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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范文汇编8篇房屋买卖合同 篇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治理方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公正、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共同托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卖方(甲方):_身份证号码:_ 买房(乙方):_身份证号码: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公平自愿,诚恳守信,协商全都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县_的房屋以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一次性付清,附收款收据)。 二、房屋的根本状况: 该房屋建筑面积_
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_室_厅,所在_层(共_层),室号_,房屋用途为_(无贮存室)。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相关权益(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担当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四、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条件帮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本协议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五、假如甲方出售的
3、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担当,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缘由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根据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_份,见证人各_份。 甲方:_ 乙方:_ 见证人:_ 日期:_ 日期:_ 日期:_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_ 乙方:_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依据我国物权法、土地治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公平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全都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
4、市_街道_村_组群众成员。 二、房屋状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市_街道 ,相邻为 ,建筑面积 ,北屋 ,东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积为 ,房屋登记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 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筑,使用的土地为_村_组群众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群众同意,能够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
5、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筑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 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一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能够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职责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依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带给的账号之日起 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
6、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一天支付 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能够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职责,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缘由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 日,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需要,专心协作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协作,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违约金,直至帮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行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缘由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
7、(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归乙方全部,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或侵害乙方基于本合同商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缘由侵害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连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根据发生阻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害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
8、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商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假如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恳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群众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 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附: 见证人声明 见证人声明如下: 1、见证人与甲乙双方
9、同为 群众组织成员; 2、见证人与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就本房屋买卖不存在任何利益纠纷; 3、本合同经我们见证,双方自愿、公平协商,不存在胁迫、暴力强迫等违法状况,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本合同在20xx年 月 日在 家中签订,现场参加人员有甲方、乙方和见证人总计四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见证人(签字捺印):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全都,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号楼3单元301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10、 ;即人民币小写 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即小写 元。 四、因此房房产证尚未办理,甲方待房产证下来时帮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担当,甲方不担当任何费用。 五、乙方需在甲方帮助其办理房产证手续前付清购房尾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即小写10,000。00元。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水电费、取暖费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
11、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出售、乙方受让甲方名下房屋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根本状况 房屋位于:;建筑面积:;房屋构造为。房屋所属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土地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其次条:甲方的权利保证责任 1、甲方以自有资金合法取得该房屋全部权,用于自住,未出租,无抵押等它项权利设置; 2、该房屋为甲方单独享有完整的全部权,无共有权人; 3、甲方保证就该房屋不与第三人发生任何纠纷和诉讼; 4、甲方
12、保证办理该房屋全部权证的全部手续齐全。 第三条:成交价格: 第四条:房屋交付时间 甲方尚未居住使用该房屋,于年月日交付乙方占有;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有关该房屋的房屋土地使用证、房屋购置协议、有关付款发票或收据、有关证明、证件及其它一切手续的原件。自房屋交付时起,与该房屋有关的全部权益随之转移于乙方拥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实行一次性全额的现金付款方式;乙方的详细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的状况 该房屋尚未装修使用,无任何动产存在。 第七条:甲方的有关协作义务 1、由于该房屋产权证尚未办好,在以后办理产权证过程中,甲方有积极帮助协作的义务;若因行政或其他非因甲、乙双方缘
13、由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证时,甲方不得索回与本房屋有关的一切权益,并应积极协作乙方行使该房屋权利。 2、若甲方已经将户口住址落于该房屋内,应于交付乙方房屋前将户口住址迁出该房屋;必要时,甲方应帮助乙方在该房屋落户事宜。 3、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帮助将在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登记的该房屋户主变更为乙方名下; 4、在房屋交付的同时,甲方帮助乙方在小区物业治理部门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5、在必需甲方出面协调有关该房屋的其他任何事宜时,甲方应积极协作乙方,出面协调有关事宜。 第八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需诚恳履行本合同商定的义务,否则应担当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拖延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应
14、向甲方交付房屋总价款的违约金;乙方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总价款,并要求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违约金; 2、乙方拖延交付房价价款(银行正常工作安排或不行抗力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房屋总价的违约金;甲方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违约金。 3、除以上特殊商定的违约责任外,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商定的任何一项义务,均应担当违约金元; 4、因任何一方违约的缘由,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相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5、若因甲方的缘由,导致了房屋质量问题或者房屋受损,甲方应担当赔偿责任:乙方视状况,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价款,并要求甲方担当赔偿责任。 6、未列明的违约责任
15、,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买方: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同意买卖以下房屋:_区_路_弄_号_室,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 经双方设立条件如下: 第一条 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给甲方,全部价款共计人民币:_元。 其次条 本契约签订之日起_内,甲方应将上列价款付与乙方,乙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应将房屋在一个星期内腾出交给甲方。 第三条 本契约签订后,甲方应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
16、屋全部权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担当,在取得房屋全部权证后,产权归甲方全部。 第四条 甲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治理的政策和规定,未经市有关部门及乙方同意,不得对上述房屋加层和改建。 第五条 房屋基地及底层独用园地属国家全部,仅供甲方使用。甲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治理的政策和规定。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甲方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第六条 自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关权利义务不管甲方住进与否均归甲方。并根据治理和修理费用分担原则,按月由甲方担当治理和修理方面的有关费用。! 第七条 本契约签订之日起,在两年内属于原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属于人为的
17、损坏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其中一份作产权登记附件)。 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房屋买卖合同 篇6 卖方:_身份证号码:_ 身份证地址:_ 现住址:_手机:_ 买方:_身份证号码:_ 身份证地址:_ 现住址:_手机: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自愿、公正、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根本状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设施设备相
18、关物品清单等详细状况见附件一。 其次条房屋权属状况 (一)该房屋全部权证证号为: (二)国有土地证号为: (三)该房屋性质为私有住宅。 (四)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未设定抵押。 第三条房屋成交价格及定金 经买卖双方协商全都,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本合同签定的购房定金为_元。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附件一清单里的内容。 第四条买方付款方式与期限(一)在签订本合同时买方向卖方支付购房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小写)_(大写)_元。 (二)由买方向银行申请住房借款人民(小写)_元(大写)_元整,并由银行直接将所贷房款放款给卖方。如银行实际放贷数额缺乏前述申请额度,买方应在银行放款当日
19、将差额支付给卖方。 (三)除首付款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借款外,剩余购房款(小写)_元(大写)_元在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时,买方向卖方全部支付结清。 第五条房屋交付时间 在签定本合同后银行确认放贷之日起个月内,卖方将此房屋交付给买方。 第六条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卖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晰,没有产权纠纷,符合房屋出售条件。 (二)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交付时,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三)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治理费】【水】【电】【燃气】【有线电视】费用由卖方担当结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担当。 (四)买方应按商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卖方
20、支付购房款,照实向借款银行申报有关资料,负责完成银行借款和有关房屋过户的工作,卖方供应帮助。 第七条过户费用担当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应当缴纳的各项税、费由买方担当。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定后,若买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15日内将买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买方,但购房定金归卖方全部。若卖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买方,并自违约之日起5日内应以买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返还给买方。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3份,买方、卖方、银行各执一份
21、。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依据详细状况对本合同中未商定、商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展变更或补充。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签字手印):买方(签字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20年_月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7 房屋买卖合同书(简易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全都,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贮存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
22、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根据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担当。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协作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
23、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治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构造、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 ),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
24、,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8 近年,农村的房地产市场渐渐活泼,农夫往往将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与他人。购置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来打工者,还有的则是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类似的房屋买卖中产生的纠纷也较多。该类案件诉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问题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种意见认为,假如购房者能取得宅基地
25、使用权,买卖合同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应认定合同有效。另一种意见认为,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无处分的权利,而出售住房的行为,实际上已处分了宅基地使用权,故合同应认定无效。 争议产生的缘由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下称土地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尽管该条是针对宅基地申请而规定的,但从该法及该条的规定来看,农村村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所建住宅,法律并未予制止,也未对该出售行为设置任何限制。但农村宅基地属农夫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只有集体组织的成员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通过房屋的转让,也将与房屋不行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扩大到非
26、集体组织成员、甚至是城镇户口的居民。同样,依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假如房屋转让只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展,也有可能使购房者通过房屋的受让而使自己拥有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那么,农村的房屋究竟能否转让,这类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就特别值得关注和思索。 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持审慎的态度,缘于国家对农村土地的一贯政策规定。土地法明确: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爱护耕地是我国的根本国策。从八十年月以来,国务院屡次行文,强调对耕地的爱护。有关行政规章、文件对农村建房、宅基地的申请也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1993年11月1日实施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立治理条例规定:农村村民建房
27、的,应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争论通过后,假如是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政府审核、县级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再向县级政府土地治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政府批准后,由县级政府土地治理部门划拨土地;假如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也应由乡级政府依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城镇居民如需使用集体土地建房,还应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再按上述两种状况办理审批手续。因此,有人认为,既然宅基地申请有严格的规定,村民转让房屋也涉及到宅基地使用问题,应从严把握。只有在买受人按有关规定申请到所售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后,才能认定购房合同有效。假如这种观点
28、成立,村民售房的权利将无从行使。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置方存在两种状况:一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详细状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到达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依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行能得到批准的。对其次种状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其次处宅基地。对第三种状况,申请宅基地必需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
29、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展。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详细状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假如是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将更为严格。假如将这些规定适用于售房行为,购房者的资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将难上加难。 通过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对宅基地申请是严格掌握的,而上述规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规定申请到宅基地并按审批手续建筑房屋,但关系到在出售房屋问题上发生争议如何认定。对待这一问题,究其实质是如何认定宅基地的权利性质,以及宅基地上的权利与地上建筑物的权利关系。 我国土地全部权的主体分为国家和集体两种。宅基地全部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
30、给村民使用。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筑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但假如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筑了房屋,房屋的全部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此时,房屋的全部权与土地的全部权分属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面必定相互牵制。而房屋与土地严密结合的特点打算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协,或者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 假如只能允许房随地走,那么村民因不享有土地的全部权将影响其房屋的全部权的行使。他只能对其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无从行使最重要的处分的权能。假如宅基地使用权人欲走出农村、处处面的世界开创一番
31、事业,其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筑只能通过出租来发挥物的效用。无疑,这使其权利的行使很不充分。假如允许地随房走,即村民有权出售住房,村民对房屋全部权的行使将不存在任何障碍,那么此举是否有碍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享有的全部权呢?笔者认为,并不影响。宅基地一旦划拨给村民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对其全部的土地实际上并不能行使更多的权利。当村民出售房屋时,仅仅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换了另外的主体,村民并不能通过出售房屋而从中获得宅基地的收益,他只能获得出售建筑物的利益。因此,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并不存在侵害的问题。且允许农村房屋自由转让,将使农村的房屋发挥最大的效用。 物权法草案第十五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从草案规定可
32、看出,草案允许农村房屋出售。该草案第272条:建筑在宅基地上的住房全部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第273条:建筑在宅基地上的住房全部权抵押的,在实现该抵押权时,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由此可见,草案对房屋全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关系采地随房走。 应当说草案的规定是积极、合理并可行的。我们可以比拟一下城市居民的房屋全部权与农村村民的房屋全部权。城市居民出售拥有全部权的住房,法律并未设置特殊的规定。城市的房改房与农村的房屋有肯定的相像之处,房改房的售价中不含土地收益,因此建立部规定已售公房上市应当向国家或产权单位补交一局部土地收益。国家对城市房地产二级市场持积极的开放政策。农村村民享有的住房全部
33、权与城市居民的住房在全部权的权属方面并无二致,假如对村民售房采限制性政策,对村民来说是不公正的。为此,笔者建议,国家对村民售房也可考虑参照城市房改房上市的有关做法,由集体土地全部权人收取肯定的土地收益。作为村民,其无偿使用宅基地是基于其特定的社员身份,通过购房取得他人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假如不具有社员身份,完全可以通过向土地的全部权人交纳肯定的费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假如是具有社员身份的人,可分为两种状况:其已有宅基地且到达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购置他人的住房,但必需缴纳肯定的土地费用。假如是没有宅基地或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可以经过报批后,无须缴纳肯定的土地费用。如此考虑与国家的土地政策并不冲突,国家对耕地的爱护是实行严格的政策,而宅基地与耕地性质不同,经过合法报批,宅基地上已建筑了建筑物或附着物,一般不会再恢复到耕地性质,允许农村村民出售房屋与国家对耕地的爱护政策并无抵触。因此,对宅基地上住房的出售应当采纳放开的政策。关于宅基地的掌握应当在宅基地的申请上从严把关。“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建议改为“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总之,笔者认为,村民出售住房的合同,假如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以认定有效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