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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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公告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奥普特奥普特”、“发行人发行人”或或“公司公司”)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2、证监会公告20192号)、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号)(以下简称“管理办管理办法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号)(以下简称“实施办实施办法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 (上证发)、 上海证券

3、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 (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号,以下简简称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颁)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布的科创

4、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科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

5、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 请网下。 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的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申购及缴款等环节请投资者重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申购及缴款等环节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2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

6、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和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国信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信证券鼎信 10 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7、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8.49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0年12月2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

8、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81.09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81.09 元/股, 且申购数量小于 6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81.09 元/股, 且申购数量等于 600 万股的配售对象中, 申购时间晚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 14:58:52.836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81.09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600 万股,且申3 购时间同为

9、 2020 年 12 月 17 日 14:58:52.836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予以剔除, 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374,940 万股, 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3,744,060万股的 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

10、、养老金、社保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等配售对象中,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象账户

11、将在2020年年12月月25日日(T+3日)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确定(以下简称“网下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 每一个获配量进行配号, 每一个获配对象对象获配一个编号。获

12、配一个编号。 根据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通过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在线签署的承诺函,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 养老金、 社保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 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5、网上网下申购、网上网下申购时时无需交付申购资金:无需交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2

13、020年12月2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12月2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4 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14、,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 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并持有一定市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2020 年 12 月 22 日(T 日)可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0 年 12 月 18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

15、,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 5,000 股。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6、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7、本次发行回拨机制: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及回拨后各类别投资者的股份分配情况请见“二(五)回拨机制”。 8、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

16、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佣金费率为获配金额的0.5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 网下投资者在2020年12月24日(T+2日)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应当全额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一并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9、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

17、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0年12月2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5 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

18、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2月2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0、中止发行情况:中止发行情况: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11、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19、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2、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 。 1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20、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0 年 12 月 21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6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奥普特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6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176 号文注册通过。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奥普特”,扩位简称为“奥普特科技”,股票代码为 68868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

21、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 787686。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6.03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T-3 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22、发行价格为 78.4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3.6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1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23.52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 201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 31.4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1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 31.3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3、前的 201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价格价格78.49元元/股股对对应的应的发行人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前后孰低的的摊薄后市盈率摊薄后市盈率低低于于中证指数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发布的发布的行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

24、出投资。资。 7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062 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8,247.5670 万股。 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09.3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82.6428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3.71%。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253.5572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45%;网上发行数量为 525.80 万股,占

25、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9.5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网下申购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附表:

26、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的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 78.49元元/股股,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限。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

27、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2020 年年 12 月月24 日日(T+2 日)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8 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

28、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为准 ,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性情形进行进一步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

29、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并持有一定市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2020 年 12 月 22 日(T 日)可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

30、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元) 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每 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 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 5,000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0 年 12 月 18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可同时用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 (T 日) 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

31、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日 2020 年 12 月 22 日 (T 日) 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9 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 78.49 元/股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

32、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0 年 12 月 18 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投资者缴款)网下投资者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 2020 年 12

33、 月 24 日(T+2 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资金应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16:00 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承担。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将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 (T+4 日)对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到账情况进行

34、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4)网上投资者缴款)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因网下、 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10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

35、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特别提醒:特别提醒: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如有)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如有)。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上投资者连续 12

36、 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

37、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61,846.3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249.479628 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596.900372万元。 6、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0 年 12 月 14 日 (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

38、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奥普特/发行人/公司 指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业协会 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062万股人民币普通

39、股(A 股)的行为 战略投资者 指根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战略配售协议的投资者。2020 年 12 月 24日(T+2 日)公布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向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根据确定的价格初始发行1,253.557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525.80

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 2020 年 12 月 14 日(T-6 日)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可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业务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网上投资者 指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并持有一定市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有效报价 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41、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投资者报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资金、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有效申购数量 指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在初步询价阶段填报的申购数量 12 网下发行专户 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 T 日 指 2020 年 12 月 22 日(T 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和网下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一)初步询价情况(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初

42、步询价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7 日 (T-3 日) 的 9:30-15:00。 截至 2020年 12 月 17 日(T-3 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收到 44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8,085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14.06 元/股-160.00 元/股 ,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3,764,880 万股。配售对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

43、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不存在报价时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产品备案或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的情形; 经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核查,不存在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被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的情形,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不存在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情形。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共有 2 家投资者管理的 12 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核查材料;经主承销商核查,共有 25 家投资者管理的 40 个配售对象为管理办法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

44、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其中 23 家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因此实际剔除 4家投资者),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0,820 万股。具体名单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部分。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13 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

45、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共有 438 家投资者管理的 8,033 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规定的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报价区间为 14.06 元/

46、股-160.0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3,744,060 万股,申购倍数为 3,051.64 倍。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即上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剩余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 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 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

47、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81.09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81.09 元/股, 且申购数量小于 6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81.09 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 600 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14:58:52.836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81.09 元/股, 申购数量等于 6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0 年 12 月 17 日 14:58:52.836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网下

48、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予以剔除, 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374,94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3,744,060 万股的 10.01%。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以上共计剔除 69 家投资者管理的 844 个配售对象(其中 7 家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因此实际剔除 62 家投资者)。 14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如下: 投资者类型投资者类型 报价中位数(元报价中位数(元/股)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股) 网下全部投资者网下全部投资者 8

49、0.3000 79.2225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 80.3500 78.4959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80.3500 79.2475 基金管理公司 80.3000 78.5000 保险公司 80.5000 80.3376 证券公司 80.4000 80.1858 财务公司 74.5150 74.2143 信托公司 80.1800 78.886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9.8700 78.7542 私募基金 80.2900 80.0437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50、)根据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 、 市场情况 、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8.4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3.6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1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23.52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 201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 31.46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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