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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票据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8分,分,2011年的年的分值为分值为7分。其中,分。其中,2009年、年、2010年、年、2011年的案例分年的案例分析题均来自本章。针对析题均来自本章。针对2012年的考试,考生仍应年的考试,考生仍应重点关重点关注案例分析题注案例分析题,注意,注意票据法票据法与与合同法合同法的结合的结合(2002年、年、2003年、年、2005年案例分析题);年案例分析题);2012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小幅删减,但对考生的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小幅删减,但对考生的复习影响
2、不大。由于本章内容最近复习影响不大。由于本章内容最近10年间基本未进行重年间基本未进行重大调整,这些试题基本涵盖了本章的主要考点,大调整,这些试题基本涵盖了本章的主要考点,考生对近考生对近10年试题年试题应高度重视。应高度重视。最近最近3年年题题型型题题量分析量分析题题 型型2009年年2010年年2011年年单选题单选题3题题3分分2题题2分分0多多选题选题3题题4.5分分0判断判断题题案例分析案例分析题题1题题7分分1题题7分分合合 计计6题题7.5分分3题题9分分3题题7分分历历年年试题试题涉及的主要考点涉及的主要考点考考 点点年份年份/题题型型票据行票据行为为的形式有效条件的形式有效条
3、件2002年多年多选题选题、2009年新制度多年新制度多选题票据票据权权利的取得利的取得2005年案例分析年案例分析题题、2010年年单选题单选题票据票据权权利的消利的消灭时灭时效效2000年多年多选题选题、2001年多年多选题选题、2003年多年多选题选题、2006年年单选题单选题、2009年新制度年新制度单选题票据票据权权利的保全利的保全2003年多年多选题选题票据票据权权利的利的补补救救2002年案例分析年案例分析题题、2007年年单选题单选题、2007年多年多选题选题、2010年案年案例分析例分析题题票据抗票据抗辩辩1999年年单选题单选题、2004年多年多选题选题、2005年案例分析
4、年案例分析题题、2007年年单单选题选题票据的票据的伪伪造造2002年案例分析年案例分析题题、2008年年单选题单选题、2009年原制度案例分析年原制度案例分析题题票据的票据的变变造造2004年案例分析年案例分析题题、2008年年单选题单选题出票出票2003年年单选题单选题、2006年年单选题单选题、2007年年单选题单选题、2009年新制度年新制度多多选题背背书书2002年年单选题单选题、2004年年单选题单选题、2006年多年多选题选题、2007年年单选题单选题、2009年新制度年新制度单选题、2010年年单选题单选题承承兑兑的法律效力的法律效力2005年案例分析年案例分析题题追索追索权权
5、2003年案例分析年案例分析题题、2004年案例分析年案例分析题题、2005年案例分析年案例分析题题银银行本票行本票2006年年单选题单选题、2006年多年多选题选题支票支票2001年案例分析年案例分析题题、2004年案例分析年案例分析题题、2009年新制度多年新制度多选题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2007年多年多选题选题第一节第一节 票据法的一般理论票据法的一般理论一、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法律关系一、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法律关系1.票据关系是因为票据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票据关系是因为票据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关系2.票据的基础关系是签发票据的原因(前提),它属于民票据的基础关系是签发
6、票据的原因(前提),它属于民法上的法律关系。法上的法律关系。【提示】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分离,基础关【提示】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票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票据关系因一定原因而失效,并不影响票据基础关系的效力。据关系因一定原因而失效,并不影响票据基础关系的效力。3.票据权利与民事权利(票据权利与民事权利(重点重点)(1)票据当事人签发、取得和转让了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票据当事人签发、取得和转让了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只要该票据符合法定的形式要只要该票据符
7、合法定的形式要件,票据关系就是有效的。件,票据关系就是有效的。(2)票据法第)票据法第18条规定:条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失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失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据金额相当的利益。【例题例题单选题单选题】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以乙为收款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以乙为收款人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人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交付于乙,乙接受汇票后
8、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后当事人款交付于乙,乙接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解除该合同。下列关于甲的权利主张的表述中,因不可抗力解除该合同。下列关于甲的权利主张的表述中,符合符合票据法票据法规定的是(规定的是()。()。(2008年)年)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汇票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汇票 B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汇票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汇票C甲有权请求付款银行停止支付甲有权请求付款银行停止支付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万元预付款万元预付款【答案答案】D二、票据行为二、票据行为【解释解释】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一)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
9、一)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P445)1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其签章无效。签章者不因此而成为票据上的债务人,其他。签章者不因此而成为票据上的债务人,其他票据当事人也票据当事人也不得据此不得据此签章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签章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力人主张任何票据债权主张任何票据债权。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或者无缺陷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或者无缺陷以以欺诈、胁迫、偷盗欺诈、胁迫、偷盗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等手段取得票
10、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情形,出于恶意取得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3票据行为的票据行为的内容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票据行为的合法主要是指票据票据行为的合法主要是指票据行为本身行为本身必须合法(如记载必须合法(如记载的内容要合法),至于票据的基础关系(如买卖合同)是的内容要合法),至于票据的基础关系(如买卖合同)是否合法,与此无关。否合法,与此无关。4票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票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形式(1)票据金额以)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致,否则票据无
11、效。(2)票据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票据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否则不得更改,否则票据无效。票据无效。(二)票据签章(二)票据签章(2002年多选题、年多选题、2009年新制度多选题)年新制度多选题)1.银行和单位签章为该银行或该单位的专用章银行和单位签章为该银行或该单位的专用章加其加其法定代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或者”盖章。盖章。2.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本名的签名或者盖章的签名或者盖章3.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承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
12、据上未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兑人在票据上未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公章”,支票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公章”的,签章人的,签章人仍应当仍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承担票据责任。4.签章不符的法律效力签章不符的法律效力(1)出票人出票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票据无效;(2)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符
13、合规定签章的效力;(3)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但不影响其前手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的,其签章无效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例题例题1单选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上签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据上签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3年)年)A.法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盖章
14、法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盖章B.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加盖章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加盖章C.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D.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位的财务专用章【答案答案】C【例题例题2多选题多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15、。兑汇票,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兑人丙银行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了银行的汇票专用章。承兑人丙银行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了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误的有()。()。(2009年新制度)年新制度)A.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B.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C.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D.如果丙
16、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答案答案】BCD【例题例题3多选题多选题】下列有关票据行为有效要件的表述中,下列有关票据行为有效要件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B.持票人明知转让者转让的是盗窃的票据,仍受让票据持票人明知转让者转让的是盗窃的票据,仍受让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C.票据的基础关系涉及的行为不合法,则票据行为
17、也不合票据的基础关系涉及的行为不合法,则票据行为也不合法法D.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未加盖规定的汇票专用章,而加盖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未加盖规定的汇票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则签章人仍应承担责任该银行的公章,则签章人仍应承担责任【答案答案】ABD【例题例题4多选题多选题】甲向乙开具金额为甲向乙开具金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以支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乙取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付货款。乙取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经查明,甲、乙之间并无真实交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经查明,甲、乙之间并无真实交易关系,丙为未成年人。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易关系,丙为未成年
18、人。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选项中,正确的有()。)。A.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关系,但该汇票仍然有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关系,但该汇票仍然有效效B.由于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关系,该汇票无效由于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关系,该汇票无效C.尽管丙为未成年人,但其在票据上的签章仍然有效尽管丙为未成年人,但其在票据上的签章仍然有效D.由于丙为未成年人,其在票据上的签章无效由于丙为未成年人,其在票据上的签章无效【答案答案】AD三、票据权利三、票据权利(一)票据权利的取得(一)票据权利的取得1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的取得(2005年案例分析题、年案例分析题、2010年单选
19、题)年单选题)(1)从)从出票人出票人处取得票据,即取得票据权利。处取得票据,即取得票据权利。(2)票据通过)票据通过背书方式背书方式可以转让他人,以此取得票据即获可以转让他人,以此取得票据即获得票据权利。得票据权利。(3)依)依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获得票据。等方式获得票据。2票据权利取得的限制票据权利取得的限制(1)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凡是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凡是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如果属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据权利,对价取得票据的,如果属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必须承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但票据持
20、有人必须承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相关链接相关链接】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任何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互间抗辩的影响。(2)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背书连续的限制不受背书连续的限制。只要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依法举证,。只要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依法举证,表现其合法取得票据的方式,证明其票据权利,就能享有表现其合法取得票据的方式,证明其票据权利,就能享有票据权利。票据权利。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
21、,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不得优于于其前手。其前手。【相关链接相关链接】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对价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对价的,其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因此的,其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因此票据债务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人可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3)因)因欺诈、胁迫、偷盗、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欺诈、胁迫、偷盗、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例题例题1多选题多选题】甲受乙胁迫开出一张以甲为付款人,以甲受乙胁迫开出一张以甲为付款人,以乙为收款人的汇
22、票,之后乙通过背书将该汇票赠与丙,丙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之后乙通过背书将该汇票赠与丙,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与丁,以支付货款。丙、丁对乙胁迫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与丁,以支付货款。丙、丁对乙胁迫甲取得票据一事毫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甲取得票据一事毫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2008年)年)A.甲有权请求丁返还汇票甲有权请求丁返还汇票B.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C.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D.丁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丁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答案答案】BC【例题例题2单选题单选题】甲公司是一张甲公司是一张3个月以后到期的银行承个月以后
23、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收款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兑汇票所记载的收款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丙公司于上述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丙公司于上述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2010年)年)A.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B.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C.甲公司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甲公司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D.甲、乙公司共同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甲、乙公司共同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答案答案】B(二)票据权利的消
24、灭时效(二)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000103年多选题、年多选题、2006年单选题、年单选题、2009年新制度单选题)年新制度单选题)1持票人对票据(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持票人对票据(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商业汇票)自票据(商业汇票)到期日起到期日起2年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票,自出票日起出票日起2年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出票之日起6个月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首次)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持票人对前手的(首次)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个月。4持票人
25、对前手的再追索权,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之日起3个月个月。【解释解释】第第1、2种情况所指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种情况所指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第追索权,第3、4种情况所指的追索权,不包括对种情况所指的追索权,不包括对“出票出票人人”的追索权。的追索权。【例题例题1多选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因时效而致使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属于因时效而致使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2001年)年)A.甲持有一张本票,出票日期为甲持有一张本票,出票日期为2000年年5月月20日
26、,于日,于2001年年5月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B.乙持有一张出票后乙持有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汇票,出票日期为个月付款的汇票,出票日期为1999年年5月月20日,于日,于2001年年5月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C.丙持有一张见票即付的汇票,出票日期为丙持有一张见票即付的汇票,出票日期为1999年年5月月20日,于日,于2001年年5月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D.丁持有一张支票,出票日期为丁持有一张支票,出票日期为2000年年5月月20日,于日,于2001年年4月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27、.【答案答案】CD【例题例题2单选题单选题】丙公司持有一张以甲公司为出票人、乙丙公司持有一张以甲公司为出票人、乙银行为承兑人、丙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汇票到期日为银行为承兑人、丙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07年年6月月5日,但是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日,但是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灭时间是()。()。(2009年)年)A.2007年年6月月15日日 B.2007年年12月月5日日C.2008年年6月月5日日 D.2009年年6月月5日日【答案答案】D【例题例题3单
28、选题单选题】2006年年6月月5日,日,A公司向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公司。6月月12日,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公司账户内只有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公司付款,B公司于公司于6月月15日向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向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2006年)年)A.2006年
29、年6月月25日之前日之前 B.2006年年8月月15日之前日之前C.2006年年9月月15日之前日之前 D.2006年年12月月5日之前日之前【答案答案】D(三)票据权利的补救(三)票据权利的补救(P451P453)【解释解释】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包括: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和普通诉讼。1挂失止付(挂失止付(2002年综合题)年综合题)(1)挂失止付并)挂失止付并不是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必经程序序,它仅仅是失票人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它仅仅是失票人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防措施,以防
30、止票据被冒领或骗取。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以防止票据被冒领或骗取。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如果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如果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2)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可以挂失止付
31、的票据(2007年多选题)年多选题)已承兑已承兑的商业汇票的商业汇票 支票支票填明填明“现金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填明“现金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字样的银行本票【注意注意】该考点该考点2012年教材已删除,适当关注。年教材已删除,适当关注。2公示催告(公示催告(2010年综合题)年综合题)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人民法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
32、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人民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者程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者程序。序。(1)失票人应当向)失票人应当向“票据支付地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示催告。银行汇票以出票人所在地为支付地;银行汇票以出票人所在地为支付地;商业汇票以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所在地为支付地;商业汇票以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所在地为支付地;银行本票以出票人所在地为支付地;银行本票以出票人所在地为支付地;支票以支票以“出票人开户银行出票人开户银行”所在地为支付地;所在地为支付地;代理付款银行是受付款人的委托向持票人支付票款,因代理付款银行是受
33、付款人的委托向持票人支付票款,因此此代理付款银行所在地不能确定为票据支付地。代理付款银行所在地不能确定为票据支付地。(2)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当同时向付款人及代)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当同时向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发出止付通知,并自立案之日起理付款人发出止付通知,并自立案之日起3日内发出公告。日内发出公告。公示催告的期间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不得少于60日日,涉外票据可适当延长,涉外票据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但最长不得超过90日。日。(3)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通知公示后,应当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查看票据,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催告申
34、请人在指定的期间查看票据,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一致的,应当裁定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一致的,应当裁定“终结终结”公示催告公示催告程序。程序。(4)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及在判决作出前,)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及在判决作出前,没有利害关没有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系人申报权利的,公示催告,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人应当自申报权利期间届应当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个月内申请法院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判决丧失的作出除权判决,判决丧失的票据无效。判决生效后,公示催告申请人有权依据该判决票据无效。判决生效后,公示催告申请人有权依据该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或者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向付款
35、人请求付款或者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行使追索权。3普通诉讼(普通诉讼(2007年单选题)年单选题)在判决前,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在判决前,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诉讼阶段为由暂不付款,并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诉讼阶段为由暂不付款,并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法院,人民法院应“终结终结”诉讼程序。诉讼程序。【例题例题单选题单选题】在票据权利补救的普通诉讼中,丧失的在票据权利补救的普通诉讼中,丧失的票据在判决前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诉讼阶段票据在判决前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诉讼阶段为由暂不付款,并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法院。人为
36、由暂不付款,并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方式是(民法院正确的处理方式是()。()。(2007年)年)A.终结诉讼程序终结诉讼程序B.中止诉讼程序中止诉讼程序C.判决付款人付款,其他争议另案审理判决付款人付款,其他争议另案审理D.追加持票人作为第三人,诉讼程序继续进行追加持票人作为第三人,诉讼程序继续进行【答案答案】A四、票据抗辩(四、票据抗辩(1999单、单、2004多、多、05年案例、年案例、07单选、单选、11年案例)年案例)1对物抗辩对物抗辩(1)票据)票据行为不成立行为不成立而为的抗辩(如票据应记载的内容而为的抗辩(如票据应记载的内容有欠缺、有欠缺、票据债务人无
37、行为能力票据债务人无行为能力、背书不连续背书不连续、持票人的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有瑕疵票据权利有瑕疵););(2)依)依票据记载不能票据记载不能提出请求而为的抗辩(如票据未到提出请求而为的抗辩(如票据未到期、付款地不符);期、付款地不符);(3)票据载明的)票据载明的权利已经消灭或者因失效权利已经消灭或者因失效而为的抗辩而为的抗辩(如票据债权因付款、抵销、提存、免除、(如票据债权因付款、抵销、提存、免除、除权判决、时除权判决、时效届满而消灭效届满而消灭););(4)票据权利的保全手续欠缺而为的抗辩(如应)票据权利的保全手续欠缺而为的抗辩(如应作成拒作成拒绝证明而未作绝证明而未作););(5)票据上
38、有)票据上有伪造、变造伪造、变造情形而为的抗辩。情形而为的抗辩。【解释解释1】对物抗辩是针对票据本身的问题提出的抗辩,对物抗辩是针对票据本身的问题提出的抗辩,只要票据本身有问题,对任何持票人均可主张抗辩;而对只要票据本身有问题,对任何持票人均可主张抗辩;而对人抗辩是指票据本身没问题,只是特定的持票人有问题,人抗辩是指票据本身没问题,只是特定的持票人有问题,只能对特定的持票人主张抗辩。只能对特定的持票人主张抗辩。【解释解释2】在出票时绝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无效,在出票时绝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无效,可以进行抗辩;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并不影响票据可以进行抗辩;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
39、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不能进行抗辩。的效力,不能进行抗辩。2对人抗辩对人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持票人,进行抗辩。3票据抗辩的限制票据抗辩的限制(1)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的抗辩事由(如出票人与票据债务人存在合同纠纷、出票人存入票据(如出票人与票据债务人存在合同纠纷、出票人存入票据债务人的资金不够)对抗持票人。债务人的资金不够)对抗持票人。(2)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之
40、间的抗辩事由(如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对抗事由(如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对抗持票人。持票人。(3)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可以向任何任何票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辩的影响。(4)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无对价或者不相当对价的,其无对价或者不相当对价的,其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因此票据债务人可以前手的权利,因此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
41、该持票人。【例题例题1单选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汇票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是(汇票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是()。)。(1999年)年)A.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B.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C.背书不连续背书不连续D.出票人存入汇票债务人的资金不够出票人存入汇票债务人的资金不够【答案答案】C【例题例题2多选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票据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义务,行使票
42、据抗辩权的有(票据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义务,行使票据抗辩权的有()。()。(2004年)年)A.背书不连续背书不连续B.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交付的货物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交付的货物有严重的质量问题C.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D.票据上没有记载付款地票据上没有记载付款地【答案答案】ABC【例题例题3多选题多选题】票据的对物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本身的内票据的对物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而发生的事由所进行的抗辩。下列情形中,属于对物抗容而发生的事由所进行的抗辩。下列情形中,属于对物抗辩的理由有(辩的理由有()。()。(2007年)年)A
43、.背书不连续背书不连续B.票据被伪造票据被伪造C.票据债务人无行为能力票据债务人无行为能力D.直接后手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直接后手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答案答案】ABC五、票据的伪造和变造五、票据的伪造和变造1票据的伪造(票据的伪造(2002年案例分析题、年案例分析题、2008年单选题、年单选题、2009年案例分析题、年案例分析题、2011年案例)年案例)【解释解释】票据上的伪造票据上的伪造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章的伪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章的伪造造。前者是指假冒他人名义或者虚构人的名义进行出票行。前者是指假冒他人名义或者虚构人的名义进行出票行为(如在空白票据上伪造出票人的签章或者盗盖
44、出票人的为(如在空白票据上伪造出票人的签章或者盗盖出票人的印章而进行出票);后者则是指假冒他人名义进行出票行印章而进行出票);后者则是指假冒他人名义进行出票行为之外的其他票据行为(如伪造背书签章、承兑签章、保为之外的其他票据行为(如伪造背书签章、承兑签章、保证签章)。证签章)。(1)票据的伪造行为是一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他)票据的伪造行为是一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具有任何票据行为的效力。由人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具有任何票据行为的效力。由于其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故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于其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故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45、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2)由于)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必。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必须须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应承担刑事责任。(3)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票据债权人在提示
46、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为由进行抗辩。【相关链接相关链接】背书连续主要是指背书在背书连续主要是指背书在“形式上形式上”连续,连续,如果背书在如果背书在“实质上实质上”不连续,如有伪造签章的,不连续,如有伪造签章的,付款人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付款仍应对持票人付款。但是,如果付款人明知持票人不是真。但是,如果付款人明知持票人不是真正票据权利人,则不得向持票人付款,否则应自行承担责正票据权利人,则不得向持票人付款,否则应自行承担责任。任。【例题例题1多选题多选题】下列有关票据伪造的表述中,不符合票下列有
47、关票据伪造的表述中,不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票据的伪造仅指假冒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票据的伪造仅指假冒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B.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力C.善意的且支付相当对价的合法持票人有权要求被伪造人善意的且支付相当对价的合法持票人有权要求被伪造人承担票据责任承担票据责任.D.票据伪造人的伪造行为即使给他人造成损害,也不承担票据伪造人的伪造行为即使给他人造成损害,也不承担票据责任票据责任【答案答案】AC【例题例题2单选题单选题】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乙公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48、,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下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列表述中正确的是()。()。(2008年)年)A.甲不承担票据责任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B.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C.丙不承担票据责任丙不承担票据责任 D.丁不承担票据责任丁不承担票据责任【答案答案】A2票据的变造(票据的变造(2004年案例分析题、年案例分析题、2008年单选题)年单选题)【解释解释】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票据的变造,是指
49、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据上“签章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负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责;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如果无法辨别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例题例题1单选题单选题】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票给乙,
50、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8年)年)A.甲、乙、丁对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万元负责B.乙、丙、丁对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万元负责C.甲、乙对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万元负责D.甲、乙对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万元负责【答案答案】C【例题例题2单选题单选题】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