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子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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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目录目录第一篇 员工工资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工资结构.2 第三章 工资计算方法.3 第四章 工资支付方式.8 第五章 附则.9 第二篇员工保险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10 第二章社会保险险种.10 第三章企业内部保险待遇及措施.11 第四章保险管理.13 第五章附则.13 第三篇员工休假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14 第二章假期类别.14 第三章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17 第四章其他规定.17 第五章附则.17第一篇第一篇 员工工资管理制度员工工资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合理确定员工工资及科学地进行工资调整,特制定

2、本制度。第二条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既企业本部及驻外工作的职员) 。本制度所指工资为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第二章第二章 工资结构工资结构第三条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1.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2.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企业经营业绩来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第四条第四条项目津贴1.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

3、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 20% 。2.项目完成情况由企业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始发。在预定的截止日期,如项目完成率低于 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 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第五条第五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借款、罚款等) 、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第六条第六条员工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相关款项时,将

4、在下个月工资“补杂”项补发或扣除。第七条第七条工资系列1.企业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2.行政工资系列适合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使用。3.技术工资系列适合从事产品技术开发、生产技术、品质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使用。4.营销工资系列适合从事营销、推广及相关工作的职员,包括市场本部及驻外机构的所有职员使用。5.职员工资系列使用范围详见下表。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表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表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行政系列1.总经理办公室办公文员2.经理、主管、部门助理以上员工3.行政管理部、财务部、企划部所有员工4.技术部、设计部、生产部从事非专业技术的工作人员

5、技术系列生产部、设计部、技术部、质量管理等从事专业技术的员工营销系列1.市场营销本部及下属的市场管理部、营销管理部2.驻外机构的所有职员第三章第三章 工资计算方法工资计算方法第八条第八条工资计算公式实发工资 = 应发工资 + 补杂项目 代扣项目。应发工资 = 固定工资 + 浮动工资。固定工资 = 基本工资 + 技能工资+ 住房补贴 + 医疗补贴 = 工资标准 * 固定工资系数浮动工资 = 考勤工资 + 绩效工资 + 效益工资 = 工资标准 *浮动工资系数第九条第九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职员所属的工资系列/职务,确定职员薪级,再根据职员薪级确定对应的工资标准。行政系列工资等级表行政系列工资等级表岗

6、位系数绩效系数工资范围级别最低学历薪酬基数 ABCDABCD1总经理硕士2副总经理硕士3经理本科4主管本科5助理本科6秘书本科7文员大专8后勤中专备注技能薪资数额 = 薪酬基数 * 岗位系数 * 绩效系数行政岗位工资不低于 xxxx 元/月营销系列工资等级表营销系列工资等级表6 级7 级8 级9 级10 级 管理职级薪等 5 级4 级3 级2 级1 级级差等比资深A高级B总经理 普通C资深A高级B副总经理普通C资深A高级B部门经理普通C资深A高级B主管普通C高级A 营销人员 普通B备注技术系列工资等级表技术系列工资等级表6 级7 级8 级9 级10 级 专业技术职级薪等 1 级2 级3 级4

7、级5 级级差等比高级A 专家 普通B高级A高级工程师普通B高级A 高工 普通B高级A工程师普通B高级A 助工 普通B高级A技术员普通B备注第十条第十条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标准系数设定设工资标准为 1,固定工资标准为 A,其中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标准系数分别为 A1、A2、A3、A4,A = A1+A2+A3+A4。浮动工资系数为 B,其中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津贴标准系数分别为 B1、B2、B3、B4,B = B1+B2+B3+B4。以上系数的标准设定说明见下表。工资项目工资系数标准表工资项目工资系数标准表固定工资标准系数(A)浮动工资标准系数(B)工资系列合计基

8、本工资(A1)技能工资(A2)住房补贴(A3)医疗补贴(A4)合计考勤工资(B1)绩效工资(B2)效益工资(B3)项目工资(B4)行政系列技术系列营销系列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计算方法1.固定工资计算方法固定工资 = 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 = 工资标准 * (A1+A2+A3+A4)2.浮动工资计算方法浮动工资 = 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工资 = 工资标准 *(B1*C1+B2*C2+B3*C3+B4*C4)其中,C1 为出勤考核系数;C2 为绩效考核系数;C3 为效益考核系数;C4 为项目工资系数。出勤考核系数(出勤考核系数(C1)确定方法)确定方法

9、考核项目C1 扣除值矿工 0.5 天以上病、事假每请 1 天月累计迟到/早退每满 5 次月累计迟到/早退时间每满 1 个小时1 次事前未办理请假手续备注:C1 初始值=1,C1=初始值-扣除值绩效考核系数(绩效考核系数(C2)确定方法)确定方法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含义占职员总数比例绩效考核系数 C2 取值A优秀B良好C中D合格E较差效益考核系数(效益考核系数(C3)确定方法)确定方法效益指标达成率效益考核系数 C3 取值效益指标达成率 效益考核系数 C3 的取值项目考核系数(项目考核系数(C4)确定方法)确定方法考核期内项目进程完成率项目考核系数(C4)取值第四章第四章 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方式第

10、十二条第十二条 员工工资以现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致富给员工本人或者存入员工 的银行账户。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员工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计算日期为上月 x 日至本月 x 日) ,日有本月未 能计入的加班,将于次月工资一起发放。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工资正常支付次日为次月 x 日,遇到节假日获知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中途离职职工工资的支付 若员工因各种原因中途离开公司,未付的费用(包括工资、加班费和医疗补助费等)将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起核发。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1)个人所得税2)社会保险费(养老、事业、大

11、病、住房公积金)中个人负担的部分3)个人负担的工会会费4)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预支的费用5)其他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离职员工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6)其他个人应负担部分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修改,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 xxxx 年 xx 月 xx 日起实施。第二篇第二篇员工保险管理制度员工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实施企业福利制度方案,建立合理的员工保险体系,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社会保险险种第二章社会保险险种第二条第二条养老保险1.各类职工按国家规定, ,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实

12、行企业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3.养老金的计发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第三条第三条企业财务状况较好时,可为职工办理补充性养老保险,所需要费用从企业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中支付。鼓励并协助职工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条第四条医疗保险1.当地有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时,企业应按规定参加,为全体职办理相应的手续。2.当地总工会组织大病,重病统筹时,企业应积极参加。第五条第五条失业保险企业按政府有关规定,按当地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六条第六条生育保险企业按照所在省的具体规定,按时为新入职员以及离职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转入和转出。第三章企业内部保险待遇及措施第三章企业

13、内部保险待遇及措施第七条第七条退职养老保险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退休条件,根据规定,退职后可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一定百分比的生活费。第八条第八条疾病保险1.患病停工治疗在 6 个月以内的,根据其工龄长短,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 80%100%的病假工资。2.患病停工治疗在 6 个月以上的,根据其工龄长短,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 50%60%的疾病救济费。3.员工死亡,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企业 2 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另外,一次性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供养 1 人,发给死者生前 6 个月的标准工资;供养 2 个人,发给 9 个月的标准工资;供养 3 个人,发给 12 个月的标准工资。4.给于一定时

14、间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及在本企业工龄 5 年以下的,医疗期为 3 个月;在本企业工龄 5 年以上的,为 6 个月。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及在本企业工龄 5 年以下的,医疗期 6 个月;在本企业工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为 9个月;在本企业工龄 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为 12 个月;在本企业工龄 15年以上 20 年以下的,为 18 个月;在本企业工龄 20 年以上的,为 24 个月。(2)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补发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和不低于 6 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同时按本企业工龄,每满 1年增加相当于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5、金。另外,患重病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 50%的金额;患绝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 100%的金额。第九条第九条工伤保险的范围1.执行日常工作、临时指定或经同意的工作时的伤害。2.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上级批准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时的伤害。3.在从事技术发明或改造是的伤害。4.因公出差或工作调动期间及往返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伤亡。5.因公负伤医疗结束后就病复发而导致伤残或死亡6.工作中受伤但未察觉,事后发作疼痛而不能共组。7.因紧急任务加班,不能回家休息,临时在现场睡眠发生意外事故,且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8.在日常工作中,与坏人作斗争而遭坏人伤害的。9.因严重医疗事故使病伤恶化,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

16、会鉴定属实。10. 参加企业或代表企业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比赛时伤亡的。11. 参加企业组织的参观旅游、政治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时伤亡的。12. 各种职业病的伤害。13. 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14. 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条第十条工伤保险待遇1.职工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和住院膳食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医疗事件持续到医疗终止时为止。医疗期间,原标准工资照发,直至医疗结束为止。2.职工患职业病,凡被确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火职业病待遇。3.职工因工残疾,经劳动鉴定委员

17、会确认的,按伤残等级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规定退休。2)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安排所能及的工作;因变岗降低的工资,应发给因公伤残补助费。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1.禁止女职工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工作。2.划定女职工经期、已婚待孕期、怀孕期、哺乳期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严格遵守。3.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4.女职工产假为 90 天,其中,产前休假 15 天;难产增加休假 15 天。第四章保险管理第四章保险管理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企业为每位员工建立保

18、险工作或保险档案。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保险范围一般在中国境内。出境考察或在国外长期工作的保险,可预先在国内 投保或按所在国规定办理。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保险支付或索赔1.如发生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由企业有关部门或由员工(或受益人)向保险机构(企业)申请支付或索赔。2.必要时维持现场原貌或保存证据,在索赔时应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及时办理与职工新聘用、调岗和辞退相关的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企业间转 移、撤保、续约等事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本制度与当地政府规定相抵触时,以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准。第五章附则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完善。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19、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 2010-5-30 起实施。第三篇第三篇员工休假管理制度员工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本休假管理制度依照国家劳动法和其他相关劳动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随着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相关的修改。第二章第二章假期类别假期类别第三条第三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行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 ,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按加班计算。1.例行假如(1)元旦(一天) ;(2)春节节(三天) ;(3)清明节(一天) ;(4)五一节(一天);(5)端午节(

20、一天) ;(6)中秋节(一天) ;(7)国庆节(三天) 。注:妇女节(限女性放假半天,但遇到节假如不补) 。2.每周的星期六、日3.其他经本企业决定的休假日第四条第四条事假和病假1.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 7 天为限。2.病假: 因病治疗或修养者应持医院的证明伸请病假,每年累计以 30 天为限;住院者,以 1 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 1 年。第五条第五条婚假和产假1.婚假:员工申请结婚,须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婚假假期 3 天,晚婚假 10 天(晚婚条件:女满 23 周岁,男满 25 周岁) 。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

21、途往返时间给路程假。2.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女工产假按国家标准核给;2)临时工产假 56 天;临时工产假期间发给 60的工资。3)妇女如遇实际困难,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工资 ( 岗位十技能资)75%发给,并据此比例计发房补,其他补贴照发。4)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3 日,手术后 7 日内不从事 重体力劳动。(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 2 日。(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 7 日;输卵管结扎的,休息 21 日。(4)怀孕不满 3 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 15 3-C 3 个月以上的,休息 42 天

22、。(5)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时,由医生确定。第六条第六条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假期 3 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外给予路程假。第七条第七条探亲假和年休假一、 探亲假1.员工结婚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为 30 天。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 20 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的,可以 2 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45 天。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 4 年一次,假期为 20 天。4.员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

23、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养关系为主) 。5.大专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以及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满 1 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外单位调进公司的员工要满半年才能享受探亲假。6.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且身边没有子女者,如有 16 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假处理。7.员工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路程假根据实际需要核准。8.员工探亲休假期间患病时,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而致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

24、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9.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 3 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 1 次探亲假。10. 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经人事部批准,可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路程假只给 1 次,往返路费只报销 1 次。二、年休假1.休假范围及条件:凡参加工作(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劳务工)满 5 年以上的员工均实行休假规定全国劳动模范、部省级劳动模范,不论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均享受休假两周待遇;有突出贡献的知识分子,经企业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2.享受年休假的几项规定:1)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

25、假。2)全脱产学习满 1 年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学习满半年不满 1 年的员工,可享受休假,其假期减半。3)病、事假累计超过 3 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 2 天,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4)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 1 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期间不能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上报人事部备案。5)年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6)凡外单位、外系统调人的人员,从报到之日起,满半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第八条第八条工伤假职工因公负伤,根据有关规定,经工会、人事和医疗单位认可后

26、,可请工伤假第九条第九条不休假 职工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应安排补休。休息日加班 1天补休 1 天,法定节假日加班 1 天补休 2 天,因工出差 1 周的补休天,2 周以上的补休 2 天。第十条第十条前条各款假期期内的薪酬照常支付。第三章第三章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四条各条款假期的批准权限如下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 3 天内由主管核准,3 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主任)核准2.主管级人员,假期 3 天内由部门经理核准,3 天以上的由副总经理核准。3.部门经理级人员,假期 3 天内由副总经理核准,3 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一般职员请法定假

27、,由各单位领导批准,企业总部各部门还应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事假和病假在 2 天以内由各单位领导审批,超过 2 天的,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各个单位负责人请假 2 天以上的,应报人力资源部并经企业领导审批。第十三条第十三条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 。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可先请他人代办,或先电话报告,但事后必须自觉补办手续。经领导批准的请假审批单作为考勤和报销差旅费的依据之一。职工请假应按程序,逐级报批。应由企业领导审批的,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上报。第四章第四章其他规定其他规定第五章第五章附则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从 x

28、xxx 年 xx 月 xx 日实施。薪酬调查问卷调查对象基本信息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姓 名年龄性别入职时间所在部门职务学历毕业院校企业资料企业资料外商投资 民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 国有企业 其他(请注明)注:若是外商投资,请选择贵企业所属性质外商独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所属行业加工制造业 纺织服装业 医疗卫生业 酒店餐饮业 其他(请注明)企业成立时间企业注册资金企业员工人数薪资状况薪资状况1您目前的年薪 1 万2 万元 2 万3 万元 3 万5 万元 5 万元以上2您的薪资构成薪资的组成所占总薪资的比例3各部门及人员薪酬状况(年薪)部门经理23 万元 35 万元 58 万元 8 万元以上

29、中层领导12 万元 23 万元 35 万元 5 万元以上生产部门一般员工1 万元以下 12 万元 23 万元 3 万元以上部门经理23 万元 35 万元 58 万元 8 万元以上研发部门中层领导12 万元 23 万元 35 万元 5 万元以上一般员工1 万元以下 12 万元 23 万元 3 万元以上部门经理23 万元 35 万元 58 万元 8 万元以上中层领导12 万元 23 万元 35 万元 5 万元以上人力资源部门一般员工1 万元以下 12 万元 23 万元 3 万元以上部门经理23 万元 35 万元 58 万元 8 万元以上中层领导12 万元 23 万元 35 万元 5 万元以上财务部

30、门一般员工1 万元以下 12 万元 23 万元 3 万元以上4福利待遇(1)体检新员工入职,是否为其提供健康检查是 否每年是否定期为员工提供健康检查是 否(2)社会保险社会养老保险每月交纳( )元社会医疗保险每月交纳( )元失业保险每月交纳( )元生育保险每月交纳( )元(3)假期除了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外,公司是否还提供其他节假日,若有,请注明:(4)其他5您觉得您所在企业的薪酬水平在同行业处于 较低 中等 偏高水平 6您对目前的薪酬满意吗7您对本次薪酬调查的建议非常感谢您的合作,祝您工作愉快员工薪酬记录表部门名称: 填写日期姓名年龄性 别编号职务入职时间调薪原因试用期转正 调职调薪 晋升调薪

31、 年度调薪 其他内容调薪前调薪后职称职位等级基本工资津贴数额调薪具体情况奖金数额人力资源部意见总经理签字调薪生效日期员工奖金核对表本月营业额本月净利润本月利润率可得奖金调整比率应发奖金部门姓名职别职务核发奖金备注奖金核定本月净利润/万元可得奖金/元本月营业额/万元目标利润提高比率/%奖金核定标准/元10 万元0400010202004005001020304005006002030406006007003040508007008004050每增 10 万增加 200 元80050员工津贴申请单:班别: 津贴类别: 申请日期:姓名工作时数姓名工作时数补津贴具体事实特别休假申请单:申请日期:部门姓

32、名职务入职时间班组编号职称职务代理人自 年 月 日 星期休假日期至 年 月 日 星期共 天到职日期 年 月 日 星期全年特别休假天数已请特别休假天数本次申请天数尚余休假天数审核结果班组意见部门意见人事意见总经理签字员工保险月报表医疗保险养老失业保险序号姓名编号工资总额个人缴纳企业缴纳个人缴纳企业缴纳其他保险个人合计企业合计备注员工福利金申请表 单位名称: 部门名称: 填表日期:申请人姓名职 位进入企业时间入职时间申请事项申请金额申请说明短期残障长期残障人寿保险死亡福利休假期支付探亲费用退休费用职工储蓄计划费用员工福利总计部门意见人力资源部门意见财务部门意见主管领导意见填报人: 审核人:员工活动补助表申请部门预计开始与结束日期参加者名单活动名称领队活动目的活动地点活动内容自付费用申请补助费用主办部门意见人力资源部门意见财务部门意见领导意见第二条第二条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禁止女职工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工作。划定女职工经期、已婚待孕期、怀孕期、哺乳期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严格遵守。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假为 90 天,其中,产前休假 15 天;难产增加休假 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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