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伤保险开会溜号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工伤保险开会溜号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doc(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工伤保险开会溜号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案情回放杨某系某公司职工,某日公司安排全体职工学习相关制度,杨某签到后即到会议室外接听,被一同事撞倒,造成杨某右外踝骨骨折。杨某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恳求认定为工伤。劳社局认为杨某的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因而,没有认定其为工伤(视同工伤)。杨某不服,将劳社局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维持劳社局作出的非工伤认定结论。法官说法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缘故遭到事故损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遭到事故损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等意外损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缘故遭到损害或者发惹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故损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因而,因暴力等意外损害致伤而认定为工伤应具备三个条件,即:受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受伤发生在工作场所,受伤是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所致。而杨某打的行为不是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其受伤是由于别人碰撞所致,与履行工作职责没有直截了当关联。故不应当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