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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乡 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市法治乡村建设。根据司法部 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xx34 号)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 要求,结合xxx市工作实际,自20xx年5月至2023年5月在全市开 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 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着眼于促进乡村 振兴战略实施,聚
2、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以保障乡村群众基 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完善相关政策,整合服务资源,创新工 作方式,健全便民措施,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 难愁盼”问题,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 需求,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乡村地区广大人民 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目标任务。通过持续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 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 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覆盖乡村,智能法律服务得到快速发展,多元 体现,是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
3、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要提高 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主 动与地方政府乡村振兴工作对接,把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纳入乡村振 兴“大盘子”,并且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组 织实施,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公共法律服务管理 科牵头,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律师工作等相关科 室共同参与、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有本地区 特色的活动实施方案,在扎实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自选动 作,细化工作措施,丰富活动载体,增强服务供给,确保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于10月底前向市司法局报送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开展
4、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局。(牵头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 科,协同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 师工作科、市公证处、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市律师协 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二)强化督促指导。各协同责任单位要完善督导机制,结合党 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工作开展,建立动态分 析、定期研判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活动开展的督促指导,增强 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创新督导形式,通过设立活动示范点,积 极探索、创造经验,形成以点带面示范效应,推动工作落地落细。要 实化督导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采 取切实有效举措,进一步巩
5、固和加强工作制度机制建设。(牵头责任 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协同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市公证处、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 纸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展现活动开展情况。要及 时总结活动成效,培育亮点特色,推广经验做法,编写典型案例,建 立健全推进活动开展长效机制。要积极选树典型,对活动开展中涌现 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形成以点带面示范效应,营造法 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关注度与影响力。 (牵头责任单位:普法与
6、依法治理科,协同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 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市公证处、各县市区 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化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初步形成,乡村群众获得法律咨询、 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 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地区的满意率进 一步提升。二、主要措施(一)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覆盖1 .加强平台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站(室)建设,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 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发挥司法所化 解矛盾纠
7、纷、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功能,统筹 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指引,为乡村群众 提供“一站式”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协同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 装备财物保障科、各县市区司法局)2 .完善服务功能。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站(室)标准化建设,落实标识标牌统一、功能设置规范、职能 进驻完善、人员配备加强、工作制度健全的工作要求,提升服务规范 化水平。扩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覆盖面,通过标语标牌、便民 卡、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方式,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普 及到田间
8、地头、千家万户。加大对广西法律服务网宣传力度,引导老 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通过广西法律服务网无障碍功能 获得精准、便捷法律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协同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普法与依法治 理科、各县市区司法局)3 .补齐服务短板。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鼓励律师事务 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到乡村设立分支机构或便民服务点,引导支持法律 服务机构通过提供巡回服务、远程服务、驻点服务、集中服务等方式, 向偏远乡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在全市公证机构推广运用远程电 子公证服务,对群众申请办理涉及的学历公证、学位公证、收入证明 公证、法人资格公证、文本相
9、符公证、有(无)犯罪记录公证等99 项公证业务,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实施远程 电子公证办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因地制宜 在乡村地区配备“云律所”、法律服务机器人,推动乡(镇、街道)、 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配备法律服务自助服务终端、“互 联网+”智能展示平台等智能设备,提供在线调解、网上申请法律援 助、视频咨询等服务。完善主动服务机制,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综合 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工作室、基层法律服务 所等作用,为乡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牵 头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协同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
10、法治科、律师工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市公证处、各县市区司法 局、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二)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4 .突出服务重点。回应民生诉求,依法办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 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土地纠纷、环境污染、 假劣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等法律援助事项。简化审查程序, 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脱贫户、防贫监测户、无固定收入的残 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以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 工,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 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探索免予经济困 难状况审查。加强工作对接,
11、逐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对象动态数据库, 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主动与相关部门 研究政策,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牵头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 务管理科,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5 .优化便民举措。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工作方法, 做到法律援助服务高效化、便捷化、可及化。在市、县两级公共法律 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 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对于重大、疑难案件,通过案前评估、随 案指导、旁听庭审、案后回访等措施保障办案质量;对符合司法救助、 社会救助的受援人,主动引导并协助其向办案机关和民政部门申请相 关救助。推行“首问负责制
12、、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工作制度, 对情况紧急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材料和手续。推 行“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便民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未成年人、 老年人、残疾人等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快速办 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便捷化、可及化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6 .实施精准服务。落实公益法律服务要求,鼓励律师、公证和司 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 法鉴定工作衔接,引导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为受援人减免公证费、 鉴定费。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建立健全异地协作 机制,加强法律援助
13、机构在转交申请、核实情况、调查取证、送达法 律文书等环节的协助配合,依托“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等平台 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鼓励引导 更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通过组建法律援助服务团 队、积极组织申报实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等活动, 为农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牵头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 科,协同责任单位:律师工作科、市公证处、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司 法鉴定机构、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三)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7 .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
14、村(居)法律顾问要做到 对村(居)基本情况清楚,矛盾纠纷掌握,能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 表达诉求,不发生重大恶性群体性事(案)件。支持引导每位村居法 律顾问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 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 法律咨询。(牵头责任单位:律师工作科,协同责任单位: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8 .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 项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 检”,宣讲涉农法律政策,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 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优化乡村企业
15、营商环境。 (牵头责任单位:律师工作科,协同责任单位:市律师协会、市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9 .开展100+100党支部结对”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在全市范围选取7家党建工作强、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结对7个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支部,由熟悉乡村法律事务 的党员律师为村“两委”和村民对口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法治建 设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律师工作科,协同责任单位:市律师协会)1。.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大力推进公证服务向乡村延伸,鼓 励公证机构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 公布联系方式,提供24小时公证法律咨询、业务办理预约等服务。 优化公
16、证方式,通过视频公证、巡回办证、定期办证等,实现农村群 众申办公证“就近办”。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广 泛宣传公证制度,引导农村群众积极运用公证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预 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牵头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协同责 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工作科、市公证处、各县市区司法 局、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11 .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进农村”活动。积极推进鉴定机构进驻公 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乡村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咨询、鉴定指 引等服务。积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助推我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 机构申报,尽早实现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对涉农资源破坏、环境污染、
17、生态环境恶化退化、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等导致的环境资 源案件,提供优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积极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 展,争取新增文书、痕迹司法鉴定项目及专家,对涉及经济合同、产 权归属、个人信贷、经济往来等纠纷,及时提供文书、痕迹等鉴定服 务。(牵头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 区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12 .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力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 范化建设,推动乡镇和有条件的村调委会配备至少1名专职人民调解 员。按照司法厅要求安排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组织人民调解案 件质量评查,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名册制度,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登记 颁证。积极开展
18、矛盾纠纷精准排查精细化解工作,严格落实村调委会 每周一次、乡镇调委会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及时发现 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对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 山林土地、医患等矛盾纠纷,对经济纠纷、家庭成员关系紧张、琐事 纠纷、家暴、婚外情、借婚敛财、子女抚养权或探视权纠纷、遗产继 承纠纷等可能引发命案的重点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依法及时就 地予以化解。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行动,聚焦春节、五一、国庆 等重要时段和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突出农民工、特困人员、孤寡 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切实维护 乡村和谐稳定。(牵头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协
19、同责任 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13 .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扎实开展“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宪 法精神进村入户。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在每年5月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 责任制,组织开展各类“送法下乡”活动,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所、站)、农家书屋、农村法治文化广场、乡村大讲堂等阵地,组 织宣传与乡村振兴、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牵头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14 .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深入开 展“民主法治
20、示范村(社区)”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乡村 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创新乡村善治模式。用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 村(社区)”电子地图,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组织开展面 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 模范守法家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引导村民养成尊法学法守 法用法良好风尚。(牵头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15 .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每个行政村、 自然村(村民小组),重点培育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妇联执委、 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 人”,努力实现“法律明白人”数量和质量双达标,充分发挥其在农
21、村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化解、依法治理中的作用,示范带动广 大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加强对 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提升农村干部 依法治村能力水平。(牵头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16 .创新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合 理利用乡村已有公共文化设施,推进乡村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 庭院等普法阵地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 个法治文化阵地。充分挖掘壮族山歌、瑶族“石牌制”等民族特色文 化,充分利用“壮族三月三”、三八国际妇女节、国庆节等民俗和假 日,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有条件的村(社区)结合区域性 法治文化阵地集群建设,升级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路线,鼓 励农村群众参与法治文艺活动。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 社区“法律之家”、探索实行积分制,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 主体作用,让群众的法律问题在“家门口”得到回应和解决,共同营 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牵头责任单位:普法与 依法治理科)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是深入 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