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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责管理规定一、指导思想1、为了健全完善内控体系和机制,促进公司全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 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经营、管理团队,特制定本规定。2、问责制是指对公司全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工作、过失或者不作为,造 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管理 机制。3、本规定坚持:人人平等,责任与权利对等,严格区分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谁 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严格、严肃、客观、公平、公正,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 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二、问责的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聘任的员工,问责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
2、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 务不能完成的;2、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信息及客户相关信息的保密事项,从而造成公司损 失的;3、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4、未及时果断有效处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案件,给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造 成重大损失的;5、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严 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6、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员工勤政,廉政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中禁止性规定的;7、不接受监督或不配合有关部门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8、对下属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包庇、袒护、纵容等行为的;9、工作不做为的;10、在公司财产、员工安全受
3、到威胁时,不实施或不组织救助的;11、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主观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12、在公司采购、招标、营销等经济活动中出现严重徇私舞弊或渎职、失职行为 的;13、在公司一般或重大施工项目中,虚报、贪污、冒领使用材料或虚开报销经费 的。14、在公司物业招商、日常管理活动中徇私舞弊、严重失职及与商户有利益关系 等行为的。三、问责的种类及形式(一)问责的种类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2、通报批评;3、留用察看;4、降职降薪;5、调离岗位、停职、引咎辞职、撤职;6、赔偿;7、罚款8、解除劳动合同;9、追究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独或合并执行
4、。(二)根据被问责情形的情节、损害程度和影响,决定问责的形式1、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责令整改并检讨;2、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除责令整改并检讨外,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罚款或调整工作岗位、留用察看;3、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责任人采用赔偿、罚款、降职降薪、引咎辞 职、撤职处理。4、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被问责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5、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相关规定中的责任比例承担经济赔偿。(三)有下列情形,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相关责任1、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2、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改进或纠正的;3、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4、非主观因素
5、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5、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 任,但必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严或加重处罚1、拒不承认错误的;2、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3、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无法补救的;4、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四、问责程序(一)问责的提起1、公司领导的指示、批示、意见;2、总经理办公会的决议;3、各部门的工作报告;4、员工及商户的检举;5、各类检查考核中的意见建议;6、其他渠道反映或投诉情况的。(二)问责的执行1、经理级及以下员工问责:由总经办、人力资源部、监察组组成联合小
6、组进行初 步核实后形成报告报公司。2、经理级以上人员问责由公司监察组及总经理指定专人进行,并将结果核实后报 总经理。3、被调查人应当配合调查组的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得、干涉调查,也不得以 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投诉、检举、举报的单位或个人。4、调查组应当保证被调查人的申辩和申诉权,听取被调查的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 并进行核实。5、调查组应当在7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公司提交调查报告。6、调查报告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和问责建议。7、调查终结后,按管理权责做出问责决定。问责决定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3个工 作日内送达被问责人,并告知被问责人的权利。被问责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 到问责决定之日起5日内提出申诉。申诉期间,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公司收到被问 责人的申诉,相关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复议、复查,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五、附则1、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有问责方式的参照本规定执行,凡与本规定相违的,以本 规定为准。2、本规定的解释权与修订权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扬英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