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之刑法cqxc.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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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讲座之三专题讲座之三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之刑法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之刑法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刑法的概念和原则犯罪概述刑罚制度犯罪种类(一)刑法的概念和原则(一)刑法的概念和原则+统治阶级为了维护阶统治阶级为了维护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总和。犯罪犯罪刑罚刑罚刑法刑法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当原则罪刑相当原则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罪刑法定原

2、则的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犯罪及刑罚的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犯罪及刑罚的法定化、取消了类推制度、重申了从旧兼法定化、取消了类推制度、重申了从旧兼从轻原则、分则罪名的规定详细完备、法从轻原则、分则罪名的规定详细完备、法条的可操作性增强。条的可操作性增强。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正确认定犯罪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正确认定犯罪和判处刑罚、正确进行司法解释。和判处刑罚、正确进行司法解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亦可称为罪刑相当、罪刑相称、罪责刑相适应,亦可称为罪刑相当、罪刑相称、罪刑均衡。罪刑均衡。罪责刑相

3、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是:犯罪社会危害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是: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及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性程度及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要依据。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的主要依据。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罚当其责任,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罚当其罪,罪刑相当。罪,罪刑相当。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体现:确立了科学严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体现: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设置的刑罚体系、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

4、纠正重定罪轻量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把量刑与定罪置于同等重要的地刑的错误倾向,把量刑与定罪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纠正重刑主义的错误思想,强化量刑公正的位;纠正重刑主义的错误思想,强化量刑公正的执法观念;纠正不同法院量刑轻重悬殊的现象,执法观念;纠正不同法院量刑轻重悬殊的现象,实现执法中的平衡和协调统一。实现执法中的平衡和协调统一。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的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的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对任何人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刑法

5、人人平等原则的立法体现;在刑法总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立法体现;在刑法总则中的体现、在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则中的体现、在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司法适用:做到刑事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司法适用:做到刑事司法公正、反对特权。司法公正、反对特权。被告人王某(女,某村妇女主任)某日带该村节育被告人王某(女,某村妇女主任)某日带该村节育妇女到县妇幼保健所作节育手术,但是医生忙于做妇女到县妇幼保健所作节育手术,但是医生忙于做手术,即叫王某代其为已经作完节育手术者在节育手术,即叫王某代其为已经作完节育手术者在节育手术证明书上盖章。王某乘机偷出四份空白某县节手术证明书上盖章。王某乘机偷出四份空白某县节育手

6、术证明并偷盖上育手术证明并偷盖上“县妇幼保健所疾病诊断专用县妇幼保健所疾病诊断专用章章”藏在身上。事后,王某在该几份证明上填写了藏在身上。事后,王某在该几份证明上填写了具体内容后,在先告知购买者是假证明的情形下,具体内容后,在先告知购买者是假证明的情形下,分别以分别以20002000元以上的价格将其卖给四个节育对象。元以上的价格将其卖给四个节育对象。请问,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请问,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刑法扰乱公共秩序罪中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刑法扰乱公共秩序罪中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

7、章罪,伪造公司、企业、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二)犯罪概述(二)犯罪概述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处罚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劳动群众集体所

8、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为,依照法律应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为是犯罪。”刑法第刑法第13条条1、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犯罪构成就是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犯罪构成就是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

9、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有机统一。犯罪构成犯罪构成四要件四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它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它是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是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某种行为,如果没有或者不可能危某种行为,如果没有或者不可能危害任何一种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害任何一种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那就不可能构成犯罪。那就不可能构成犯罪。犯罪客体的类型犯罪客体的类型(一)客体之一:人(一)客体之一:人作为行为客体的人,是指行为所指向的一切

10、人。例如,杀人罪中的人,就是最为典型的客体。没有人,也就不可能存在杀人这种犯罪。(二)客体之二:物(二)客体之二:物作为行为客体的物,是指行为所指向的一切物。例如,盗窃罪中的财物,就是最为典型的客体。没有财物,也就不可能存在盗窃这种犯罪。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 犯罪客体是抽象的,它总是通过一定的载体表现出来,这一载体就是犯罪对象。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物或者人。物是一定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而人则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主体或者承担者。犯罪分子的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就是通过犯罪对象来侵犯一定社会关系的。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犯罪行为所犯罪行为所指向的指向的具体具体客观

11、事物客观事物犯罪行为所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侵害的社会社会关系关系犯罪客体犯罪客体犯罪对象犯罪对象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点:(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对象本身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具体物或者具体人。犯罪对象只有通过其所体现的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比如,同样是盗窃枕木,某甲盗窃的是备用的枕木,某乙盗窃的是正在使用中的枕木,那么前者只构成盗窃罪,后者则构成破坏交通设备罪,两者的区别就在于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

12、要要件。比如,伪造证件罪,必须有伪造出来的证件,否则就不可能构成此罪。但是,像偷越国(边)境罪,就没有犯罪对象可言;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也没有对象可言。(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例如,某家电视机被盗,所侵犯的是主人对电视机的所有权关系,而电视机本身则未必受到损害。相反,盗窃犯总是要把电视机保护好,才能销赃或者自用。(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是根据犯罪客体来划分的,如果按犯罪对象则无法分类。因为同样的对象可能分属于不同类别的犯罪。例如,同是公共财产,盗窃、诈骗的,属于侵犯财产罪;如果贪污、受贿的,属于贪污、受贿

13、罪。因为它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由此可见,犯罪对象不能成为犯罪分类的根据与标准。当然,在同一类犯罪中,犯罪对象有时可以起到划分各种犯罪之间界限的作用。例如,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就是因为对象不同而划分出不同的罪。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区别,就在于对象不同。前者破坏的是飞机、火车、船舶等;后者破坏的是桥梁、隧道、铁轨之类。伪造货币罪、伪造国家有价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它是一切犯罪构成必备的基本要件。表现。它是一切犯罪构成必备的基本要件。犯罪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

14、犯罪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危害行为危害行为(必(必要要件,指表现人意志或意识,危害社会要要件,指表现人意志或意识,危害社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危害结危害结果果(选择要件)、(选择要件)、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选择要件,如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选择要件,如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等)。手段等)。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危害行为危害行为危害后果危害后果对象、时间、地点、方式等对象、时间、地点、方式等犯罪主体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依

15、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一般主体一般主体:按照我国刑法的一般规定,:按照我国刑法的一般规定,只有达到一定年龄并且有责任能力的自只有达到一定年龄并且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犯罪主体,责任年龄和然人,才能成为犯罪主体,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责任能力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特殊主体特殊主体:我国刑法有时还要求行为人:我国刑法有时还要求行为人具有特定的职务或者身份才能构成犯罪具有特定的职务或者身份才能构成犯罪主体。主体。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完全

16、刑事责任能力14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相对无责任能力相对无责任能力14-1614-16周岁,除周岁,除“故意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投放危险物品”外,无外,无责任能力。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14-1814-18周岁的人犯罪的,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应当从轻或从轻或减轻处罚;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可以可以从从轻、减轻或免除处

17、罚;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罪的,可以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完全刑事责任能力1616周岁以上周岁以上精神正常精神正常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抱的心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理态度。犯罪主观方面包括:犯罪故意、犯罪主观方面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过失。1直接故意直接故意过于自信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过失疏忽大意的疏忽大意的过失过失2间接故意间接故意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从认识因素看,行为人明从认识因素看,行为

18、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素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素看,行为人希望危害结果看,行为人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发生。它表现为它表现为“必然必然+希望希望”和和“可能可能+希望希望”。直接直接故意故意从认识因素看,明知自从认识因素看,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素看,行为人放任危害素看,行为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发生。它表现为它表现为“可能可能+放任放任”。间接间接故意故意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人对预见的危害结果的行为人对预

19、见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轻信能够避免发生轻信能够避免。过于过于自信的自信的过失过失行为人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行为人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该结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该结果;没有预见的原因是因为行为人的疏没有预见的原因是因为行为人的疏忽大意。忽大意。疏忽疏忽大意的大意的过失过失2、排除犯罪的事由、排除犯罪的事由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果,表面上符合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

20、犯罪构成,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事由。性,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事由。排除犯罪排除犯罪的事由的事由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依法执行职务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的行为紧急避险紧急避险自救行为自救行为 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防卫目的是为了保护防卫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防卫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必须合法权

21、益;防卫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对象只限于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对象只限于不法侵害者本人;正当防卫不能明显的超过不法侵害者本人;正当防卫不能明显的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一般以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一般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度。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度。无限防卫权:无限防卫权:对正在进行的的行凶、杀人、对正在进行的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22、,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刑法第2020条条正当防卫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避险目的是为了保护避险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避险起因是合法权益受到合法权益;避险起因是合法权益受到“危险危险”的威胁,危险的来源包括自身的生理或病的威胁,危险的来源包括自身的生理或病理所引起、他人的不法侵害所引起、大自然理所引起、他人的

23、不法侵害所引起、大自然自发力量所引起的、来自动物的侵袭;危险自发力量所引起的、来自动物的侵袭;危险正在发生;避险对象是第三者;紧急避险所正在发生;避险对象是第三者;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等于或大于所避免的损害。等于或大于所避免的损害。避险的限制:避险的限制:避险的手段必须合理;职务、避险的手段必须合理;职务、业务上负有特殊义务的人不能借口紧急避险业务上负有特殊义务的人不能借口紧急避险不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紧急避险紧急避险 甲,某钢铁厂工人,一日下夜班途中,路遇乙手甲,某钢铁厂工人,一日下夜班途中,路遇乙手持匕首抢劫。甲瞥见路边有

24、一根木棍,迅速捡起持匕首抢劫。甲瞥见路边有一根木棍,迅速捡起打落乙手中的匕首,趁乙慌张之时,甲又一棍将打落乙手中的匕首,趁乙慌张之时,甲又一棍将乙打昏。看着躺在地上的乙,甲想,听说碰上抢乙打昏。看着躺在地上的乙,甲想,听说碰上抢劫的,打死了也不犯法。于是,捡起乙掉在地上劫的,打死了也不犯法。于是,捡起乙掉在地上的匕首将乙刺死。的匕首将乙刺死。请问: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请问: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3、故意犯罪形态、故意犯罪形态故意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由于主客观故意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

25、形态。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形态。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形态形态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故意犯罪形态故意犯罪形态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犯犯罪罪既既遂遂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效避免有效避免放弃放弃思考题思考题犯罪预备是故意犯罪的未完犯罪预备是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成形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停止形态。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犯从轻、

26、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处罚。犯罪预备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是故意犯罪的未完犯罪未遂是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指行为人已经着手成形态,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犯罪未志以外的原因所致,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完成而停止下来。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是故意犯罪的未完犯罪中止是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指在犯罪过程中,成形态,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而未完成犯罪。

27、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形态,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构成的全部要件。对于既遂犯,依照刑法相关对于既遂犯,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罚。规定处罚。犯罪既遂犯罪既遂 陈某是某市电厂职工。陈某得知同厂职工赵某将陈某是某市电厂职工。陈某得知同厂职工赵某将于国庆节期间到外地父母将过节,遂决定到赵某于国庆节期间到外地父母将过节,遂决定到赵某家中行窃。家中行

28、窃。1010月月1 1日晚日晚1010时许,陈某潜入赵某家时许,陈某潜入赵某家中,窃得现金中,窃得现金20002000余元及其他财物。正当陈某准余元及其他财物。正当陈某准备离开时,被因事从父母家中赶回的赵某抓个正备离开时,被因事从父母家中赶回的赵某抓个正着。着。请问:甲的行为如何认定?请问:甲的行为如何认定?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小偷甲深夜翻窗潜入一大学女生宿舍五楼小偷甲深夜翻窗潜入一大学女生宿舍五楼的一间寝室,月光下,见只有一个女生乙的一间寝室,月光下,见只有一个女生乙在熟睡,顿起色心,向床边摸去,不小心在熟睡,顿起色心,向床边摸去,不小心碰翻了一个搪瓷脸盆,发出很响的声音。碰翻了一个搪瓷脸盆,

29、发出很响的声音。甲害怕惊醒了乙,招来其他人,于是夺门甲害怕惊醒了乙,招来其他人,于是夺门而逃。在楼下被逮着。而逃。在楼下被逮着。请问:如何判断甲的行为?请问:如何判断甲的行为?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4、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共同犯罪人犯罪人主犯主犯从犯从犯胁从犯胁从犯教唆犯教唆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主体是两个以上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客主体是两个以上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客观方面是实施共同的犯罪行为;主观条件是二个以上的行为人观方面是实施共同的犯罪行为;主观条件是二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共同

30、犯罪故意包括:共同犯罪故意包括:(1 1)认识因素:各犯罪人都认识到共同犯)认识因素:各犯罪人都认识到共同犯罪的性质和危害后果,都明知是互相配合。(罪的性质和危害后果,都明知是互相配合。(2 2)意志因素:各)意志因素:各犯罪人都决意实施犯罪,并对危害后果持故意的态度。(犯罪人都决意实施犯罪,并对危害后果持故意的态度。(3 3)意)意思联络:各犯罪人之间的犯罪故意内容的沟通。思联络:各犯罪人之间的犯罪故意内容的沟通。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但彼此罪过形害结果的;二人以上

31、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但彼此罪过形式不同的;无罪过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的;二人以上同时或式不同的;无罪过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的;二人以上同时或先后实施某种故意犯罪,但主观上缺乏联系;二人以上实施犯先后实施某种故意犯罪,但主观上缺乏联系;二人以上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的;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犯罪。罪时故意内容不同的;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共同犯罪的成立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子。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要分子

32、,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犯罪集团首部罪行处罚;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主犯主犯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从犯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罪的人。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免除处罚。胁从犯胁从犯 教唆犯是

33、指故意唆使他人实施犯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实施犯罪的人。罪的人。其刑事责任分三种情况:教唆他其刑事责任分三种情况: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18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所教唆的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处罚。教唆犯教唆犯 (三)刑罚制度(三)刑罚制度刑罚是由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刑罚是由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限制或者剥夺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限制或者剥夺其

34、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体系由主刑和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体系由主刑和附加刑构成。附加刑构成。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应当根据犯罪事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判处。具体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判处。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量刑制度包括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等。并罚、缓刑等。刑罚的体系刑罚的体系 主刑主刑指对犯罪分子独指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罚方法。刑罚刑罚附加刑附加刑指补充主刑适用指补充主刑适用

35、的刑罚方法。的刑罚方法。由人民法院依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犯法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安机关予以执行和人民群执行和人民群众监督改造的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刑罚方法。短期剥夺犯罪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分子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由,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关就近执行,并对受刑人进并对受刑人进行劳动改造的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刑罚方法。剥夺犯罪分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的刑罚方法。剥夺犯罪分子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终身自由,并强制进行劳动强制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改造的刑罚方

36、法。法。剥夺犯罪分子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严厉的刑罚。主刑主刑无期无期徒刑徒刑有期有期徒刑徒刑管制管制拘役拘役死刑死刑由人民法院判由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或处犯罪分子或犯罪单位向国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方法。剥夺犯罪分子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利的刑罚方法。把犯罪分子把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国有的刑罚方法。方法。强迫犯罪的外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国(边)

37、境的刑罚方法。刑罚方法。附加刑附加刑驱逐驱逐出境出境没收没收财产财产罚金罚金剥夺政剥夺政治权利治权利指犯罪分子犯罪以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其他罪行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行为。自首可以的行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或免除从轻或减轻或免除处罚。处罚。指因犯罪受过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定期

38、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一定之罪的情况。累犯应从况。累犯应从重处罚,但过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失犯罪除外。指犯罪分子揭发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他案件等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可有立功表现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的可减重大立功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轻或免除处罚。指法院对一人指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和据法定原则和方法,决定应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当执行的刑罚。指法院对判处拘役、指法院对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

39、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考验期内若符合法考验期内若符合法定条件,原判刑罚定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就不再执行。刑罚的量刑制度刑罚的量刑制度数罪数罪并罚并罚立功立功累犯累犯减刑减刑缓刑缓刑累犯累犯自首自首假释假释 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附条件的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四)犯罪种类(四)犯罪种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罪侵犯财产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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