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采购管理实施细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规范部门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 购本钱,促进廉政建设,依据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与招投标 管理方法等文件规定,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细那么。第二条本细那么中所称采购,是指部门以有偿方式取得 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第三条 部门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信、节约原 那么。第四条 部门采购工程实行工程负责人制。部门建立采 购工作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第二章采购组织形式第五条 部门采购的组织形式可分为委托采购和自行采 购。第六条委托采购是指部门委托学院采购办实施的采购 或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实施的采购。(一)委托学院采购办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及以上
2、 货物服务工程和60万元及以上工程工程,部门委托学院采 购办实施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以下工程工程报学院后勤 处落实。(二)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2 万元及以上货物服务工程,通过网上商城、校内定点采购渠 道无法实现的,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实施采购。第七条自行采购是指部门自行实施的采购。自行采购 主要通过网上商城、校内定点单位和部门询价等渠道实施的 采购。(一)网上商城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在当年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采购工程,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商 城实施采购。(二)校内定点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不在当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通用零星货物工程,通过校内定点 采购单位
3、实施采购。(三)询价采购。预算金额2万元以下货物或服务工程, 通过网上商城和校内定点单位无法实现的,通过部门询价方 式实施采购。第三章采购工程立项第八条 采购工程实施采购前应办理工程立项手续。第九条 委托采购工程按以下程序审批立项:(一)采购调研。部门采购工作组根据采购清单开 展采购调研,调研市场主体3家以上,填写学院采购工程 调研报告。(二)审批立项。委托学院采购办采购工程,采购工程 负责人填写学院采购审批表,连同采购调研材料,报相 关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立项。委托社会代理机构 采购工程,采购工程负责人填写审计处采购审批表,连 同采购调研材料,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立项。第十条自行采
4、购工程按以下程序立项:(一)采购调研。采购经办人通过网上商城、校内定点 单位或部门询价进行采购调研。通过部门询价进行市场调研 的,须调研市场主体3家以上,填写审计处询价记录单, 询价结果经部门会议审议后,确定采购内容和供应单位。(二)审批立项。采购经办人根据调研结果填写审计 处采购(报销)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立项。单价 1000元及以上设备或家具类采购工程,需报资产处审批。第四章采购工作流程第十一条 委托采购工程按以下程序实施采购:(一)委托采购。部门采购工程负责人将立项审批材料 报学院采购办或社会代理机构实施采购,确定货物或服务供 应单位。(二)合同签订。部门根据委托采购结果,按学院经
5、 济合同管理方法与供应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三)履约验收。货物送达时,部门组织工程履约验收, 填写学院货物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四)资产入库。所购货物到达固定资产标准的(单价 1000元及以上设备或家具类),应在到货之日起15个工作 日内到资产处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五)财务结算。凭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 票、入库单(如需要)、预约报销单等凭据,到财务处办理 转账结算手续。第十二条自行采购工程按以下程序实施采购:(一)下单采购。部门采购人员根据审计处采购(报 销)单上的采购内容,通过网上商城、校内定点单位或询 价确定的供应单位下单采购。(二)组织验收。所购货物送达或服务完
6、成后,部门2 人以上根据审计处采购(报销)单上的采购内容进行验 收并签字。(三)资产入库。所购货物到达固定资产标准的(单价 1000元及以上设备或家具类),在到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内完成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四)财务结算。部门采购人员凭审计处采购(报销) 单(网上商城采购)、发票、入库单(如需要)和预约报 销单等凭据,到财务处办理转账手续。第五章采购档案管理第十三条采购档案包括采购工程调研报告、采购清单、 询价记录单、采购审批表、采购(报销)单、招投标资料、 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等。第十四条 部门按采购时间顺序汇总采购工程,编制采 购记录表,对采购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五条 部门每学期末向学院采购办提交采购备案材 料,备案材料包括采购记录表、采购清单和采购合同(如需 要)。第六章附那么第十六条 学院采购文件调整时,按学院新的采购文件 执行并及时对本细那么进行修订。第十七条 本细那么由审计处采购工作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细那么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