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货物服务采购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86340863 上传时间:2023-04-1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3.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技术学院货物服务采购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职业技术学院货物服务采购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业技术学院货物服务采购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货物服务采购实施细则.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职业技术学院货物服务采购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货物、服务采购工作,根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院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其 它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预算金额达到学院集中采购 管理限额的货物、服务类项目。本细则所称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材 料、燃料、设备、产品、图书、教材和药品等;服务是指除 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印刷、专业咨询、审 计、资产评估、招标代理、信息技术的开发设计、维护维修、 保险、交通工具租赁、会议培训、物业管理和其他服务。第三条各采购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采购计划

2、和预算管 理,科学准确地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定期集中、汇总采购 项目,尽可能压缩采购批次,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第二章限额标准与采购方式第四条货物、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万元以上的,纳 入学院集中采购管理,由招标办公室根据国家和学院相关规 定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方式。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服务,包括计算机、服务器、复印 机、打印机、扫描仪、空调、电梯、家具、图书等,不受采 购预算金额限制,统一报招标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 任何方式规避学院管理。第五条货物、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不足8万元人民币 的,由采购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采购,具体要求按职业 技

3、术学院自行采购实施细则执行。第六条纳入学院集中采购管理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 方式按如下方式确定:(一)集中采购预算限额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采取 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需要采取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必 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并经采 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采购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 行。(二)预算20万元以上,不足集中采购预算限额的货 物、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需要采取公开招标以 外方式采购的,必须符合规定情形,并经招标办公室审核后, 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三)预算不足20万元的货物、服务项目,优先选择 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报招标

4、 办公室审批。第七条货物、服务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 形的,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项目实施单位须在提交 采购申请至招标办公室前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如拟采购 进口产品,需对采购进口产品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进行论证。第八条对物业管理、绿化养护等常规性服务采购项目可 采取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采购,在三年 周期内,前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才可续签次年合同。第九条服务类项目,可以采取入围方式在一定时间内确 定一定数量的入围供应商。在不涉及规避招标的情况下,可 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随机选取或通过比价方式选取最终供 应商。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十条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应合理安排全年采购计划,并

5、 及时与招标办公室沟通。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采购周期,除特殊情 况外,预算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至少应于项目实施前两个 月向招标办公室申请采购;预算不足100万元的项目,至少 应于项目实施前一个月向招标办公室申请采购。在申请采购前,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应对拟采购的货物、 服务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以获取合理、完整、明确的项目 需求。第十一条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应通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 采购申请(预算1万元以上的项目),阐明项目基本概况及 拟采用采购方式,并附项目要求、规格、参数、数量等可用 于采购的信息。拟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须详细说明 理由。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及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的还

6、 需完成相应的论证工作。采购申请受理后通过系统打印职 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申请表。第十二条采购项目已经列入年度预算的直接提交采购 申请,没有列入年度预算的申请应由计划财务处对资金来源 及用途进行审核;由业务主管部门对采购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进行审核;由招标办公室对采购方式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 见;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根据本细则第六条规定报 批。本条中业务主管部门划分如下:(一)后勤处:家具购置及维修,维修材料采购,物业 管理(不含学生公寓)、绿化养护、医疗和卫生托管服务购 买,空调及电梯维保服务等;(二)教务处:课程资源、学生教材采购,学生本簿等 印刷服务,多媒体教室维保服务,教学管理系统购

7、置及维保 服务等;(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智慧校园设备及业务应用系 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等智能化软件、设备及相关维保服 务等;(四)资产管理处:设备购置,设备维修(空调及电梯除外),学院各类资源对外许可使用,资产处置等;(五)审计处:审计服务、审计咨询等;(六)保卫处:安防监控、消防设备及维保等;(七)图书馆:图书、报刊、数字资源采购;(九)院办:各类会议服务、公务用车维保服务等;(十)学工处: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学生公寓用品等; (十一)校企办:校办产业、校企合作、对外投资等; (十二)饮食服务中心:食堂托管及大宗物资采购; (十三)工会:职工福利物资、服务(体检、旅游等) 及活动奖品采购;

8、(十四)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中业务归口 管理部门划分。第十三条采购申请审批通过后,招标办公室按照审定的 采购方式和工作程序实施采购或委托代理机构实施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实施的,招标办公室负责协调、监督并审 核相关文件。第十四条招标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 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实施的采购按以下程序执行:(一)协调采购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采购文件,经业务主 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发布采购公告和发售采购文件。(二)接受供应商投标、响应;(三)根据规定抽取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评审专家小组;(四)组织开标及评审;(五)发布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六)协助处理答疑、投诉与变更;(七)

9、采购资料归档。第十五条预算8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的货物、服务 项目通过招标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招标办公室可以适 当缩短采购过程各阶段的期限。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至开始之日起不少于三个工作 0o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之 日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或响应文件编制的,至少在投标或响应截止时间三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不足三日的,顺延投标或响应截止时 间。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期限不 少于三个工作日。第十六条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由招标办公室按 要求组织不少于三人的谈判小组与单一来源供应商谈判,并 做好记录。第十七

10、条预算8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的货物、服务 项目,除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外,原则上应有不少于三家供应 商投标或响应;如出现不足三家的情形,可按如下规定处理:(一)报名时间截止时,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延长报 名时间,继续接受报名。(二)报名满三家,但在投标或响应时间截止时,只有 两家单位提交投标或响应文件的,开启投标或响应文件后, 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经审核后认为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可以按原定评审办法评审。只有一家单位提交投标或响应文 件的,应废标并重新发布采购公告。(三)投标或响应供应商满三家,但在评标或评审过程 中发现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只有两家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 组认为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可

11、以按原定评审办法评审;实 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应废标并重新发布采购公告。(四)经延长报名时间仍不满三家报名且无供应商质疑 及废标重新发布公告的项目,有两家供应商报名并响应的可 以按原定评审办法评审或变更为由两家单位参与的竞争性 谈判或竞争性磋商;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或实质性响应的, 可直接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五)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六)本条(二)(三)(四)款中按原定评审办法评 审或变更采购方式的,需在采购或招标文件中明确。第四章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第十八条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由采购项目实施单位与中标(成 交)供应商商定具体合同内容。第

12、十九条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在订立合同前,必须全面审 查合同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 违约责任等各项要素。合同须由采购项目实施单位经费负责 人作为学院授权代表人亲笔签署。合同经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审查后,由采购项目实施单位 填写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合同用印申请表,连同合同用印 所需其他材料,办理用印手续。第二十条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合同用印申请表须经招 标办公室和审计处审核签章,金额100万元以上或特殊内容 的合同,还须由学院法律顾问审查,并签署意见。第二十一条项目的验收,应由采购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发 起,成立项目验收小组,邀请相关专家、业务主管部门、相 关使用人员参与,按学院相关验收管理规定及合同规定的技 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 具验收书。第二十二条合同履约及验收结果作为学院采购诚信评 价体系的依据,采购项目实施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履约及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反馈 给招标办公室。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招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