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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 卷(一)期中同步测试卷(附答案和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 4 0 题,每题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之间具有下列哪些情况构成共同犯罪?A、某甲没有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故意,但因言行不慎而起到了教唆某乙实施犯罪的作用B、某乙未实施某甲所教唆的犯罪,却实施了其他的犯罪C、某乙实施了某甲所教唆的犯罪而未遂D、被教唆者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参考答案】:C【解 析】:【正 确 答 案】c【答案解析】刑法第2 5 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
2、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 2 9 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题干可知A项中某甲无教唆的故意,B项中某乙实施的不是被教唆的罪,D 项中被教唆者不符合犯罪主体上的要求,故结合法条可知A、1B、D项都不能构成共同犯罪。而 C项中某乙的行为虽然是犯罪未遂,但不妨碍乙和某甲构成共同犯罪。因为共同犯罪并不必然要求犯罪既遂。2、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OA、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B、法律
3、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可以盲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的法律依据C、由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共同的,它们就构成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D、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要求有不同的内容【参考答案】:B【解析】:考点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解析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但它不能直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的法律依据。法律职业道德原则的基本内容构成了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不同的社会制度,法律职业道德的原则要求有不同的内容。故选B3、我国行政赔偿的途径中,不包括下列哪项A、单独就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出B、单独就赔偿
4、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C、在行政诉讼中与其他问题一并提出D、在复议程序中与其他问题一并提出【参考答案】:A【解析】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24、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是依据1 9 8 8 年生效的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设立的国际金融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机构只承保货币汇兑险、征收险、战争内乱险和政府违约险B、任何投资均可列入该机构的投保范围,但间接投资除外C、该机构具有完全法律人格,有权缔结契约,取得并处理不动产和动产D、在任何情况下,该机构都不得接受东道国自然人、法人的投保【参考答案】:C
5、【解析】:A包 括 了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主要险种,但 该 公约对此有例外规定。根 据 公约 第1 1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经特别多数票通过,可 将 公约的担保范围犷大到上述第1款中提及的风险(即选项A中列举的那些风险)以外的其他特定的非商业风险,故A错。B也具有一定的绝对性质,而 根 据 公约 第1 2条的相关规定,并非所有投资均可列入该机构的投保范围。比如,公约对于合格的投资、合格的投资人与合格的东道国都有限制。再如,只有那些要求担保机构给以担保的申请注册之后才开始执行的投资,才可能获得担保。因此,选 项B不正确。选项C可通过法律常识判断,因为从事投资风险担保的机构如果没有法律人格
6、就无法签订合同。根据 公约 第1条的相关规定,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具有完全的法律地位,可以签订合同,取得并处理不动产和动产,并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因此,C正确。D的表述过于绝对,依 公约 第I3条第3款的规定,根据投资者和东道国的联合申请,董事会经特别多数票通过,可将合格投资者扩大到东道国国民的自然人或在东道国注册的法人,因此,D错。5、当事人在提出行政诉讼的同时,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了损害,因而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对此人民法院应当:A、合并立案,合并审理B、合并立案,单独审理C、分别立案,单独或合并审理D、分别立案,单独审理【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行政赔
7、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2 8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因此C选项是正确选项.36、甲为其邻居乙打工,认为工资太少,遂产生勒索乙钱财之念。甲准备了一桶汽油,于某日凌晨1 时许,将汽油倒在乙家门前草堆上,点燃后暂时躲回家中,乘乙全家人出动救火之机,翻墙进入乙家院内,撬开门锁,将在屋内睡觉的乙仅1 8 个月的儿子丙盗回家中。乙回家发现丙不见,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及时赶至现场,当即组织全村村民在各路口设卡追堵。甲见无
8、法将丙带走,而丙在其家中又哭闹不止,怕被人发现,即将丙抱还乙的家人,并谎称丙是其从小偷手中追回,后装晕倒地。甲的行为:()OA、甲是绑架罪的中止B、甲是绑架罪的未遂C、甲是绑架罪的既遂D、甲构成绑架罪和放火罪【参考答案】:D【解析】甲具有两个行为,一个为放火,并且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另外,甲以勒索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根据刑法第239条 第 2 款规定,成立绑架罪。7、在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的规范是:()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B、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的效力,适用行为地法C、
9、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发价于送达被发价人时生效D、一国国内法中专门用于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规范【参考答案】:B【解析】:直接调整规范和间接调整规范的区别A C D 是直接调整的规范,是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实体规范,B只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受何种法律的调整和支配,而4不是直接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所以属于间接调整的规范。8、卢某欠下于某巨额赌债。于某在多次索要未果后,便产生了扣押卢某寄养在其父母家的儿子(9 个月大)作人质的恶念。某日,于某邀约亲友四人到卢父家强行入室,用卢父家的一件毛衣将卢某的儿子包着抢走作人质。因包得过紧,致使卢某的儿子窒息死亡。于某的行
10、为构成何罪?A、非法拘禁罪B、绑架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D、(间接)故意杀人罪【参考答案】:A【考点】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认定【解析】为了索取债务包括高利贷、赌债等非法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过失致人死亡的,仍然成立非法拘禁罪。9、关于我国公证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B、经过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C、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D、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公证,均可委托他人办理【参考答案】:D【解析】:公证制度5A选项考查公
11、证机构的性质。公证法第6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此,A选项正确,不应选。B选项考查公证的效力。我国 公证法第3 7 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经过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B选项的说法正确,不应选。C选项也是考查公证书的效力问题。我国 公证法第4 0 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12、讼。”C选项的说法正确。D选项考查公证程序。我 国 公证法第2 6 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因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公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不是所有事项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D选项没有包含例外的情况,说法过于绝对,因此是错误的,应当选。1 0、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法律不经公布,并非绝对无效,历史上就有所谓“法不可知,威不可测”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旧原则”D、法
13、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者不为罪”【参考答案】:C6【解析】:法律必经公布才能有效,不经公布的法,人民就可以不遵守,这样能防止国家机关在法的名义下任意地惩治处于弱势的民众。1 1、下列哪一部法典不是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编纂的 国法大全的组成部分A、学说汇纂B、法学阶梯C、十二表法D、新律【参考答案】:C【解析】:罗马法编纂法典最有成效和影响最深的应该是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的 国法大全,包 括 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新律。闻名于世的 罗马法大全或 国法大全,对罗马国家乃至世界的影响和意义都是巨大的。1 2、甲(男)搭乘乙(女)的出租车,至偏僻处甲掏出刀子抢劫乙现
14、金若干、手机一部。甲拔了车钥匙,并威胁乙道:不准报警,我下车走一段路后把钥匙丢下,你自己来找。”甲下车后,乙用备用钥匙开动汽车追上甲,并用车撞甲且高声呼救。甲被撞倒爬起来再跑,乙又驱车撞甲致其轻伤,在群众帮助下甲被抓获。对乙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选项?A、事后防卫,构成故意犯罪B、特殊防卫,不认为是防卫过当C、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D、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理论的通说,在财产性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情况下,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本题中,在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以后,对抢劫犯进行反击夺回财物的,防卫
15、人只要没有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仍然属于合法行为。乙为夺回被抢财物实施的行为并没有超出合理限度,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而为挽回自己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属于正当防卫。事后防卫,是指不法侵害已经终止后,7对侵害人进行的“防卫”,应当负刑事责任。本题是特殊情形下的防卫,不属于事后防卫。甲已经下车离开,已 不 属 于 刑法 第2 0条 第3款 规 定 的“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不适用特殊防卫的规定。因此,ABC选项的说法错误,D选项的说法正确。1 3、赵某犯A罪,依法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合议庭提出以下四种量刑意见,其中必定错误的意见是:()A、判处有期徒刑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
16、年B、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 年C、判处管制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 年D、判处拘役6 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 年【参考答案】:C【考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理解【解析】刑法 第5 5条 第2款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据此,选 项C错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如果适用援刑的,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1 4、我国法律“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中之“住所地”,是指:()A、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B、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C、被继承人生前惯常居所地D、被继承人生前居所地【参考答案】:A【解析】:住所地
17、民通意见第6 3 条规定:“涉外继承,遗产为动产的,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适用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81 5、甲以穿心莲片假冒三金片而生产、销售,违法所得金额巨大。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罚?A、生产、销售假药罪B、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诈骗罪D、非法经营罪【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点是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的界限。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
18、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甲的犯罪对象是药品,故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甲的行为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特征。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所为假药,典型的有两种:一是药品所合成份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二是以非
19、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本案的情形,就属于假药的第二种情况。为了营利而生产、销售假的三金片,骗取受害人的钱财,确有以假充真的诈骗行为存在,但是诈骗行为在本案中是作为销售方式而存在的,只要生产、销售的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不管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以假药骗取钱财的行为,都应当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处罚,而不应认定为诈骗罪。故选A。1 6、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于2 0 0 7 年 1 0 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2 0 0 8 年 1 月底和3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甲公司依约将第一份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9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为
20、货到后3 0 天付款。甲公司无奈同意该变更。乙公司未依约付款,并以资金紧张为由再次要求延期付款。甲公司未再发运第二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并提起仲裁。根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B、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C、甲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D、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参考答案】:C【解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A项考查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要约与承诺。公约第2 9 条第1 款规定,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 0 0 7 年 1 0 月
21、签订付款交单的合同,乙公司要求变更付款方式,可以看作乙方发出新的要约,甲公司同意该变更视为承诺,合同已经由付款交单变更为货到3 0 天后付款。因此,乙公司应以货到3 0 天后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而不是付款交单的方式,A项错误。乙公司再次申请延期未获得甲方同意,说明第一份合同没有再次变更,乙公司应依约在货到3 0 天后付款,题目中乙公司未付款,则乙公司对第一份合同已经构成违约。B C D 项考查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或通过其行为推断其将不履行。一方预期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中止履行义务的措施;一方预期违约将根本违反合同,另一
22、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中止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在货物发运前还是发运后,都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充分保证,则他必须继续履行义务。10待甲方应当履行第二份合同时,甲方已经得知乙方资金紧张,且对第一份合同已经构成违约,可以通过这一行为推断出乙公司将不履行第二份合同的付款义务,因此可以停止履行第二份合同项下的发货义务。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并不构成违约,B项错误。甲公司停止履行发货义务必须通知乙公司,C项正确。如果乙公司提供了付款保证,甲公司必须发货,D 项错误。1 7、下列哪一项表述是严格约束法官职务外活动的基本出发点?A、维护法官形象和司法尊严B
23、、维护司法独立C、有利于法律监督D、有利于公开审判【参考答案】:A1 8、五代时,死刑处决方法除正常的绞、腰斩外,还创制出了A、凌迟、重杖处死B、斩首C、决口D、折胫【参考答案】:A【解析】:五代时期刑罚残酷,除沿用后代五刑,另增多项肉刑,死刑的执行也创制出凌迟、重杖处死等酷刑,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动荡不安,政权不稳之特征。1 9、甲县拟新建一毛纺织厂,因建成后的毛纺织厂将排出有机毒液,排放时可能会影响周围环境,新毛纺织厂建设完工后,毛纺织厂投产使用前必须做好下列哪项工作?()A、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才可投入生产、使用11B、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
24、施必须经该毛纺织厂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才可投产、使用C、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该毛纺织厂周边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验收合格,才可投产、使用D、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所在地政府验收合格,才可投产、使用【参考答案】:A【解析】: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措施根 据 环境保护法第2 6 条第1 款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人生产或者使用。”故本题应选项为A。2 0、下列情形中,哪种行为不成立侵占罪?A、胡某在歌厅捡到一个钱包,打开后发现里面有五万元,遂
25、据为己有。后失主找到胡某要求返还,胡某不还B、出租车乘客甲下车后遗忘钱包,后上来的乘客乙看到后悄悄拿走并下车C、王某在出差前将电脑放在邻居钱某家,钱某擅自将电脑变卖,私吞钱款。王某回家后,钱某谎称电脑被盗D、吴某将金丝鸟借给李某玩赏,李某到手后竟将鸟给吃了【参考答案】:B【解析】:侵占罪是指将他人所有、自己在占有的财物,变成自己所有。B 项,甲虽遗忘钱包,但转移为由司机占有。乙构成盗窃罪。2 1、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以下不属于其中情形的是:A、不顺父母去12B、无子去C、恶疾去D、与更三年丧,去【参考答案】:D【解析】:“七出”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又称“七去
26、”,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的,丈夫或公婆即可体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浮是乱族,护是乱家,有恶疾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天家即可休弃之。本题考查的是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难度不大,但却是多选的好素材。考生在复习时最好是可以结合“三不去”等制度比较记忆。此外,还要了解“三不去”。按照周代的礼制,“三不去”就是夫家不能离异休弃女子的几种情形: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2 2、亚金索地区是位于甲乙两国之间的一条山谷。1 8
27、 世纪甲国公主出嫁乙国王子时,该山谷由甲国通过条约自愿割让给乙国。乙国将其纳入本国版图一直统治至今。2 0 0 1 年,乙国发生内乱,反政府武装控制该山谷并宣布脱离乙国建立“亚金索国”。该主张遭到乙国政府的强烈反对,但得到甲国政府的支持和承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国际法中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要求乙国政府在解决“亚金索国”问题时必须采取非武力的方式B、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原则为“亚金索国”的建立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根据13C、上述1 8 世纪对该地区的割让行为在国际法上是有效的,该地区的领土主权目前应属于乙国D、甲国的承认,使 得“亚金索国”满足了国际法上构成国家的各
28、项要件【参考答案】:C【解析】:国际法的基本原则;领土的取得方式;国际法上的承认关 于 A,国际法中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是指国家间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禁止将武力或武力威胁的方式诉诸于任何争端的解决过程。该原则是适用于国家之间的,乙国政府在解决“亚金索国”问题时,由于是本国的内政问题,并非国际争端,不适用国际法中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关于8,民族自决原则是指在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和奴役下的被压迫民族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由于乙国统治亚金索地区并不是帝国主义的统治该地区的人民本身就是乙国的人民,不存在民族自决问题。因此8 错误。关于C
29、,在国际法中,领土可以通过割让的方式取得。割让是一国根据条约将部分领土转移给另一国。割让分为强制割让和非强制割让,非强制割让在现代仍然是合法的。因此C项正确。关于D,国际法中,对新国家的承认是既存国家对新国家出现这一事实的单方面宣告和认定。这种承认本身并不是新国家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条件。因此D项错误。2 3、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法定证据科类?A、书证与物证B、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C、现场笔录D、勘验笔录【参考答案】:C14【解析】同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相比,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中特有的法定证据。它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对现场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2 4、根 据
30、海牙规则,对下列何种情况,承运人对货损不应承担责任?()A、在装货港装货时由于承运人的雇员操作不当使货物在越过船舷后摔碎在甲板上B、由于在装货时货物积载不当,船在海上航行中轻微颠簸即导致货架倒塌,致使部分货物受损C、在运输途中,由于船员未对货舱进行例行检查,致使冷藏舱货物由于冷冻机停止工作而受热变质D、船舶在航行中由于船长、船员操作不慎,船舶发生碰撞,使部分货物受损【参考答案】:D【解析】:口考点:海牙规则项下承运人的义务和免责。海牙规则规定了承运人航行过失免责,所 以D为航行过失,可以免责,选D。海牙规则规定了承运人负有管货义务,义务期间是“从装到卸”,所以装货、积载过程中出现货损,承运人要
31、承担责任,所以A、B中承运人要承担责任。海牙规则规定了承运人负有适航的义务,而C中未进行例行检查致使冷冻舱失灵造成货损违反了适航义务,承运人要承担责任。2 5、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时,多少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的质询案?A、代表总数1/3 以上B、代表总数1 /4以上C、3 0 人以上D、1 0 人以上15【参考答案】:D2 6、1 8 0 4 年 的 法国民法典是世界近代法制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下列关于 法国民法典的哪一项表述不正确?A、该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这一立法精神B、该法典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时代性C、该法典的影响后来
32、传播到美洲、非洲和亚洲广大地区D、该法典首次全面规定了法人制度【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是外国法制史的重要内容。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说都要熟练的掌握。司法考试把考察的重点集中在两部法典的特点原则及其影响。下面详细的对这两部法典进行分析。法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制定拿破仑执政后,于 1 8 0 0 年8月 1 2 日成立民法典起草委员会,4个月写出草案,交司法机关征求意见后,送立法机关审议。在拿破仑的直接干预下,全文被陆续通过。1 8 0 4 年3 月2 1 日,拿破仑签署命令公布施行。1 8 0 4 年 的 法国民法典是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统一的资产
33、阶级法律制度,巩固大革命的胜利成果的产物。拿破仑本人对民法典的制定有特殊贡献,所以这部法典又称 拿破仑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比法国民法典制定要晚约一个世纪。德国统一后,制定统一法典的政治条件已经具备,但经济的发展、垄断组织的出现,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关系、阶级关系、经济关系、法律关系的复杂化,使得制定统一的民法典的过程经历了曲折和艰难。此外,法学家对待制定民法典的审慎态度及长期争论,也延缓了法典的编纂过程。民法典的制16定过程中的争论主要集中体现在对罗马法和日耳曼法的态度上。法学界形成以蒂伯特为代表的“法典编纂派”和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延续几十年的学说之争,使民法典的研究更为深入、理论更加
34、成熟。从1874年开始,民法典草案经几次修改后直至1896年才被帝国议会通过、皇帝批准。1900年民法典正式施行。特征法国民法典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民法典。(反映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的要求,贯穿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民法原则”,没有关于法人的规定,雇佣关系的规定极为简单。)法典贯彻资产阶级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时代性法典保留了旧制度的若干残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传统法律制度。法典重视实际效用,缺乏理论概括。在立法模式、结构、语言方面,也有特点。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法典的体例仿照了 罗马法大全中 法学阶梯的模式。它的很多制度、原则、法律概念、术语都来自罗马法,特别是关于所有
35、权和债权的内容更直接源于罗马法。)第一,法典贯彻了近代西方民事立法的一般原则,包括公民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受限制的原则、契约自由的原则、过失责任原则等。同时,反映了资本主义的自由经济向垄断经济发展的时代特征,如对私人所有权进行了适当限制、在契约的意志表示方面,意志自由开始受27、某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概括性地约定有关争议 由“中国贸仲”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后双方因违约责任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解决,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OA、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B、应认定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17C、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D、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
36、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参考答案】:B【解析】:仲裁法解释 第 2 条规定,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所以,违约责任属于可仲裁的范围。选 项 B 正确。仲裁法解释 第 3 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选 项 C错误。仲裁法解释第 13条第2 款规定,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 8、关于单位犯
37、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以单罚制为原则,双罚制例外B、通常采用双罚制,例外为单罚制C、单位犯罪的,只处罚单位的领导人员D、对于单位进行处罚的,可以适用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方式【参考答案】:B【解析】:我 国 刑法 第 3 2 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据此,对单位犯罪,一般采取双罚制,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学/法 网|但是,当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时则属例外,即不实行双罚制而采取单罚制。所 以 B 选项正确,A 选项错误
38、。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并非只处罚领导人员,因此C选项错误。根据第32条规定,对于单位的处罚方式仅为罚金,且刑法分则并没有规定其他的刑罚方法,因此D选项错误。本题应选B。2 9、罗法官由于一次在法庭审理案件中对于当事人态度恶劣,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于这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受到处分,以下哪个是不可能适用的?A、警告B、记过C、免除职务18D、撤销职务【参考答案】:C【解析】: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应承担的责任,有道义责任、批评和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刑事处罚。而免除职务并不是责任的范畴。3 0、以下哪个人可以不受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约束()A、李某系某大学的法
39、律系学生,利用假期到某基层法院实习B、担任法官多年现已退休的王某C、张某曾在某基层人民法院试用过一段时期,现已离开法院D、某基层人民法院的法警江某【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法官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根 据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包括在职立案、审判、执行、笔录制作、司法文书送达等法官系列相关人员;也包括到法院实习的大学生、研究生,法院试用、借用、借调人员和离退休法官,故选项A、B中李某和王某都要受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约束。选 项c中张某虽曾在法院试用,但现已离开法院,在试用期间张某应受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约束,期满后离开法院则不受约束。依 据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4 9
40、条:“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期间,应当遵守本准则。人民法院的行政人员和法警,参照执行本准则的有关规定。”显然选项D中的江某也可纳入法官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3 1、林涛是某法院助理审判员,下列有关他的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其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则他将被辞退B、该人民法院精简机构,短时期无法安排人员将其调至派出法庭工作 1 年,被其拒绝,应尊重其意见C、如果他在1 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 0 天,该人民法院有权将其辞退D、他提出辞职,由该法院院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免除其职务【参考答案】:C3 2、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的标志是哪项?A、十二表法的制定19B、平民会议的召开C、万民
41、法的形成D、民法大全的问世【参考答案】:D【解析】:查士丁尼皇帝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法典编纂委员会进行法典编纂工作。从公元528-534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规汇编: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公 元 565年,法学家又汇集了公元535-565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敕 令 168条,称 为 查士丁尼新律.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至公元12世纪 统 称 为 国法大全或 民法大全。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3 3、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
42、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参考答案】:D3 4、下列关于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A、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法律的效力等级高于法规,应优先适用B、自治条例所作的变通规定,其在自治区内优先于法律法规适用C、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特殊规定与旧的一般规定不一致的,由制定机关裁决20
43、D、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故A项错误,不选。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故B项正确,当选。一般而言新法优于旧法,特殊规范优于一般规范,两者结合,就是新的特殊规范优于旧的一般规范。提醒注意的是,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故C项错误,不选。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
44、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故D项错误,不选。故本题选B。3 5、孙某持刀抢劫赵某财物,赵某夺下孙某的刀,并将孙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孙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赵某随后持刀将孙某杀死。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赵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赵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参考答案】:D3 6、任某在一商场的修表柜台修理一块金表,修理后不到半个月该表即出了问题。再到该商场已找不到修表的柜台,经询问才得知,修表柜台
45、是出租柜台,租期已满,承租人即修表者已不知去向。后经他人对该金表拆开发现,机芯已被换掉。任某与商场交涉,商场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OA、修表者是真正的加害者,任某只能向修表者主张权利B、因修表柜台是商场的,任某只能向商场主张权利C、因柜台租期已满,任某可以向商场主张权利,商场不得拒绝D、因柜台租期已满,又找不到修表者,责任只能由任某自负21【参考答案】:C【解 析】:消 费 者 合 法 权 益 受 损 时 的 求 偿 对 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 8 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
46、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3 7、某一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季某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 0 余万元据为己有。季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保险诈骗罪B、虚假理赔罪C、贪污罪D、侵占罪【参考答案】:C【解 析】:国 有 保 险 公 司 工 作 人 员 骗 取 保 险 金 的 定 罪、刑 法 第183条。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选项A错误。而 刑法中没有虚假理赔罪这一罪名。3 8、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法官应当遵守的司法礼仪?A、认真听取当事人发表意见
47、B、使用规范、文明、准确的语言C、着法官服,佩戴徽章D、开庭时与当事人洽谈房屋装修事宜【参考答案】:D22【解析】:见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 3 2 条、第 3 3 条。3 9、甲贩运鸦片,驾车路过一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朱某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抓住汽车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在地,头部着地死亡。甲对朱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参考答案】:B【考点】间接故意【解析】朱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属于间接故意。4 0、甲得知乙某家
48、十分有钱。一日深夜,甲翻窗进入乙家欲窃取贵重财物,但经翻箱倒柜后未发现任何价值的财物,正欲返回,突然瞅见了正在卧室熟睡的乙某不足1 个月的儿子,于是将乙某的儿子抱走。第二天,甲以交换儿子为条件,打电话给乙某让其筹集1 0 万元后放于某公园的亭子里。甲的行为构成:A、盗窃罪B、敲诈勒索罪C、绑架罪D、盗窃罪(未遂)与绑架罪【参考答案】:D【解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的,以绑架论,对甲应数罪并罚。23二、多项选择题(共3 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下面关于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是:A、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
49、提B、法律责任不等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任不等于有法律制裁C、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D、对违宪者进行刑事制裁并不是违宪制裁的形式【参考答案】:A,B,C,D【解析】:题考查的是法律制裁和法律责任。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有密切的联系。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法律制裁的目的,是强制责任主体承担否定的法律后果,惩罚违法者,恢复被侵害的权利和法律秩序。同时,二者又有明显区别,不能等同。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它并不是责任主体自觉地承担法律责任,而是一种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违宪制裁的形式主要是撤销和改变同宪法相抵
50、触的法律和决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罢免违宪的国家机关领导成员和人大代表等,并不包括对违宪者刑事制裁。3、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有哪些?A、根本性和最高权威性B、原则性C、纲领性D、相对稳定性【参考答案】:A,B,C,D【解析】: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有以上五个,见指定教材。4、甲国发射的气象卫星雷公号撞上了乙国飞行的遥感卫星神眼号,造成神眼号卫星坠落。神眼号的碎片撞上了丙国境内正在飞行的丙国民航飞机,造成该飞机坠落。同时卫星碎片还将丙国地面的一个行人砸死。24甲乙丙三国都是外空一系列公约的当事国。根据外空法的有关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行人的损害应承担绝对责任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