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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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发布日期:202X年10月10日实施日期:202X年10月15日XXXXXXXXXXXX 单位 应确保文件安全。3 .上班时间内,办公室收发员应于上午和下午定时到委领导办公室送文及 退文,特急件和急件,应即时送达;科室及科室人员的相关文件资料由科室人员 到办公室收取,每天应上午、下午各一次。4 .委领导因出差或其它情况不能及时审批公文时,办公室应主动向委领导 汇报公文的重要和紧急程度,委领导可以下列方式中的一种处理:由受委托的领导代行审批;电传审批;待领导回来再审批。5 .涉密件的办理应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五)办理1 .来文审批完毕,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审批意见后

2、,转相关科室及单位办 理。2 .各科室及单位承办人员应严格按文件和领导批示要求办理,承办人员在 办结完毕后,应在收文处理签上注明已办结的意见,将文件及时退回办公室。(六)归档文件材料办结后,办公室收发员应妥善保存,于每年年底汇总所存资料,交 办公室存档,办公室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规定,及时整理(立 卷)、归档。二、发文办理运转程序(一)拟稿1 .根据科室职能职责由科室承办人员拟稿,领导指定的,按领导要求办理。2 .草拟公文必须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文件一般不要引用领导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讲话或指示。上报请示性公文应在成文日期的下一行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用圆

3、括 号标注。 拟稿人应明确文件报、发、抄送的具体单位及部门,不能逐一在文件中列举的,应另附单交办公室照单办理。(二)审签1 .审批签发公文,应当遵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市 单位的有关规定。2 .下列文件由委主要领导签发:以单位及党委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 单位的文件,向市单位和有关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和商洽工作的文件,报送县委、 县政府的请示,向全县卫生计生系统通报重大情况的文件,下发的涉及全局性、 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文件,上报或下发的有关人事、财务、机构、编 制、审批、表彰奖励、处罚等内容的文件,与其他部门或单位联合发出的重要文 件,其他涉及重大事项的文件。3 .除应由

4、委主要领导审批签发以外的文件,属于一位委领导分管工作范围 内的,由分管委领导审批签发;涉及两位以上委领导分管工作的,经相关委领导 会审并提出意见后,报委主要领导审批签发。4 .单位出台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单位的诉讼、复议、赔偿 案件的法律文件以及以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由法规监督科进行合法性 审查,经分管相关业务工作的委领导审核后,报委主要领导审批签发。(三)复核1 .办公室在报发印制文件前,应对拟发文件的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善, 文件格式是否规范,文种是否准确等进行复核,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及时通知承 办人修改完善。办公室复核时,原则上不能对文件内容进行修改,但若发现文字 和

5、内容等方面的问题,应联系承办人协商处理。2 .经委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收发员统一编号。按“谁拟稿、谁 校对、谁负责”的原则,办公室负责通知拟稿人对正式发文前的校样稿进行最后 校核,校核后由校核人员签字。3 .委领导审批签发完毕的公文,不得对文件内容进行修改。确需修改的, 必须经最终签发人同意并由其复审。(四)印发1 .审批签发完毕的公文,应在当天送办公室统一报发、印制,普通公文在 2个工作日内完成(遇双休和法定节假日顺延),紧急公文应在领导要求的时间 内办理完毕。2 .打印好的公文由办公室负责装订,用印人员应严格按照印章管理的有关 规定用印。3 .文件报、发、抄送单位及送达,由办公室按

6、文件明确的单位和承办人所 附清单办理。(五)归档1 .上报及下发公文完毕后,由办公室将电子文档予以分类,备份保存;同 时,应将原件及3份正式纸质文件存档。2 .办公室每年汇总全部档案资料,交档案室存档。办公室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公务接待制度为提高公务接待质量和效率,确保接待热情、周到、安全、节俭,根据上级 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度本制度。一、接待范围.国家、市单位的领导来委检查指导工作;1 .县“四大家”领导来委检查指导工作;.县内相关部门领导来委检查指导工作;2 .市内外友好区县(市)单位领导来委考察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交办公室接待的事项;3

7、.其他临时性接待。二、接待安排单位公务接待由委办公室统一安排,分科室对口接待。1 .对国家、市单位委领导、县“四大家”领导、市内外友好区县(市)单 位主要领导的接待,对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来委检查考核的工作组人员 以及其他综合性接待,由办公室负责编制接待方案并具体实施,分管办公室工作 的委领导初审方案并组织实施,委主要领导审批方案并统筹指挥。原则上委主要 领导、分管委领导均应参加接待。2 .对市单位委领导以外的其他人员、市内外友好区县(市)单位主要领导 以外的其他人员的接待,对县内相关部门来委检查指导单项工作的接待,由相应 业务科室提出接待建议,报委分管领导初审,委主要领导同意后,相关科

8、室向办 公室联系接待事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承办接待。原则上分管委领导 参加接待。3 .委主要领导交办公室接待的事项,办公室按委主要领导交办要求承办接 待。4 .临时性接待必须报告委主要领导,办公室按委主要领导意见安排接待。三、接待标准接待住宿、就餐、用车等标准,应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厅级领导参加的 接待每人每餐80元左右、处级领导参加的接待每人每餐60元左右、其他接待每 人每餐40元左右,不允许购买香烟,接待用酒只能用散装白酒或者啤酒。四、经费处理.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来开检查指导工作,由委机关接待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他来开客人住宿等费用,原则上由客人自理。1 .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上

9、级业务部门领导来开检查和指导工作,由对 口单位接待并承担费用。五、接待纪律1 .公务接待要坚持有利公务、文明节俭的原则,做到热情周到、勤俭节约、 对等对口。2 .接待人员要严格接待标准,认真执行有关规定,控制陪餐人员,禁止大 吃大喝,反对铺张浪费。3 .接待人员要严守接待秘密,接待手册随身携带,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公共场所不得讲领导行踪及活动安排。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委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进一步明细车辆使用管理职责,降低车辆 使用费用,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为委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提供安全、优质、高 效的公务交通服务,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车辆调度管理(一)渝 FJ0035、渝

10、 AN4688、渝 F1B826、渝 FN1335、渝 FAB233、渝 F13632 等6辆公务车统一由单位办公室调配、管理。(二)驾驶员应认真完成单位派车任务,服从派车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三)车辆使用应做到灵活机动、准确无误的原则。先急后缓、合理调度, 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安全。(四)为确保领导和业务科室需工作用车,县外派车原则上科室负责人2人 以上,一般人员3人以上才可派车。符合上述用车条件的科室和个人,原则上应 在用车前一天在办公室申请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办公室必须每天登记驾驶员出勤情况和行驶情况, 掌握车辆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六)驾驶员出差(下乡和县

11、外)必须申报,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告知,不申 报者视为私自违规用车。(七)严格控制车辆外派,为考虑部门与单位之间的关系,需经委主要领导 批准后方可外派。二、车辆安全行驶管理(一)驾驶员应加强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 第一的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二)坚持行车安全检查,每次出行前必须检查车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夜间应急当班的驾驶员不准饮酒。(三)驾驶员出行时,未经单位允许不准搭乘与非单位工作人员。不准把单 位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一经发现停止驾驶公车资格,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承 担一切责任。(四)驾驶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纪律,

12、保守秘密。做到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 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传的不传。(五)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在用车时间内保持车况良好、车 辆整洁。(六)驾驶员下班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特殊情况除外),车辆统一全 部停放在单位,按单位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七)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 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不准串岗,做到随叫随到,不在岗者视为旷工处理。未 经批准不准私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A)驾驶员上班无出车任务时,在办公室休息应养成学习的习惯,严禁赌 博。三、车辆维修管理(一)实行车辆维修报修制。必须先报后修的维修原则。驾驶员报修须

13、拟出 故障报修单,由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后报办公室审签、备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维 修。一次性维修费在1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负责人批准,一次性维修费在1000 元以上的报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凡未按报批程序请示批准,维修费用自行承担。(二)车辆实行修旧利废、以旧换新的原则。实行公车定点维修,驾驶员必 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公车维修点进行维修。车辆维修后,所更换的废旧配件一律交 回办公室保存。因公外出期间,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的,必须电话报告办公 室或随行领导同意后才能维修。凡未按报批程序请示批准,维修费用自行承担。四、车辆费用管理(一)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分车核算的制度。(二)车辆行驶里程按百公里核定油耗

14、,开具油发票必须打印车牌号码,节 约奖励,超量扣缴。车辆油耗分夏季、冬季测量(以每年的10月1和5月1日 为界限),根据实际测定的油耗基础上上浮13%o冬季测量油耗为:渝AN4688 13. 82L/百公里,渝 F1B826 13. 23L/百公里,渝 FJ0035 13. 72L/百公里,渝 FN1335 18. 39L/百公里、渝FAB233 9. 77L/百公里。夏季油耗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L。(三)洗车费为每月300元,包含洗车辆内饰。(四)驾驶员因公出差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票据, 经办公室主管车辆负责人审核后,送财务负责人审核,最后送财务分管领导和主 要领导签字报销

15、。出差补助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 管理办法(开财行2014 115号)文件精神执行。(五)车辆费用实行每月结算一次,依据里程和车辆油耗进行结算。五、奖惩管理办法(一)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当年安全行车无事故者,奖励1500元。(二)凡发生行车责任事故者,驾驶员应向办公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 安全奖励。车损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比例。负全部责任承担车损额的10%,负主 要责任承担车损额的8%,负同等责任承担车损额的5%,负次要责任承担车损额 的3%o(三)工作时间外,因车辆未按规定停放造成被盗、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 驾驶员自己承担,并追究驾驶员的相关责任。(四)本车驾驶员未带齐相

16、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通部门处罚,费 用一律自负。丢失本车证件、牌照及行驶证,自行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五)无派车单私自出车发生责任事故,酒后驾驶发生责任事故,驾驶员自 行承担全部责任。(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不遵守本制度的正式驾驶员,按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待岗或调整岗位;借用和聘用驾驶员予以辞退和解聘,触犯 刑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示报告制度为切实加强管理,规范请示报告行为,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 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干部职工都要坚持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制度。第二条 按照分级负责、分层指导的原则,委机关内部实行逐级请示报告。 一般工作人员向科室负责人、科室

17、负责人向分管委领导、分管委领导向委主要领 导请示报告工作。紧急、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要及时报告分管委领 导。非紧急、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工作,以免造成口径不一或工作脱节, 给工作带来被动。第三条 请示报告实行归口管理,按照领导班子分工,单项性工作,科室负 责人向分管委领导请示报告,分管委领导认为需要向主要领导报告的,由分管委 领导再向委主要领导请示报告;两项及以上的工作、科室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 易解决的事项,由主要责任科室负责人向分管科室的委领导请示报告,分管科室 的委领导向其他委领导协调沟通后认为需要向主要领导报告或协调无果的,由分 管科室的委领导再向委主要领导请示报告。第

18、四条委机关或卫生计生系统发生的重大事项,必须向委主要领导请示报 告。第五条需向市单位和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原则上应上会集 体研究后,由委主要领导或其委托分管委领导向上请示报告。第六条 领导批(交)办的事项,办结后要及时向批(交)办领导报告办结 情况。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受委领导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 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委托的委领导报告情况,不得延误。第八条 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或借口请示报告而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 将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请销假制度第一条 为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考勤管理, 依

19、照国家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含临骋、抽用人员)。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年休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病假 及事假等。第四条 年休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的休假时间,按全县 统一规定执行。干部职工因紧急重要事宜必须占用法定工作时间办理的,或因病 不能上班的,可凭医疗单位的有效证明,按本制度规定申请事假或病假。第五条 单位主要领导请假,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委 办公室要提醒或代办请示报告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 室等事宜,委主要领导要将请假结果告知委办公室,由委办公室通报委

20、其他领导 |同志O第六条单位其他委领导请假,由委主要领导审批。第七条 单位科室负责人请假,1天以下(含1天)由分管委领导审批;1 天以上,由分管委领导审核,委主要领导审批。科室其他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下(含1天)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 委领导审批;1天以上,由科室主要负责人签注意见,分管委领导审核,委主要 领导审批。第八条 干部职工请假,均须填写开单位请假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批。 请假审批表审批完毕后,交委办公室保存。第九条 请假人在获准后,应交接好本职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第十条 请假期间,应将本人在外的联系方式告之委办公室,保持24小时 通讯畅通。第十一条假期结束后,应立即到单

21、位报到,并按照审批权限销假。第十二条无正当理由,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离工作岗位的,作旷工处理。第十三条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情节给会议制度1文件办理运转程序7公务接待制度11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13请示报告制度16请销假制度17机关印章管理制度19机关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20机关经费管理办法22督查工作制度27机关学习制度30 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第十四条单位所有委领导上班时间离开县城处理公务、非上班时间离开开 县,应告知委办公室;科室工作人员应告知分管委领导。第十五条 干部职工请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乡镇街道医疗卫

22、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请 假,属县管干部的,参照单位其他委领导按程序申请审批和销假;非县管干部的, 参照单位科室负责人按程序申请审批和销假。机关印章管理制度第一条单位所有印章由委办公室统一保管。按照党政序列,须用印的各种 载体,必须有分管委领导的签批及年月日,方可用印。凡涉及人事、财务、重大 事项、全委性工作的材料、证明、合同、协议、介绍信等,必须经主任签字同意, 或由分管领导向主任汇报同意并签注意见后,委办公室方能用印。党委印章凡涉 及党委工作的重大事项、干部任免、表彰奖惩,向上级党委、党组汇报材料,纪 检监察案件等,必须由书记、分管委领导签字同意,委办公室方能用印。第二条 除正式文件、正式报表外

23、,其余各种文件、证明、上报材料等用印 时,都必须在用印登记本上登记备查。第三条未填写实际内容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证明原则上不得用印。特殊情 况须经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第四条使用印章应在委办公室内,未经主任批准不得将委机关印章携带出 机关以外使用。用印时必须由印章管理人员执行,不得让别人代劳或由送件人自 盖。第五条 本单位干部、职工因私事办理有关手续需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应 由委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用印。第六条 如因用印不当出现差错,视情节轻重追究用印人员的相关责任。机关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差旅费管理,保证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公务出 差行为,根据党政机

24、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开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 管理办法(开财行2014 115号)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适用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含基层上派、借用人员)。二、开支范围在县城外出差,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 (乡镇、街道)间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在城区(汉 丰、文峰、云枫街道)出差只报销城内出租车费。三、审批制度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次数;机 关一般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出差,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安排;科室负责人出差, 由业务分管领导安排;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单位派车实行派车单制度

25、,县外 派车由办公室凭会议、培训学习等通知签发派车单,县内派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未办理出差审批手续的,所发生费用不予报销。四、报销管理差旅费报销时,出差审批单、会议通知、派车单和差旅费原始单据等为报销 依据。县外出差,所有出差人员以单次为报销单元。县内出差,科室人员每半月 一次,驾驶员每月一次报销差旅费。驾驶员单独报销,同科室人员可一起报销, 以减少同一事项多人报销签字的流程。差旅费报销人员填好报销单后送财务负责 人审核,再送财务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报销;驾驶员报销差旅费及车辆相关 费用均须送办公室主管车辆负责人根据派车单核实,再送财务负责人审核,最后 送财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报销。领

26、导出差由办公室根据派车情况负责报销 差旅费。五、报销标准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严格执行开县机关和 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开财行2014 115号)文件规定,同时遵循以下规 定。1 .城市间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 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2 .住宿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3 .伙食费: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以目的地标准包干 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的目的地标准报销。县外出差,单 程300公里以上当天往返的,一天算两天。县外10天内(含10天)的短期培训 按正

27、常出差报销,超过10天的培训按每天30元标准报销伙食补助。4 .出差地交通费:出差地交通费以出差自然(日历)天数按规定标准包干报 销,但单位派车不予报销出差地交通费。以上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应通过公务卡结算。六、其他事项本实施细则与上级单位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机关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委机关经费管理,完善内部约束机制,控制压缩经费开支, 按照开县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 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开委办发2014 19号)精 神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财务审计科负责机关经费的预算

28、、管理、核算和监督,按季通报支 出预算执行情况。办公室负责相关资产等实物的管理工作。第三条财务审计科年初按照预算编列口径和要求编制机关年度经费支出 预算方案,经委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送县财政局审批。第四条经费支出坚持必需、合理、节约、有效和先审批、后办理的原则, 大额支出经委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办理。第五条 机关经费的使用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 原则。第六条所有支出报销凭据实行先下后上审批办法。原始报销凭据首先由 经手人签字,其次由财务审计科负责人审核,再送财务审计分管领导审签,单次 开支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内的送主要领导审批报销,原则上每周一次。 单次开支金额超过2

29、万元的提交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第二章人员经费管理第七条 基本工资、离退休费、津贴补贴(含保留、规范部分)、1个月工 资的奖励金按人社、财政部门批准的标准和要求执行,由财务审计科编制发放花 名册,经财务审计科负责人审核后,按规定予以支付并处理账务。第三章邮电网络费管理第八条严格控制办公电话和网络费用支出,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作好邮电网络费用的最优配置。第九条 信件邮寄管理。所有公文原则上从党政网或者行业专网发送。发往 县城内有关单位的文件由办公室或有关科室送达,不得邮寄;发往其他乡镇街道 和县外的非急办文件实行定期邮寄;非特殊信件不得使用特快专递或其他费用较 高的邮寄方式。第四章差旅费管理第十条

30、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 次数;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出差,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安排;科室负责 人出差,由业务分管领导安排;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单位派车实行派车单制 度,县外派车由办公室凭会议、培训学习等通知签发派车单,县内派车由办公室 统一安排。未办理出差审批手续的,所发生费用不予报销。外出考察学习、参加 培训从严控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由主要领导批准,报销费用时附相关领导的 批示意见。第十一条差旅费报销范围和标准按县财政局开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 管理办法(开财行2014 115号)和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差旅费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第五章招待

31、费管理第十二条 公务接待范围:上级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县内相关部门的领导、 其他区县卫生计生部门的领导及其他需要接待的人员。第十三条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筹管理,有公务接待任务时,由相关科室填 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要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安排 接待。第十四条 公务接待标准:厅级领导参加的接待每人每餐80元左右、处级 领导参加的接待每人每餐60元左右、其他接待每人每餐40元左右,不允许购买 香烟,接待用酒只能用散装白酒或者啤酒、陪餐人员由主要领导根据业务性质对 口确定。第十五条 县内招待原则上实行定点就餐、定点住宿,确需改变就餐、住宿地点的须经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同意。第十六条上级主管

32、部门领导来开检查和指导工作,由委机接待并承担相关 费用。其他来开客人住宿等费用,原则上由客人自理。第十七条县级医疗卫生和计生单位的上级业务部门领导来开检查和指导 工作,由对口单位接待并承担费用,相关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出场。第六章会议、培训费管理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会议、培训数量、会期、人数;严格执行开支标准。具 体规定按照开县财政局、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县县级机关会议费 管理办法的通知(开财行2014U26号)、开县财政局、开县县委组织部、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精神 执行。第十九条全局性会议及培训由办公室填写会议审批单,经委办公会研 究决定后

33、,由办公室承办。专业性会议及培训由科室填写会议审批单,经分 管领导签署意见、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协调,专业科室承办。第二十条 全局性会议及培训餐费每人每餐控制在40元(含酒水)以内, 专业性会议及培训餐费每人每餐控制在30元(含酒水)以内。住宿统一安排, 其费用回单位报销。第七章交通费管理第二十一条 在取消公务用车前,县外派公务车原则上科室负责人2人以 上,一般人员3人以上才可派车。符合上述用车条件的科室和个人,原则上应在 用车前一天在办公室申请用车(紧急情况除外),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第二十二条 县内派车由办公室负责人派车,县外派车凭会议通知或分管领 导的签字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领导机关及

34、相关职能部门借车,由主要领导批准。,第二十三条 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办公室 负责人审核、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到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车辆大型维修由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核,主要 领导批准后,到定点维修厂进行修理。定点维修厂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确定,并 实行定期轮换。第二十四条 车辆燃油费用按车辆耗油量和行驶里程核定,实行分车登记。 具体规定按委机关车辆有关管理办法执行。第八章办公费管理第二十五条 建立办公用品申报制度。每月25日前,各科室将所需办公用 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列出清单,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办公室汇总,经办公室负 责人、分管办

35、公室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会同财务审计科实施。第二十六条采购办公用品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 目录范围内的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如果政府采购办委托单位自行询价采购,办 公室和财务审计科要做到货比三家,价廉物美,实施内部招标采购或询价采购。 办公用品要及时入帐,做到谁领用谁签字,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第二十七条 打印、复印文件、材料,要尽量减少份数,实行双面打、复印, 避免浪费纸张、耗材。第九章水电费管理,第二十八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养成随手关电、关水的良好习惯,杜绝常流水、 常明灯等现象。第二十九条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水、电设施状况,堵塞各种漏洞。第十章报刊费管理第

36、三十条 报刊、杂志征订,由科室提出计划,办公室汇总平衡,经分管领 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办理征订手续。第三十一条 与医疗卫生计生业务无关的报刊、杂志原则上不予征订;与医 疗卫生计生业务有关的报刊、杂志也要尽量压缩订阅种类和份数,避免重复浪费。第十一章借款管理第三十二条 借款金额在2000元(含)以下的,经财务审计科负责人审批 后,财务人员予以办理;借款金额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的,经财务审计 科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审计科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予以办理。借款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的,经财务审计科负责人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 予以办理。.第三十三条 借款人出差归来或公务事项

37、办理结束一周内报销费用、结清借 款。超过1个月没有结清借款的,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扣抵,直至扣完为止。第十二章附 则第三十四条其他经费支出按第四、五条的规定进行管理。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财务审计科会同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督查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执行,提高工作效率,推进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 定本制度。一、督查工作的原则及方法督查工作应坚持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归口办理、团结协作、注重实效的原 则,努力实现文电督查和现场督查、结果反馈和调研分析、常规督查和挂牌督办 的有机结合。二、督查工作的内容、分工及程序督查工作应遵循登记、立项、拟办、交办、承办、催

38、办、协调、反馈、归档 等基本程序。分为常规督查和挂牌督办。一般事项实行常规督查,由承担督查任务的科室按督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办 理。(一)办公室主要负责以下事项的常规督查工作:1 .上级及本级报告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2 .以单位的名义召开的综合性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县领导批示要求单位办理并报结果的事项的落实情况;3 .市单位及县委、县政府向我委下达的年度责任目标,单位下达给县乡各 卫生计生单位的年度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4 .县委、县人大、县政协交由单位办理的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议案、建 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落实情况;5 .单

39、位主要领导讲话(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现场办公时所作的指 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委主要领导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现 场办公等,办公室应事前指定随同人员将需要督查事项及要求带回交办公室督 查);.单位及单位办公室公文版记中注明由办公室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6 .其他需要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会议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会务工作,提高办会质量,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严格执行精简会议的相关规定,可通过文件、电话部署的工作,不 召开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应尽量压缩会议规模、节约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 率。第三条 组织、承办会议的人员应坚持高效、周密的原则,认真做好会议的 各项工作。(-)党委

40、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党政联系会议分别按本制度第四条、第五 条、第六条执行。(二)以单位名义召开的全县综合性大会、委机关职工会议,由分管办公室 的委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牵头承办。(三)以单位名义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委机关召开的其他会议等,由分管 业务的委领导负责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牵头承办。第四条党委会议(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由党委书记委 托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召集。(二)党委会议由单位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组成。办公室、组 织人事科、党风廉政科主要负责人固定列席会议;议题相关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列 席会议;邀请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领导列席会议。(三)党委会议必

41、须要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能举行。原则上每月召 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书记决定,可以临时召开。(四)党委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由党委书记确定,讨论决策重大问题范围如下:1 .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传达上级党的重要会议、决 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贯彻意见;2 .审定以委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审定以委党委名义召开的重 要会议的有关事项;.研究决定卫生计生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二)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以下事项的常规督查工作:1 .分管委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单位的名义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

42、况;2 .分管委领导讲话(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现场办公时所作的指示) 的落实情况;.分管委领导批示、交办需要办理事项的落实情况;3 .单位及单位办公室公文版记中注明由业务科室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4 .协助做好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综合性大会决 定事项和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其他需要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三)党风廉政科除负责本业务科室承担的常规督查工作任务之外,还主 要负责以下事项的挂牌督查工作:1 .未办结事项的挂牌督办。经催办,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且未进 行情况反馈的常规督查事项,各承担督查任务的科室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报分 管党风廉政工作的委领导审核、委

43、主要领导审签后,转交党风廉政科登记挂牌督 办。党风廉政科根据领导意见发出挂牌督办通知,限期办结,并进行催办、 检查、反馈和归档。2 .单位主要领导明确要求进行挂牌督办的重大事项和特殊事项的落实情况。 由党风廉政科根据委主要领导意见进行立项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党风廉 政工作的委领导审核、委主要领导审签后,发出挂牌督办通知,按委主要领 导要求办理,并进行催办、检查、反馈和归档。三、督查结果运用(一)考核扣分。常规督查由各承担督查任务的科室根据督查情况编辑督 查通报,经科室分管委领导审签后,按发文办理运转程序规定发文。被督 查通报通报批评的责任单位,由相应科室视情节在全县卫生计生目标考核总分

44、值中扣0. 10. 3分/次。被挂牌督办的责任单位,由党风廉政科视情节在全县卫 生计生目标考核总分值中扣0. 5-1.0分/次。(二)领导约谈。建立督查工作三级约谈制度。凡被督查通报通报批评 的责任单位,分管业务和联系单位的委领导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被督 查通报通报批评2次的责任单位,分管组织人事和党风廉政工作的委领导对其 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责任单位应就工作情况向单位作出书面说明; 被督查通报通报批评3次或被挂牌督办的责任单位,委主要领导对其党政主 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向单位作出书面检查。(三)问责处理。被督查通报通报批评3次以上或被挂牌督办后没

45、能按 期销号的责任单位,由单位启动问责程序,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主要负责人及 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四、督查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县卫生计生各位委领导是督查工作的牵头责任人,负责统 揽、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分管科室对所承担的任务开展督查。承担督查任务 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督查工作的直接责任 人,负责督查的具体工作。(二)限时办结。会议议定的一般事项原则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阶段性、 长期性工作事项应按月收集反馈结果;公文办理一般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领导批示的一般事项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紧急事项(包括公文)按领 导要求的时间办理。目标任

46、务的实施情况,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定期收集进展 情况。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事项,必须在统一 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三)主动协调。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承担的督查事项,承担督查任 务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应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对协调确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委主要 领导报告,确定承办科室。(四)严肃纪律。各承担督查任务的工作人员应对各被督查单位办理督查 事项的情况做好记载,各科室应于双月底前将近两个月被督查通报通报批评 的责任单位、通报事项、通报次数等情况汇总,报科室分管委领导审签后,送党 风廉政科备案。党风廉政科根据通报批评情况,及时提请相关委领导开展约谈。 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

47、而出现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况追究相应责 任人的责任。机关学习制度为进一步提升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推进 学习规范化、制度化,营造深厚的学习氛围,制定本制度。机关学习以分散自学为主,集中导学为辅。集中学习按党委中心组学习和职 工学习两种形式组织实施。一、党委中心组学习1 .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党委书记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组 织开展。组织人事科科根据中央、市委、县委有关理论学习要求,并与县委中心 组学习内容相衔接,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其他 科室要积极主动配合。2 .党委中心组学习对象包括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党风廉政科负责人为固定列席人员,组织人事科负责记录。3 .党委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至少举行一次,具体时间为每月的第一个星 期三下午。因故不能如期举行的,顺延至次日下午进行。特殊需要,可临时安排 学习。4 .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既要有理论性,又要有针对性。其内容主要包括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卫生计 生重大政策、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等。5 .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做到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原则上每次应确定一个专 题,一位中心发言人,并提前通知参学对象做好准备。参学对象要认真听讲,做 好笔记,并积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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