一 组 数 据 的 最 大 值、最 小 值、中 位 数 和 两 个 四 分 位 数 5 个 特 征 值 绘 制 而 成 的、反 应 原 始 数 据 分 布 的 图 形。四、习 题 答 案 1.C 8.B 15.C 22.D 29.D2.A 9.B 16.B 23.D 30.C3.B 10.C 17.D 24.B 31.B4.C 11.A 18.D 25.D 32.C5.D 12.B 19.C 26.B 33.C6.B 13

14、.B 20.B 27.B 34.A7.C 14.C 21.C 28.D 35.B第 3 章 数 据 的 概 括 性 度 量 一、学 习 指 导 数 据 分 布 的 特 征 可 以 从 三 个 方 面 进 行 描 述:一 是 分 布 的 集 中 趋 势,反 映 各 数 据 向 其 中 心 值 靠 拢 或 聚 集 的 程 度;二 是 分 布 的 离 散 程 度,反 映 各 数 据 远 离 其 中 心 值 的 趋 势;三 是 分 布 的 形 状,反 映 数 据 分 布 偏 斜 程 度 和 峰 度。本 章 将 从 数 据 的 不 同 类 型 出 发,分 别 介 绍 集 中 趋 势 测 度 值 的 计

15、算 方 法、特 点 及 其 应 用 场 合。本 章 各 节 的 主 要 内 容 和 学 习 要 点 如 下 表 所 示。早 T 主 要 内 容 学 习 要 点 3.1 集 中 趋 势 的 度 量 众 数 概 念:众 数。众 数 的 特 点。中 位 数 和 分 位 数 概 念:中 位 数,四 分 位 数。中 位 数 和 四 分 位 数 的 特 点。中 位 数 和 四 分 位 数 的 计 算。平 均 数 概 念:平 均 数,简 单 平 均 数,加 权 平 均 数,几 何 平 均 数。简 单 平 均 数 和 加 权 平 均 数 的 计 算。平 均 数 的 性 质。几 何 平 均 数 的 计 算 和

16、应 用 场 合。众 数、中 位 数 和 平 均 数 的 比 较 众 数、中 位 数 和 平 均 数 在 分 布 上 的 关 系。众 数、中 位 数 和 平 均 数 的 特 点 及 应 用 场 合。3.2 离 散 程 度 的 度 量 异 众 比 率 概 念:异 众 比 率。异 众 比 率 的 计 算 和 应 用 场 合。四 分 位 差 概 念:四 分 位 差。四 分 位 差 的 计 算 和 应 用 场 合。方 差 和 标 准 差 概 念:极 差,平 均 差,方 差,标 准 差。极 差 的 计 算 和 特 点。平 均 差 的 计 算 和 特 点。样 本 方 差 和 标 准 差 的 计 算。总 体

17、方 差 和 标 准 差 的 计 算。相 对 位 置 的 度 量 概 念:标 准 分 数。标 准 分 数 的 计 算 和 应 用。经 验 法 则。切 比 雪 夫 不 等 式。离 散 系 数 概 念:离 散 系 数。离 散 系 数 的 计 算。离 散 系 数 的 用 途。3.3 偏 态 与 峰 态 的 度 量 偏 态 及 其 测 度 概 念:偏 态,偏 态 系 数。偏 态 系 数 的 计 算。偏 态 系 数 数 值 的 意 义。峰 态 及 其 测 度 概 念:峰 态,峰 态 系 数。峰 态 系 数 的 计 算。峰 态 系 数 数 值 的 意 义。用 E x c e l计 算 描 述 统 计 量。E

18、 x c e l统 计 函 数 的 应 用。二、主 要 术 语 和 公 式(-)主 要 术 语 1.众 数:一 组 数 据 中 出 现 频 数 最 多 的 变 量 值,用 M“表 示。2.中 位 数:一 组 数 据 排 序 后 处 于 中 间 位 置 上 的 变 量 值,用 表 示。3.四 分 位 数:一 组 数 据 排 序 后 处 于 25%和 75%位 置 上 的 值。4.平 均 数:-组 数 据 相 加 后 除 以 数 据 的 个 数 而 得 到 的 结 果。5.几 何 平 均 数:个 变 量 值 乘 积 的 次 方 根,用 G,“表 示。6.异 众 比 率:非 众 数 组 的 频 数

19、占 总 频 数 的 比 率。7.四 分 位 差:也 称 为 内 距 或 四 分 间 距,上 四 分 位 数 与 下 四 分 位 数 之 差。8.极 差:也 称 全 距,一 组 数 据 的 最 大 值 与 最 小 值 之 差。9.平 均 差:也 称 平 均 绝 对 离 差,各 变 量 值 与 其 平 均 数 离 差 绝 对 值 的 平 均 数。10.方 差:各 变 量 值 与 其 平 均 数 离 差 平 方 的 平 均 数。11.标 准 差:方 差 的 平 方 根。12.标 准 分 数:变 量 值 与 其 平 均 数 的 离 差 除 以 标 准 差 后 的 值。13.离 散 系 数:也 称 为

20、变 异 系 数,一 组 数 据 的 标 准 差 与 其 相 应 的 平 均 数 之 比。14.偏 态:数 据 分 布 的 不 对 称 性。15.偏 态 系 数:对 数 据 分 布 不 对 称 性 的 度 量 值。16.峰 态:数 据 分 布 的 平 峰 或 尖 峰 程 度。17.峰 态 系 数:对 数 据 分 布 峰 态 的 度 量 值。(-)主 要 公 式 名 称 公 式 中 位 数 Me=,丑)为 奇 数 儿 广/为 偶 数 简 单 样 本 平 均 数 x=n加 权 样 本 平 均 数 X=-n儿 何 平 均 数 Gm X lx x2x-xxn=他.异 众 比 率 7 _ Z f i-f

21、m _ 1 f n ir z 力 匚 四 分 位 差 Q a Qu Q L极 差 R=max(xz)-min(x.)简 单 平 均 差 汽 1 元,-司 M-n加 权 平 均 差-和 M-n简 单 样 本 方 差 E(x,-x)252=-n-1简 单 样 本 标 准 方 差 a 一 元 产 S=V-V n-1加 权 样 本 方 差 2(%-力 6 2=-n-l加 权 样 本 标 准 差 力 S=1,=1(n-1标 准 分 数 x.-x号 一 s离 散 系 数 s匕=-X未 分 组 数 据 的 偏 态 系 数 3分 组 数 据 的 偏 态 系 数 5 K-n未 分 组 数 据 的 峰 态 系 数

22、 K a+1)Z(%T)J 3(Z(2-X)2、(77-1)(/7-2)(/7-3)分 组 数 据 的 峰 态 系 数 t(M-/K=K 3-3ns四、习 题 答 案 1.A 19.C 37.A 55.B 73.D2.C 20.A 38.C 56.A 74.C3.B 21.B 39.B 57.B 75.A4.C 22.C 40.A 58.D 76.D5.D 23.C 41.A 59.A 77.D6.B 24.C 42.B 60.B 78.A7.D 25.C 43.B 61.C 79.A8.A 26.D 44.A 62.D 80.C9.A 27.A 45.B 63.A 81.D10.C 28.A

23、 46.A 64.C 82.D11.B 29.B 47.C 65.D 83.A12.C 30.B 48.D 66.D 84.A13.A 31.A 49.B 67.C 85.A14.B 32.A 50.A 68.B 86.D15.A 33.B 51.C 69.D16.B 34.B 52.D 70.D17.A 35.A 53.B 71.A18.B 36.B 54.D 72.B第 4 章 抽 样 与 参 数 估 计 一、学 习 指 导 参 数 估 计 是 推 断 统 计 的 重 要 内 容 之 一,它 是 在 抽 样 及 抽 样 分 布 的 基 础 上,根 据 样 本 统 计 量 来 推 断 我 们

24、 所 关 心 的 总 体 参 数。本 章 首 先 介 绍 抽 样 分 布 的 有 关 知 识,然 后 讨 论 参 数 估 计 的 一 般 问 题,最 后 介 绍 一 个 总 体 参 数 估 计 的 基 本 方 法 和 参 数 估 计 中 样 本 容 量 的 确 定 问 题。本 章 各 节 的 主 要 内 容 和 学 习 要 点 如 下 表 所 示。章 节 主 要 内 容 学 习 要 点 4.1 抽 样 与 抽 样 分 布 概 率 抽 样 方 法 概 念:简 单 随 机 抽 样,简 单 随 机 样 本,重 复 抽 样,不 重 复 抽 样,分 层 抽 样,系 统 抽 样,整 群 抽 样。用 Exc

25、el抽 取 简 单 随 机 样 本。抽 样 分 布 概 念:抽 样 分 布,样 本 均 值 的 抽 样 分 布,样 本 比 例 的 抽 样 分 布,样 本 方 差 的 抽 样 分 布。中 心 极 限 定 理。样 本 均 值 抽 样 分 布 的 特 征。样 本 均 值 的 抽 样 分 布 与 总 体 分 布 的 关 系。样 本 比 例 抽 样 分 布 的 形 式 和 特 征。样 本 方 差 抽 样 分 布 的 形 式。4.2 参 数 估 计 的 一 般 问 题 估 计 量 与 估 计 值 概 念:估 计 量,估 计 值。点 估 计 与 区 间 估 计 概 念:点 估 计,区 间 估 计,置 信

26、区 间,置 信 水 平。置 信 区 间 构 建 的 原 理。置 信 区 间 的 解 释。评 价 估 计 量 的 标 准 概 念:无 偏 性,有 效 性,一 致 性。4.3 总 体 均 值 的 区 间 估 计 正 态 总 体、方 差 已 知,或 非 正 态 总 体、大 样 本 正 态 总 体、方 差 已 知 时 的 置 信 区 间。非 正 态 总 体、大 样 本 时 的 置 信 区 间。用 Excel计 算 给 定 a 的 正 态 分 布 的 临 界 值。正 态 总 体、方 差 未 知、小 样 本 正 态 总 体、方 差 已 知 时 的 小 样 本 置 信 区 间。正 态 总 体、方 差 未 知

27、 时 的 小 样 本 置 信 区 间。用 Excel计 算 给 定 a 的 方 分 布 的 临 界 值。4.4 总 体 比 例 的 区 间 估 计 总 体 比 例 的 区 间 估 计 总 体 比 例 的 置 信 区 间。4.5 总 体 方 总 体 方 差 的 区 间 估 总 体 方 差 的 置 信 区 间。差 的 区 间 估 计 计 用 E x c e l计 算 给 定 a 的 炉 分 布 的 临 界 值。4.6 样 本 容 量 的 确 定 估 计 总 体 均 值 时 样 本 容 量 的 确 定 样 本 容 量 的 计 算 方 法。估 计 总 体 比 例 时 样 本 容 量 的 确 定 样 本

28、 容 量 的 计 算 方 法。二、主 要 术 语 和 公 式(一)主 要 术 语 36.简 单 随 机 抽 样:也 称 纯 随 机 抽 样,它 是 从 含 有 N 个 元 素 的 总 体 中,抽 取“个 元 素 作 为 样 本,使 得 总 体 中 的 每 一 个 元 素 都 有 相 同 的 机 会(概 率)被 抽 中。37.简 单 随 机 样 本:从 含 有 N 个 元 素 的 总 体 中,抽 取 个 元 素 作 为 样 本,使 得 总 体 中 每 一 个 样 本 量 为 的 样 本 都 有 相 同 的 机 会(概 率)被 抽 中。38.重 复 抽 样:从 总 体 中 抽 取 一 个 元 素

29、后,把 这 个 元 素 放 回 到 总 体 中 再 抽 取 第 二 个 元 素,直 至 抽 取“个 元 素 为 止。39.不 重 复 抽 样:一 个 元 素 被 抽 中 后 不 再 放 回 总 体,而 是 从 所 剩 元 素 中 抽 取 第 二 个 元 素,直 到 抽 取 个 元 素 为 止。40.分 层 抽 样:也 称 分 类 抽 样,它 是 在 抽 样 之 前 先 将 总 体 的 元 素 划 分 为 若 干 层(类),然 后 从 各 个 层 中 抽 取 一 定 数 量 的 元 素 组 成 一 个 样 本。41.系 统 抽 样:也 称 等 距 抽 样 或 机 械 抽 样,它 是 先 将 总

30、体 中 的 各 元 素 按 某 种 顺 序 排 列,并 按 某 种 规 则 确 定 一 个 随 机 起 点;然 后,每 隔 一 定 的 间 隔 抽 取 一 个 元 素,直 至 抽 取 个 元 素 形 成 一 个 样 本。42.整 群 抽 样:先 将 总 体 划 分 成 若 干 群,然 后 以 群 作 为 抽 样 单 位 从 中 抽 取 部 分 群,随 后 再 对 抽 中 的 各 个 群 中 所 包 含 的 所 有 元 素 进 行 观 察。43.抽 样 分 布:在 重 复 选 取 样 本 量 为 的 样 本 时,由 样 本 统 计 量 的 所 有 可 能 取 值 形 成 的 相 对 频 数 分

31、布。44.样 本 均 值 的 抽 样 分 布:在 重 复 选 取 样 本 量 为”的 样 本 时,由 样 本 均 值 的 所 有 可 能 取 值 形 成 的 相 对 频 数 分 布。45.样 本 比 例 抽 样 分 布:在 重 复 选 取 样 本 量 为 的 样 本 时,由 样 本 比 例 的 所 有 可 能 取 值 形 成 的 相 对 频 数 分 布。46.标 准 误 差:也 称 为 标 准 误,它 是 样 本 统 计 量 的 抽 样 分 布 的 标 准 差。47.估 计 标 准 误 差:若 计 算 标 准 误 时 所 涉 及 的 总 体 参 数 未 知,可 用 样 本 统 计 量 代 替

32、计 算 的 标 准 误。48.估 计 量:用 来 估 计 总 体 参 数 的 统 计 量 的 名 称,用 符 号 3表 示。49.估 计 值:用 来 估 计 总 体 参 数 时 计 算 出 来 的 估 计 量 的 具 体 数 值。50.点 估 计:用 样 本 统 计 量。的 某 个 取 值 直 接 作 为 总 体 参 数。的 估 计 值。51.区 间 估 计:在 点 估 计 的 基 础 上,给 出 总 体 参 数 估 计 的 一 个 范 围。52.置 信 区 间:由 样 本 统 计 量 所 构 造 的 总 体 参 数 的 估 计 区 间。53.置 信 水 平:也 称 为 置 信 系 数,它 是

33、 将 构 造 置 信 区 间 的 步 骤 重 复 多 次 后,置 信区 间 中 包 含 总 体 参 数 真 值 的 次 数 所 占 的 比 率。(二)主 要 公 式 名 称 公 式 总 体 均 值 的 置 信 区 间(正 态 总 体,。已 知)元 Z&/2不 总 体 均 值 的 置 信 区 间(7未 知,大 样 本)X-.Z0/2-7S7n总 体 均 值 的 置 信 区 间(正 态 总 体,o未 知,小 样 本)一.sX a/2/总 体 比 例 的 置 信 区 间 P 土“叽 产 抖 总 体 方 差 的 置 信 区 间(-21)1 2Xa12%-a/2估 计 总 体 均 值 时 的 样 本 容

34、 量 n=9E-估 计 总 体 比 例 时 的 样 本 容 量(Z 2)2 乃(1-乃)n=)E2四、习 题 答 案 87.A 121.B 155.A 189.C 223.B88.B 122.A 156.B 190.A 224.A89.A 123.B 157.C 191.B 225.A90.B 124.D 158.C 192.C 226.D91.B 125.B 159.D 193.A 227.C92.C 126.A 160.B 194.D 228.B93.D 127.C 161.D 195.A 229.A94.C 128.A 162.D 196.B 230.A95.A 129.B 163.C

35、197.C 231.B96.C 130.A 164.C 198.A 232.B97.A 131.C 165.B 199.A 233.B98.A 132.D 166.C 200.A 234.C99.C 133.C 167.D 201.A 235.B100.A 134.B 168.D 202.A 236.B101.D 135.D 169.A 203.C 237.D4 B 2 3 8 A20o B 1 7X5 B 239 B20cA6733BD23ooBCDo112444222ACC678ooo222AAcBc9oo122cc2 BBc2322ABB 2 4 BAB5622ADA7.Il223777

36、45677771X890778LN88工 I 8XADABcAcBAAAA8933BB45oo124443454446784449BAAAB0607.08,09.DDB5.IXAAc89011112222ABB456888AAASL2.555IXIX1XBBD6.7.06111A1AIXIXcD122222cB7888BA3455Dc9.S121111第 5 章 假 设 检 验 一、学 习 指 导 假 设 检 验 是 推 断 统 计 的 另 一-项 重 要 内 容,它 是 利 用 样 本 信 息 判 断 假 设 是 否 成 立 的 一 种 统 计 方 法。本 章 首 先 介 绍 有 关 假 设

37、 检 验 的 一 些 基 本 问 题,然 后 介 绍 一 个 总 体 参 数 的 检 验 方 法。本 章 各 节 的 主 要 内 容 和 学 习 要 点 如 下 表 所。,Vy,-止 早 R 主 要 内 容 学 习 要 点 5.1 假 设 检 验 的 基 本 问 题 假 设 的 陈 述 概 念:假 设,假 设 检 验,原 假 设,备 择 假 设,单 侧 检 验,双 侧 检 验。针 对 具 体 的 实 际 问 题,建 立 合 理 的 原 假 设 和 备 择 假 设。两 类 错 误 与 显 著 性 水 平 概 念:第 I 类 错 误,第 II类 错 误,显 著 性 水 平。两 类 错 误 的 控

38、制。两 类 错 误 的 关 系。检 验 统 计 量 与 拒 绝 域 概 念:检 验 统 计 量,标 准 化 检 验 统 计 量,拒 绝 域,临 界 值。统 计 量 检 验 的 原 理。利 用 统 计 量 检 验 的 决 策 准 则。利 用 产 值 进 行 决 策 概 念:产 值。产 值 决 策 的 原 理,产 值 的 计 算。产 值 检 验 与 统 计 量 检 验 的 异 同。值 决 策 的 准 则。小 结 假 设 检 验 的 步 骤。假 设 检 验 结 果 的 表 述。5.2 总 体 均 值 的 检 验 大 样 本 的 检 验 方 法 总 体 方 差。2已 知 时,均 值 检 验 的 统 计

39、 量 和 程 序。总 体 方 差 0未 知 时,均 值 检 验 的 统 计 量 和 程 序。用 E x c e l计 算 P 值。小 样 本 的 检 验 方 法 2 总 体 方 差 b-已 知 时,均 值 检 验 的 统 计 量 和 程 序。2 总 体 方 差。-未 知 时,均 值 检 验 的 统 计 量 和 程 序。用 E x c e l计 算。值。5.3 总 体 比 例 的 检 验 总 体 比 例 的 检 验 检 验 的 统 计 量。检 验 的 程 序。用 E x c e l计 算。值。5.4 总 体 方 差 的 检 验 总 体 方 差 的 检 验 检 验 的 统 计 量。检 验 的 程

40、序。用 E x c e l计 算 产 值。二、主 要 术 语 和 公 式(-)主 要 术 语 18.假 设:对 总 体 参 数 的 具 体 数 值 所 做 的 陈 述。19.假 设 检 验:先 对 总 体 参 数 提 出 某 种 假 设,然 后 利 用 样 本 信 息 判 断 假 设 是 否 成 立 的 过 程。20.备 择 假 设:也 称 研 究 假 设,是 研 究 者 想 收 集 证 据 予 以 支 持 的 假 设,用,或“表 示。21.原 假 设:也 称 零 假 设,是 研 究 者 想 收 集 证 据 予 以 反 对 的 假 设,用“表 示。22.单 侧 检 验:也 称 单 尾 检 验,

41、是 指 备 择 假 设 具 有 特 定 的 方 向 性,并 含 有 符 号“”或 的 假 设 检 验。23.双 侧 检 验:也 称 双 尾 检 验,是 指 备 择 假 设 没 有 特 定 的 方 向 性,并 含 有 符 号“二”的 假 设 检 验。24.第 I 类 错 误:当 原 假 设 为 正 确 时 拒 绝 原 假 设,犯 第 I 类 错 误 的 概 率 记 为 a o25.第 I I类 错 误:当 原 假 设 为 错 误 时 没 有 拒 绝 原 假 设,犯 第 H类 错 误 的 概 率 通 常 记 为 万。26.显 著 性 水 平:假 设 检 验 中 发 生 第 I 类 错 误 的 概

42、率,记 为 a。27.检 验 统 计 量:根 据 样 本 观 测 结 果 计 算 得 到 的,并 据 以 对 原 假 设 和 备 择 假 设 做 出 决 策 的 某 个 样 本 统 计 量。28.拒 绝 域:能 够 拒 绝 原 假 设 的 检 验 统 计 量 的 所 有 可 能 取 值 的 集 合。29.临 界 值:根 据 给 定 的 显 著 性 水 平 确 定 的 拒 绝 域 的 边 界 值。30.产 值:也 称 观 察 到 的 显 著 性 水 平,如 果 原 假 设 4 是 正 确 的,那 么 所 得 的 样 本 结 果 出 现 实 际 观 测 结 果 那 么 极 端 的 概 率。(二)主

43、 要 公 式 名 称 公 式 总 体 均 值 检 验 的 统 计 量(正 态 总 体,。已 知)cr/Vn总 体 均 值 检 验 的 统 计 量(b 未 知,大 样 本)s/y/n总 体 均 值 检 验 的 统 计 量(正 态 总 体,O未 知,小 样 本)s1总 体 比 例 检 验 的 统 计 量 P fI苑(l-兀 o)V n总 体 方 差 检 验 的 统 计 量 2(一 1)$2b o四、习 题 答 案 1.A 34.A 66.D 99.A2.D 35.C 67.D 100.B3.C 36.B 68.A 101.D4.A 37.A 69.C 102.C5.B 38.D 70.D 103.

44、B6.C 39.D 71.A 104.D7.A 40.C 72.C 105.B8.B 41.C 73.B 106.B9.A 42.C 74.A 107.A10.B 43.C 75.A 108.A11.A 44.A 76.B 109.B12.C 45.B 77.C 110.A13.A 46.A 78.D 111.B14.C 47.B 79.A 112.A15.D 48.D 80.C 113.A16.C 49.A 81.D 114.B17.A 50.A 82.B 115.B18.B 51.B 83.A 116.B19.A 52.D 84.A 117.B20.B 53.C 85.C 118.A21.

45、B 54.A 86.B 119.B22.A 55.B 87.A 120.B23.B 56.C 88.C 121.B24.B 57.A 89.A 122.D25.A 58.C 90.A 123.A26.D 59.D 91.A27.D 60.C 92.A28.D 61.C 93.A29.A 62.A 94.B30.B 63.D 95.C31.B 64.B 96.B32.C 65.A 97.A33.B 98.A第 6 章 方 差 分 析 一、学 习 指 导 本 章 主 要 介 绍 检 验 多 个 总 体 均 值 是 否 相 等 的 一 种 统 计 方 法,即 方 差 分 析。它 是 通 过 对 各

46、观 察 数 据 误 差 来 源 的 分 析 来 判 断 多 个 总 体 均 值 是 否 相 等。本 章 首 先 介 绍 方 差 分 析 中 的 一 些 基 本 问 题,包 括 方 差 分 析 中 的 一 些 术 语、方 差 分 析 的 基 本 思 想 和 基 本 假 设,然 后 介 绍 单 因 素 方 差 分 析 方 法,最 后 介 绍 方 差 分 析 中 的 多 重 比 较。本 章 各 节 的 主 要 内 容 和 学 习 要 点 如 下 表 所 示。章 节 主 要 内 容 学 习 要 点 6.1 方 差 分 析 的 基 本 问 题 方 差 分 析 及 有 关 术 语 概 念:方 差 分 析,

47、因 子,处 理。方 差 分 析 的 基 本 思 想 和 原 理 概 念:组 内 误 差,组 间 误 差,总 平 方 和,组 内 平 方 和,组 间 平 方 和。误 差 的 分 解 总 平 方 和、组 内 平 方 和、组 间 平 方 和 的 关 系。方 差 分 析 中 的 基 本 假 定 方 差 分 析 中 的 3 个 基 本 假 定。问 题 的 一 般 提 法 方 差 分 析 中 假 设 的 提 法。6.2单 因 素 方 差 分 析 数 据 结 构 概 念:单 因 素 方 差 分 析。数 据 结 构。分 析 步 骤 概 念:总 平 方 和,组 内 方 差,组 间 方 差。假 设 的 提 法。总

48、 平 方 和、组 内 方 差、组 间 方 差 的 计 算 方 法。检 验 统 计 量 的 计 算 方 法。统 计 决 策。方 差 分 析 表 的 结 构。用 Excel进 行 方 差 分 析。关 系 强 度 的 测 量 关 系 强 度 的 测 量 方 法。6.3方 差 分 析 中 的 多 重 比 较 方 差 分 析 中 的 多 重 比 较 多 重 比 较 的 前 提。多 重 比 较 的 作 用。多 重 比 较 的 方 法。二、主 要 术 语 和 公 式(一)主 要 术 语 31.方 差 分 析(ANOVA);检 验 多 个 总 体 均 值 是 否 相 等 的 统 计 方 法。32.因 素:也

49、称 因 子,是 方 差 分 析 中 所 要 检 验 的 对 象.33.水 平:也 称 处 理,是 因 素 的 不 同 表 现。34.组 内 误 差:来 自 水 平 内 部 的 数 据 误 差。35.组 间 误 差:来 自 不 同 水 平 之 间 的 数 据 误 差。36.总 平 方 和:反 映 全 部 数 据 误 差 大 小 的 平 方 和,记 为 SS7;37.组 内 平 方 和:反 映 组 内 误 差 大 小 的 平 方 和,记 为 SM.38.组 间 平 方 和:反 映 组 间 误 差 大 小 的 平 方 和,记 为 SSL39.单 因 素 方 差 分 析:只 涉 及 一 个 分 类 型

50、 自 变 量 的 方 差 分 析。40.组 内 方 差:组 内 平 方 和 除 以 相 应 的 自 由 度。41.组 间 方 差:组 间 平 方 和 除 以 相 应 的 自 由 度。(-)主 要 公 式 名 称 公 式 组 间 方 差,一 组 间 平 方 和 SSA自 由 度 k-组 内 方 差 组 内 平 方 和 SSEMSE=-=-自 由 度 n-k方 差 分 析 的 检 验 统 计 量 MSEF(k l,n k)关 系 强 度 的 测 量 R 2 _ SSA(组 间 SS)SST(息 SS)多 重 比 较 的 LSD LSD-Q/2、MS(+)/ni四、习 题 答 案 1.C 2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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