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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文件精神,大力加强 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危机 的学生渡过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 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危机事件发生率, 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导致的损失,避免因危机事件造成的负 面影响,特制订本工作方案。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对处于困境或遭受挫折即 处于危机状态下的个体给予关怀、支持及使用一定的心理方 法予以干预,使之恢复心理平衡,使其情绪、认知、行为重 新回到危机前水平或者高
2、于危机前水平。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院成立心理危机应急干预工作领导小组。领 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 作部、校园管理部保卫办、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以下简 称心理中心)、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和各学 系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学院心理危机应急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 理危机干预知识培训。2 .心理咨询首问负责制度。在个体心理咨询工作中, 接待来访者的首位咨询员即为首问负责人。由首问负责人负 责与来访者所在学系老师联系,负责跟踪、转介和危机干预 的具体事宜,并负责危机过后的跟踪和联系。3 .信息上报制度。遇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来访者、心 理危机事件及
3、自杀事件,首问负责人应1小时内,向学生工 作部和心理中心负责人报送信息。必要时,经心理中心讨论 后决定是否跟踪、转介和进行危机干预。遇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来访者、心理危机事件及自杀事 件,首问负责人在2天内将填写好的心理危机个案工作记 录表(见附件5),交至心理中心负责人、心理危机事件及 自杀事件信息报送员。遇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来访者、心理危机事件及自杀事 件,首问负责人在4天内将填写好的心理危机个案工作记 录续表(见附件6),交至心理中心负责人、心理危机事件 及自杀事件信息报送员。遇到学生发生严重心理问题、心理危机事件及自杀事件 时,主管学生工作的系负责人在2小时内向学生工作部及心 理中心报送
4、信息。主管学生工作的系负责人在2天内将学 生心理问题危机事件情况调查表(见附件7)送至学生工作 部及心理中心负责人。心理中心负责人在收到学生心理问-10 - 题危机事件情况调查表1小时内交至心理危机事件及自杀 事件信息报送员。遇到学生发生严重心理问题、心理危机事件及自杀事件, 在发生上述问题或事件的4天内,由主管学生工作的系负责 人将学生心理问题危机事件情况调查续表(见附件8)送 至学生工作部及心理中心。心理中心负责人在收到学生心 理问题危机事件情况调查续表1小时以内送至心理危机事 件及自杀事件信息报送员。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各学系 应将其详细书面材料报送心理中心。4 .
5、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 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三条 全院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 自己的职责。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受到伤害的单位或个人, 要进行责任追究。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方案由学生工作部心理中心负责 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11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推 进素质教育,根据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 作实施纲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
6、 教育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校)实际,就加强我 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 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重 在建设,立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 引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引导、 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网络和体系。队 伍建设实行专、兼、聘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在加强硬件建设 的同时改善技术能力等软环境。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 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使之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促进大学生的心理
7、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 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从而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生 活的能力。2、任务:根据我院(校)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 性地讲授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或咨询活动,帮-12 - 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 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他 们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 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高 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三、教育内容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使大学生能够认识自身, 了解心理健康对成才的重要意义,树立心理健康意识。2、介绍增进心理健
8、康的途径,使大学生掌握科学、有 效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地开发智力潜能, 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3、传授心理调适的技能,提供维护心理健康和提高心 理素质的方法,使大学生学会自我心理调适,有效消除心理 困惑,自觉培养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提 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4、解析心理异常现象,使大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产 生的原因及主要表现,指导学生认识与识别心理异常现象, 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各种心理问题。5、根据大学生活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特殊群体学生 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四、途径和方法1、在“两课”教学中,科学合理设置有关心理健
9、康教-13 - 育的内容。2、逐步创造条件,开设大学生心理卫生学、大学 生心理学、成功心理训练等心理教育选修课程。主要讲 授三方面的内容:大学生心理特点和规律,加强大学生对自 身心理特点的认识;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对心理 的了解和把握,提高大学生心理疾病防范意识;非智力因素 与成功,加强大学生心理训练。3、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需要,请校内 外专家举办“新生心理适应”、“学习压力与考试焦虑、走 向社会前的心理适应训练”、“人际关系心理”、“性心理”、 “情感心理”等方面的专题讲座和相关报告。4、为实现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跟踪 服务提供参考依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10、,运用具有较高信 度与效度,适合我国国情的心理评估工具,进行心理普测和 分析,建立心理档案,以便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5、坚持实行日常心理咨询值班制度。开设“阳光心理 咨询热线”,每周一至周五晚安排专人轮流值班答疑、咨询。 及时解决学生心理上出现的问题,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帮助。6、科学地把握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任务和 内容,严格区分心理辅导或咨询中心与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所 承担工作的性质、任务,对少数心理问题突出的学生加强重 点心理辅导。对有心理障碍或精神病的学生,要将他们及时-14 - 转介到卫生机构治疗。7、建设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积极推进心理咨 询的信息化建设进程。以个
11、别咨询、团体咨询、心理行为训 练、书信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 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形 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 康网络和体系。8、加强日常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大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工作力度,注意区分学生的思想道德问题与心理问题, 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及时对学生的心理问题 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或咨询,并积极与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 师合作,对有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提供必要的帮 助。9、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协会的指导,发挥学生的主体作 用和学生干部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及时掌握学生中出现的心 理健康问题,主动工作
12、,防患于未然。10、利用学校广播、电视、校园网及校刊、校报、橱窗、 板报等宣传媒体,通过第二课堂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心理 健康知识,强化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提高学生关 注心理健康的兴趣,通过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健康、高 雅的氛围,陶冶学生高尚情操,增强学生相互关怀与支持的 意识,促使其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15 一11、构建校园心理健康“三级网络”体系。心理健康教 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通力配合,特别是学 校、系部、班级全方位的参与和协作,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心 理危机干预机制,使心理健康工作做到全面有效。1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的研究,使心理健康教育和 心理咨询更具有针对
13、性和实效性。五、队伍建设1、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实行主管领导负责,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辅导员、 班主任为主体,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的工作体制。2 .遵照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 育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通过专、兼、聘等多种方式,建立 一支以少量精干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3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培训,将专、兼职教师的 培训工作列入我院(校)师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不断提高 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必备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 技能。对辅导员、班主
14、任以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 干部、教师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方面内容的业务培训。有计划 地指派专、兼职教师参加、区教育厅组织的高校大学生心理 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班。-16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参与大学 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调研与学术交流活动,围绕大学生心理现 象及其特征,以及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原因与对策、当代 大学生理想人格的培养等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切实解决大 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有效的方法和 手段。积极申报职业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在 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专题研究,开展针对性教育活动。六、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1、学院(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5、工作领导小组 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大学生心理健 康教育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处), 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有关人员及各系部政治辅导员组成。 整体规划学院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心理健康教 育计划和工作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2、加强对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教师的培 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丰富专业知识,积累教育经验。-17 -3、加强硬件建设,确保心理咨询中心专用场地、设施 和专门网站。4、经费落实,专款专用。学院(校)
16、每年拨给一定的 专项经费用于队伍建设、学术科研、评估奖励、办公场地和 设施的建设以及讲座、咨询、测试等教育活动的组织。5、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进行跟踪调查和考核。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促进 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根据关 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 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 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和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安全监护体系实施意见等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院德育工作的重要 组成部
17、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大学生全面 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级领导、各 学系、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和广大教师都应重视并支持该项工 作。第三条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大学生-18 - 的心理特点,运用心理学的各种手段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 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 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大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 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 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矛盾和困惑,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德智 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四条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院德育
18、工作管理体 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统管,以心理健康教育咨 询中心为主导,实行学生工作职能部门与学院各部门、各学 系相互配合、紧密协作的工作体制。第五条 心理健康教育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 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实行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 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体系。第六条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 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心理学、教育学和医学为理论 基础,防止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干扰,确保心理 健康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第二章 工作机构第七条学院设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配备专 职人员作为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骨干。第八条 心理健康
19、教育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19 - 划和领导我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 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对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 决策。第四条 学院成立以心理中心为主的学生心理危机鉴 定与干预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 进行评估,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工 作组由心理中心老师及相关精神卫生学专家组成。第五条 各学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各学系主管 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参与。 各学系全体学生干部,尤其是班级心理委员,应积极协助学 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抓好本学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第六条 各学系应积极组建、大力
20、扶持大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社团,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班级心理委员、朋辈咨询员 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 用。第三章干预对象第七条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是关注与干预的对象。存 在心理危机一般指经历有重大影响的负性生活事件,表现为 认知、情绪、行为或躯体状况等方面有较大改变,暂时不能 应对或无法应对正常的生活模式。第八条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 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是学院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业务机构, 挂靠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管理,并接受广东省普 通高等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委员会的专业指导。第九条 建立和完善学院、学系、班级
21、心理健康教育三 级网络系统。心理中心主要负责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 织及开展,同时面向全院学生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辅导。学 院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 导任组长;各学系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 配合学院心理中心组织开展本学系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 负责指导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各班级设立心理委员,主要 任务是关注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给予帮助并向辅 导员反馈,配合本学系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第十条 心理中心以服务大学生、帮助大学生排解心理 困扰、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 发展为宗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
22、程;宣传普及心 理健康知识,帮助大学生认识健康心理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 义;(二)组织全院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各学系心 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三)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排解心理困惑, 消除心理障碍,进行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20 -发生;(四)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建立大学生心理 档案,为学生了解个人能力、兴趣、人格、气质以及心理健 康状况提供服务,为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以及 改进学院德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五)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和资料,开设心理健康教 育网,利用自办刊物、微博、微信公共平台等各种媒体,建 设和完善心理素质教育载体,宣传普及心
23、理健康知识;(六)负责对辅导员和班级心理委员的心理专业知识培 训和相关业务指导;(七)努力建构和完善大学生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制、 信息反馈制度、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等,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 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A)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开办讲座,组织团体咨询等 灵活多样的形式,促进广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自我发展, 丰富学院文化生活;(九)进行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 为学院改进和加强德育工作提供信息、对策和建议。第十一条 心理中心既是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基 地,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心理中心应当发挥其在 培养提高学生自我心理调适、心理自助与同辈辅导的能力方 面的作用。-2
24、1 -第十二条 心理中心要加强与各学系、各年级辅导员的 沟通和联系,各学系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心理中心开展工作, 以共同促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素质教育。第十三条 心理中心要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心理咨询 工作机构和其他心理学教学科研机构的联系,开展业务合作 或科研与学术交流。第三章 心理咨询服务第十四条 心理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如下方面的内容:(一)发展性咨询。即帮助心理比较健康、无明显心理 冲突、能基本适应环境的学生更好地认识自我和开发潜能, 提高学习和生活质量,以获得更完善的发展;(二)适应性咨询。即帮助心理比较健康、但在学习生 活中存在各种烦恼和心理矛盾的学生解除困扰,减轻压力, 改善和提高适应
25、能力。第十五条心理咨询服务的主要形式有:(一)个别心理辅导与团体心理辅导;(二)电话咨询、信函咨询和网络咨询;(三)专家现场咨询;(四)心理健康普查与心理测量;(五)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六)心理行为训练和团体培训;(七)举办专题讲座和报告;-22 -(A)学术与科研活动等。第十六条 心理中心要充分利用学院内的广播、网站、 微博、微信、报纸、橱窗等宣传媒体和第二课堂活动等途径, 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 广大学生的兴趣,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和健康成长。第十七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 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努力增强
26、 工作的针对性、适应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第四章工作人员第十八条 心理中心工作人员包括专职人员和兼职人 员两部分,按照师生比1:5000的比例要求配置。第十九条 心理中心专职人员选聘应符合如下条件:(一)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 质以及健全的人格;(二)热爱并乐意从事学生心理咨询工作,有较强的事 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和协作精神,有开拓进取和 创新意识;(三)具有从事心理咨询或医疗心理保健的专业知识并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四)具有较强的心理咨询能力,教学、科研能力以及 语言文字表达能力。-23 -第二十条心理咨询专职人员是学院教师的组成部分, 原则上纳入教师队伍管理
27、系列。承担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 科研,和参加心理咨询的专兼职教师,均要计算其工作量, 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并根据岗位需要和本人承担的工作任务、 工作量及具备的任职条件,对相应的教师进行专业技术职务 的聘任。第二十一条心理中心可聘任本院相关专业老师、心理 学专业毕业或经过心理咨询专业培训的学生政工干部作为 兼职心理咨询员。第二十二条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必须恪守如下职业道 德和纪律规范:(一)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禁止宣扬和采用迷信、虚 幻、神灵等一切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二)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热情、真诚、耐心、认真 地为来访者服务;(三)尊重来访者的人格、权利和隐私,对来访者个人 的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
28、,确因工作或研究需要而使用咨询资 料时,应以确保当事人的隐私权等民事权利不受损害为前提;(四)在实施有关人格、智力、情绪和心理健康等心理 测试时,均应向受试者说明测试的目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在测试后应结合测量工具的信度、效度及适用性将测试结果 向受试者作出反馈和客观适当的解释,但解释时不得使用极-24 - 端的词汇,不得夸大心理测量工具的效用,不得对来访者作 出有关精神疾患的诊断,不得对来访者的心理问题妄下结论;(五)在与来访者建立咨询关系之前,应签定来访者知 情同意书,告知来访者此次咨询的目的、规则和注意事项; 对问题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措施以及可能出现的结 果,应当告谕当事人,并与
29、当事人协商以求达成一致意见;(六)在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 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 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生所 在的系和学生工作部;(七)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 的问题已超出心理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进行转介,并 向有关方面报告或通报;(A)在咨询工作中坚持客观性原则,注意保持角色的 一致性,不将个人的情感、好恶掺杂在工作之中,不代当事 人作决定,不与当事人发生非咨询的或不正当的关系。第五章 保障条件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立心理咨询专职人员固定岗位。学 院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支以少量精干专职
30、教 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 康教育工作队伍。第二十四条 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列入学院教学-25 - 计划。第二十五条 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该经费 列入学院年度预算。第二十六条 心理咨询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工作要纳入 我院师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 育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班主任、 辅导员以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进行有 关心理健康方面的业务培训,逐步建立培训机制和制度。第二十七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积极组织 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调研与学术交流活动,围绕大学 生心理现象及其特征,以及影响大学
31、生心理健康的原因与对 策、当代大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等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切 实解决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有效 的方法和手段。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学生工作部和心理中心可以根据本方案 和工作实践需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方案由学生工作部心理中心解释。第三十条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6 -1 .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 庭发生重大变故、性危机、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2 .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 症、痣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或有家族史的学生;3 .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4 .身体患
32、有严重疾病且久治不愈、家境贫困、经济负 担重且深感自卑的学生;5 .个人感情受挫或人际关系失调或出现心理行为异常 的学生;6 .学习压力过大出现学习困难、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 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7 .由于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 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8 .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感到自己无能, 看不到“出路”的学生;9 .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 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的学生。第九条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 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1 .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计划和方法,包括在信件、 日记、网络、图画或
33、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者;2 .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3 .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 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 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第四章预防教育第十条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 预防。心理中心应加强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 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加强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 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 立自信,消除自卑;加强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 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通常哪些 言行是自杀
34、的前兆,对出现危机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 干预。第十一条各学系应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应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 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恋爱与性的问题、 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团体和班级 心理委员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系内形成 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应通过举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 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 康水平。第五章早期预警第十二条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 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确保 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最大限度降低学生心理危机发
35、生 概率。第十三条建立班级、各学系、学院三级预警防护系统1 . 一级预警:班级充分发挥学生班干部、学生党团员和心理委员等学生骨 干作用,关心同学,广泛联系同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思 想和感情上的联系和沟通。各班心理委员要了解全班同学的 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辅导员要随时掌握班级学生的心理状况,发现学生有明显的 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所在学系和心理中心汇报。班级心理 委员需根据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每月按时上交中 山大学新华学院班级心理委员信息反馈表。2 .二级预警:各学系各学系应根据本学系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 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学系学生
36、心理危机干预 工作的具体措施,畅通学生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通道,经常 性地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逐一分析。应对失恋学生、学 习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适应困难学生、就业困难学生、 突然遭受重大打击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随时掌握心理危机 高危学生的心理变化。各学系辅导员要主动深入学生之中,通过班级心理委员、 团学干部等学生骨干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各学系 应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心理问题学生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危机干预联络人,遇有危机 事件及时与心理中心取得联系,并上报学院分管领导,由工 作组对危机事件进行评估,并由该联络人负责后续信息的及 时报告。各学系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
37、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 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 重要的记录和证据等。3 .三级预警:学院心理中心每年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建立新生心理 健康档案,筛查出需要主动干预的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学 院心理咨询专兼职人员都要牢牢树立心理危机干预及安全 监护意识,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如遇有高度自杀倾向 或他杀倾向的事件,咨询师应及时报告心理中心负责人,由 心理中心负责人与学生工作部、危机事件当事人所在系辅导 员老师联系,并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商讨对策,实施 危机干预。心理中心应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将全院有心理危 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信息录入其中,实行动态
38、 管理。心理中心需及时将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中的学生 名单及其心理诊断结果等信息反馈至相应学系。第十四条 建立社区(院)医院学生心理危机报告制度。 社区(院)医院应将有心理危机前来求医的学生的相关信息 记载清楚,并在当天以书面形式报送给心理中心。第六章危机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对于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中记录的学生或 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院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采取相应措 施或转送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危机程度由工作组评估确 定。第十六条建立安全监护体系。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 校期间要进行监护。1 .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且能保证正常学习者,各学系 应成立以学生干部为负责人及以宿舍同学为主的学生监护 小组,
39、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 护。监护小组应及时向系辅导员汇报该生的情况。并由各学 系将该生情况以家长告知书(见附件1)形式告知家长。2 .对于危机程度较高并主动配合接受治疗者,各学系 应以家长告知书的形式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 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后回家治疗;如家长不 愿意接其回家,则须由家长签定书面协议(家长知情同意 书见附件2)后由家长陪伴监护。3 .经工作组评估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各学系应通 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及时办理休学手续,由家长将学生 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各学系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 之前,各学系应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于心理危
40、机 特别严重者,各学系应立即派保卫人员协助进行24小时特 别监护,或者在有监护的情况下及时送入医院治疗。第十七条建立危机应急处置预案及救助体系。当出现 学生因心理危机引发自伤、自杀等突发事件时,学生所在 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辅导员,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 并立即报告给学生工作部、心理中心、保卫办、医院等部门。 上述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派人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援 救。特殊情况下,各学系可先将学生紧急送医院治疗,同时 向有关部门汇报。现场紧急救助各部门职责如下:1 .学生工作部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2 .保卫部门负责保护现场,配合各学系对当事人实施 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
41、合各学系 及医院对学生进行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3 .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4 .工作组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 定当事人情绪等。第七章后期跟踪第十八条 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应向 所在学系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除按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需经心理中心对其进行心 理健康状况评估,并填写心理康复学生复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第十九条 学生复学后,各学系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 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其他同学避免 与其发生激烈冲突。辅导员应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 化情况,复学后的三个月每月填写心理康复学生复学情况
42、跟踪表(见附件4)报送心理中心。第二十条心理中心要根据各学系提供的情况,组织工 作组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复学学生的心理健康 情况进行跟踪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的学 系和学生家长。第二十一条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 学而复学的学生,各学系还应给予他们特别的关心,应安排 辅导员、学生骨干、该生室友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 危机的防备预案,防止该生心理状况恶化。心理中心组织工 作组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第八章工作制度第二十二条 为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建立 以下制度:1.培训制度。心理中心将分层次分批对心理辅导老师、 各学系辅导员、学生骨干、心理健康协会成员、班级心理委 员、宿管员、学院保卫部门及学院物业管理有关人员开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