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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常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2023) 常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治理工作的意见(2023)有关的物业治理文本,常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治理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2325号各镇人民政府、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办事处),服装城,. 常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治理工作的意见 常政发202325号 各镇人民政府、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办事处),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物业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加强
2、城市治理,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为标准全市物业治理,提升物业治理工作水平,推动城市文明,建立精巧城市,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物业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平安、宜居、和谐社区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剧烈、影响社区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着力完善物业治理工作体系,着力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着力优化行业进展环境,不断提升我市物业效劳水平和行业进展水平,形成与现代城市相适应的物业行业进展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通过5年的努力,全市物业治理和物业效劳业进展水平要有明显提升。 物业治理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将物业治理
3、工作作为各镇人民政府(包括管委会、度假区等各板块,以下称为属地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属地政府物业治理机构实现全掩盖,社区物业治理实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市、镇、区、社区”物业治理体系健全、职责明确、连接顺畅。 物业治理联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属地政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供水、供气、供电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职到位,执法职能延长至住宅小区,准时有效处理物业治理区域内的突发大事,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消退安全隐患,维护物业治理秩序。 物业行业进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将物业效劳业纳入现代效劳业扶持范畴,制订相关配套政策,不断优化行业进展环境。积极探究完善老住宅小区、动迁安置小区、保障性
4、住房小区的长效治理机制。 物业行业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引导物业企业创优提质、转型升级、专业化进展,加快打造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较高品牌美誉度的物业效劳企业,鼓舞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二、工作职责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综合协调”的原则,落实行政监管和公共效劳责任,进一步明确市、镇两级职责,健全市物业主管部门行业治理、属地政府详细负责、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业主自治组织作用,共同推动全市物业治理工作。 (一)市政府成立市物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担当领导小组组长,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领导
5、小组负责全市物业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订、统筹协调和考核督查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以下简称住建局)。办公室详细负责全市物业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负责牵头制定物业治理配套政策,讨论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为领导小组决策供应依据。 (二)市住建局负责全市物业效劳的行业治理。催促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立单位履行保修期内保修责任,协调处理房屋保修期内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和冲突。托付房屋安全治理机构详细负责房屋使用安全日常治理工作。 市房产治理处(以下简称为房管处)受市住建局托付,详细负责本市物业治理活动的监视治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建立健全我市物业治理配套
6、政策; 2.负责物业治理专用资金和专项修理资金的治理工作; 3.负责前期物业治理招投标监管,加强物业效劳企业的行业治理,标准物业效劳市场秩序; 4.负责物业效劳企业的资质治理,完善物业效劳企业信用体系; 5.指导属地政府开展物业治理活动,负责物业治理工作人员和业主委员会的培训; 6.负责对物业治理协会的指导与监视。 (三)各属地政府负责辖区内的物业治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承受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协调物业治理与社区治理、社区效劳的关系,协调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效劳企业的关系; 2.负责牵头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含届内调整)。不具备成立
7、业主大会条件或具备成立条件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工程,组织成立物业治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活动的监视和指导; 3.负责对辖区内工程物业治理日常考核,并催促整改; 4.建立健全辖区内物业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受理并准时调处辖区内物业治理纠纷投诉; 5.制定辖区内物业治理应急预案,落实住宅小区应急治理和老住宅小区的长效治理。负责辖区内物业治理的退管、维稳、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6.指导、监视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开展物业治理工作; 7.负责对使用专项修理资金的修理工程和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效劳企业招投标的监管工作; 8.负责做好各类创立工
8、作,参加物业治理评先评优等工作。 社区居委会应当帮助和协作属地政府,落实辖区内物业治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参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含届内调整)。指导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合法、公开、透亮开展活动。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指导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效劳企业或进展自治治理; 2.加强对物业交接工作的监视,协调处理物业退管工作; 3.协调处理业主与业主、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效劳企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效劳企业间的冲突纠纷; 4.参加属地政府组织的工程物业治理考评,监视物业效劳企业按合同履约; 5.因客观缘由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人数缺乏总数二分之一的,新一届业主委员
9、会产生之前,可以在属地政府的指导和监视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6.对专项修理资金使用实施鉴证工作,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按规定实施核实工作。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规划局:负责对新建物业工程同步配套建立的市政根底设施、公共效劳设施进展规划审核,严把规划审核关、竣工规划核实关。协作查处各类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建立行为。 2.城管局:负责查处建成区物业治理区域内法人和国有土地上的违法搭建、侵占、破坏绿化等行为。指导属地政府加强对住宅小区保洁工作的监管。做好城区主次干道物业治理区域沿街商铺的“门前三包”的监视治理。 3.发改委:将物业效劳纳入现代效劳业进展规划,负责物业效劳收费行为的监管,
10、准时查处物业治理中的乱收费等行为。 4.公安局:负责物业效劳企业安全秩序维护员效劳活动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指导物业效劳企业做好物业治理区域内的车辆治理工作。依法处理物业治理区域内破坏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指导物业效劳企业准时消退安全隐患。依法对物业治理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以及恶意封堵物业工程大门、车库入口、严峻堵塞交通特殊是堵塞消防通道、疏通走道等行为进展处理。依法查处物业治理区域内“楼霸”、群租现象和“三合一”场所。催促指导派出所帮助属地政府开展长效治理工作。 5.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监视检查,催促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维护保养、作业人
11、员持证上岗等工作,查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6.环保局:负责对物业治理区域内房屋性质非居民住宅的工业噪声、振动、废气、光照等环境污染行为进展查处。 7.民防局: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在平常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8.民政局:负责落实社区居委会参加物业治理区域物业治理的相关工作,会同住建局负责业主委员会的培训、指导。 9.人社局:负责对物业效劳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鼓舞物业效劳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相关政策。 10.综治办:指导和催促公安、司法等部门检查物业工程安全防范工作,排查化解各种冲突纠纷,整治治安突出问题。 11.财政局:负责落实物业治理中涉及考核嘉
12、奖、补贴资金的安排、审核及拨付。 12.司法局:加强对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属地政府人民调解组织在物业纠纷处理中的业务指导,为符合法律救济条件的涉及物业治理诉讼当事人提出法律救济。 13.税务局(地税、国税):负责标准物业效劳企业开票行为,负责做好物业效劳行业营改增推动工作并切实落实好各项税收优待政策。 14.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物业治理活动中的履职状况的督查。 15.便民效劳中心: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派发任务单,并对处理状况进展督查。 三、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创新扶持 (一)加强基层力气 属地政府成立物业治理领导小组。属
13、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当物业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人担当副组长。成立物业治理办公室,配备若干专职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设立物业治理工作站,由社区书记(主任)担当站长,配备1名专(兼)职物业治理工作人员,详细负责辖区内物业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协作机制 1.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江苏省物业治理条例规定,把行政监管与执法职能延长至物业治理区域,属地政府统一制作并设立公示牌,在物业治理区域内公布城市治理、公安(治安、消防)、环保、卫生、规划、住建、价格、市场监视等行政治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含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切实履行好在住宅小区物业治理活动中的职责,形成属地政府负主体
14、责任、相关职能部门仔细履职的齐抓共管物业治理工作格局。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物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物业治理重大事项,会商属地政府无法处理解决的物业治理难点工作,协调推动条块协作。各属地政府也要根据上述原则,建立镇、治理区、社区多层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治理重大事项。 (三)完善物业纠纷快速处置措施 市法院要积极探究建立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效劳企业的有关物业效劳费等物业治理方面的诉讼案件的快速通道和诉调对接机制,提高物业案件的受理率,建立和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享及信用惩戒机制。司法部门要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
15、的物业纠纷立体调解方式,快速准时有效处理物业纠纷冲突,将冲突化解在基层与源头。 (四)营造良好物业治理气氛 1.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应指导各类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引导业主在物业治理活动中要自觉履约守规,理性维权,客观报道物业效劳纠纷大事。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物业行业也要实行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物业治理政策法规,提升社会各界对物业治理工作的熟悉。 2.发挥公职人员榜样带头作用。积极提倡党员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先垂范,榜样遵守小区治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业主委员会工作,带头交纳物业效劳费,自觉杜绝违法搭建、违规装修房屋。属地政府、社区居委会要依据组织或纪委部门的要求将党员干部、机
16、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社区遵章守纪状况定期反应其所在单位,树立我市公职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3.建立诚信档案。一是将法人、自然人未按商定交纳物业效劳费、违法建立等内容纳入诚信体系,外来人员纳入新市民积分治理。二是健全和完善物业效劳企业、开发建立单位和物业工程经理信用机制,并将相关诚信信息予以公告,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五)完善行业监管自律机制 1.完善考核鼓励惩戒体系。属地政府要细化属地化物业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体系,完善对住宅小区物业治理、社区物业治理工作的考核鼓励惩戒措施。市住建局房管处要完善对物业效劳企业的监视考核措施,建立物业治理专项督查机制。对于物业效劳企业在物业治理活动中的违
17、法行为,属地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查处,并将处理状况准时通报市住建局房管处记入诚信档案。 2.加强行业自律。加强物业效劳行业协会建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引导物业效劳企业信守效劳承诺,供应质价相符效劳,履行社会责任。 3.加强行业培训。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效劳企业政策法规培训,提高物业行业守法经营意识和效劳意识。物业效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物业治理从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增加从业人员的效劳意识和效劳技能。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建立物业治理嘉奖补贴专项资金。市财政应设立物业治理专项资金,明确老住宅小区、保障性小区、动迁安置房小区等物业治理经费补贴标准,落实社区物业治理专职人
18、员经费。各属地政府财政设立物业治理专项资金,确保基层社区居委会物业治理活动经费,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 2.取消全市生活垃圾清运费。属地环卫部门应负责将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建成区(不含度假区、服装城)以外的属地政府财政应负担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用。 3.落实现代效劳业嘉奖政策。市发改委将物业效劳业纳入我市现代效劳业的范畴,讨论物业效劳企业享受我市现代效劳业的各项优待政策,鼓舞物业效劳企业转型升级。一是要指导供电、供水等专营效劳单位严格履行职责,直接为业主供应效劳,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二是充分发挥物业效劳示范工程的示范推动作用,对所效劳工程获国家、省、苏州市物业效劳优秀住宅
19、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物业效劳企业,应适当赐予嘉奖。三是税务部门负责根据要求顺畅做好物业效劳行业营改增推动工作,并落实好各项税收优待政策。 (七)健全完善业主自治制度 1.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视。属地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应积极组织、指导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筹备组起草好业主大会议事规章和治理规约两个文本,从源头上把好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关和备案关。指导、监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规按约开展工作,帮助催促新老业主委员会办理移交手续;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用房产权人代表可以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落实社区居委会、物业效劳企业、业主委员会“三位一体”共管模式和重大事项事先磋商机制,业主委员会日
20、常工作应公开、透亮。 2.标准工作经费的使用。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监事会的工作经费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监事的工作补贴应经业主(代表)大会打算。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可以按规定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中列支,并做到财务公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可以托付物业效劳企业代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自行治理,但业主委员会必需开设银行公共账户,不得存入私人账户。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应当承受属地政府的监视。属地政府应积极探究解决业主委员会(特殊是老小区)活动场所和工作经费的途径、方法,物业治理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所在地属地政府担当。 3.加强业务培训和帮助。住建、民政、公安、城管
21、等部门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对口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业主委员会自治力量。民政局要探究业主大会非法人社区团体资格登记。公安派出所要帮助属地政府做好新老业主委员会相关财务、资料的移交工作,探究业主委员会集体和个人经济纠纷案件查处的途径。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3日 - end - 篇2: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嘉奖补贴方法(2023) 印发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嘉奖补贴方法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31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
22、单位(公司): 经市政府2023年第4次市长办公会议争论通过,现将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嘉奖补贴方法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3日 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嘉奖补贴方法 为建立老小区长效治理机制,做好文明城市建立等工作,加快推动“精巧常熟”建立,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治理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2325号)等文件,制定本方法。 一、嘉奖补贴对象、范围和时限 1.嘉奖补贴对象:承接老住宅小区(老住宅小区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不包括纯别墅老住宅小区)物业效劳的物业效劳企业;住宅小区内“二低一特”等困难家庭(“
23、二低一特”困难家庭指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特困职工)。 2.嘉奖补贴范围:三环路以内。 3.嘉奖补贴时限:老住宅小区补贴嘉奖时限为三年。 二、嘉奖补贴内容和标准 (一)承接老住宅小区物业效劳的物业效劳企业 1.物业效劳补贴。补贴基数为0.20元/平方米月,与收费率和考核结果相挂钩,补贴额度=补贴基数小区总建筑面积12月。 2.考核嘉奖。嘉奖经费标准为100万元/年,与考核结果相挂钩。 (二)“二低一特”困难家庭物业效劳费补贴 老住宅小区“二低一特”困难家庭物业效劳费赐予全额补贴,每户家庭每年只补贴一处。 三、嘉奖补贴条件 (一)老小区补贴条件 享受财政补贴实施“准物业效劳”的老小区,应当符合以下
24、三个条件之一: 1.街道办事处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效劳企业; 2.业主委员会(物业治理委员会)自行选聘物业效劳企业; 3.原建立单位选聘物业效劳企业。 “准物业效劳”收费标准为:经老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后的小区收费标准不低于120元/年,未实施老住宅小区综合改造的小区收费标准不低于80元/年。小区未开征收取物业效劳费的不享受嘉奖补贴。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务实举措提高老住宅小区物业费收缴比例,收费率不低于70%。 (二)考核嘉奖条件 街道办事处对老小区物业效劳实施考核,考核到达良好或优秀的赐予肯定嘉奖,考核合格及以下的不得嘉奖。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街道办事处负责并组织辖区范围内老住宅
25、小区物业治理工作的考核。 五、嘉奖补贴经费的使用 1.补贴资金用于小区物业效劳工作,嘉奖资金用于小区考核嘉奖,不得挪作它用。 2.小区补贴和考核嘉奖经费的拨付应与收费率和考核结果相挂钩,由街道办事处制订详细方法。 3.业主委员会(物业治理委员会)自行选聘物业效劳企业和原建立单位选聘物业效劳企业治理的老小区,补贴资金的50%直接拨付物业效劳企业,剩余50%由街道办事处依据小区物业治理考核结果及物业效劳企业对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应急工作协作完成状况拨付。 六、嘉奖补贴经费的拨付 嘉奖补贴经费由市级财政担当,市住建局(房管处)对考核结果进展审核后报市财政,财政部门依据审核状况拨付资金。 七、其他要求
26、 1.市住建局(房管处)要指导和催促街道办事处在老住宅小区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物业治理委员会)或组建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并将其作为新实施老住宅小区综合改造的前提条件。 2.街道办事处在新一轮物业效劳企业招标时,将加强群租房、“三合一”、电动自行车的日常巡查、发觉、报告机制纳入物业效劳治理内容。 八、本方法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常熟市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嘉奖补贴暂行方法(常政办发202361号)同时废止。 篇3:淄博市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工作考核方法(2023) 关于印发淄博市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工作考核方法的通知 各区县房管局,高新区房管处、经开区建立局、文昌湖区城乡建立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标准我市
27、物业治理工作,建立全市物业治理考核长效机制,明确考核工作标准,促进全市物业效劳和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我局制定了淄博市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工作考核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淄博市房产治理局 2023年4月26日 淄博市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工作考核方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标准我市物业治理工作,建立全市物业治理考核长效机制,明确考核工作标准,促进全市物业效劳和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依据淄博市物业治理方法、淄博市2023年经济社会进展主要目标任务、2023年民生社会建立要领先突破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淄博市城市社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方法。 一、考核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全市物业治理考核工作
28、,落实市委、市政府“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立、十个领先突破”的总体要求,创新完善物业治理体制机制,落实小区五个星级等级治理,2023年全市50%的住宅小区到达一星级以上标准。建立全市住宅小区全掩盖考核体系,突出抓好物业效劳质量和治理水平的提升,建立和谐漂亮社区,提高群众满足度和幸福感。 二、考核原则 (一)分级考核、全面掩盖。建立市对区县、区县对镇办、镇办对社区、社区对小区的物业治理分级考核体系,逐级落实考核责任,实现考核全掩盖的目标。 (二)体制机制建立与工程治理并重。既考核住宅小区物业效劳质量是否达标,又考核各级主管部门特殊是镇办、社区将物业治理纳入社区综合治理体系的状况。 (三)坚持问
29、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重点解决物业治理体制机制不顺,小区环境卫生、秩序差,安全治理不到位,物业效劳标准不落实,业主满足度低等突出问题。 (四)公开、公正、公正、定量考核。统一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实行定量考核,主管部门、行业专家、第三方力气等多方参加,做到考核结果公正、公正,信息公开。 三、考核内容 (一)文明镇办考核(65分) 1.环卫一体化(20分) (1)城市社区根据每30-40户一个的标准配备垃圾桶,5分;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无燃烧现象,10分; (3)垃圾分类,社区有分类垃圾桶,区县有源头处理机制,5分。 2.社区三乱治理(20分) (1)杂物准时规整,集中清理,无乱
30、搭乱建现象,5分; (2)绿化补齐扮靓,补栽花草树木,补齐缺失、被侵占绿化带,无侵占绿地、乱栽乱种行为,5分; (3)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乱贴乱画,无小广告,10分。 3.安装单元防盗门并随时关闭(5分) 4.物业治理星级达标(20分) (1)社区内有特地的办公场所,5分; (2)实施物业标准化提升,落实“三公开”标准化,在小区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和客户效劳接待场所,公开效劳价格、标准和内容,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部位收益信息,区县统一规格、统一尺寸、统一外观,5分; (3)实行“五个星级”等级评定,大力提升物业效劳水平,2023年全市50%的住宅小区到达一星级以上标准。第一季度完成全年台账
31、建立,其次季度完成30%,第三季度完成40%,第四季度完成50%,10分。 (二)住宅小区物业效劳质量考核(100分) 1.根本要求,10分; 2.环境卫生,19分; 3.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治理,19分; 4.公共秩序维护,9分; 5.绿化效劳,9分; 6.精神文明建立,6分; 7.物业效劳企业其他考核内容,28分。 (三)业主满足度测评(100分) 业主满足度分满足、根本满足、一般、不满足四种情形,测评内容包括: 1.综合治理效劳,16分; 2.房屋治理与修理养护,9分; 3.共用设施设备修理保养效劳,12分; 4.秩序维护效劳,12分; 5.保洁效劳,12分; 6.绿化养护效劳,12分;
32、7.安全治理,12分; 8.精神文明建立,9分; 9.才智物业建立,6分。 四、考核程序及组织实施 (一)文明镇办考核 本项考核每季度一次,考核对象为辖区内有城市社区的镇办。 1.镇办自查申报。镇办根据考核内容对辖区全部社区逐一进展自查,逐项确认达标状况,形成各考核事项达标状况汇总数据,根据社区达标数量占比计分的方法,逐项计算得分,确定总分后,填写淄博市文明镇办季度考核表(附件1),向区县主管部门申报得分状况,并提报相关根底资料。 2.区县主管部门验收。区县主管部门对镇办申报材料进展审核和现场验收,保证考核的全面性、真实性和精确性,按成绩对镇办进展排名,每季度第三个月5日前将区县考核状况以及有
33、关资料报市局。 3.市主管部门复核。市局组织人员对区县申报的考核状况进展现场复核,对申报不实的,统一调低申报成绩。 4.成绩报送。市局每季度第三个月20日前将复核成绩报市文明办。 (二)住宅小区物业效劳质量考核 本项考核每月一次,考核对象为区县。 1.考核时间。每月中旬。 2.考核人员。市局组织考核组实施考核,每季度前两个月以物业治理专家为主进展考核,第三个月市物业主管部门人员参加考核。 3.考核依据。淄博市住宅小区物业效劳质量考核标准(附件2)。 4.现场考核。考核组对每个区县随机抽取3个住宅小区进展考核,包括2个星级物业治理住宅小区和1个简易物业治理住宅小区,取3个小区考核平均分作为区县得
34、分。为保障考核公正,全市每月考核统一星级等次的小区。 5.考核加分和减分。 加分项: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立等重大活动中,受到市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含)以上通报表扬的一次加5分;按规定完成业主满足度测评并公布“红黑榜”的区县每次加5分。 减分项: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立等重大活动中,受到市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含)以上通报批判的一次扣5分;物业治理区域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每次扣5分;区县考核材料报送不准时的,每迟报一天扣2分。 6.成绩报送。市局每月25日前将考核成绩和区县排名报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业主满足度测评 本项考核区县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对象为物业效劳
35、企业治理的全部住宅小区,不含简易物业治理小区。 1.考核组织。由区县物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详细落实可聘请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或者组织镇办、社区居委会实施。每个小区每次调查业主满足度掩盖率按户计不少于50%,原则上每年小区业主满足度调查掩盖一遍。 2.考核依据。全市统一的淄博市物业效劳质量业主满足度评价表(附件3)。 3.考核形式。入户调查、网络调查或者手机下载APP调查等方式。 4.计分方法。 (1)业主打分。依据淄博市物业效劳质量业主满足度评价表,业主对33个工程选择满足度评价档次,在相应档次打“”,其中第1个工程满足得4分,根本满足3.2分,一般2.4分,不满足0分;其余32个工程满足得
36、3分,根本满足2.4分,一般1.8分,不满足0分。业主完成选择后,得出评价分数,并在评价表中填写对小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2)小区得分。组织单位汇总小区参加调查的业主打分,取平均分作为小区得分。 5.小区排名。区县以业主满足度测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综合镇办、社区、业主委员会和区县物业主管部门的评价意见对辖区全部物业效劳企业治理的住宅小区按百分制进展综合评分和综合排名,并对群众满足度状况进展分析会诊,制定整改措施。其中,业主满足度测评结果占80%,镇办、社区、业主委员会、区县物业主管部门评价各占5%。镇办、社区、业主委员会、区县物业主管部门评价重点为企业履行物业效劳合同及政策贯彻落实状况。 6.
37、公布“红黑榜”。区县物业主管部门依据辖区内小区排名,分别按肯定比例(10%左右)通过市物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排名靠前和靠后的小区名次和名称,同时公布物业效劳企业和工程负责人。公布时间不迟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 7.结果运用。列入“红黑榜”的住宅小区,作为物业企业信用评级优良信息和负面信息,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物业主管部门对列入“黑榜”工程的物业效劳企业予以通报批判,约谈企业负责人,并限期整改。 五、考核要求 考核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坚持客观公正,对考核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不得徇私舞弊、假公济私。 (二)考核人员与考核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按规定主动予以回避。 (三)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等廉政纪律。 (四)准时报送考核结果。 如有违反以上纪律,对参与考核人员马上组织调整。 本方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发生变化或有效期届满,将依据实施状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1.淄博市文明镇办季度考核表 2.淄博市住宅小区物业效劳质量考核标准 3.淄博市物业效劳质量业主满足度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