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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务派遣协议书12篇 劳务输入单位 (甲方):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乙方是具有人才派遣许可资格的合法人才中介公司,依据甲方的人力资源需求,乙方向其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外派员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派遣工作 甲方负责将所需外派员工的数量、要求、劳动酬劳和工作期限供应给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要求供应派遣效劳。 甲方负责对所招用外派员工的选择和最终确认。外派员工的数量、在甲方的工作期限、劳动酬劳等详细法定或者商定事项以甲方盖章确认的外派员工签约通知(本合同不行分割的附件
2、)为准。 其次条 劳动条件和劳动爱护 甲方应规定乙方外派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以上内容必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劳动人事法规的规定,甲方供应的工作岗位应具备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爱护措施。 第三条 员工治理 外派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纪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事务由甲方实施。甲方的劳动纪律、工作规程、考核方法等治理文件应向外派员工明示。 派遣工作期间,甲方可依据工作需要和外派员工的技能,在与外派员工协商全都后调换其工作岗位。 第四条 用工关系 外派员工为甲方工作期间,应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每次外派员工的期间不得少于2年,
3、甲方同意每次借用外派员工的时间至少为2年。 外派员工到甲方报到时,行政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一般不转移,有特别状况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 乙方依据国家的规定为外派员工办理并征缴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操作;如外派员工是非上海户籍人员,可参照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方法办理保险;或者参照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外派员工属于法定劳务人员,则甲方可依法免于担当外派员工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或法定征缴费用。 以上费用的征缴比例和缴费基数均以国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如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应准时告
4、知甲方,须依据上海市新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相应地调整收费标准,在甲方确认后按新政策操作。如因乙方拖延告知或甲方拖延答复而造成相关责任,由拖延方担当。 第六条 费用结算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治理费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甲方提前依法退回给派遣员工的,缺乏一月,甲方应按一月支付该人的治理费。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的商定,根据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外派员工的人数、身份、工作起讫时间、缴费基数、劳动酬劳、商定的治理费等内容结算费用(详细计算方式根据乙方每月出具的费用结算表、工资表。假如甲方在外派员工签约通知书中确定的数据或金额与国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标准不符,则依法执行。 甲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前12日将
5、外派员工的考勤考核结果交乙方。乙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提前10日将收款通知交甲方。 甲方确认乙方的费用结算表/工资表后,甲方应根据用人单位签约状况登记表中商定的时间节点向乙方供应人员异动清单,并须于每月 日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总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无正值理由而逾期不付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双方商定:外派员工的劳动酬劳按以下 项的方法发放。 a.甲方经乙方同意,直接向员工合法、按时地支付劳动酬劳。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外派员工的劳动酬劳;社会保险费、法定福利中员工个人应负担的局部由甲方代扣后支付给乙方;员工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为扣缴。 b.在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包含外派员工
6、劳动酬劳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后,由乙方向外派员工发放劳动酬劳。乙方应于每月 日(逢法定节假日应提前)向外派员工发放劳动酬劳;员工个人应担当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乙方代为扣缴。甲方可以直接向外派员工发放除劳动酬劳以外的其他福利费用,该福利费用的标准、发放时间等由甲方自行打算,乙方对甲方直接发放费用的行为不担当任何责任或义务。如外派员工在上海市以外地区工作,因跨省市发放劳动酬劳而产生的银行或邮政的手续费由甲方担当。 乙方指定的收费帐户如下: 户 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 派遣员工的退回 7.1 派遣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马上将其退还给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乙
7、方同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严峻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2 派遣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其退还给乙方,但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用于给员工的经济补偿,如产生医疗补助费用的,甲方需另行支付医疗补助费用。 1)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
8、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3 派遣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7.2规定退回,在派遣期满时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在双方未就如何处理达成全都前,员工的派遣期限顺延,甲方不得退回。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看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符合国家有关规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
9、龄缺乏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4 派遣期限内,甲方非依法定退回该员工的,乙方可以与该员工协商变更用工单位,在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乙方连续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并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酬劳,该费用由甲方担当,每月随治理费由甲方一并支付给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员工仍旧无工作的,乙方应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担当。 第八条 赔偿或补偿商定 派遣工作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或外派员工造成损害或损失的,由乙方担当由此造成的责任。 如外派员工在被外派至甲方工作期间发生患职业并工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状况的,甲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
10、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全额担当用人单位应付的费用,并通过乙方支付给外派员工或者法定继承人;如因外派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机构调解、或裁决、或判决应赐予外派员工赔偿或补偿的,则甲方应依据判决或裁决的结果担当该赔偿或补偿费用及其他因争议或诉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此等赔偿或补偿以及相关费用不受本协议期限限制。 第九条 本协议期限、续约、解除及终止 (一)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假如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员工与乙方建立的劳动或劳务关系的终止日
11、期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则本协议的有效期以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员工中劳动或劳务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没有异议,本协议可自动顺延。 (三)派遣工作期间,甲方有以下状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马上解除本协议: 1.甲方未能依据本协议的商定支付费用; 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核政策,损害乙方利益的; 3.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工作条件、卫生环境恶劣,严峻危害外派员工身体安康的; (四)如乙方发生严峻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严峻损害甲方或外派员工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马上解除本协议。 (五)除本条(三)、(四)项的状况之外,甲乙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均应提前30
12、日通知对方,否则,按通知当月的治理费标准向对方赔偿。提出方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担当提前解除乙方外派员工劳动或劳务关系而产生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 第十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隐秘进展保密。商业隐秘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技术信息;(2)经营规划和经营状况;(3)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4)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5)其他依法受到爱护的事项。 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开头,到该商业隐秘公开时为止。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均不影响甲、乙双方保密义务的担当。 第十一条 协调原则 本协议期内,若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
13、应遵照最新的规定执行,并协商修订本协议条款。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派遣工作期间,甲方如与外派员工发生争议,应先由甲方、乙方、外派员工三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或外派员工可按规定在上海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上述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担当非乙方缘由导致的最终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因自然终止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等) 用人单位签约登记表为本协议不行分割的附件,由甲方盖
14、章确认。若甲方无法定理由而未按时间节点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劳务输入单位 (甲方):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业务经办人: 签定地址: 劳务派遣协议书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宅地址: 电话: 乙方:福建省劳务派遣效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住宅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金三桥大厦 电话:87677523 甲乙双方同意遵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xx年。 3、在本协议签定之前,派遣员工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及相
15、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乙方只担当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责任。 二、派遣员工的劳务酬劳和支付方法 1、甲方按国家和本省劳开工资有关规定制定派遣员工薪酬制度,并经职代会通过或征求工会意见后,在派遣员工上岗前将薪酬制度告知派遣员工。 2、甲方可依据派遣员工岗位变动变更派遣员工的酬劳。 3、甲方可依据经营效益和派遣员工的技能增长状况增加派遣员工的酬劳。 4、甲方可按月向派遣员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或通过乙方转付。 5、甲方支付于乙方的派遣员工酬劳不得低于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6、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时将派遣员工的劳务酬劳款转账给乙方,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乙方在收到甲方为乙方派遣员工支
16、付的劳务酬劳款项时,需在五日内(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将扣除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款额完整打入由乙方办理的每个派遣员工的银行工资卡帐户中。 三、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福利待遇 1、社会根本养老保险 (1)甲方应按社会保险规定标准,按派遣员工的根本工资 元月人派遣员工数甲方担当的各种社会保险比例按基数 元(养老保险 8%、失业保险2%、),按基数 元(生育保险0.7%、工伤保险 .5%)转交乙方各项保险办理参保手续。 (2)乙方按上述基数从派遣员工每月酬劳中按社会保险规定标准代扣个人应缴纳局部(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 %)。 (3)上述两项合并后由乙方按月负责办理缴纳手续。各项
17、保险的基数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如需补交的按规定标准补交。 (4)为了使派遣员工在外派甲方劳务时,偶发工伤事故的待遇能够落实,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需按商定的基数 即支付当月的工伤生育保险费 元人,并供应派遣员工的花名册清单(含身份证号码),由乙方在收到保险费用的次月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投保,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假如甲方未支付保险费用,自甲方接收派遣员工之日起至乙方办妥保险之日前发生工伤事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担当;假如乙方收到保险费未按规定时间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投保,期间发生了工伤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5)乙方应按商定基数足额缴纳保险费用,若乙
18、方未能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担当。 2、医疗保险 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 )医疗保险费用由甲方和派遣员工共同担当,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由乙方办理参保手续,派遣员工医疗待遇按医保机构规定执行。 (2)甲方担当为派遣员工购置商业保险的意外损害和因疾病住院险种的费用,派遣员工发生医疗后的费用,由乙方向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申报理赔。超出商业保险理赔金额局部,由甲方参照当地政府医疗规定待遇标准执行。 3、福利待遇 (1)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与工作岗位内容相关的福利待遇。 (2)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及其待遇,按甲方制定的规章执行。 4、工伤事故处理 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工作
19、期间因工负伤,由甲方现场单位负责组织抢救,并准时通知乙方派员帮助甲方处理善后工作。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乙方供应工伤经过报告一份,乙方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在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超过保险机构理赔范围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企业担当局部由甲方担当。如本协议到期终止,本协议的本条款仍有法律溯及力。甲方应对因工伤残人员、因工死亡家属履行至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待遇完毕止。甲方与派遣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人员的统计不进甲方的报表,由乙方单位统计上报。 四、派遣员工的治理 1、培训 (1)派遣员工上岗前由甲方组织培训学习或托付乙方培训,合格后派遣员工正
20、式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与岗位相关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2)甲方为提高派遣员工技能而出资选送培训的,由甲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培训与效劳协议,同时将协议复印一份给乙方备案。 2、劳动条件和劳动爱护 甲方应为派遣员工供应符合国家劳动爱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以及与岗位相关劳动防护用品。 3、违反规章制度的责任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以及用工单位的商业隐秘,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因严峻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派遣员工的民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甲方可将此状况书面告知乙方,乙
21、方协作甲方共同追究派遣员工的经济赔偿。 4、退工 (1)甲方可依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派遣员工协商全都后,变更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2)甲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辞退派遣员工,无需提前通知;因甲方缘由需裁减辞退派遣员工的,甲方需在确保乙方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将退工单书面通知乙方,其退工单一式三份,说明理由和退工日期,并供应相应证据。其中,一份存根,一份交派遣员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具的退工通知单后,应予以接收并负责办理解聘手续。 (3)如甲方需派遣员工保守商业隐秘,由甲方与派遣员工直接订立商业保密协议供派遣员工遵守履行。 (4)派遣
22、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严峻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将其退回乙方。 (5)因甲方单位规章不合法或单位规章中规定的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的理由不成立(由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造成乙方向派遣员工担当的责任应由甲方担当。 五、费用的结算 1、甲方按时(每月 日前)向乙方供应当月派遣员工的劳务酬劳分解表及增减员表,并将各项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各项费用和劳务酬劳分解表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出具各项费用的正式票据。费用未到乙方账户,本协议商定的相关条款,如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无法缴交,发票无法开具,工资无法准时发放的,责任由甲方担当。 2、甲方
23、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效劳费 元人月 六、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派遣员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规定执行。 (2)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并依据甲方实际状况,依法制定对派遣员工的治理规定与方法,书面告知派遣员工,同时供应乙方一份备案。 (3)定期组织对派遣员工进展思想、生产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以适应甲方生产工作需要。 (4)在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条款的范围内,对派遣员工有退工权,并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补偿金或赔偿金。 (5)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效劳期间,发生的职务行为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该过失行为是维护甲方企业利益的,由甲
24、方担当相应经济责任。 (6)为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乙方托付甲方组建工会组织并同意派遣员工参与甲方的工会组织。 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建立、解除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 (2)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派遣员工的合法聘用手续。 (3)根据有关规定准时并足额缴纳派遣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4)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守甲方商业隐秘,努力工作。 (5)做好派遣员工有关劳动档案治理。 (6)协作甲方做好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工作,并办理劳保用品的收缴工作。 (7)准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国家、省市劳动保障方面新的政策规定,帮助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8)每月在收
25、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劳务酬劳后,应按协议商定时间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当月劳务酬劳。 七、本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经甲、乙双方签章即生效。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如遇特别状况,一方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征得对方同意。本协议适用、解除和终止以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的适用、终止或解除为前提。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违约责任和本协议争议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信守。 2、由于一方缘由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问题,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应依据对方经济损失状况担当相应的经济赔偿
26、,经济赔偿责任由责任方担当。 3、甲、乙双方均按本协议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2)依法向协议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面晤协商全都后拟就补充协议条款,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条款规定订立,“事实清晰,条款明确,于法无悖,依约履行”,对双方都具有肯定的法律约束力。 十一、本协议共四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协议于
27、年 月 日在福州市(乙方住宅地)签订,并履行。 其他附约: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全文都具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2、甲方转入乙方的工资等各种费用转入如下账户: 福建省劳务派遣效劳有限公司 3500 890007052506 4 建行福州市城北支行 甲方: 乙方:福建省劳务派遣效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办人: 承办人: 电 话: 劳务派遣协议书3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
28、方为甲方供应劳务派遣效劳事宜达本钱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总则 第一条 劳务派遣关系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建立劳务关系;甲方与派遣员工的关系为有偿使用关系;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其次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有效期_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三条 派遣人数、岗位和期限 (一)本协议签订时,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员工共_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派遣员工数量变更的,以实际人员数量为准。 (二)乙方依据甲方需求,派遣员工到甲方从事_工作。 (三)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依据工作需要确定。 (四)派遣期限自_年_月_日
29、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 用工条件乙方给甲方派遣的员工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根本要求 学历: 年龄: 性别: 工作阅历: (二)技能要求: (三)其它: 第五条 用工规章 (一)乙方派遣员工应符合甲方的用工条件,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恳守信,作风正派,听从甲方的治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任务。乙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准时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等各项用工手续。处理涉及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建立、接转被派遣员工档案。 (二)甲方应为派遣员工供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爱护措施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和安全
30、条件,并供应派遣员工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工具)。 (三)乙方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实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在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履行劳动义务上一律公平。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的劳务酬劳,并为派遣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办理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各项保险的申报、申领、保险关系转移、理赔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保证被派遣员工到达甲方时社会保险关系清晰。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若有变动,甲方应当准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内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关制度及治理方法执行;派遣员工的升职条件、效
31、劳范围、工作职责、工作地点等由甲方确定。 (五)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执行_工作制,超时加班的,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加班酬劳。 (七)乙方派遣员工签订不少于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不得低于_元/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_元/月。 (八)乙方应派专人协调甲方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关系,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治理,处理劳动争议及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二、劳务费用结算 第六条 劳务费用构成 按本协议商定实施劳务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的构成及标准如下: (一)派遣员工的劳动酬劳,根
32、据甲方绩效考核制度发放,并由甲方向乙方供应劳动酬劳清单。 (二)社会保险费,甲方分月按_市社会保险规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其缴费数额由乙方按国家和_市地方规定进展计算。 (三)住房公积金,甲方分月按_市住房公积金缴费规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其缴费数额由乙方按甲方确定的比例进展计算。 (四)派遣效劳费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效劳费,派遣效劳费按每名派遣员工每月_元的标准支付。 (五)其它费用,如档案保管费、体检费、旅游费、书报费、商业保险费、员工福利等除派遣效劳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单独支付。 第七条 结算规章 (一)每月费用结算日为_日;劳务费
33、用支付日为_日前。 (二)费用结算期: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劳务派遣费用,一个日历月份为一个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期,即:从每个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终一日止。 (三)派遣员工劳动酬劳的结算:依据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劳动酬劳清单结算。 (四)社会保险费的结算:甲方应在每月_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人员增减状况通知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增加或停缴手续。依据_市社会保险规定结算社保费用,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当月,甲方照常支付社会保险费用。除派遣员工个人缘由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间晚于终止社会保险参保时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会保险费用。 (五)住房公积金结算:甲方应在每月_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人员增减状况通知乙方,办理住房公积金
34、的增加或停缴手续。依据甲方确定的缴费比例结算住房公积金。 (六)派遣效劳费的结算:缺乏一个月按日计算,全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 (七)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甲方确定的数额进展结算。 (八)在费用结算日之后发生的一切变动在下月进展结算和支付。 (九)乙方银行账户 企业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八条 费用结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_日前依据乙方派遣员工实际完成工作量、考勤资料及劳动纪律等状况向乙方供应上月派遣员工的劳动酬劳清单,每月_日前乙方给甲方出具全部劳务费结算清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发票,每月_日(费用支付日)甲方将上月劳务费用打入乙方账户。 (二)乙方须在每月_日按时足额将上月派遣
35、员工的劳动酬劳发放到派遣员工的工资卡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发放,特别状况可适当顺延,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三、劳务派遣工作程序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按以下程序进展劳务派遣 (一)供应录用人员名单甲方将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供应给乙方。 (二)体检。乙方通知并组织录用人员到甲方指定医院进展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给甲方出具派遣员工接收函并附上体检报告,与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承受体检合格人员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员工确认表上盖章,作为甲方承受派遣员工及结算劳务费用和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 (五)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准时通知体检合
36、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甲方要求准时将乙方雇用的员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凭以下相关资料接收派遣员工: 、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单。 、派遣员工身份证原件。 、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七)由乙方对派遣员工实施劳务派遣的日常治理,甲方对派遣员工实施用工治理。 四、派遣员工的退回 第十条 对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员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条所述情形为由退回乙方派遣员工,须供应相应证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派遣员工用工条件的; (二)严峻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峻失职
37、、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治安惩罚、劳动教养等严峻行政惩罚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从事兼职工作,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 (六)不听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胜任工作的; (八)在甲方工作期间连续或累计缺勤一个月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节育假、带薪年休假不计入缺勤期); (九)派遣期未满,派遣员工提出停顿派遣或擅自离岗的。 第十一条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_日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经济赔偿金后,甲方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一)患病或者
38、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乙方与派遣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因破产、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将乙方派遣员工退回,或者终止本协议的。 第十二条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条相应的情形消逝时并按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
39、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看期间的; (二)患病、因工负伤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协议中第十条规定的情形退遣员工; (二)乙方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甲方不再承受劳务派遣的; (三)甲方由于调整生产、变更组织构造等缘由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五、双方商定事项 第十四条 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劳动酬劳、购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不得克扣被派遣员工的劳动酬劳;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拨付给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劳动酬劳、购置社会和商业保险的经费
40、。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除甲乙双方另有商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报价、协议文本、员工的根本信息、以及双方其他业务往来文件。 第十六条 甲方给乙方应供应一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以此对乙方派遣员工进展用工治理。 第十七条 甲方负责对派遣员工进展岗前业务及技能培训。甲方若出资对派遣员工进展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员工签订培训效劳合同,商定效劳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条 因乙方派遣员工的个人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给甲方的信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追究当事者的法律责任和经
41、济赔偿责任,乙方有义务帮助追偿。 第十九条 甲方不得将乙方派遣员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费用。 其次十条 乙方派出的派遣员工因故停顿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或与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在该派遣员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书面手续前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其次十一条 乙方应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的日期,提前_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续用。甲方在收到乙方关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日期的通知后,应在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_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续用。 其次十二条 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等事故及不行猜测的人身损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应积极
42、组织救治、准时通知乙方,并将相应资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国家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在规定的期限内为派遣员工办理医疗费用报销、工伤事故申报、工伤认定及劳动力量鉴定等相关事宜。涉及应由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担当支付责任。派遣员工工伤医疗期间及因病、非工伤规定的医疗期间,乙方应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由甲方按“劳务酬劳标准”担当。 其次十三条 本协议期限内每逢一个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标准,应根据_市当地政府公布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调整比例做相应的调整。乙方应在当地政府公布新标准后,以书面形式准时通知甲方,甲方据此调整保险费的数额。同
43、时,甲乙双方均有权依据物价上涨状况及经济总体状况,共同商议派遣效劳费的增减。 六、违约责任 其次十四条 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当派遣员工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担当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一)未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派遣员工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不予乙方结算或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应担当的社会保险而导致乙方未能依法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 (三)未准时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工资费用,导致乙方不能准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员工权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员工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员工人身安全的。 其次十五条 甲方无乙方认定的正值理由而延迟(包括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