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详细解读4502.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详细解读4502.pdf(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详细解读 我国有近 3 亿农民工,他们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工资是农民工的保命钱、活命钱、养命钱,必须保证他们的辛劳及时获得足额的报酬。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 月 1 日将全面贯彻实施,自此,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了法律武器,开启了依法治欠的历史阶段。解读一 条例具有鲜明的立法意向 开宗明义明确条例是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而立。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高度重视和真切体察。农民工背负着家庭的希望,承载着养家糊口的重担,背井离乡,通常干着城里人不愿意干的苦、脏、累、险工作,流出的汗水与辛苦是城里人难以承受的。保护
2、他们的利益,特别是捍卫他们最为基本的劳动报酬权益,是我们的政策基点,关乎到民生民心,这是最大的政治。条例具有明确的问题导向 欠薪顽疾顽在哪儿?多年的治欠实践表明,工程建设领域是欠薪的重灾区,长期以来形成的垫资施工、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建筑市场乱象,工程款与工资混杂、不按月结算工资等工资支付乱象,共同构筑了工程建设领域的欠薪顽疾成因。针对于此,条例明确了工程款担保制度、建筑工程项目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实名制、总包企业工资代发制等一系列成龙配套的制度,旨在打造工资发放的绿色通道。条例具有明确的法理思维 条例立足于以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又不拘泥于以往的条文成规,系统总结了多年来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验
3、做法,瞄准导致欠薪的根源性问题,指出了既基于劳动关系又有所突破的治理框架,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态度,也体现了立足现实的治理思维。比如,条例既规定了合法用人主体的工资支付责任,又明确了实践中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单位招用农民工欠薪的,依然具有清欠工资的责任与义务。再比如,在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具有支付工资的主体资格,同时也明确工程总承包企业有代发工资的责任,这也是基于治欠实践作出的现实考量。条例具有明确的政治属性 一切法律都具有政治属性,条例 在这一点上表现的尤为突出。除条例开宗明义要保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这一政治诉求之外,条例明确写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
4、,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这是以法的形式表明人民政府治理欠薪的政治责任与担当,以法的形式诠释了人民利益作为执政最高目标的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情怀。解读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方面,作出的具体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首要责任 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原则;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监管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
5、,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协同联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
6、应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解读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坚持源头预防、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方面,作出的具体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1、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2、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
7、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 3 年;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解读篇四 针对建设资金不到位问题 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项目的人工费用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建设单位按照约定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 规定建设单位有权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工资发放等进行监督,分包单位直接负责对所招用农民工的管理;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
8、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针对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问题 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对所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农民工工资推行由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按照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解读篇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督管理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对劳动
9、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用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经批准可以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拥有房产、车辆等情况。发生用人单位拒不配合调查、清偿责任主体无法联系等情形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并作出决定。条例还对用人单位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解读篇六:条例在法律责任方面作了哪些规定?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营造“不愿欠薪”“不
10、能欠薪”“不敢欠薪”的社会氛围。一、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促使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比如,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突出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
11、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等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中的一些违法行为,还规定了责令项目停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三、明确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资金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后,责令限期足额拨付所拖欠的资金;逾期不拨付的,对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时进行通报,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即将于 5 月 1 日起施行。这次
12、新颁布的条例重点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工程建设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作出了多项规定,现对该条例进行了简单梳理,列出了一些客户重点关心的政策规定。1.除遇不可抗力,工资必须按时发。遇不可抗力可延迟至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发放。支付周期根据双方约定可以按月发、按周发、按日发或按小时发。计件工资制按双方约定发。2.必须发钱,不能发其他替代品。3.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因单位与单位之间关于工程项目的争议而不发农民工资。也不能因为工程款没到位而不发工资。4.对工资由谁发作出了明确规定。普通情况由用人单位发;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发;涉及承包分包的,由总包单位发。老板跑路的,政府发。5.用工要实名,工资要专户,事项要记录,事后要留档。6.拖欠工资要面临严重的处罚措施,并且会上征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