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老** 文档编号:88278650 上传时间:2023-04-24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4.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邵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邵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邵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邵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邵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_物业经理人第一条 为了保障城镇住宅、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养护,维护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物业治理条例和国家建立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基金治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凡本市所辖各城市规划区、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两个以上产权人的住宅、非住宅或与住宅楼构造相连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区内单幢的住宅、非住宅,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修理资金(以下简称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的归集、使用和治理,适用本方法。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构造部位(包括根底、内外承重墙体、柱、

2、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物业内,建立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用具、消防设施、供暖(冷)气管道、煤气管道、锅炉、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第四条 市房产局负责全市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的监视、治理工作。市物业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机构详细负责市区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的归集、治理和监视使用,并对县(市)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的归集、治理和监视使用进展业务指导。第五条 物业专项修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业主决策、专款专用、政府

3、监管、按栋建帐、核算到户的治理原则。第六条 业主缴存的物业专项修理资金属业主(房屋产权人)全部。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的2030%的物业专项修理资金属于售房单位全部。物业专项修理资金是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更新、改造的费用,任何单位、个人都无权予以减免。第七条 物业专项修理资金按以下规定缴存:出售的公有住房(包括房改房)属多层住宅的由售房单位在售房款中提取20%、属高层住宅的提取30%;购房人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存物业专项修理资金。这二笔资金应存入或转存入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的特地帐户,专项用于出售后的公有住房的修理、改造、养护。住宅(包括商品房、经济

4、适用房、集资建房)出售时,属多层住宅的,由购房人按购房款2%的比例缴存;属高层住宅或设有电梯的多层住宅的,由购房人按购房款3%的比例缴存。购房人所购房屋的价格明显低于同类、同层房屋价格的,其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的缴存按同类、同层房屋的平均价格计算。拆迁安置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安置多层住宅的按安置房评估价的2%、安置高层住宅的按安置房评估价的3%的比例,由被拆迁人缴存。整栋住宅中的非住宅和其他物业根据同类型住宅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缴存标准进展缴存。开发建立单位的自用住宅物业、非住宅物业,参照同类物业价格按本条第项规定缴存。第八条 售房单位在售房时或拆迁人在安置房屋时应根据有关规定代为足额收取首期物业专项

5、修理资金。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必需按本方法规定足额缴存物业专项修理资金,并向购房人代为收取个人应缴存的物业专项修理资金局部。销售商品住房的售房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向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物业专项修理资金代为收取方案。拆迁人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向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物业专项修理资金代为收取方案。以上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前,须将足额代为收取的首期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移交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物业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机构代管。第九条 市、县(市)房产局是本市、县(市)的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未按本方法规定足额缴存物业专项修理资金、未向购房人代

6、为足额收取个人应缴存的物业专项修理资金、未将收取的首期物业专项修理资金足额移交市、县(市)房产局物业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机构的,市、县(市)房产局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商品房售房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未向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物业专项修理资金收取方案、或未将收取的物业专项修理资金足额如期移交市、县(市)房产局物业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机构的,市、县(市)房产局不予受理商品房初始登记业务,不予办理房屋产权总证;购房者没有按规定足额缴存首期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的,市、县(市)房产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拆迁人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未向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物业专项修理资金收取

7、方案、或未将收取的物业专项修理资金足额如期移交市、县(市)房产局物业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机构的,市、县(市)房产局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手续。第十条 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的治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依据业主大会的决议将修理资金移交给物业治理企业或业主大会打算托付的其他单位代管,未打算移交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连续代管。托付物业治理企业或其他单位代管的物业专项修理资金,应当签订托付合同,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承受房地产行政治理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视。向物业治理企业移交物业专项修理资金应由物业治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双方负责人同时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办理移交手续应提交以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