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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公告发行公告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2、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集团”、“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92号)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 ) (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会令第174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上证发 2019 21
3、号) (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 (上证发201946 号) (以下简称“业务指引”)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 (上证发201840 号)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 (上证发201841号)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9148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9149 号) (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 并在科创板上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与中信建投合称为“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 )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
5、商(中金公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华泰联合、申万宏源和中银证券统称为“联席主承销商” ) 。 本 次 发 行 初 步 询 价 和 网 下 申 购 均 通 过 上 交 所 网 下 申 购 电 子 平 台(https:/ 公 告。关于初步 询价和网下申购的 详细内容,请查阅 上交所网站(http:/)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6、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申购平台(https:/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联席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告“三、战略配售” 。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
7、于 68.93 元/股(不含 68.93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68.93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97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3 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8.93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为 970 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报时间晚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 14:57:24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845,9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8,449,550 万股的 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
8、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8.80 元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
9、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0 年年 10 月月 29 日(日(T 日)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4、战略配售:、战略配售:本次 A 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为 1,336,564,800 股,占 A 股初始发行数量的 80.00%, 约占 A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A 股发行总股数的 69.57%。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
10、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336,564,800 股,因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数量相同,未向网下进行回拨。依据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 68.80 元/股,本次 A 股发行规模为 1,149.45 亿元(A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本次 A 股发行规模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根据业务指引规定,联席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不超过本次 A 股发行股份数量的 2.00%,且认购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 5、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根据发行人授权,中金公司将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
11、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 A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中金公司将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 A 股初始发行数量 15.00%(250,605,500 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 A 股初始发行数量 115.00%(1,921,311,500 股)的股票,最终超额配售情况由联席主承销商在 2020 年 10 月30 日(T+1 日)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4 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递延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 6、境外境外 H 股发行股发行:蚂蚁集团境外
12、 H 股发行与本次 A 股发行同步进行。本次 H 股发行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及向蚂蚁国际 B 类及 C 类股份持有人发行新股。其中,H 股初始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1,670,706,000 股,发行人授予 H 股联席簿记管理人不超过 H 股初始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蚂蚁集团向蚂蚁国际 B 类及 C 类股份持有人发行 H 股新股 3,256,446,324 股。本次蚂蚁集团 A 股发行与 H 股发行并非互为条件。 本次 H 股发行价格为 80.00 港元/股,经 2020 年 10 月 23 日(T-4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 港元对人民币 0.86068 元
13、)换算后,约合人民币68.85 元/股。 7、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者资金等配售对象
14、中的的 10%的最终获配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限售账户个月。 限售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以配售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以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联席
15、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24 个月;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中,50%股份限售期限为 12 个月,50%股份限售期限为 24 个月。上述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8、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9、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5 2020 年 10 月 29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
16、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 (T+2 日) 16:00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且每一家战略投资者或每一个网下配售对象缴纳的经纪佣金金额不超过45,000,00
17、0 元。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1 月 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中金公司包销。 11、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者, 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
18、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2、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2020 年 10 月 27 日(T-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证
19、券日报上的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6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蚂蚁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公开发行”或“A 股发行”或“本次 A 股发行”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2634 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 “蚂蚁集团” , 扩位简称为 “蚂蚁科技集团” , 股票代码为 “688688”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688
20、”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公司所处行业为“I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2、本次 A 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 1,670,706,000 股,占 A 股和 H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A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且H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的5.50%。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 A 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250,605,500 股) ,若 A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 A 股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1,921,311,500 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 A 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为 1,33
21、6,564,800 股,占 A 股初始发行数量的80.00%, 占A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A股发行总股数的69.57%。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336,564,800 股,占 A 股初始发行数量的 80.00%,占 A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A 股发行总股数的 69.57%。因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数量相同,未向网下进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67,313,200 股,占 A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 A 股初始发行数
22、量的 80.00%,约占 A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 A 股发行数量的45.71%。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A 股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6,828,000 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 A 股初始发行数量的 20.00%,网上、 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 A 股超额配售启用后,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317,433,500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 A 股发行数量的 54.29%。 7 最终网下、 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 A 股发行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
23、0 年 10 月 23 日(T-4 日)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8.80 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发行价格 68.8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96.4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2)123.2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未考虑 A
24、股和 H股超额配售选择权时 A 股和 H 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3)125.2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假设 A 股和 H 股均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 A 股和 H 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4)120.3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5)153.6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未考虑
25、 A 股和 H股超额配售选择权时 A 股和 H 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6)156.2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假设 A 股和 H 股均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 A 股和 H 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020 年 1-6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12.34 亿元, 同比增长 1,460.18%, 已超过 2019 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69.57 亿元。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10 月 29 日(T 日)
26、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任一8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简称为“蚂蚁集团”,申购代码为“688688”。本公告附件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68.80 元/股,申购数
27、量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
28、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688”,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
29、(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 (含9 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含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千分之一,即 317,000 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0 年 10 月 27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可同时用于 2020 年
30、10 月 29 日 (T 日) 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0 年 10 月 29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0年 11 月 2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 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
31、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0 年 10 月 27 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缴款:2020 年 11 月 2 日(T+2 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 2020 年 11月 2 日(T+2
32、日)8:30-16:00 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 (T+2 日) 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 2020 年 11 月 4 日(T+4 日)刊登的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结10 果公告 ”) 中披露网上、 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中金公司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
33、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的, 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网上缴款: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1月2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
34、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8、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 (五)回拨机制”。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0
35、 年 10 月 22 日(T-5 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 的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1
36、释义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公司、 蚂蚁集团 指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业协会 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本次
37、发行 指本次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670,706,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921,311,5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行为 战略投资者 指根据战略配售相关规定, 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的投资者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以确定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
38、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布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除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 2020 年 10 月 29 日 元 人民币元 一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总体申报情况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 2020 年 10 月 23 日(T-4 日)9:30-15:00。截至202
39、0 年 10 月 23 日(T-4 日)15:00,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12 共收到 45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462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60.13 元/股-73.10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8,897,360 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查投资者核查情况情况 经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有 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5 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8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37 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 86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352 个配售对象的
40、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 1”和“无效报价 2”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 43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110 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 60.13元/股-73.10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8,449,550 万股。 (二)(二)剔除最高报价剔除最高报价情况情况 1、剔除情况、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 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 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
41、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由后到先、 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报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68.93 元/股(不含68.93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8.93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97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8.93 元/股且拟申
42、购数量为 97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报时间晚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 14:57:24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845,9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8,449,550 万股的 10.01%。 13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354 家,配售对象为6,092 个, 全部符合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
43、报价拟申购总量为 7,603,650 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网下发行规模的 284.45 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类型类型 报价中位数(元报价中位数(元/股)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股) 网下全部投资者网下全部投资者 68.9000 68.9080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 68.9000 68.9066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
44、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机构投资者资金 68.9000 68.9093 基金管理公司 68.9000 68.9085 保险公司 68.9000 68.9127 证券公司 68.9000 68.9049 财务公司 68.9050 68.8970 信托公司 68.9000 68.904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8.9000 68.8187 私募基金 68.9000 68.8988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
45、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8.80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 68.8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96.4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2)123.2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14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未考虑 A 股和 H股超额配售选择权时 A 股和 H 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3)125.2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46、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假设 A 股和 H 股均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 A 股和 H 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4)120.3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5)153.6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未考虑 A 股和 H股超额配售选择权时 A 股和 H 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6)156.2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47、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假设 A 股和 H 股均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 A 股和 H 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020 年 1-6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12.34 亿元, 同比增长 1,460.18%, 已超过 2019 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69.57 亿元。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发行人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1,206.18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8、 135.99 亿元,发行后公司总市值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和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 (四)(四)有效报价投资者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购价格15 不低于发行价格 68.80 元/股, 符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
49、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6 家投资者管理的 8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68.80 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4,380 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348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6,084 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7,599,270 万股,为网下发行规模的284.28 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50、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五)与与行业市盈率和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分类代码:I64)。截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