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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业管理法规运用技能试题(附答案)_物业经理人 物业治理法规运用技能试题(附答案) 一、是非推断题(对的打,错的打,共30分,每题2分) ( )l、行政处分是对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治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所实施的制裁措施。 ( )2、行政诉讼在审理中不能调解。 ( )3、分期开发尚未完成的住宅区,只能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 ( )4、法律关系的实质就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5、违约责任一般为过错责任。 ( )6、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依据法律法规所公布的标准性文件。 ( )7、公正责任同样适用于精神损害赔偿场合。 ( )8、新设立的物业治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根据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
2、定期。 ( )9、在复有法律关系中存在主体法律地位不公平。 ( )10、物业治理托付属于详细托付。 ( )l1、行政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 ( )12、法律标准的中心标准是行为标准。 ( )13、在我国,仲裁是两审终审制。 ( )14、合同成立时合同生效。 ( )15、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简答题(20分,每题10分) 1、物业治理合同一般包括哪些主要条款?(10分) 答案要点: 合同一般主要包括八项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宅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酬劳 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其次条和第八条各2分,其余每条各1分 2、物业治理企业的权利与义
3、务有哪些? 答案要点: 建立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治理方法指出,物业治理公司的权利是: 1)物业治理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状况,制定小区治理方法; 2)依照物业治理合同和治理方法对住宅小区实施治理; 3)依照物业治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治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管委会帮助治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担当专项治理业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治理经费。 物业治理企业的义务是: (1)履行物业治理合同,依法经营 物业治理企业的义务,首先是履行合同,对合同规定的事项要全面履行。 1)治理效劳合同一经签订,受国家法律
4、爱护,合同义务受国家法律监视。假如物业治理企业不全面履行合同,要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2)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治理效劳合同,双方必需信守合同。假如发生新的状况,要经双方协议重新达成新的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也不允许单方拒绝履行或者变更已经订立的治理效劳合同。 3)依法解决治理效劳合同中的纠纷。一种是通过协议解决纠纷,一种是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调解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承受管委会和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监视 (3)重大的治理措施应当交管委会审议,并经管委会认可 (4)承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视指导 权利与义务答出主要要点即可
5、,每条1分 三、案例分析(50分) (一)某小区四楼业主见某向治理公司投诉五楼业主李某,称李改造住房时将客厅一角加建了一厕所,由此对其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张家在客厅时常闻李家冲厕水声),要求物业治理公司进展处理。 问:物业公司应如何解释或者处理?理由是什么?(15分) 答案要点: 物业治理公司应告知住户,此类大事可在物业治理公司协作下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住户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假设物业治理公司并未超越权限审批楼上住户的装修方案)。3分 其理由为: (1)在物业治理托付合同无特殊规定的状况下,物业治理公司的权限范围不包括对住户装修方案的审批,只应对报修的业主尽告知义务,要求其根据住宅使用说明书
6、进展使用。4分 (2)业主装修属于对自己全部财产的处分,在不影响其他使用人的状况下是合法的。但是本案中楼上业主转变楼宇使用构造,给楼下业主造成损害。4分 (3)依据民法通则,楼上楼下属于相邻关系,楼下业主是否起诉则以造成损害的严惩程度而定。 4分 (二)某小区业主黄某一家人五一旅游后回到家,发觉家里积满污水,经查是与楼上相连处的下水道(管)漫出。事后,小区物业治理公司称:下水管道是畅通的,因此不负治理责任。开发商则称:此楼己通过综合验收,是合格的,包以也无责任。黄某于是投诉到消费者协会。 问:你如何对待此次大事?(10分) 答案要点: (1)下水道漏水,物业治理公司应帮助业主查明缘由及状况:4
7、分 (2)如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修理,如确属先天质量缺陷,亦同。3分 (3)此外其他情形,则由物业治理公司负责修理。3分 (三)2023年10月,某房地产公司在拟建花园住宅小区的报批文件和图纸说明,住宅楼为17层,第一层为本楼地下停车场。办完审批手续后,该小区于2023年11月破土开工,并做售楼广告,称房地产公司将为本楼住户供应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2023年年底该楼预售完毕,张某等52户均在售房合同中商定:由房地产公司供应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交付使用后,张某等户在地下停车场停车时得知停车场已转让给小区的物业治理公司,小区住户使用需交纳5元/天的停车费。张某认为购置了楼房就自然取得了地下停车
8、场的局部全部权,他不应付费。为此,张某等数十名住户与房地产公司交涉,但房地产公司则称合同商定的供应停车位是有偿供应,未说明是无偿供应。鉴于协商不成,张某等诉至法院,要求判决房地产公司对地下停车场无处分权,转让行为本身不合法,合同无效。 请你运用所学的物业治理法规相关学问对本案进展分析处理。15分 答案要点: (1)停车场在建筑物内形成了肯定空间,四周的范围明确是具有独立的出入口,已经构成了与住房相区分的特定物,在构造上和利用上具有独立性,因此停车场全部权仍归房地产公司全部。3分 (2)本案中不能认为因张某等购置了楼房就自然取得了地下停车场的局部全部权,即区分全部建筑物的共用局部。而对于合同上的
9、商定:房地产公司供应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不能认为房地产公司对地下停车场全部权的放弃。因此,房地产公司对地下停车场仍有处分权,换言之,物业治理公司对停车场的取得合法有效。4分 (3)对于张某等业主信任利益的损失,如房地产公司售房广告的内容,由于合同已生效履行,故本案中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的担当问题。由于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因缔约人一方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所具有的过失而担当的责任。4分 (4)但本案例中,房地产公司称房地产公司将为本楼住户供应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没有尽详尽告知的义务,即没有告知消费者房地产公司供应的停车位是属于所售楼房的一局部,还仅是公司为购房消费者能够供应的一种有偿效劳。它没有告知消费者停车场的全部权或使用权的划分,且有一种误导的嫌疑,对消费者造成信任利益的损失,应当负肯定的责任。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业主们很难得到这方面的损失赔偿。4分 (四)某物业治理公司不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擅自将所管辖住宅小区的全部楼内一层电梯旁的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