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胜利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胜利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履行教 育教学和管理职责,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全面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那么、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就读的所有学生。第三条学生在行为上违背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规 章制度,均视为违纪行为。第四条对出现违纪行为的学生,遵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 那么,坚持处分、惩戒和教育相结合,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 误。第五条学生违纪视情节处理,情节轻微给予批评教育,
2、情节较重, 给予纪律处分。学生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观察、 开除学籍,共五级。第六条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从轻或免予 处分:(一)情节轻微者;(二)主动成认错误,并能及时改正者;第七条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从重处分:(一)影响较大,造成较为严重后果;(二)同时违反两种以上本规定行为者;(三)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造谣中伤者;(四)在老师询问过程中拒不成认错误,隐瞒情节、说谎、知情不报 或包庇他人者;(五)已有有违纪行为且受到处分者;第八条学生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观察处分时限一般 为一年,处分期满后,如表现较好,那么可以由学生本人提出解除处分; 如仍
3、表现不好,不能解除处分,可延至毕业前。假设延长时间已到,仍不 能解除处分,那么加重一级处分直至劝其退学。第九条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经班主任或级部主任 批准,无故缺课或擅自离开学校,按照旷课处理。连续旷课、一学期累 计旷课按照以下情况处理:(一)旷课1节,班级内点名批评,并做检讨;(二)学期累计旷课8节,给予警告处分;(三)学期累计旷课9-15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四)学期累计旷课15-20节,给予记过处分;(五)学期累计旷课20-25节,给予留校观察处分;(六)学期累计旷课25节以上,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七)违反宿舍管理制度,夜不归宿者,视情节予以留校观察、劝 其退学或开除学籍
4、。第十条学生应诚信对待考试,考试作弊者,该科目成绩记。分,并视情节给予以下处分:(-)作弊(包括协同作弊)1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作弊两次以上者,视情节给予留校观察直至劝其退学。(二)窃取试卷等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留校观察直至劝其退学。第十一条男女同学之间应正常交往,如出现以下行为,视情节给 予相应处分(-)男女同学交往过密,经帮助教育有改正表现,给予记过处分。(二)男女同学交往过密,且经帮助教育仍无改正表现者,予以留 校观察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三)男女同学(或与校外人员)交往过密且有不符合学生形象的 行为者,视情节给予留校观察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第十二条未经学校允许,学生不能携
5、带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 电脑、数码相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私自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给予警告处分;(二)私自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并使用者,给予记过处分;(三)私自屡次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给予留校观察及以 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第十三条同学之间和睦友善,杜绝任何形式的校园欺凌行为,出 现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纪律处分。(一)给他人编造、使用侮辱性绰号,嘲笑他人,对他人粗言秽语, 传播他人的谣言和闲话;损坏或者未经允许占有、使用他人的书籍、衣 服等个人财产;协助、附和或支持以上欺凌行为,分派系结党,孤立、 抵抗或排挤他人造成一定后果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
6、开除 学籍。(二)通过网络实施网上欺凌,在网上贴吧、微信或论坛上发表人 身攻击性言论;中伤、诽谤、讥讽、贬抑评论他人,视情节给予警告、 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三)因同学矛盾动手打人者,视情节予以记过及以上处分。(四)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对挑起事端造成打架或事先筹划(直 接或间接筹划)打架者,找同学帮助打架或找校外人员参与打架者,视 情节予以留校观察及以上处分。(五)携带管制刀具、甩棍、电棍、橡胶棒等,予以留校观察及以 上处分。第十四条学生应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规范言行, 出现以下行为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一)在校内吸烟(含电子烟)、喝酒者,初次发现给予记过处分, 再次发现给予留校观
7、察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 分。聚众喝酒者,从重处分。因喝酒、吸烟导致打架、火灾等事故者, 给予劝其退学开除学籍处分。(二)凡购买、传看淫秽、凶杀、暴力、邪教等不健康书籍、音像 资料者或通过网络登录涉及淫秽、凶杀、暴力、邪教等内容的非法网站 者,视情节予以记过及以上处分。(三)进入网吧、游戏厅、迪厅、酒吧等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者,视情节予以警告及以上处分。(四)不服从学校管理,顶撞辱骂老师、宿舍管理人员,情节严重 者予以开除学籍,情节较轻且本人有认错表现,给予留校观察处分。(五)不请假外出或翻越围墙、伪造假条、佩戴他人出校证擅自离 校者,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出借出校
8、证给他人者给予记过处分。(六)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器(电热毯、电炉子、电吹风等)视情 节予以记过及以上处分。造成事故者予以开除学籍。(七)盗窃国家、集体、个人财物者,除追缴赃物赃款外,视情节 予以记过及以上处理,触犯国家法律者,开除学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A)故意扰乱他人休息或屡次违反宿舍就寝纪律,影响他人休息 者,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九)在学校对违纪时间调查过程中,作伪证、包庇或知情不报者, 视情节给予校纪处分。(+ )不遵守学校关于安全管理的规定,在走廊、教室内追逐打闹, 尤其是推操、拥挤造成伤害者,体育课、实验课不按照老师要求造成伤 害者,以及攀爬窗户、护栏围墙者,视情节
9、给予校纪处分。(十一)故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后,视情节给予校纪处分。第十五条 凡本规定未例举的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可参照 本规定相近条款执行。第十六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的同时,可以 视情节采取以下惩戒措施:(一)责令赔礼抱歉、做口头或书面检讨(二)承当班级或校内的公益服务任务;(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那么教育;(四)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和其他外出集体活动;(五)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宿、停课或者停学,由家长在家进行教 育、管教。第十七条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在处分期内,综合素养评价不能 评为优秀,不能参与学生先进的评选,学生的违纪情节及处分决定,将
10、如实记入学生的综合素养评价之中。第十八条违纪学生的处分按照以下程序(一)学生违纪后,由班主任写出违纪学生平时表现和违纪情节, 由年级审核后提出处理建议报政教处,政教处负责复核材料并根据学生 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校长办公会研 究。(二)公布处分前,由政教处组织,协同班主任和年级共同约谈学 生家长及学生,说明违纪情况和处理结果,如学生无异议,填写处分确 认通知单,并组织对学生进行谈话教育。(三)学生对处理意见有异议时,可以提出申诉,按照胜利中学 学生申诉制度进行申诉,申诉结果报学校领导办公会审批后,通知学 生及其家长。第十九条处分的撤销(一)违纪学生处分期满后,学生写出思想总结,提出撤消处分申 请,然后班主任组织班会讨论通过,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分别签字后, 将意见报送年级部,年级主任核实后将材料报政教处。政教处研究撤消 意见,报学校领导办公会审批。(二)撤消处分须写出公告,通知学生和家长,不能撤消处分者, 作出处理意见,以上情节要记入学生档案。(三)学生受到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提前 申请解除纪律处分。第二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学校,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