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日照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日照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_物业经理人 日照市住宅物业效劳收费治理实施方法(2023) 日政办发20235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住宅物业效劳收费治理实施方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住宅物业效劳收费治理实施方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第一条为标准住宅物业效劳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效劳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物业治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方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2、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效劳收费及监视治理。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住宅物业效劳收费,是指物业效劳企业根据物业效劳合同的商定,对住宅小区内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展修理、养护、治理,维护物业治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正、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效劳企业,鼓舞物业效劳企业开展正值的价格竞争,制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效劳收费通过市场形成。 第五条住宅物业效劳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标准与效劳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物业效劳收费的监视治理工作。 各区县价格
3、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根据价格治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效劳收费的日常治理和监视检查工作。 第七条住宅物业效劳收费依据住宅的种类、特点以及物业效劳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整价。 一般住宅前期物业效劳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实行分等级定价,详细收费标准,由建立单位与前期物业效劳企业在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内商定,并到物业所在地价格、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非一般住宅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一般住宅物业效劳收费实行市场调整价,由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与物业效劳企业商定,并到物业所在地价格、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内一般住
4、宅前期物业效劳费根据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市政府批准的收费等级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执行。 各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的一般住宅前期物业效劳收费等级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一般住宅前期物业效劳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五个质量等级,对应物业效劳质量等级确定相应的物业效劳收费等级。 第十条一般住宅物业效劳本钱包括: (一)治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根据规定提取的福 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 (三)物业治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治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治
5、理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效劳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修理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效劳支出或者物业效劳本钱。 第十一条建立单位依据住宅小区的详细状况,结合物业特点和效劳要求,选择适当的物业效劳质量等级和收费等级,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效劳企业,确定详细物业效劳收费标准,并在前期物业效劳合同中商定。 第十二条建立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分别向当地物业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申请确认物业效劳质量等级和收费等级。 第十三条住宅
6、物业效劳合同应当商定物业效劳等级、物业效劳内容、效劳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状况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其商定应当全都。 物业效劳中的单项效劳可以选择不同的效劳质量等级进展组合,物业效劳费为所选择单项效劳物业效劳费的总和。 建立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效劳合同内容。 前期物业治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立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的缘由,造成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未能到达购房合同商定标准的,物业效劳收费应当适当减免,减免比例不低于20%,差额局部由建立单位补偿物业效劳企业。 第十四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效劳费。已
7、纳入物业效劳范围但物业尚未交付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物业效劳费由开发建立单位交纳。 物业效劳合同有商定的,物业效劳费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年。 房屋交付后空置的,除空置时间短于一年的,其物业效劳费按一般住宅前期物业效劳收费标准的80%收取,合同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第十五条物业效劳费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不含与住宅配套的贮存室面积)计收。独立专有车库根据不带电梯一般住宅计收物业效劳费。 转变设计用途用于经营的房屋、车库、贮存室按相应的经营性用房物业效劳费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租赁物业治理区域内业主共有车库内的车位的,应当交纳车位租赁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
8、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内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为每车每月200元,上下浮动不超过10%。 各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的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详细收费标准由承租人与建立单位在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内商定。 第十七条物业治理区域内业主共有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效劳费。 停车效劳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置公众责任险等发生的费用。 第十八条一般住宅停车效劳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内一般住宅停车效劳费基准价格为每车每月20元,上下浮动
9、不超过10%。 各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的停车效劳费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详细收费标准由车位使用人与物业效劳企业在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内商定。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汽车或者非机动车辆有看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效劳企业另行商定。 己购置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效劳费应当适当减收,最高按不超过停车效劳费标准的80%收取。 第十九条占用物业治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并按物业效劳企业划定的停车位 等标示停车。 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位租赁费标准等因素表决同意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经半数以上业主同
10、意,车位场地使用费收取标准可以参照车位租赁费标准执行。未经业主大会或者半数以上业主确定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不得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 停车场地的保洁、秩序维护、购置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物业治理效劳费用,可以依照物业效劳合同商定,按实际支出在车位场地使用费中列支;业主大会成立前,支出比例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核定。 车位场地使用费以及其他公共部位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相关物业治理区域的物业专项修理资金。车位场地使用费可以参照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模式执行,并承受全体业主监视。 其次十条物业效劳企业对车辆实行出入证(卡)治理的,应当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免费配置出入证(卡)
11、,不得额外收取押金、门禁系统治理费、运行费等费用。 因出入证(卡)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可以根据实际本钱收取工本费。 其次十一条物业效劳企业不得向进入物业治理区域内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配送、修理、安装、执行公务、走亲访友等车辆收取任何费用。 其次十二条供水、供气、供电、供暖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与业主签订效劳合同,根据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用水、气、电、暖等价格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 物业效劳企业承受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治理单位托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依据商定向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治理单位收取酬劳。 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治理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效劳企业代收费用,不得因物业效劳企业拒绝
12、代收有关费用而停顿向最终用户供应效劳。 其次十三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其物业进展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根据物业效劳企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担当清运费用,详细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其次十四条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加强价格自律,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严格履行物业效劳合同,效劳标准与收费标准应当质价相符。 其次十五条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在物业治理区域内显着位置公示效劳企业名称、效劳内容、效劳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效劳工程、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承受业主的监视,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其次十六条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定期在物业治
13、理区域显着位置公告共有局部收益的收支账目。 其次十七条物业效劳企业违反规定以及物业效劳合同,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交纳。 物业效劳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效劳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纳。业主拒不交纳的,物业效劳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物业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效劳费。 其次十八条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效劳实行本钱监审制度和价格监测制度。物业效劳企业应当根据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照实反映状况,供应必要的资料。 其次十九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效劳收费的监视检查。物业效劳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
14、部门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惩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惩罚: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的; (二)低于效劳等级要求供应效劳并收费的; (三)实行分解收费工程、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四)强制效劳并收费的; (五)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六)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条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未根据价格法、 山东省物业治理条例和本方法治理和监视物业效劳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予以订正,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方法所称物业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根底、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
15、间、走廊通道等。 本方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住宅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及变电、二次供水、换热、燃气调压等设施设备,不属于共用设施设备。 第三十二条本方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日照市物价局、日照市规划建立委员会2023年4月6日印发的日照市住宅小区物业治理等级效劳评定标准(试行)(日价费发202322号)同时废止。 本方法施行前已签订物业效劳合同并商定期限的,在合同期内,物业效劳及其收费标准仍根据合同商定执行;物业效劳合同未商定固定期限或者前期物业效劳合同已经到期的,物业效劳及其收费标准等应当根据本方法规定执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