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销售合同(汇编15篇).docx

上传人:蓝** 文档编号:83349559 上传时间:2023-03-30 格式:DOCX 页数:71 大小: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销售合同(汇编15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1页
国际销售合同(汇编15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际销售合同(汇编1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销售合同(汇编15篇).docx(7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国际销售合同(汇编15篇) 甲方(托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手 机:电子邮箱: 乙方(居间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手 机:电子邮箱: 鉴于: 甲方为提高收购量,在各个国家需要查找适当的供给商。乙方情愿介绍客户给甲方。假如乙方完成甲方托付的成交事项,甲方情愿支付相应酬劳。乙方与客户间报价的差价之局部归乙方全部。为了明确各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托付事项 乙方承受甲方托付,在查找的供给商,并促成甲方与该供给商签订有关的购置事宜。 其次条 居间期限:(可不行以是永久的?) 第三条 佣金/

2、差价计算方式、支付期限与支付方法 假如乙方承受甲方托付后,为甲方找到了适宜的供给商,并促成双方签订了购置合同或直接交易,那么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酬劳。该酬劳的详细计算方式为: (1)差价:甲方公司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业务合同为准,合同编号: 号,客户名称: 乙方所介绍的客户 销售价格每吨 元,乙方即猎取价格每吨 元的差价. (2)居间效劳酬劳的支付时间为:甲方公司发出订单后,与客户签定合同后,以该合同上规定客户发货时间和货物实际到达时间为准,往后计算三天,在该三天内甲方必需向乙方支付居间效劳酬劳和差价金额局部。 居间效劳酬劳和差价金额支付方法为:甲方应依据乙方的要求,将有关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

3、的银行账户。 帐号: 户名: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 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 壹千 元人民币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供应客户的有关资料; 2、在乙方与供给商进展沟通协商之时,就有关的货物价格、数量、质量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指示进展; 3、甲方应当保证其合约的完整执行,由其引发的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4、甲方必需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与方法向乙方支付居间效劳酬劳,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按应付数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完成甲方的托付事

4、务,假如乙方胜利完成托付事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差价金额局部支付乙方指定的账号内,假如乙方未能胜利完成托付事项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劳,甲乙双方各不担当责任; 2、乙方不对甲方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供应担保。 3、乙方对甲方的有关商业隐秘、商业信息、经济状况等,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均为重要的商业隐秘,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泄密方担当违约责任。 第八条 居间范围 甲方的关联公司及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客户的关联公司为居间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内的交易事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差价局部金额。 第九条 第十条 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抛开乙方直接跟乙方介绍的客

5、户及其关联公司的违约责任,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 第十条 本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只能在双方协商全都的状况下,以书面的形式进展解除,否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就解决合同协商全都;2。因不行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托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主要任务;4。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展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

6、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它商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 甲方:乙方: 国际销售合同2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根据以下两局部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局部 一、商品品名:成功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展) 三、规格:指标工程 试验方法 密度:克/

7、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gb 1884-80 含硫:重%最高0.9 gb 387-64 含水:重%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详细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全都。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吨 第2季度吨 第3季度吨 第4季度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其次局部第三条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行撤销的可转让

8、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局部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承受。 九、单据: 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供应以下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本合同第一局部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

9、不行分割的其次局部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打算的条款履行。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担当责任。 本合同第一局部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买方: 地址:北京西郊二里沟地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传:22243 chemi cn 电传: 其次局部 一、总则:本局部条款与第一局部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行分割的两局部。 二、交货条件: 货物全部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

10、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限,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买方所派油轮,制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依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章。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需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由于卖方的缘由,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

11、但由于买方的缘由,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行抗拒的缘由,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规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规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承受或可以承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全都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承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准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别缘由要

12、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依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承受或不行承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买方在本条款通知派船规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承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状况通知卖方。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

13、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头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头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14、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头,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由于以下状况消耗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

15、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展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缘由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制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局部第五条第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卖方若未能按本局部第四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

16、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供应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假如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依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

17、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买方所派油轮应参加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壹千元人民币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供应客户的有关资料; 2、在乙方与供给商进展沟通协商之时,就有关的货物价格、数量、质量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指示进展; 3、甲方应当保证其合约的完整执行,由其引发的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4、甲方必需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与方法向乙方支付居间效劳酬劳,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按应付数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第

18、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完成甲方的托付事务,假如乙方胜利完成托付事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差价金额局部支付乙方指定的账号内,假如乙方未能胜利完成托付事项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劳,甲乙双方各不担当责任; 2、乙方不对甲方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供应担保。 3、乙方对甲方的有关商业隐秘、商业信息、经济状况等,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保密条款 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均为重要的商业隐秘,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泄密方担当违约责任。 第八条居间范围 甲方的关联公司及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客户的关联公司为居间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内的交易事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差价局部金额。 第九

19、条 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抛开乙方直接跟乙方介绍的客户及其关联公司的违约责任,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第十条本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只能在双方协商全都的状况下,以书面的形式进展解除,否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就解决合同协商全都; 2、因不行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托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主要任务; 4、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20、裁委员会进展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它商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国际销售合同7 供应这些详细条款目的在于允许双方当事人,通过填写留有的空格或选择本文供应的可供选择之条款,从而商定定其销售合同的特定条款。明显,这并不阻碍双方在a-16表格中或在一个或多个附件中,商定其他条款或进

21、一步的细节。 a 详细条款 卖方 (姓名及地址) 联系人 (姓名及地址) 买方 (姓名及地址) 联系人 (姓名及地址) 本销售合同将受这些详细条款(以填就的相关表格中的条款为限)将构本钱文件b局部的icc一般销售条款(公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之约束。 (地址)(日期) 卖买方 a-1 所售货物 货物说明: a-2 合同价格(第4条) 货币: 金额: a-3交货条件 a-4交货时间 a-5货物检验 a-6全部权保存 a-7支付条件 a-8单据 a-9解约日期 a-10延迟交货的责任(第10.1、10.4、11.3条) a-11货物与全员不符的责任限制第11条) a-12买方保存与全同不符货物时,

22、卖方的责任限制(第11.6条) a-13诉讼时效(第11.8条) a-14适用法律(第12条) a-15争议解决(第14条) a-16其它 国际销售合同8 常使用目的”标准的适用问题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 条第2 款a 项指出,“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该标准是销售合同的组成局部,即使当事人双方未明确商定,该标准也是约束双方的默示条款。买方订购货物时通常仅提出规格而未标明使用目的,此时卖方供应的货物应当满意通常使用的全部目的要求,而是否满意并不是一个简洁的是非题。 一、中等品质标准还是最低品质标准 例1: 一家德国鞋业零售商向一家意大利鞋业制造商进口多种鞋子,合同中

23、并没有对鞋子的品质做出明确商定。买方声称卖方交付的鞋子存在瑕疵并构成根本违约。但鞋子仍可以进展销售。柏林法院认为卖方构成违约,货物必需满意中等品质标准才算符合“通常使用目的”。 而德国另一个法院认为,满意“通常使用目的”要求货物必需满意中等品质标准还是仅仅要求其具有“可销售性”的最低标准仍需要进一步争论。“通常使用目的”应立足于每一个详细的案件中按理性第三人所能预料与期盼的予以解释。 笔者认为,对货物质量的要求可能存在不同等级标准的适用,除非买卖双方明示货物必需满意中等品质标准,否则卖方提交的货物只要符合其通常被使用时的最低标准即可。由于一般状况下,卖方无法详尽了解买方国内的商业习惯及特别要求

24、,对其提出“中等品质标准”的要求实属过分。通常此种标准的未满意是买方按其国内标准或其特别目的提出,卖方难以预见,否则就可能会要求修改价格或者甚至拒绝缔约。固然,最低品质标准目前还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实践中通常将相关贸易习惯或“可销售性”作为推断是否符合最低品质的标准。 二、通用性以卖方所在地还是买方所在地为准 例2: 一家瑞士出口公司向一家德国公司出口新西兰贝类,这类贝类含有肯定数量的镉。德国买方声称这些镉成分违反了德国有关法律,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卖方则认为这些镉含量依据瑞士相关法律是完全符合标准的,并没有超出限制值。 德国联邦法院在本案中认为原则上卖方不应当被期盼要遵守买方或者货物使用地国的

25、公法性质的法律标准。例3: 营业地位于美国路易斯安娜州的商家从一家意大利公司处购进乳房X 线照相器材。该批器材与美国安全法规不符( 但是符合意大利的相关标准) ,并因此在美国被查封。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美国地区法院在本案中做出了判决,认为该仪器由于没有符合美国的安全标准,所以依据CISG 第35 条可以认定有瑕疵存在。 施莱希特里姆教授认为,对于该问题的解决不能简洁的优先适用卖方或者买方国家的货物标准。只要当事人没有对质量进展详细的规定,那么起打算性作用的就是货物的使用目的。 笔者认为,公约充分表达和贯彻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通用性也应当充分考量当事人的缔约环境,比方买方对卖方的依

26、靠性。若卖方在此类贸易中阅历丰富且买房因此对其产生了依靠,那么卖方要考虑应当适用何地的“通用性”标准及其他各种因素; 假如卖方不具备此种力量,买方则应尽提示义务,明示买方所在地甚至是货物将要被转售的第三国的“通用性”标准,否则应以卖方所在地为标准,由于通用性标准既然是一种默示条件,就应当以卖方的合理预见为限,只有以卖方所在地为标准,才是卖方凭阅历可以合理预见的。 三、是否要满意买方所在地的全部法律标准 例5: 德国一家渔货进口商从瑞士供给商购置了1750公斤贻贝,当地市政局检测认定这批货物某种微量元素超标,不符合德国建议性卫生标准,但是该微量元素没有超出允许的水平,贻贝仍旧可以食用。买方拒绝付

27、款,卖方起诉。案件经过初审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判决,判令买方支付价款及利息。德国最高法院认为: 公约第35 条第2 款( a) 、( b) 项并没有向卖方施加义务,要求他交付的货物符合进口国现行所以法规和公共卫生条款要求,除非出口国也实行同样的规定,或者依据于卖方的学问,买方已经告知卖方这方面的法律要求,或者存在特别状况使卖方已经了解这些规定。 例6: 西班牙卖方与德国买方订立胡椒粉销售合同。卖方在交付其次批货物后被德国政府告知胡椒粉中的“乙撑氧”含量超过德国食品安全法允许范围。法院了解到当事人双方的长期业务联系,在以前的交易中卖方同意采纳特地流程保证货物符合德国食品安全法,因此,地方法

28、院认为卖方已经默示地同意货物必需遵守德国食品安全法。法院认为“乙撑氧”超标属于货物不适用于“通常使用目的”,不适用于在德国销售,卖方构成根本违约。 这两个案例状况特别相像,但裁决结果却截然相反。两个案例最重要的区分就是例5 中卖方违反的是买方所在地推举性的标准,而例6 中卖方违反的却是进口国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法。推举性法律标准通常对产品提出更高的要求,却并不影响产品的正常用途,即使是在一国国内,该标准都不会得到全面的强制使用。由此我们可知,满意通用性标准要求并不意味着应与进口国任何关于产品的法律、规定相符,特殊是不要求与非强制性的标准要求相符。“贻贝案”中法院的裁决同时有助于我们总结卖方的交货应

29、符合进口国相关的产品标准要求的情形: ( 1) 进口国的技术标准要求或卫生标准要求与出口国一样。( 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应当符合进口国效力较高的、强制性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等法律标准。( 3) 当事人双方有长期的同样货物的往来交易或卖方在买方境内有分支机构等状况说明卖方应当知道买方国家关于货物的产品标准要求,并默示地对这种要求表示同意。另外,从“贻贝案”中还能推出另一个。 四、结论 卖方明知货物在进口国销售的事实缺乏以认定卖方在没有从买方那里获知进口国标准的状况下,默示地同意满意进口国全部法律标准、不确定的标准和治理要求。对外国的卖方,不应要求他知道进口国不确定的公共法律和治理实践,买方不能合

30、理地依靠卖方这方面学问,相反,买方应知道自己国家的这些特别规定并通知给买方。 国际销售合同9 合同号: 甲方(生产厂家): 乙方(中间人):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承受甲方的托付,为甲方产品查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托付事项 甲方托付乙方查找适宜的海外客商推销空气清爽机产品。 其次条 托付事项的详细要求 (1)甲方应当保证所生产的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 (2)甲方与海外客商交易的详细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商定。 (3)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供应担保,甲方应当严格根据国际贸易术语中的“FOB、

31、CIF”等条款与海外客商签订的合同。 第三条 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方支付的佣金包括乙方的居间活动费用及相关费用。 (2)甲方同意对于客户第一个订单按合同成交总额的3%支付佣金给乙方。 (3)给付方式与时间:在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合同并拿到海外客商开出的符合要求的信用证后,甲方应当支付佣金的30%给乙方,该供给合同执行完后在15天内支付余下的佣金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应出示身份证等真实身份证明 (2)应尽力完成甲方的托付事项,根据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查找客户,并将状况准时向甲方照实汇报,为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合同供应联络、帮助、撮合等效劳,并促成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买卖合

32、同的成立。 (3)不得供应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甲方的经济状况、个人信息、商业隐秘等保守隐秘。 (5)收取佣金时,应向甲方开具标准的收据。 (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五条 托付事项的完成 “完成托付事项”是指完本钱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托付事项。海外客商与甲方未签订书 面买卖合同且未开出符合商定的信用证,乙方仅为甲方供应信息,或为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买卖合同供应联络、帮助、撮合等效劳的,均视为托付事项未完成。托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托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乙方将托付事项全部或局部转托付给第三人处理时,

33、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2)乙方供应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应根据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商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展赔偿。 (3)乙方为甲方介绍的海外客商为非法经营或未满意甲方的特定要求的,退还已收取佣金。 (4)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的第三条的第(2)项执行,逾期应当支付乙方滞纳金:总佣金的千分之五/天。 (6)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清爽机业务,甲方从其次单起之后的订

34、单,将按合同金额的2%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情愿承受合同成交金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全都可以对合同内容进展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实行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商定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假如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托付人、居间人及海外客商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

35、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国际销售合同10 2022年_月_日_为卖方和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 2.产 地:_ 3.数 量:_ 5.合同价格:_fob_ 6.包 装: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行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误费,按总金额_%计算为

36、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供应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供应: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量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展。若要求供应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

37、: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u.s.d. 16.不行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行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 证人:_ 日期:_ 卖方:_ 证人:_ 日期:_ 国际销售合同11 合同编号:_ (售方)为一方,与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年_月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

38、均按第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局部。 合同总金额为_ 其次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状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

39、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给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根据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疆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方法及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以下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供应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是不超过供货之日起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觉缺陷后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觉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完毕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消失缺陷,供货一方应排解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局部并负

40、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损害或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展赔偿。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状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与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行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行抗力状况(如火灾、自然灾难、战斗、各种军事行动、封锁、制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状况),使本合同全部或局部义务无

41、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旧有效。 假如不行抗力状况持续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连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行抗力状况发生与完毕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状况马上通知对方。 不行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 购方名称:_ 地址:_ 地址:_ 电报挂号:_ 电报挂号: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_ 到站:_ 签字:_ 购方签字:_ 国际销售合同12 制造商:_ 地址:_ 邮码:_ 电话:_ 代理方:_ 地址:_ 邮码: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成人自考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