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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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兰溪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 2021-2025 年)(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 意见和兰溪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更好推进学 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达到现代化学前教育宏伟目标,特制 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紧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 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学 前教育政策保障制度,促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和安全优质发展,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园”的美好期盼,打造“学在兰溪” 品牌的学前教育金名片。二、总体目标至2025年,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改造提升薄弱幼儿园,幼 儿园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创建

2、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基本 建成布局合理、质量保证、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6%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 以上,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专任 教师持证率100%,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到65% 以上,幼儿教育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 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6%以上,等级幼儿 园比例达到96%以上。兰溪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单玲琳副组长:李益民组员:鲍艳君(市委编办)(市发改局)戴慧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陈寒冰(市民政局)何海荣(市人力社保局)杜卫华(市自然资

3、源和规划局)张海湘(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方锡龙(市卫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章晓东(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市消防大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由李益民兼任办公室主任,戴慧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兰溪市幼儿园新改扩建重点工程项目(2021-2025年)一、2021年度序号项目名称目前情况建设 方式建设面积 (m2)投资额 (万元)建设目标开工时 间完_1_时 间备注幼儿 园性 质办园 等级在园 人数幼儿园 性质办园 等级在园 人数1兰溪市青湖幼儿园公办二级240扩建33501500公办一级400202120222兰江街道中心幼儿园(住 宅小区配套园)装修项目改造 装修60

4、001300公办一级360202120223女埠街道中心幼儿园新建65851900公办一级360202120224新设水亭畲族乡公办中心幼儿园圣山分园二、2022年度三、20232025 年度序号项目名称目前情况建设 方式建设面积 (m2)投资额 (万元)建设目标开工时间元_1_时间备注幼儿园 性质办园 等级园数 在人幼儿园 性质办园 等级园数 在人1兰江街道何村2#地 块幼儿园新建60002000公办一级450202220232永昌街道第二公办 中心园新建60002000公办一级450202220233新设黄店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朱家分园、马涧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横木分园序项目名称目前情况建设建设面

5、积投资额建设目标开工时完工时备号幼儿园 性质办园 等级园数方式(m2)(万元)幼儿园 性质办园 等级间间注1马涧镇第二公办中心 园新建50001500公办二级360202320242游埠镇第二公办中心 园新建50001500公办二级360202320243黄店镇中心幼儿园公办二级200新建60002000公办一级360202420254根据实际情况,在新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三、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财政资 金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督导等方面的责任,完善各有关 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发挥乡镇(街 道)、村(社区)支持办好辖区内幼儿园的积

6、极性。牢牢把握学 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加大土地、财政等资源投入,着力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二)坚持规范管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安全工作 为先,实施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健全治理体系,堵住监 管漏洞,完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加强民办普惠幼儿园认定和 管理,实现依法依规办园治园,促进幼儿园品质发展。(三)坚持改革创新。持续幼儿园课程改革,激发办园活 力,积极推开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园工作,加大现代化幼儿 园和二级以上等级幼儿园创建力度,不断改进学前教育质量监 测体系。全面推进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促进均衡发展,推动 办园质量整体提升。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创新办园模

7、式和用人机制。四、重点任务(-)理顺健全管理体制全面理顺政府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 制。加强统筹,出台相关保障政策,落实好布局规划、资源供 给、教师配备、经费保障、质量提升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创建 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乡镇(街道)要加大办学资源的保障,支持办好区域内各类幼儿园。(二)规范优化办园结构按照公办幼儿园为主体、鼓励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依法支持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思路,合理优化办园结构。加 大公办幼儿园数量规模,支持优质公办幼儿园设立分园,每个 公办幼儿园的分园或教学点每年按照每班5万元的标准给予经 费补助。新增的公办中心园分园或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一次 性给予3

8、0万元开办经费。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 事业单位举办公办幼儿园。鼓励“1+X”集团化办园新模式,建 立幼教共同体,发挥引领辐射带动作用。落实兰溪市学前教 育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5)。对于新增的公办幼儿园,严格 按照关于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机构 编制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编办发(2020) 24号)文件精 神,做好事业法人登记、教师配备等工作。规范发展民办园, 遏制过度逐利行为。(三)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落实兰溪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兰教2021) 6号),健全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在住宅小 区配套园建设上,需要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建设等相关 部门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应配尽配严格落实“五同步”, 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及时 交付给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使用,只允许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 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年度 用地供应计划并优先保障。)实施农村幼儿园补短工程着力实施农村幼儿园补短工程,有效解决学前教育“农村 弱”问题。加大幼儿园布局调整力度,继续推行“低小散”幼 儿园撤并政策。利用闲置校舍,在偏远农村建设一批公办分园 (教学点),鼓励人口集聚度高的行政村利用村集体资源创办村 级公办园;在女埠、永昌、马涧、游

10、埠、黄店等乡镇(街道) 创办第二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或省二级民办幼儿园,确保农村学 前教育整体质量达到城区的平均水平。(五)建立健全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核定办园成本,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统筹 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建立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 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 度,安排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 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逐年只增不减。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 幼儿园,制定并实施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完善幼儿园生均公 用经费标准和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 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800元/生年;普惠性等级民办幼儿园(即 当年度年检合

11、格,达到等级幼儿园标准以上,教师100%持证, 且收费不高于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2倍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一级800元/生年,二级700元/生 年,三级600元/生年。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 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 收费。(六)依法依规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的统筹,在其总量范 围内,优先保障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幼 儿园教职工事业编制,做到有编即补。逐步增加在编教师占比 和男性幼儿教师配置比例。积极落实每班“两教一保”人员配 备标准,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卫生保健人员和财务人员,首 先确保

12、各公办分园(教学点)和村集体公办园至少每班一名编 制教师。加强民办园教职工配备监管,严禁招聘无教师资格证 人员担任幼儿教师。(七)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地位和待遇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工资待遇。 确保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达到当地在编专任教 师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足额足项缴纳社会保险 费和住房公积金,实施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经正式 公开招录,持有教师资格证,并按有关保教人员配备标准聘用 的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按每年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 人员经费补助。探索将公办幼儿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等纳 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民办园专任教师最低年收入不低于上

13、一 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保民办幼儿园 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推行缴纳住房公积 金。按有关保教人员配备标准聘用的民办等级园非编专任教师, 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按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并在当年度年 检合格的民办等级园任教,按每年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八)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切实把好幼儿园园 长、教师入口关。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名园长工作室” 在教师专业发展、教学科研、科学管理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 大力培养初中起点5年一贯制、“3+4”本科学历的幼儿教师。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培养热爱幼教、热

14、爱 幼儿的职业情怀。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社会影响恶劣的保教 人员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师 职称评聘标准和实施办法,适当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 比例控制标准。引导和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加大保育员培养力度, 加强幼儿园保育员技能培训,提高保育员专业素养。五、主要举措(一)实施公办扩容民办提级工程在本轮行动中,深入实施公办扩容扩面,民办提级提档的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按省二级或以上幼儿园标准新建的普惠性 民办幼儿园,通过预评二级后按办园规模给予每班5万元的一 次性补助。由村集体出资、所有权归村集体,并按省二级或以 上幼儿园标准新建的幼儿园,移交教育局举办成公办园的,可 给予

15、村集体一次性财政补助100万元。公办幼儿园维修改造统 筹纳入教育局年度基建项目,第二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新建由乡 镇(街道)负责完成征地和围墙,教育局负责工程建设。具体重点工程项目见附件2.(二)整治撤并“低小散”薄弱幼儿园整治撤并“低小散”与改造提升薄弱幼儿园力度不变,坚决撤并70名幼儿以内的民办幼儿园,支持70名幼儿以上的民 办薄弱幼儿园改造升级。“低小散”民办幼儿园撤并到公办幼儿 园的,按原实际在园的幼儿数以2000元/人标准给予财政资金 补偿。全面优化幼儿园布局,持续提升整体办园条件。(三)保障扶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扶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16、,确保依法依规精准补助奖励。专项 资金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 改善办园条件等。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管理, 强化绩效评价,提高使用效益。(四)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实行课程园本化,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障公办幼儿园现代化教育 装备。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充实教研队伍,加强园本教研、区 域教研。充分发挥幼教共同体引领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 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每年安排40万元学前教育共同 体帮扶活动经费,用于提高帮扶及被帮扶幼儿园园长、教师专 业素质和保教业务能力的培训、讲座等活动经费,具体按兰 溪市学前教育

17、共同体帮扶经费分配实施方案执行。坚决克服 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积极创建等级幼儿园,增加一、二级 幼儿园数量,逐步减少三级幼儿园,不断提升保教质量和办园 内涵。对当年新评通过省三级、二级、一级的幼儿园分别给予 5万、10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复核通过的二级、 一级的幼儿园分别给予5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 评定为省现代化学校的幼儿园给予20万元的奖励。引进浙师大 幼教集团、金职院等知名教育品牌,开展深度合作,扩大优质 学前教育资源。(五)完善监管规范办园加强幼儿园办园规范的督导检查,坚决遏制幼儿园“超班 级”办园、“超班额”办班。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落实和完善 民办园年检制

18、度。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对配备持证专职保安 的幼儿园,按照每年每所幼儿园1万元、每个CK报警器1000 元的标准给予“三防”安全经费补助。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 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对幼儿园进行 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园审批、 转让等程序,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及 食品卫生检查监管。严禁商业广告、活动进入幼儿园,严禁单 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教材、教辅材料、食品、药 口至 口口寺。六、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兰 溪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

19、轮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 市相关要求,将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相关部门年度任务,落实人 财物等要素保障,确保按时按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 .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工作协调机制,明确 教育、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力社保、资规、建设、卫生健 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教育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 和业务指导,努力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确保 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3 .强化督查考核。将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相关工作 纳入有关部门责任制考核,激励督促工作落实,并开展行动计划 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及时发现、纠正、解决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 出现的问题、矛盾和困难。附件:1.兰溪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2.兰溪市幼儿园新改扩建重点工程项目(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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