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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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特光学”、“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92 号)、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会令第 15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

2、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 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3、2019149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及锁定期设置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购股份处理及

4、锁定期设置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2 1、 发行方式:、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 )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 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下 发 行 通 过 申 购 平 台(https:/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为保荐机构(

5、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无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5.45 元/股(不含 15.45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5.45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1,5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5.45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1,500 万

6、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 2020 年 9 月 7 日 14:59:24.445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5.45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1,500 万股,申购时间为 2020 年 9月 7 日 14:59:24.445 的配售对象中,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前到后剔除 31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718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974,79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9,742,600 万股的 10.01%。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

7、为“高价剔除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5.41 元元/股,网下发行股,网下发行3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不再

8、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产品(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 (以下简称公募产品) (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和基本

9、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在 2020 年年 9 月月 10 日日(T 日)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年 9 月月 10日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4、战略配售:、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

10、量为 2,045,000 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045,000 股,约占发行总数量的 5.00%。 5、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

11、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个月。前述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

12、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限售账户摇号将按配即可流通。网下限售账户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4 证券公司代

13、其进行新股申购。 7、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总体申购情况于2020年9月10日(T日)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和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 8、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0%,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获配投资者在 2020 年 9 月 14 日(T+2 日)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应当全额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一并划入中国证券登记

14、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9、获配投资者缴、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0 年 9 月 14 日(T+2 日)16:00 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

15、必按每只新股分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9 月 1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

16、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0、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 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5 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

17、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1、中止发行情况:、中止发行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 1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

18、读本公告及 2020 年 9 月 9 日(T-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蓝特光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929 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蓝特光学”,扩位简称为“蓝特光学”,股票代码为 68812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 787127。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

19、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中的“其他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41)。截止 2020 年 9 月 7 日(T-36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6.37 倍。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0 年 9 月 7 日(T-3 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5.41 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

20、对应的市盈率为: (1)51.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7.8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6.8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3.2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

21、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40,900,000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18%,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1,580,000 股。 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045,000 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045,000 股,占发行总量的 5.00%。 战略配售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为 31,084,000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00%;网上发行数

22、量为 7,771,000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 38,855,000 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7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9 月 10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简称为“蓝特光学”,申购代码为“688127”。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须

23、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的部分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 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即15.41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

24、在网下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获配后在2020年年9月月14日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 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 均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 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

25、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或8 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蓝特光学”,网上申购代码为“787127”,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

26、易系统进行。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且持有市值达到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7,500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0年9月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

27、-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0年9月10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0年9月14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凡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申购时间内, 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

28、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0年9月8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9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20年9月14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在2020年9月14日(T+2日)1

29、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9月16日(T+4日)刊登的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结果公告 ”) 中披露网上、 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

30、机构 (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特别提醒,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

31、(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日次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10 6、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63,026.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7,513.30 万元(不含增值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55,513.60 万元。

32、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0 年 9 月 2 日(T-6 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 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

33、宜,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蓝特光学蓝特光学/发行人发行人/公司公司 指指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 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0,9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战略投资者 指根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者战略配售协议的投资者

34、。 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将在 2020 年 9 月 14 日 (T+2 日)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 2020 年 9 月 2 日(T-6 日)披露的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35、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11 配售对象 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可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业务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网上投资者 指除已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私募基金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QFII 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

36、未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 有效报价数量/有效申报数量 指有效报价所对应的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专户 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 T 日 指 2020 年 9 月 10 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和网下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7 日(T-3 日)的 9:30-15

37、:00。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T-3 日)下午 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申购平台收到 42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922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9,794,660 万股,报价区间为 12.81 元/股-81.75 元/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投资者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投资者进行了核查,有 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1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或虽完成材料提交但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具体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

38、标注为“无效报价 1”的部分;1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30 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具体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 2”的部分。剔除前述无效报价后无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其提交的12 备案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上述 1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1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 41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881 个配售对象全部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报价区间为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报价区间为 12.81 元

39、元/股股-81.75 元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9,742,600 万股。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 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序号从前到后的顺序排序,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申购, 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

40、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5.45 元/股(不含 15.45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5.45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1,5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5.45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1,500 万股的配售对象中, 申购时间晚于 2020 年 9 月 7 日 14:59:24.445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5.45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1,500 万股,申购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7 日 14:59:2

41、4.445 的配售对象中,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前到后剔除 31 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共剔除 718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974,79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9,742,600 万股的 10.01%。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345家,配售对象为 6163 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

42、8,767,810 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2820.68 倍。 13 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类型类型 报价中位数(元报价中位数(元/股)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股) 网下全部投资者网下全部投资者 15.4300 15.4171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 15.4300 15.4114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机构投资者资金 15.4300 15.4177 基金管理公司 15.4

43、300 15.4152 保险公司 15.4300 15.4291 证券公司 15.4300 15.4317 财务公司 15.4300 15.4300 信托公司 15.4300 15.410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5.4200 15.4283 私募基金管理人 15.4300 15.4099 (三)发行价格确定(三)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5.41 元/股,

44、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51.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7.8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6.8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3.2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14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 61.88 亿元,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1,394.13 万元和 11,610.49 万元。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33,408.85 万元

46、,满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上市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在按剔除原则剔除之后,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报价不低于发行价 15.41 元/股的 32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003 个配售对

47、象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报拟申购数量为 8,541,600 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2747.91 倍。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相关信息请见附表中备注为“有效有效报价报价”部分。 本次初步询价中,26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60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15.41 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226,210 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低价未入围”部分。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比较(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专业从事光学元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所处细分行业为

48、光学行业中的光学元件制造业,从发行人产品类型角度出发,经对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未发现直接对应的细分行业分类,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所属行业划分为“C41 其他制造业”。截止2020年9月7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6.37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15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T-3 日股票日股票 收盘价收盘价 (元(元/股)股) 2019 年年 扣非前扣非前 EPS (元(元/股)股) 2019 年年 扣非后扣非后 EPS (元(元/股)股) 2019 年年 扣非前扣非前 市盈率

49、市盈率 2019 年年 扣非后扣非后 市盈率市盈率 002273 水晶光电 15.33 0.40 0.29 38.01 53.14 002962 五方光电 23.68 0.66 0.57 36.06 41.43 平均平均 37.04 47.28 注: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0年9月7日(T-3日) 本次发行价格15.4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56.80倍,高于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同时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 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

50、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 40,900,000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10.18%,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1,580,000 股。 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045,000 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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