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期中同步测试卷(附答案和解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期中同步测试卷(附答案和解析).docx(3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期中同步测试 卷(附答案和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之间具有以下哪些情况构成共同犯罪?A、某甲没有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故意,但因言行不慎而起到了教唆 某乙实施犯罪的作用B、某乙未实施某甲所教唆的犯罪,却实施了其他的犯罪C、某乙实施了某甲所教唆的犯罪而未遂D、被教唆者未到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参考答案】:C【解析】:【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 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 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
2、别处分。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 用处分。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分。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 轻处分。由题干可知A项中某甲无教唆的故意,B项中某乙实施的不是被教 唆的罪,D项中被教唆者不符合犯罪主体上的要求,故结合法条可知A、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无奈 同意该变更。乙公司未依约付款,并以资金紧张为由再次要求延期付款。 甲公司未再发运第二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并提起仲裁。根据联合国国际货 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B、甲公司不发运第
3、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C、甲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通知乙公 司D、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参考答案】:C【解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A项考查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要约与承诺。公约第29条第1款规 定,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甲公司与乙公司于 2007年10月签订付款交单的合同,乙公司要求变更付款方式,可以看 作乙方发出新的要约,甲公司同意该变更视为承诺,合同已经由付款交 单变更为货到30天后付款。因此,乙公司应以货到30天后付款的方式 支付货款,而不是付款交单的方式,A项错误。乙公司再次申请延期未获得甲方同意,说明第一
4、份合同没有再次变 更,乙公司应依约在货到30天后付款,题目中乙公司未付款,那么乙公司 对第一份合同已经构成违约。BCD项考查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订立 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或通过其行为推断 其将不履行。一方预期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中止履行义务的措施; 一方预期违约将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中止履行义 务的一方当事人不管是在货物发运前还是发运后,都必须立即通知另一 方当事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充分保证,那么他必须继续 履行义务。10待甲方应当履行第二份合同时,甲方已经得知乙方资金紧张,且对 第一份合同已经构成违约,可以通
5、过这一行为推断出乙公司将不履行第 二份合同的付款义务,因此可以停止履行第二份合同项下的发货义务。 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并不构成违约,B项错误。甲 公司停止履行发货义务必须通知乙公司,C项正确。如果乙公司提供了 付款保证,甲公司必须发货,D项错误。17、以下哪一项表述是严格约束法官职务外活动的基本出发点?A、维护法官形象和司法尊严B、维护司法独立C、有利于法律监督D、有利于公开审判【参考答案】:A18、五代时,死刑处决方法除正常的绞、腰斩外,还创制出了A、凌迟、重杖处死B、斩首C、决口D、折胫【参考答案】:A【解析】:五代时期刑罚残酷,除沿用后代五刑,另增多项肉刑,死刑的执行也创
6、制出凌迟、 重杖处死等酷刑,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安,政权不稳之特征。19、甲县拟新建一毛纺织厂,因建成后的毛纺织厂将排出有机毒液, 排放时可能会影响周围环境,新毛纺织厂建设完工后,毛纺织厂投产使 用前必须做好以下哪项工作?()A、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行政 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才可投入生产、使用11B、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该毛纺织厂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才可投产、使用C、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该毛纺织厂周边居民委员会或村民 委员会验收合格,才可投产、使用D、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所在地政府验收合格,才可投产、 使用【参考答案】:A【解析】:防治环境
7、污染的有关措施根据环境保护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建设工程中防治污染 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 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 格后,该建设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故此题应选项为A。20、以下情形中,哪种行为不成立侵占罪?A、胡某在歌厅捡到一个钱包,翻开后发现里面有五万元,遂据为己 有。后失主找到胡某要求返还,胡某不还B、出租车乘客甲下车后遗忘钱包,后上来的乘客乙看到后悄悄拿走 并下车C、王某在出差前将电脑放在邻居钱某家,钱某擅自将电脑变卖,私 吞钱款。王某回家后,钱某谎称电脑被盗D、吴某将金丝鸟借给李某玩赏,李某到手
8、后竟将鸟给吃了【参考答案】:B【解析】:侵占罪是指将他人所有、自己在占有的财物,变成自己所有。B项,甲虽遗忘钱包, 但转移为由司机占有。乙构成盗窃罪。21、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以下不属于其中情 形的是:A、不顺父母去12B、无子去C、恶疾去D、与更三年丧,去【参考答案】:D【解析】:“七出”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 子假设有以下七项情形之一的,丈夫或公婆即可体弃之,即不顺父母去、 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其中,不顺父母(公 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浮是乱族,护是乱家,有恶疾不能 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那么
9、是反义。故为人妻者假设有此七项 之一,天家即可休弃之。此题考查的是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难度不大,但却是多项选择的 好素材。考生在复习时最好是可以结合“三不去”等制度比拟记忆。此外,还要了解“三不去”。按照周代的礼制,“三不去”就是夫 家不能离异休弃女子的几种情形: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 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22、亚金索地区是位于甲乙两国之间的一条山谷。18世纪甲国公主 出嫁乙国王子时,该山谷由甲国通过条约自愿割让给乙国。乙国将其纳 入本国幅员一直统治至今。2001年,乙国发生内乱,反政府武装控制该 山谷并宣布脱离乙国建立“亚金索国”。该主张遭到乙国政府的强烈反 对,但得到
10、甲国政府的支持和成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那么,以下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A、国际法中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那么要求乙国政府在解决“亚金索 国”问题时必须采取非武力的方式B、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原那么为“亚金索国”的建立提供了充分的法 律根据13C、上述18世纪对该地区的割让行为在国际法上是有效的,该地区 的领土主权目前应属于乙国D、甲国的成认,使得“亚金索国”满足了国际法上构成国家的各项 要件【参考答案】:C【解析】:国际法的基本原那么;领土的取得方式;国际法上的成认关于A,国际法中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那么是指国家间发生争端时, 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禁止将武力或武力威胁的方式诉诸 于
11、任何争端的解决过程。该原那么是适用于国家之间的,乙国政府在解决 “亚金索国”问题时,由于是本国的内政问题,并非国际争端,不适用 国际法中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那么。关于8,民族自决原那么是指在帝国 主义殖民统治和奴役下的被压迫民族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 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由于乙国统治亚金索地区并不是帝 国主义的统治该地区的人民本身就是乙国的人民,不存在民族自决问题。 因此8错误。关于C,在国际法中,领土可以通过割让的方式取得。割 让是一国根据条约将局部领土转移给另一国。割让分为强制割让和非强 制割让,非强制割让在现代仍然是合法的。因此C项正确。关于D,国 际法中,对新国家的
12、成认是既存国家对新国家出现这一事实的单方面宣 告和认定。这种成认本身并不是新国家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条件。因此D 项错误。23、以下选项中哪一个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法定证据科类?A、书证与物证B、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C、现场笔录D、勘验笔录【参考答案】:C14【解析】同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相比,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中特有的法定证据。它是指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对现场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24、根据海牙规那么,对以下何种情况,承运人对货损不应承当 责任?()A、在装货港装货时由于承运人的雇员操作不当使货物在越过船舷后 摔碎在甲板上B、由于在装货时货物积载不当,船在海上航行中轻微颠簸即
13、导致货 架倒塌,致使局部货物受损C、在运输途中,由于船员未对货舱进行例行检查,致使冷藏舱货物 由于冷冻机停止工作而受热变质D、船舶在航行中由于船长、船员操作不慎,船舶发生碰撞,使局部 货物受损【参考答案】:D【解析】:口考点:海牙规那么项下承运人的义务和免责。海牙规那么规定了承运人航行 过失免责,所以D为航行过失,可以免责,选D。海牙规那么规定了承运人负有管货义务,义务期间是“从装到 卸”,所以装货、积载过程中出现货损,承运人要承当责任,所以A、B 中承运人要承当责任。海牙规那么规定了承运人负有适航的义务,而C中未进行例行检 查致使冷冻舱失灵造成货损违反了适航义务,承运人要承当责任。25、地方
14、各级人大举行会议时,多少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 人民政府的质询案?A、代表总数1 / 3以上B、代表总数1/4以上C、30人以上D、10人以上15【参考答案】:D26、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近代法制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 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以下关于法国民法典的哪一项表述不正 确?A、该法典表达了 “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这 一立法精神B、该法典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时代性C、该法典的影响后来传播到美洲、非洲和亚洲广大地区D、该法典首次全面规定了法人制度【参考答案】:D【解析】:此题考察的是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是外国法制史的重要内容。对 于参加司法考试的
15、考生来说都要熟练的掌握。司法考试把考察的重点集中在两部法典的特点原那么及其 影响。下面详细的对这两部法典进行分析。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制定拿破仑执政后,于1800年8月12日成立民法典起草委员会,4个 月写出草案,交司法机关征求意见后,送立法机关审议。在拿破仑的直 接干预下,全文被陆续通过。1804年3月21日,拿破仑签署命令公布 施行。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法 律制度,巩固大革命的胜利成果的产物。拿破仑本人对民法典的制定有 特殊贡献,所以这部法典又称拿破仑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比法国民法典制定要晚约一个世纪。德国统一后,制定 统一法典的政治条件已经具备,但经济的开
16、展、垄断组织的出现,社会 转型时期各种社会关系、阶级关系、经济关系、法律关系的复杂化,使 得制定统一的民法典的过程经历了曲折和艰难。此外,法学家对待制定 民法典的审慎态度及长期争论,也延缓了法典的编纂过程。民法典的制16 定过程中的争论主要集中表达在对罗马法和日耳曼法的态度上。法学界 形成以蒂伯特为代表的“法典编纂派”和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 延续几十年的学说之争,使民法典的研究更为深入、理论更加成熟。从 1874年开始,民法典草案经几次修改后直至1896年才被帝国议会通过、 皇帝批准。1900年民法典正式施行。特征法国民法典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民法典。(反映自由资 本主义时期资产
17、阶级的要求,贯穿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民法原那么”,没 有关于法人的规定,雇佣关系的规定极为简单。)法典贯彻资产阶级民法的基本原那么,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时代性法典保存了旧制度的假设干剩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传统法律制 度。法典重视实际效用,缺乏理论概括。在立法模式、结构、语言方 面,也有特点。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法典的体例仿照了罗马法大全中 法学阶梯的模式。它的很多制度、原那么、法律概念、术语都来自罗 马法,特别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的内容更直接源于罗马法。)第一,法典贯彻了近代西方民事立法的一般原那么,包括公民私有财 产所有权不受限制的原那么、契约自由的原那么、过失责任原那么等。同时, 反映了资
18、本主义的自由经济向垄断经济开展的时代特征,如对私人所有 权进行了适当限制、在契约的意志表示方面,意志自由开始受27、某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概括性地约定有关争 议由“中国贸仲”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后双方因违约责任产生争 议。关于该争议的解决,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OA、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B、应认定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17C、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D、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 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参考答案】:B【解析】:仲裁法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
19、同成 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所以, 违约责任属于可仲裁的范围。选项B正确。仲裁法解释第3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 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选项C错误。仲裁法解释 第13条第2款规定,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 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8、关于单位犯罪,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以单罚制为原那么,双罚制例外B、通常采用双罚制,例外为单罚制C、单位犯罪的,只处分单位的领导人员D、对于单位进行处分的,可以适用罚金、没收财产等
20、刑罚方式【参考答案】:B【解析】:我国刑法第32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那么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据此,对单位 犯罪,一般采取双罚制,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学/法网|但是,当刑法分那么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时那么属例外,即不实行双罚 制而采取单罚制。所以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判处刑罚,并非只处分领导人员,因此C选项错误。根据第32条规定,对于单位的处分方式 仅为罚金,且刑法分那么并没有规定其他的
21、刑罚方法,因此D选项错误。此题应选B。29、罗法官由于一次在法庭审理案件中对于当事人态度恶劣,并造 成了一定的影响,对于这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受到处分,以下 哪个是不可能适用的?A、警告B、记过C、免除职务18D、撤销职务【参考答案】:C【解析】: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应承当的责任,有道义责任、批评和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刑事 处分。而免除职务并不是责任的范畴。30、以下哪个人可以不受法官职业道德准那么的约束()A、李某系某大学的法律系学生,利用假期到某基层法院实习B、担任法官多年现已退休的王某C、张某曾在某基层人民法院试用过一段时期,现已离开法院D、某基层人民法院的法警江某【参考答案】:C【解
22、析】:此题考查法官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法官职业道 德的适用范围包括在职立案、审判、执行、笔录制作、司法文书送达等法官系列相关人员;也包括到 法院实习的大学生、研究生,法院试用、借用、借调人员和离退休法官,应选项A、B中李某和王某 都要受法官职业道德准那么的约束。选项c中张某虽曾在法院试用,但现已离开法院,在试用期间张某 应受法官职业道德准那么约束,期满后离开法院那么不受约束。依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第49条: “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期间,应当遵守本准那么。人民法院的行政人员和法警,参照执行本准 那么的有关规定。”显然选项D中的江某也可纳入法官职业道德的适用范
23、围。31、林涛是某法院助理审判员,以下有关他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如果其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那么他将被辞退B、该人民法院精简机构,短时期无法安排人员将其调至派出法庭工 作1年,被其拒绝,应尊重其意见C、如果他在1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该人民法院有权将其辞退D、他提出辞职,由该法院院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免除其职务【参考答案】:c32、罗马法已开展到最兴旺、最完备阶段的标志是哪项?A、十二表法的制定19B、D项都不能构成共同犯罪。而C项中某乙的行为虽然是犯罪未遂, 但不阻碍乙和某甲构成共同犯罪。因为共同犯罪并不必然要求犯罪既遂。2、以下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那么的表述,哪一项为哪一项不
24、正确的?()OA、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那么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 和基本要求B、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那么可以盲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 业责任的法律依据C、由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那么是共同的,它们就构成法律职业人员 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D、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那么的要求有不同的内 容【参考答案】:B【解析】:考点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那么解析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那么是指法律职业 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但它不能直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的法律依 据。法律职业道德原那么的基本内容构成了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不同的社会制度,法律 职业道
25、德的原那么要求有不同的内容。应选B3、我国行政赔偿的途径中,不包括以下哪项A、单独就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出B、单独就赔偿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C、在行政诉讼中与其他问题一并提出D、在复议程序中与其他问题一并提出【参考答案】:A【解析】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领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 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B、平民会议的召开C、万民法的形成D、民法大全的问世【参考答案】:D【解析】:查士丁尼皇帝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法典编纂委员会进行法典编纂工作。 从公元528-534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规汇编: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公
26、元565年,法学家又汇集了公元535-565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公布的 敕令168条,称为查士丁尼新律。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至公元12世纪统称为国法大全或 民法大全。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开展到最兴旺、最完备阶段。33、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 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 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 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 相关条约,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 效异议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
27、没有管辖权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参考答案】:D34、以下关于法的渊源的效力原那么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法律的效力等级高于 法规,应优先适用B、自治条例所作的变通规定,其在自治区内优先于法律法规适用C、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特殊规定与旧的一般规定不一致的,由制定 机关裁决20D、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应提请 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 会裁决,故A项错误,不选。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
28、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 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故B项正确,中选。一般而言新法优于旧法,特殊规范优于 一般规范,两者结合,就是新的特殊规范优于旧的一般规范。提醒注意的是,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 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故C项错误,不选。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 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 法规的,应当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故D 项错误,不选。故此题选B。35、孙某持刀抢劫赵某财物,赵某夺下孙某的刀,并将孙某推倒在 水泥地上,孙某头部
29、着地,当即昏迷。赵某随后持刀将孙某杀死。关于 赵某行为的性质,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赵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赵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参考答案】:D36、任某在一商场的修表柜台修理一块金表,修理后不到半个月该 表即出了问题。再到该商场已找不到修表的柜台,经询问才得知,修表 柜台是出租柜台,租期已满,承租人即修表者已不知去向。后经他人对 该金表拆开发现,机芯已被换掉。任某与商场交涉,商场拒绝承当任何 责任。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A、修表者是真正的加害者,任某只能向修表者主张权利
30、B、因修表柜台是商场的,任某只能向商场主张权利C、因柜台租期已满,任某可以向商场主张权利,商场不得拒绝D、因柜台租期已满,又找不到修表者,责任只能由任某自负21【参考答案】:C【解析】: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的求偿对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 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 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 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 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37、某一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季某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 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据
31、为己有。季某的行为构成何 罪?A、保险诈骗罪B、虚假理赔罪C、贪污罪D、侵占罪【参考答案】:C【解析】: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骗取保险金的定罪、刑法第183条。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选项A错误。 而刑法中没有虚假理赔罪这一罪名。38、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法官应当遵守的司法礼仪?A、认真听取当事人发表意见B、使用规范、文明、准确的语言C、着法官服,佩戴徽章D、开庭时与当事人洽谈房屋装修事宜【参考答案】:D22【解析】: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第32条、第33条。39、甲贩运鸦片,驾车路过一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 查人员朱某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抓住
32、汽车的把 手不放,甲为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在地,头部着 地死亡。甲对朱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参考答案】:B【考点】间接故意【解析】朱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属 于间接故意。40、甲得知乙某家十分有钱。一日深夜,甲翻窗进入乙家欲窃取贵 重财物,但经翻箱倒柜后未发现任何价值的财物,正欲返回,突然瞅见 了正在卧室熟睡的乙某缺乏1个月的儿子,于是将乙某的儿子抱走。第 二天,甲以交换儿子为条件,打 给乙某让其筹集10万元后放于某公 园的亭子里。甲的行为构成:A、盗窃罪B、敲诈勒索罪
33、C、绑架罪D、盗窃罪(未遂)与绑架罪【参考答案】:D【解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的,以绑架论,对甲应数罪并罚。23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下面关于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A、法律制裁是承当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 提B、法律责任不等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任不等于有法律制裁C、法律制裁是被动承当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D、对违宪者进行刑事制裁并不是违宪制裁的形式【参考答案】:A,B,C,D【解析】:题考查的是法律制裁和法律责任。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有密切的联系。法律制裁是 承当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法律
34、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表达。法律制裁的目的,是强制责任 主体承当否认的法律后果,惩罚违法者,恢复被侵害的权利和法律秩序。同时,二者又有明显区别, 不能等同。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它并不是责任主体自觉地 承当法律责任,而是一种被动承当法律责任的方式。违宪制裁的形式主要是撤销和改变同宪法相抵触 的法律和决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罢免违宪的国家机关领导成员和人大代表等,并不包括对违 宪者刑事制裁。3、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有哪些?A、根本性和最高权威性B、原那么性C、纲领性D、相对稳定性【参考答案】:A,B,C,D【解析】: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有以上五个,见指定教
35、材。4、甲国发射的气象卫星雷公号撞上了乙国飞行的遥感卫星神眼号, 造成神眼号卫星坠落。神眼号的碎片撞上了丙国境内正在飞行的丙国民 航飞机,造成该飞机坠落。同时卫星碎片还将丙国地面的一个行人砸死。24甲乙丙三国都是外空一系列公约的当事国。根据外空法的有关制度,下 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行人的损害应承当绝对责任B、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带来的丙国飞机的损害应承当绝对责任C、对于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飞机的坠落,甲乙丙三国应各自承当过 错责任D、对于雷公号和神眼号的相撞,甲乙两国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当 相应的责任【参考答案】:a,b,d【解析】:根据1972年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
36、国际责任公约(简称责任公约),发射国对 其空间物体造成他国损害的责任制度可以概括为四点:(1)发射物在地球外表或给飞行中的飞机造 成的损害的,发射国应负赔偿的绝对责任;(2)发射物在地球外表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主要是外 空)给他国的空间物体、宇航员、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害的,发射国应负赔偿的过失责任;(3)甲国 发射物在地球外表以外的地方(外层空间)对乙国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并因此对地球外表的丙国人 员、财产,包括飞行中的飞机造成损害的,那么甲乙两国对丙国负绝对责任;(4)甲国发射物在地球 外表以外的地方(外层空间)对乙国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并因此对丙国在外空的空间物体、人员、 财产造成损害的,那
37、么甲乙两国依各自的过失承当相应的责任。因此,根据上述规那么的第3项,甲国的雷公号与乙国的神眼号在外 空发生碰撞,由此对地球外表的丙国飞行中的飞机和地面人员造成损害, 那么甲依两国应对丙国的损害承当绝对的赔偿责任,因此AB选项正确,而 C项错误;根据上述规那么第2项,雷公号和神眼号的相撞属于在外空发 生的碰撞,适用过失责任,因此D项正确。5、甲、乙、丙三人向不相识的丁某要20块钱买烟抽,遭到丁某的 拒绝。甲、乙、丙三人即对丁某进行殴打,致丁某轻微伤。在三人将要 离去时,甲某仍觉得不解气,又回身持刀朝丁某腿部扎了两刀,致丁某 失血过多死亡。以下那些不正确()A、甲、乙、丙三人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38、B、甲、乙、丙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C、甲、乙、丙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25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丙构成寻衅滋事罪【参考答案】:A,B,C【解析】:答案:ABC【解析】:甲某伤害行为属于“过限行为”,其他人在寻衅滋事的限度内承当责任,伤害是甲 某单独所为,甲某单独承当责任。对甲某而言伤害罪的重行为吸收寻衅滋事的情形为,仅成立故意伤 害一罪。6、检察官不得兼任以下哪些职务?A、法学会会员B、律师C、社团秘书长D、兼职教授【参考答案】:B,C【解析】:检察官法第十八条,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 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7、以下说法不正确
39、的有A、市民法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它是仅适用于罗马居民的法律B、市民法调整的内容为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及公民的人身和财 产关系等方面C、万民法只调整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之间的财产关系D、万民法是通过民众大会和元老院的决议制定形成的【参考答案】:A,D【解析】:市民法是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法律,仅适用于罗马公民内部,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 市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因此A项说法不正确, 罗马居民不仅包括罗马公民,而且也包括居住在罗马的非罗马公民。万民法是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来 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
40、步制定的法律,因 此D项的说法不正确。万民法的基本内容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有关婚姻、家庭法和继承 法,仍不列入万民法,仍然适用市民法。因此C是正确的。所以答案为AD。268、国家赔偿责任有以下哪些方式?A、金钱赔偿B、恢复原状C、赔礼抱歉D、恢复名誉【参考答案】:A,B,C,D【解析】:见国家赔偿法第25条、第30条。注意:国家赔偿法未将停止侵害、恢复 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教等列为赔偿方式,而是将这些方式作为其他侵权责任形式予以规定的9、以下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甲欲杀害其女友,某日故意破坏其汽车的刹车装置。女友如驾车 外出,15分钟后遇一陡坡,必定会坠下山崖死
41、亡。但是,女友将汽车开 出5分钟后,即遇山洪爆发,泥石流将其冲下山摔死。死亡结果的发生 和甲的杀害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B、乙欲杀其仇人苏某,在山崖边对其砍了 7刀,被害人重伤昏迷。 乙以为苏某已经死亡,遂离去。但苏某自己醒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 山崖摔死。苏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丙追杀情敌赵某,赵狂奔逃命。赵的仇人赫某早就想杀赵,偶然 见赵慌不择路,在丙尚未赶到时,即向其开枪射击,致赵死亡。赵的死 亡和丙的追杀之间没有因果关系D、丁持上膛的手枪闯入其前妻钟某住所,意图杀死钟某。在两人厮 打时,钟某自己不小心触发扳机遭枪击死亡。钟的死亡和丁的杀人行为 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
42、丁对因果关系存在认识错误,也构成故意杀人 罪既遂。【参考答案】:A,B,C,D【解析】:关于A选项。死亡结果是由泥石流造成的,与杀害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为因果关 系必须是实行行为所导致的结果。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关于B选项。在被告人与被害人的行为 结合造成了结果的场合,如果被害人的行为被迫或者不能自己支配的,通常认为有因果关系。因此,27B选项的说法正确。关于C选项。属于因果关系中断的情况。丙追杀赵的过程中,赫先行一步将赵击 毙。赫的行为与赵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而丙追杀赵(威胁到赵的生命)的行为可能客观上为赫击毙 赵创造了一定的条件或者被赫所利用,但是丙追杀赵的行为与赵死亡结果之间的联系被
43、赫的行为所中 断,没有因果关系。假如丙与赫协同加害赵,由赫将赵击毙,那么二人的行为均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 系。因为此时丙与赫的行为作为一个整体共同造成了死亡结果。在二人无共犯关系的场合,赫的行 为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丙的行为无因果关系,仅承当故意杀人罪未遂的罪 责。不要以为丙无因果关系就不构成犯罪。因此,C选项的说法正确。关于D选项。丁与被害人钟某 的行为结合造成了死亡结果。但因被害人钟某的行为是由丁的杀人行为引起的,严格讲被害人的“动 作”是由丁引起的,并非是被害人选择的,这对因果关系没有实质影响。既然认为丁的杀人行为与死 亡结果有因果关系,丁对该结果应当承当刑事责任,表
44、达在法律上就是成立犯罪既遂。因此,D选项 的说法正确。此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10、下述哪些情形可作出确认判决?A、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 回诉讼请求的,可作出确认其合法或有效的判决B、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C、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D、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参考答案】:a,b,c,d【解析】: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57条n、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以下哪些是检察官的禁止性行为?A、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B、泄露检察工作秘密C、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D、伪造证据
45、或隐瞒证据【参考答案】:B,C,D【解析】:根据检察官法第35条的规定:检察官的禁止性行为共有十三项。其中包括: 泄露国家秘密或检察工作秘密;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隐 瞒证据或伪造证据等。至于不服处分决定进行申诉是法律赋予检察官的权利。2812、以下对于法律规那么的分类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按照法律规那么的内容,法律规那么可以分为授权性规那么、命令性规 那么和禁止性规那么B、按照规那么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程度(或者说效力强 弱),可分为强行性规那么和任意性规那么C、授权性规那么和任意性规那么,虽然属于不同的分类,但是其实质内 容是相同的D、按照法的
46、规那么内容确实定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委任性规那么、 确定性规那么、准用性规那么【参考答案】:A,B,D【解析】:法律规那么的分类按照法律规那么的内容,法律规那么可以分为授权性规那么、命令性规那么 和禁止性规那么。授权性规那么是指示法律关系主体可以做出或要求别人做 出一定行为的规那么,是关于主体权利的规定,特点是具有任意性。命令 性规那么和禁止性规那么都是义务性规那么。按规那么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 范围或程度来划分可分为强行性规那么与任意性规那么。按规那么与人们行为 方式产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可分为调整性规那么和构成性规那么。调整性规那么 的功能在于控制人们的行为,使之符合该规那么所确定的行为模
47、式;构成 性规那么具有开创意义,其功能在于组织人们按照规那么授予的权利去活动。 根据规那么内容确实定性程度,法律规那么还可分为确定性规那么和非确定性 规范。依上可知,A、B、D项为正确答案。此题考查的是法律规那么的分类,是以前律 考中经常出现的题型。但在新的司法考试中此类直观型的试题比重将呈 减少的趋势,命题者将会从更隐蔽的角度来考查考生对相关基本理论的 掌握程度。13、以下哪些做法不符合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294、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是依据1988年生效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 约设立的国际金融机构。关于该机构,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机构只承保货币汇兑险、征收险、战争内乱险和政府违约险B、
48、任何投资均可列入该机构的投保范围,但间接投资除外C、该机构具有完全法律人格,有权缔结契约,取得并处理不动产和 动产D、在任何情况下,该机构都不得接受东道国自然人、法人的投保【解析】:A包括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主要险种,但该公约对此有例外规定。 根据公约第11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经特别多数票通过,可将公约的担保范围扩大 到上述第1款中提及的风险(即选项A中列举的那些风险)以外的其他特定的非商业风险,故A错。B 也具有一定的绝对性质,而根据公约第12条的相关规定,并非所有投资均可列入该机构的投保 范围。比方,公约对于合格的投资、合格的投资人与合格的东道国都有限制。再如,只有那些要 求担保机构给以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