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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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财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 、 “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73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8142 号) (以下简称“ 业务规范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

2、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 (以下简称“ 管理细则 ” )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 “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1 号)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平台网址:https:/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3、 。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的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以下简称“财通证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主承通证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 )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考虑发行人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发行人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发行人

4、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51 元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2 投资者请按投资者请按 3.51 元元/股股在在 2021 年年 5 月月 10 日(日(T 日)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年 5 月月10 日日(T 日)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其中,网

5、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财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财通证券证券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以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上交所申购平台显

6、示的申报时间及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代其进行新进行新股申购。股申购。 4、网下、网下投资者应投资者应根据

7、根据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 ,于) ,于 2021 年年 5 月月 12 日日(T+2 日)日)16:00 前,按最终确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日获配多只新股,请

8、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公告履行资金交收资金交收义务,义务,确保其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资金账户在 2021 年年 5 月月 12 日日(T+2 日)日)日终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

9、规定。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3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足额缴纳认购款的

10、,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根据管理细则的要求,网下根据管理细则的要求,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 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 业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 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 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

11、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予一次处罚。

12、 网上投资者连续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购。 7、发行人发行人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4,651.42 万元,较上年增加万元,较上年增加 11.61%,主要系在水电收入下滑情况下光伏发电收入上升,水

13、电收入下滑系受降水减少主要系在水电收入下滑情况下光伏发电收入上升,水电收入下滑系受降水减少影响,光伏发电收入上升则系控股装机容量上升所致。发行人影响,光伏发电收入上升则系控股装机容量上升所致。发行人 2020 年度归属于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372.03 万元, 较上年减少万元, 较上年减少 30.3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311.41 万元, 较上年万元, 较上年减少减少 37.16%, 主要原因是:, 主要原因是:虽然光伏发电控股装机容量大幅增加,但权益装机容量增幅较小,对归

14、属于母虽然光伏发电控股装机容量大幅增加,但权益装机容量增幅较小,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较小;受降水减少影响,水电收入大幅下降,而水电业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较小;受降水减少影响,水电收入大幅下降,而水电业务成本以固定成本和半固定成本为主,收入的减少直接导致净利润大幅下降。务成本以固定成本和半固定成本为主,收入的减少直接导致净利润大幅下降。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年 12 月月 31 日。公司预计日。公司预计 2021 年一季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度营业收入为 44,704.17 万元至万元至 45,163.17 万元, 同比减少万元, 同比减少 1

15、.64%至至 2.64%, 归属,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66.88 万元至万元至 2,400.88 万元, 同比减少万元, 同比减少 1.54%至增加至增加9.09%,扣除非,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59.67 万元至万元至2,193.67 万元,同比减少万元,同比减少 8.15%至增加至增加 2.82%。公司预计。公司预计 2021 年一季度营业收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一季度浙江省整体降水较弱,部分地区出现多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一季度浙江省整体降水较弱,部分地区出

16、现多年一遇的干旱,其中公司位于丽水的主要水电子公司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年一遇的干旱,其中公司位于丽水的主要水电子公司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4 限公司受影响较大。 由于公司的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限公司受影响较大。 由于公司的浙能宁夏中卫香山 120MW 风电项目、 五家渠浙风电项目、 五家渠浙能新能新能源六师北塔山牧场能源六师北塔山牧场 100MW 风电项目、海西华汇大柴旦风电项目、海西华汇大柴旦 50MW 风电建设风电建设项目等风项目等风力发电项目于力发电项目于 2020 年底并网发电,年底并网发电, 2021 年一季度产生的效益在一定程年一季度产生的效益在一定程度上抵减度上抵减了水电业务的下滑

17、。了水电业务的下滑。2021 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情况基本稳定,上述业绩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情况基本稳定,上述业绩预计情况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敬请广预计情况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理性参与决策。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理性参与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1 年 4 月 14 日、2021 年 4 月 21 日和 2021 年 4 月 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 上

18、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11118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 “浙江新能” , 股票代码为 “600032”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简称为“浙新申购” ,网上申购代码为“730032” 。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和网上

19、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财通证券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财通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股份数量为20,8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560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2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

20、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5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 3.51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30.0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 27.02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21、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截至 2021 年 4 月 9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0.48 倍。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73,008.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3,913.06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69,094.94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额 69,094.94 万元。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2021

22、年 5 月 10 日)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0 日(T 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 3.51 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 3.51 元/股填报一个申购

23、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全部提6 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24、、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主承销商将在配配售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性情形进行进一步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

25、合或其提供的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0 日(T 日)9:30-11:30、13:00-15:00。 2021 年 5 月 10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 年 5 月 6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

26、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21 年 5 月 6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

27、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持有市值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7 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62,000 股。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

28、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1 年 5 月 12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

29、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5 月 12 日(T+2 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0、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按 180 个自8 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T 日)15:00 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

31、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 (五)回拨机制” 。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2021 年 4 月 7 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

32、/公司/浙江新能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财通证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0,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 14,5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按市值申购向持9 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33、股股份市值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6,24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符合 2021 年 4 月 7 日披露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可参加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除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在上交所开户的满足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要求的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 同时符合发行人和财通证券事先确定

34、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2021 年 5 月 10 日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情况 (一)(一)网下网下投资者总体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申报情况 2021 年 4 月 9 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 2021 年 4 月 9 日 15:00,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共收到 3,18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3,326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1.00 元/股-28.53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9,913,840 万股。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详见附表。 (二二)剔除剔除无效报价情况无效报价情况 经核查,有 42 家网

35、下投资者管理的 57 个配售对象未按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 的要求提交资格核查资料, 主承销商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其作无效报价处理。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 1”的配售对象。 27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32 个配售对象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禁止配售范围。主承销商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其作无效报价处理。该类10 配售对象的名单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 2”的配售对象。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中国证券业协会于 2021

36、 年年 4 月月 28 日发布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限制制名单公告(名单公告(2021 年第年第 2 号) 。经核查,参与询价的号) 。经核查,参与询价的 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个配售对象属于上述个配售对象属于上述限制限制名单。名单。主承销商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其作无主承销商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其作无效报价处理。效报价处理。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中被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标注为“无效报价 3”的配售对象。”的配售对象。 上述 91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

37、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136,500 万股。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 3,137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3,235个配售对象符合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报价区间为 1.56 元/股-28.53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9,777,340 万股。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登记和备案。 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 13,235 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38、元/股) 3.41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股) 3.51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3.47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3.51 (三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 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

39、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 3.51 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11 剔除,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3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为 4,5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剔除无效报价后)的 0.0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3.41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 (元/股) 3.51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40、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3.47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3.51 (四四)发行价格和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的确定过程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51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 申报价格为3.51元/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本次初步询价中,794

4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665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3.51元/股, 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2,491,810万股, 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本公告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中被标注为“低价未入围”的配售对象。 “低价未入围”部分不属于有效报价,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340家, 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11,567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7,281,03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报价格及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

42、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12 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五)与)与行业行业市盈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截至 2021 年 4 月 9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0.48 倍。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43、 证券简称 2021年 4月 9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含当日)(元/股) 2019 年静态市盈率(倍) 2019 年每股收益(元/股) 600025.SH 华能水电 5.58 18.12 0.3080 600900.SH 长江电力 20.99 21.85 0.9605 000791.SZ 甘肃电投 4.93 16.13 0.3056 000591.SZ 太阳能 7.42 24.50 0.3029 601908.SH 京运通 8.52 - -0.0257 601778.SH 晶科科技 6.75 25.62 0.2635 算术平均值算术平均值 21.24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

44、至 2021 年 4 月 9 日。 注:2019 年每股收益=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9年底该可比上市公司总股本(晶科科技 2020 年 5 月首发上市,使用发行后总股本;京运通2019 年每股收益为负,不纳入平均市盈率计算) 。 本次发行价格 3.51 元/股对应的 2020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30.03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也高于可比上市公司2019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 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

45、)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21 年 4 月 14 日、2021 年 4 月 21日和 2021 年 4 月 28 日,提请投资者关注。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13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20,8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46、份。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2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5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0.0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7.0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

47、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四)募集资金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额为69,094.94万元。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3,008.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3,913.0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9,094.94万元。 (五)回拨机制(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1年5月1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1年5月10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48、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14 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无锁定期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本段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按照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 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

49、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1年5月11日(T+1日)在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2021 年 4 月 7 日 周三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 、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向财通证券提交核查资料 2021 年 4 月 8 日 周

50、四 网下投资者向财通证券提交核查资料(当日中午 12:00 截止)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 12:00 截止) 2021 年 4 月 9 日 周五 初步询价(9:30-15:00,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 2021 年 4 月 12 日 周一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2021 年 4 月 13 日 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数量 2021 年 4 月 14 日 周三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2021 年 4 月 21 日 周三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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