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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镇镇曹二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一)“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现行控制 性详细规划,古镇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中山市古镇镇东岸中路北 的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下称“曹二经联 社”)用地进行改造,由曹二经联社自主改造,采取局部改造的 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中山市古镇镇东岸中路北,北至东岸中路,南 至大梗涌泵站,东至古神公路,西至大梗涌,用地面积3. 8010 公顷(38010. 19平方米,折合约57. 02亩)。(二)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涉及两个图斑范围,其中图斑编号,于2015年6
2、月 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图斑面积0. 0506公顷(506. 1平方 米,折合约0.76亩);图斑编号,于2022年8月纳入“三旧” 改造标图入库,图斑面积5. 3198公顷(53197. 6平方米,折合约 79. 80) o改造地块3. 8010公顷(38010.19平方米,折合约 57. 02亩)均已纳入“三旧”标图入库,纳入本次改造范围(三)权属情况改造范围内全部属曹二经联社名下的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证为中府集有(2013)第号,土地用途为工业,无合法用地手 续,为曹二经联社自1992年1月开始作工业厂房使用。(四)土地现状情况改造地块3. 8010公顷(38010.19平方米,折
3、合约57. 02 亩),纳入改造范围整体利用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下称 “三地”)0公顷、其他用地0公顷、征地留用地0公顷、与原 “三旧”用地置换的“三旧”用地或其他存量建设用地0公顷、 使用原“三旧”用地复垦产生的规模或指标的非建设用地0公 顷。改造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3. 8010公顷(38010. 19平方米, 折合约57. 02亩)、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按权属划 分,涉及曹二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 8010公顷(建设用地 3. 8010公顷、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改造地块原有25栋建筑物,为曹二经联社自1992年1月开 始使用。无合法规划报建等手续,原有建筑面积
4、46228. 53平方 米,容积率1.22,作工业厂房用途所用。该地块目前已拆除建筑 面积27541. 15平方米,改造前年产值为800万元,年税收为30 万元。改造地块不涉及闲置、抵押、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等情况。(五)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改造地 块已纳入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0-2035)o其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城镇建设 用地3. 8010公顷(38010. 19平方米,折合约57. 02亩)。在中 山市古镇镇曹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0)(中府函(2020) 317号)中,一类工业用地3. 8010公顷(38010. 1
5、9平方 米,折合约57.02亩),规划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 35%-60%,绿地率10%-15%,生产性建筑高度W50米,配套设施建 筑高度W100米。改造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 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二、改造意愿及安置补偿情况(一)改造意愿情况改造范围涉及曹二经联社1个权利主体,古镇镇人民政府已 按照法律法规,就改造范围、土地现状、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 况、补偿安置方式(该项目不涉及补偿安置情况)及标准等事项 征询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意愿,并经该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表决,同 意将涉及土地、房屋纳入改造范围。(二
6、)补偿安置情况该项目不涉及补偿安置情况。三、改造主体、需办理的用地手续及拟改造情况根据有关规划要求,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要求实施建设。(一)改造主体该改造项目属工改工宗地项目,拟采取权利人自主改造方 式,拟由曹二经联社作为改造主体实施局部改造。(二)需办理的用地手续改造项目范围内3.8010公顷(38010.19平方米,折合约 57. 02亩)用地需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上述用地在完 善转用地手续后,拟采用集体自用方式供地给曹二经联社。(三)拟改造情况改造后将用于重点发展电子器件制造产业,适当布局灯 饰照明产业上下游配套产业,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 上
7、,容积率不小于3.0,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14100平方米(不含不计容面积),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不少于95412. 62平 方米,保留无合法规划报建等手续建筑面积18687. 38平方米(包括厂房建筑面积14949. 61平方米,宿舍楼建筑面积 3737. 77平方米)。保留的建筑物经第三方机构房屋安全鉴 定为符合建筑安全和质量要求,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 局和我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出具可补办现有建筑物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意见,在完善用地手续后 半年内完成补办房产手续。项目相关情况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山 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山市涉挥发性有 机物项目
8、环保准入管理规定,项目将按环保相关规定建设,符 合环保等要求。改造后年产值不低于48886万元,年税收不低于 1711万元。四、资金筹措项目改造成本为19608万元,由改造主体曹二经联社自筹投 入资金19608万元。五、开发时序项目开发周期为2年,拟一期开发,开发时间为2023年12 月31日前,拟投入资金19608万元,拟建建筑面积不少于 95412. 62平方米(不含不计容建筑面积),保留建筑面积 18687. 38平方米,主要实施建设工业厂房。六、实施监管古镇镇人民政府对位于中山市古镇镇东岸中路北的曹二经联 社旧厂房用地实施监管。曹二经联社需按照监管协议在2023年 12月31日前动工建设、于二年内完成厂房建设、验收手续。如 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进度滞后的,需向镇、市相关部门汇报情 况,申请适当延期。如未能按期完成施工报建、厂房建设,古镇 镇人民政府将按照监管协议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