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化区新调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老** 文档编号:86177372 上传时间:2023-04-14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化区新调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海化区新调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海化区新调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化区新调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docx(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海化区新调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新调入工作人员的标准化治理,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提高质量效率意识,使其尽快转型并适应当前海化区(央子镇)高强度、快节奏的进展态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化区(央子镇)2023年度工作要点制度及考核奖惩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治理方法。 其次条适用范围:新安排或聘任到海化区(央子镇)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海化区(央子镇)工作年限缺乏三年的。 第三条治理内容:主要是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新调入人员的日常行为标准、工作业绩效果进展治理。 德: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品质表现; 能:业务学问和工作力量; 勤: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的表现; 绩:

2、工作数量、质量、强度、效益、奉献及社会影响力。 第四条新调入工作人员由各办、局、中心归口,实行动态治理,在抓好思想引导、批判教育的同时,督查考核科和办、局、中心负责对其每个阶段的工作状况进展跟踪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使用、调整、调离的依据。 第五条本着培育人才、锻练干部的目的,对新调入人员实行沟通轮岗,使其把握更多的学问层面。(建议每半年在办、局、中心之间轮番一次,期间各办、局、中心可依据需要安排其在各科室之间沟通,特别工作岗位除外) 第六条因干部调动或其他缘由消失中层岗位空缺的,积极鼓舞他们参与竞争。对现任中层(新调入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年度考核排名在中层最终两名的调离现任岗位;对一般工

3、作人员实行“首位晋升”,群众公认的,工作表现好、政绩特殊突出、年度考核位于新调入人员(一般工作人员)前两名的,可由办、局、中心主要负责人推举直接安排中层岗位。 第七条实行诫勉制度。对消失以下状况之一的,提出诫勉,限期改良,时间为36个月。诫勉期满,对奋勉工作,整改有成绩,工作有起色,干部群众确认已改正错误的解除诫勉。 (一)年度或半年评议中消失根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不超过两票)累计十票以上的; (二)工作责任心不强、群众意见大、闹不团结、搞宗派、工作失职又构不成纪律处分; (三)年内累计三次以上违反机关治理制度的; (四)年内累计三次排名在新调入工作人员后三名的; (五)年内累计五次排名在本办

4、、局、中心工作人员中后两名的(工勤人员和司机除外)。 第八条对消失以下状况之一的,聘任的予以辞退、正式工作人员向组织、人事部门反映并建议调离现工作单位。 (一)年度考核总分(不包括附加分)在980分以下的; (二)年度或半年评议中消失三票以上不称职票的; 制度大全网-,为您细心编辑整理本文,转载与引用请注明出处。 (三)诫勉期满,没有明显改良,或又消失其它问题的; (四)年内月度考核累计三次排名在后十名的(工勤人员和司机除外); (五)年内累计三次完不成安排的月度规划的; (六)因个人缘由,工作上消失重大失误,给区(镇)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违反职业道德或效劳态度恶劣,情节严峻,引发*或

5、投诉的; (八)工作力量弱,不能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不胜任现职又不宜担当其他职务的; (九)年内累计消失五次以上不准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的。 第九条本方法自2023年8份开头执行。 篇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 关于仔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依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原国家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法(人事部令第9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23年1月起实行新的年休假方法。依据省人社厅关于仔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

6、的通知(冀人社20231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熟悉,统筹安排,仔细落实年休假制度 (一)实行职工年休假制度表达了党中心、国务院对广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关心,对促进经济社会和谐进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熟悉,从关怀工作人员生活、维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高度动身,催促落实本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要增加执行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 (二)要加强年休假工作的规划性。职工年休假,实行规划安排与工作人员个人申请、单位批准相结合的方法。各单位要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状况下,于每年1月底前

7、,制订出当年工作人员年休假规划,对工作人员年休假作出统筹安排。 各单位要加强年休假工作的治理,建立工作人员年休假档案,专人负责,确保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病、事假制度,严明纪律,严格年休假标准,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坚决杜绝考勤不实、缺损、瞒报等状况的发生,保证年休假制度标准运行。 (三)各部门(单位)要根据2023年国务院第514号令和2023年原国家人事部第9号令规定确定年休假对象、时间、条件等。机关事业单位中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按条例和人事部第9号令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天数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23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

8、023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 “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四)对于到达规定工作年限的工作人员年休假天数变动的原则是,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2023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详细按如下方法处理: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对于当年11月底以前(含11月份)工作年限满2023年或20年的,可在当年即按工作年限满2023年或20年规定的休假天数享受年休假;对于当年12月份工作年限满1年、202

9、3年或20年的,当年不再调整年休假天数,从下年度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五)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担当抢险救灾、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以及其他特别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在下年度仍无法安排补休的,应按规定计发年休假工资酬劳。 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年休假的,原则上不超过二次,每次不少于5天。对的确无法安排全天休假的,可由单位依据详细状况,在妥当安排、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行半天工作、半天休息等敏捷休假方式,但累计休假不能超过本人应休假总天数。 二、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

10、假 (一)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扣发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23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含非因工负伤、产假续假,下同)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23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的。 (四)不在岗人员重新上岗,当年的年出勤率低于80%的。 (五)因停职和立案审查、且所在部门(单位)未安排休年休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审查完毕前不享受应休未休年休假酬劳;审查完毕后,未受到党内严峻警告或行政

11、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刑事惩罚的,所在部门(单位)要准时安排其休年休假,无法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按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酬劳。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消失上述第(二)、(三)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三、几种特别状况的处理方法 (一)新招录(聘)人员,从录(聘)用满一年后的下月起享受年休假。军转干部、复退战士及调入工作人员等新进人员,如当年未在原单位休年休假的,现工作单位应按其当年应休未休的天数安排年休假;待安置期超过其年休假的不再安排休假;实行寒暑假制度的单位新录聘和调入的工作人员在原单位已享受寒暑假的天数应冲抵其当年应休年休假的天数。 (二)驻外、驻村、挂职下派(熬

12、炼)或借用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与挂职或借用单位协商安排其年休假,并由派出单位将其列入年度休假规划。 (三)当年退休的工作人员,单位应在其退休前优先安排年休假。由于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四)依法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相应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五)参与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工作人员,其脱产参与集中面授的时间(工作日时间),应计算为本人的年休假时间。 (六)当年请事假累计少于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工作人员,事假天数冲抵应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已休完年休假又请事假的,冲抵下一年度

13、年休假天数。 四、加强支付年休假工资酬劳治理 (一)机关事业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工作人员都应按单位制定的休假规划休假。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原规划休年休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部门(单位)可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内安排其补休。对已调整年休假规划、但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或未休满应休天数的,按规定赐予年休假工资酬劳。但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掌握不休年休假人员数量和不休假天数。各单位每年度因工作需要不休年休假的人数,应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酬劳(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计算方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乘以本人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天数再乘以

14、2。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按本人当年度12月份的根本工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按国家规定享受的特别岗位津贴之和乘以12,再加上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总和计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按本人当年度12月份根本工资、根底性绩效工资和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特别岗位津贴的总和乘以12,再加上全年嘉奖性绩效工资的总和计算。 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依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三)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1因个人缘由不休年休假的。 2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缺乏20天的。 (四)

15、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需支付未休假工资酬劳的,按以下程序审批: 1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的,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各部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应在下一年一季度前将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状况及应支付的酬劳统一造册,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3工作人员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局部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前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按工资统发审批程序,在下年度第一季度前一次性审批。当年退休或亡故的人员,于退休或亡

16、故的下月发放。 五、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和监视检查工作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的详细组织实施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应按干部治理的权限进展审批。 (二)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标准操作程序,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和超范围超标准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人员的酬劳。 (三)市人社、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状况的监视检查,并适时通报有关状况。 (四)本实施方法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五)县(市、区)可参照本实施方法,结合实际状况,制定本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法。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