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1章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ppt(1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第一章第一章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惯例 第一节第一节 贸易术语的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发展概念及其发展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和作用及其性质和作用贸易术语示例贸易术语示例1.US$1200/MT FOB SHANGHAI2.US$1280/MT CFR INCHON3.US$1300/MT CIF TOKYO 第一节第一节 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发展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发展 一、进出口商签订合同要考虑的几个基本问题一、进出口商签订合同要考虑的几个基本问题 1.卖方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办理卖方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办理交货交货?2.货物发生损害或灭失的货物发生损
2、害或灭失的风险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给买方?3.由谁负责办理货物的由谁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运输、保险保险以及以及通关通关过过境的手续?境的手续?4.由谁承担办理上述事项时所需的各种由谁承担办理上述事项时所需的各种费用费用?5.买卖双方需要交接哪些有关的买卖双方需要交接哪些有关的单据单据?二、贸易术语的含义二、贸易术语的含义 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商品的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价格构成,说明买卖双方货物交,说明买卖双方货物交接过程中接过程中有关手续有关手续、费用费用和和风险风险的责任划分的责任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等
3、问题的专门用语。三、贸易术语的作用三、贸易术语的作用1.1.使使用用贸贸易易术术语语可可以以简简化化交交易易手手续续,缩缩短短了了洽洽商商时时间间,从从而而节节约约了了费费用开支。用开支。2.2.有有利利于于交交易易双双方方进进行行比比价价和和加加强强成本核算。成本核算。3.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四、四、贸易术语的产生和发展贸易术语的产生和发展 1.18世纪末世纪末19世纪初,出现了第一种贸易术语世纪初,出现了第一种贸易术语FOBFOB,意指意指装运港船上交货装运港船上交货。2.1919世纪中叶,出现了以世纪中叶,出现了以CIFCIF为代表的单据买卖为代表的单据买卖,
4、意指意指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3.19361936年年,由国际商会制订了,由国际商会制订了国际贸易术语解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释通则,共解释了,共解释了9 9种贸易术语,经过种贸易术语,经过19531953年年至至19801980年年的修订增加到的修订增加到1414种贸易术语。种贸易术语。19901990年年又修订为又修订为1313种贸易术语,种贸易术语,20002000年年又重新进行了又重新进行了修订,即修订,即20002000通则通则。最近,对。最近,对20002000通则通则进行了修订,增减了部分术语,将原来的进行了修订,增减了部分术语,将原来的1313种术语改为种术语改为
5、1111种,并由此产生了种,并由此产生了20102010通则通则。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和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和作用作用 一、一、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1.19321932年华沙年华沙牛津规则牛津规则 1928 1928年由年由国际法协会国际法协会在华沙制定,在华沙制定,19301930年、年、19311931年、年、19321932年在牛津作了修订后使用至今,年在牛津作了修订后使用至今,故称故称19321932年华沙年华沙牛津规则牛津规则。该规则共有该规则共有2121条,专门对条,专门对CIFCIF的性质、买卖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
6、和费用的划分以及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及所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等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合同双方可自愿选择是否采用。合同双方可自愿选择是否采用。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卖方卖方将货运单据(提单)交给将货运单据(提单)交给买方。买方。2.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本 1919至至1941年年美国商会美国商会、进口进口商协会商协会、外贸协会外贸协会修订并采用现名,修订并采用现名,原称为原称为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它,它在美洲国家有较大影响在美洲国家有较大影响,合同,合同双方可以自愿采
7、用。双方可以自愿采用。该惯例共包括该惯例共包括6 6种贸易术语种贸易术语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中所解释的贸易术语共有6种1、EXW (Ex Works)产地交货2、FOB(Free on Board)在运输工具上交货3、FAS(Free Along Side)在运输工具旁边交货4、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5、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6、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则 由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由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
8、语的解释而制定的。最早产生于解释而制定的。最早产生于1936年,后于年,后于1953年、年、1967年、年、1976年、年、1980年、年、1990年、年、2000年、年、2010年进行七次次修改,共年进行七次次修改,共包括包括1111种贸易术语。合同双方可自愿采用。种贸易术语。合同双方可自愿采用。2010通则通则中贸易术语已经成为在世中贸易术语已经成为在世界范围内界范围内影响最大影响最大、沿用最广沿用最广的贸易术语。的贸易术语。2000通则贸易术语的分类E组启运 EXW(Ex Works)工厂交货F组主要运费未付FCA(Free Carrier)FAS(Free Alongside Ship
9、)FOB(Free on Board)货交承运人装运港船边交货装运港船上交货C组主要运费已付CFR(Cost and Freight)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CPT(Carriage Paid To)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成本加运费成本加保险费、运费运费付至运费、保险费付至D组到达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DES(Delivered Ex Ship)DEQ(Delivered Ex Quay)DDU(Delivered Duty Unpaid)DDP(Delivered Duty
10、Paid)边境交货目的港船上交货目的港码头交货未完税交货完税后交货2010通则对2000通则的修改从形式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部分贸易术语进行了删改2010通则中包含的术语由原来的13种减少为11种。删去了DAF、DES和DDU代之以新增加DAP(目的地交货)。删去了DEQ代之以DAT(运输终端交货)。2、改变了原来的术语分类标准2010通则是根据它们适用的运输方式分为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术语包括:EXW,FCA,CPT,CIP,DAT,DAP和DDP七种。仅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包括:FAS,FOB,CFR和CIF四种。3、在具体解释每种贸易术语的开篇部分,增加了一个使用说、
11、在具体解释每种贸易术语的开篇部分,增加了一个使用说明或者指导意见明或者指导意见4、将每种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的排列方法、将每种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的排列方法进行了调整进行了调整对对2010通则通则的说明的说明(1)2010通则通则只限于对只限于对有形货物有形货物买卖合同中交易双方权买卖合同中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不包括利义务的规定,不包括无形的服务贸易无形的服务贸易;(2)2010通则通则只对只对交货、交单义务交货、交单义务作出规定,对货物的作出规定,对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及违约和违约后果所有权转移及违约和违约后果并没有作出规定。并没有作出规定。(3)由于)由于通则通
12、则已多次变更,如果当事人愿意采纳已多次变更,如果当事人愿意采纳2010通则通则,应在合同中特别注明,本合同受,应在合同中特别注明,本合同受2010通则通则的的管辖。管辖。二、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二、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1.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1)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不具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或法律约束力有强制性或法律约束力。(2)惯例的采纳与适用以当事人的惯例的采纳与适用以当事人的意思意思自治自治为基础为基础(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作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作出某些与惯例不符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某些与惯例不符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都要遵照合同的规定履
13、效成立,双方都要遵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行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2.国际贸易惯例的作用国际贸易惯例的作用(1)合同双方若同意采用惯例来约束交易,则合同双方若同意采用惯例来约束交易,则惯例对双方具有强制性,包括下列情况:惯例对双方具有强制性,包括下列情况:A.国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家法律有明确规定的。B.B.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定的。(2 2)无论双方有无规定是否采用惯例(未明确)无论双方有无规定是否采用惯例(未明确排除),一旦发生争议,法院与仲裁机构往往排除),一旦发生争议,法院与仲裁机构往往采用某一惯例进行裁决。采用某一惯例进行裁决。Ex:Ex: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第142142条第条第3 3款规定: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和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适用国际惯例”。本章重点本章重点1.贸易术语的作用。贸易术语的作用。2.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3.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