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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常见问题的分析 关键词: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自动控制、疏散方向 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灯的作用是保证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场所的工作照度和安全通道的疏散照度,正确诱导火灾场所的人员安全疏散到安全地带。因此正确设置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是非常重要的。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2005/9.21 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灯:(1)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3)观众厅、展览
2、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4)公共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 20m 的内走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1.3.1 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3)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 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 200m2的演播室。(4)建筑面积超过 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5
3、)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3.4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 1.0m 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 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 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 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 的有关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2.3 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
4、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高规9.2.4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 1.00m 以下的地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 20m。检测中常遇到下列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在应急状态不亮 一类高层建筑的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采用双电源供电,同时灯内自带蓄电池,以便两路供电全部切断后由蓄电池供电工作。设计图中往往标明由双电源自动切换箱到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采用三根连接线,同时火灾应急照明灯平时作正常照明用。为节约用电起见,每只火灾应急照明灯受附近的墙壁开关控制
5、,有人时接通开关作正常照明用,无人时断开其控制开关。火灾时切断非消防电源(主电),接通消防电源(备电),由于应急照明灯的开关在断开位置,应急照明灯是不能亮的,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6.3.1.8 条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在火灾确认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为了使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火灾时能在切断非消防电源后能自动投入工作,关键是应急照明线路的的连接,施工时按设计图集接线通常三根线的连接是:一根公用 N 线,一根作相线连接到火灾应急照明的充电线,一根作相线通过开关控制连接到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电源线上,开关接通时火灾应急照明灯作普通照
6、明灯用,开关断开时灯熄灭。这种接线时,由于切断非消防电源时,双电源自动切换箱内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投入,火灾应急照明灯的充电相线和正常电源线相线都自动转到备电相线上,如果开关在断开位置,火灾应急照明灯是不能亮的,这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只要在施工中将三根线进行了改接,就解决了火灾时应急照明灯自动投入工作,平时又能关闭应急灯节约用电。可以这样接线:一根线作公共 N 线,接到火灾应急照明灯的公共点,一根线为相线接开关 A 端点同时由开关 A 端点引一根线到火灾应急照明灯的充电线上,再从开关的公共点接线根线到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电源线上,由开关控制其灯亮或灯灭,还有一根线接到开关到另一点(B 点)同时接
7、到 A 点和 B 点的两根线受交流接触器控制,其接线如图一:JC1 A 相 B 相 K A K A C 相 充 Q Q B B 电 充 ED N 图一 应急电源自动投入工作的接线图 正常情况,主电工作时继电器 JC 通电,常闭点 JC1 断开,开关的 Q 点与 A 点接通时灯亮;Q 点与 B 点接通时,灯不亮。火灾时主电被切断,继电器 JC 失电,常闭点 JC1 闭合,火灾应急照明灯开关的 A、B 点接通,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到应急电源工作,由于 A、B点短接,无论开关在何位置,火灾应急照明灯都能点亮。当两路电源主电源 JC 主、备电源自 动切换装置 备电源 电 全部被切断后,充电线失电,自动转
8、入蓄电池工作。二、1F 疏散指示灯箭头指示方向与疏散方向不一致,与疏散通道上防火门的开启方向不一致。正确指示疏散方向,火灾时正确诱导人员迅速疏散,减少人员伤亡是很重要的,设计图纸中经常遇到 1F 疏散楼梯口和前室的“安全出口”标志灯与疏散方向不一致。我们知道地下室和 2F 以上各层,人员是由走道经前室向疏散楼梯疏散的,因此前室的“安全出口”标志灯设在走道一侧,疏散楼梯口的“安全出口”标志灯设在前室一侧。到了 1F若疏散楼梯间未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疏散人员要经 1F 的前室和走道从安全出口向室外疏散,此时疏散楼梯和前室的防火门开启方向改变了。如果前室的“安全出口”标志灯仍设在走道一侧,疏散楼
9、梯口的“安全标志”灯仍设在前室一侧就不对了,就要误导人员的疏散,施工中必须改过来,将疏散楼梯口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安装到楼梯一侧,将前室门口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安装到前室一侧。三、疏散楼梯间的应急照明灯不能全部点亮。楼梯间的应急照明灯往往由本层配电箱供电或某几层合用一个配电箱,且采用主电源和应急照明电源供电,同时还带有自备蓄电池,以便两路电源全部断电或应急照明。为了节约用电,楼梯间的应急照明灯受开关控制,平时不用时断开开关,应急照明灯不亮,火灾时仅切断火灾区域的主电源,楼梯间的应急照明灯不亮,即是一路电源供电,也只能点亮火灾层的应急照明灯,楼梯间其他层的应急照明灯也还是不亮,不利于人员疏散,特
10、别是夜间看不见疏散楼梯踏步,影响疏散。则楼梯间的应急照明起不到应急照明的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1998 第 4.2.3 楼梯间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则为了火灾时楼梯间的应急照明灯能自动点亮,可将楼梯间的应急照明电源独立设置,对于楼梯间非常亮应急照明灯,无论哪一层发生火灾,都应切断常用电源,控制应急电源自动投入工作,其接线方式见图一。四、主楼和裙楼之间通道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应与防火门的开启方向相一致。设计图纸中“安全出口”标志灯往往设在主楼一侧,引导人员由主楼向裙楼疏散。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4.3“设在变形缝附近的防火门,应设在楼层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应跨越变形缝。”这就是说主楼与裙楼分隔处的防火门通常是向主楼一侧开启的。如果“安全出口”标志灯设在主楼一侧,引导人员向裙楼方向疏散,要知道主楼火灾时由于烟气和热气的作用是不易拉开防火门的,而且人员习惯向疏散方向推开防火门,因此是不利于人员疏散的。此时“安全出口”标志灯应设置在裙楼一侧,同时附近的疏散指示灯箭头应与疏散方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