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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468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2 年 5 月 2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3,868 万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林业总公司承诺: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
2、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乐县财政局承诺: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林业总公司和物资总公司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3、公司股东林业科技推广中心、物资总公司承诺: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国有股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3、10%国有股份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2 年 5 月 10 日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4、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林业总公司承诺: 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5、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乐县财政局承诺: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林业总公司和物资总公司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林业科技推广中心、物资总公司承诺: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及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及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一)公司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
6、的处理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成功,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二)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执行公司法及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
7、利。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4 3、公司实行以现金分红为主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确定全部子公司每年实现利润的合计分配金额,不少于其当年实现的合计可供分配利润的 80%。公司每年实现利润的分配金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5%。其中,现金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5%;公司在利润再投资(增加森林资源)机会显著有利、扩大股本规模需要等情况下,适当选择分配股票股利。公司适当时候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新增森林资源和日常营运。 除了上述规划外,未来 3 年,公司无更具体的股利分配计划。有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请详细参阅本招股意向
8、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三、林木种植业的特殊性和森林经营三、林木种植业的特殊性和森林经营 (一)林木种植业的特殊性(一)林木种植业的特殊性 林木种植业与一般工业企业在业务模式、盈利模式、生产周期、财务会计和政策影响等方面有较大差别,行业特殊性显著。林木种植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 生产周期长。 用材林需达到规定年龄才能主伐, 其中杉木为 16 年 (及以上) 、马尾松 21 年(及以上) 、阔叶树 31 年(及以上) ,因此该等用材林必须规模化方可实现持续经营。会计准则上,将这一实际是生产过程所发生的支出费用化处理,长期性的资产归入存货,与工业企业有明显区别。 第二,经
9、济、生态和社会三大功能。森林提供四大基础材料之木材、大量的粮油药材和工业材料,林木种植业属于基础产业;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基础;林木种植业在“三农”中地位重要,是国家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林木种植业强调可持续经营,限制性政策和扶持性政策并存,如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会导致林木种植业企业收益率较低,但同时该等企业会享受较低的税负及得到较多的政府补贴,在财务上体现为主要税种税率较低及营业外收入较大。 第三,盈利模式。在生物资产成本计量模式下,林木种植业企业的价值,更多体现在森林蓄积量及其变化。林木种植业企业通过养林,即森林生长增殖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
10、1-5 获益,其盈利模式重在林木数量的增多,而工业企业通过制造加工增加附加值,重在品质性能提升; 当期销售效益未必反应林业种植企业林木数量增多的价值,未及时采伐的林木会继续生长增殖,而当期销售却能较好反应工业企业产品品质提升的价值,未及时实现销售的工业品会贬损、影响再生产循环。 (二)森林经营(二)森林经营 公众越来越关注森林的公益功能,但对森林采伐利用与森林经营认识不一。 森林资源与矿产资源不同,具有可再生性,合理的经营可实现永续利用。森林保护发展的共同目标是提升其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没有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林业产业就是无源之水;没有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生态建
11、设就没有活力和动力。 森林生长取决于自然条件。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及生态状况迥异。因此,我国对森林实行分类经营、分区施策。分类经营中,公益林实行公益事业“财政补偿”模式(现有补偿水平仍很低) ,商品林实行基础产业“以林养林”的商业经营模式,国家将更多的财力重点投资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区施策中,在光热水土条件好的地区发展用材林,增加木材有效供给,以减轻全国生态建设压力,更好地保护生态脆弱地区和生长较慢地区的森林。 木材是四大基础材料之一,具有可再生、可降解、低耗能、生态环保的优点。社会经济需要大量的木材,我国木材的对外依存度已达 40%。 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明确: “加快林业产业发
12、展是维护国家木材安全的根本途径” , “立足国内解决木材和林产品供应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 。 “十二五”期间我国实施国家木材保障安全战略。 采伐木材是森林利用主要方式。我国木材采伐是严格在限额下进行,国家确定的森林采伐限额低于生长量,是森林保护发展基本政策的量化体现,确保了森林越采越多;依据森林法 ,采伐后必须进行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我国林地资源稀缺,合理的采伐更新,可以提高林地利用率和森林的综合效益;林木老化后生长停滞甚至衰退,亦需要采伐更新以改善森林质量。 国家对森林的发展实施“东扩、西治、南用、北休”的分区策略;商品林和公益林分类经营;实行采伐限额等采伐管理政策,以森林
13、资源流转减少采伐压力,落实处置权和收益权;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6 好,永续利用”等。 公司所处国家林业发展布局之“南用”南方集体用材林区,是国家确定的木材主产区,承担着国家木材供应的任务。公司对森林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可持续经营,长期大量培育保有并适量采伐利用,实现长期养林,长期受益。 森林可持续经营是指以可持续的方式经营森林,多目标管理、适度利用,实现长期的生态和经济效益,包括:依据长期的森林经营方案进行经营,在年合理采伐量内采伐森林,注重保持并提高森林地力、林地利用率、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生物多样性、森林生
14、产力和森林质量,改善林区经济社会状况。 有关我国森林保护发展、林业产业政策与公司产业的分析,请参阅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二、行业基本情况”之“ (二)行业政策环境” 。 四、特别风险提示四、特别风险提示 (一)森林采伐管理变化的风险(一)森林采伐管理变化的风险 我国对森林采伐实行限额采伐制度,对商品材采伐实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制度,“十一五” 期间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原则上按照年商品材采伐限额等额确定。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木材生产计划由年度计划加临时增加的计划两部分组成,2009-2011 年公司实际获得木材生产计划(蓄积量/出材量)为(14.88/11.15)万立方米、 (16.81/
15、12.60)万立方米和(15.951/11.1655)万立方米。 2010 年底至今,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政策出现较大的变化,主要包括:从2011 年起连续三年,暂停对天然阔叶林采伐,暂停对天然针叶林皆伐;全省皆伐面积控制在“十一五”期间年均皆伐面积的 50%以内;建立皆伐面积限额制度等。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2010 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公司获得的临时增加木材生产计划较多,临时生产计划不具有持续性;2011 年起,公司执行“十二五”期间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福建省采伐管理政策做出调整。未来采伐限额、木材生产计划及采伐管理的其他政策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木材生产量、生
16、产成本和森林经营等方面存在不利影响,导致公司效益下降。 (二)灾害风险(森林安全风险)(二)灾害风险(森林安全风险)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7 森林安全和生产经营面临诸多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风险,包括:森林火灾、森林病虫鼠害(微生物、昆虫、鼠类) 、冻害、雪压、风灾、干旱、洪涝、滑坡、泥石流、环境污染、征占用林地和盗伐等。自然灾害发生与气候及其变化有较大关系,盗伐与当地社会秩序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森林火灾、病虫害和盗伐是常见的破坏性较大的灾害,是森林“三防”的重点。报告期内,2010 年本地区强降雨引发 6.18 特大洪灾,并导致松毛虫大面积发生,均给公司
17、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报告期内,公司森林遭受火灾、病虫害和盗伐损失如下: 年年份份 森林火警火灾森林火警火灾 病虫害(亩)病虫害(亩) 盗伐木材数量(盗伐木材数量(m m3 3) 次数次数 过火面积(亩)过火面积(亩) 松毛虫发生面积松毛虫发生面积 被盗木材被盗木材 收回木材收回木材 2009 年 11 727 3,362 604 156 2010 年 1 68 30,631 539 415 2011 年 2 78 3,260 982 929 合计合计 1414 873873 37,25337,253 2,1252,125 1,5001,500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虽然公司承继的营林业务经营历
18、史超过 50 年,但是,灾害具有多样性、突发性和很强的破坏力,森林火灾会蔓延,病虫害会传播,盗伐容易形成不良风气,因此,灾害发生将可能导致公司出现重大资产损失,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国有股转持五、国有股转持 根据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部国有股股东已承诺,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持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11109 号)批复同意,公司国有股股东林业总公司、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和物资总公司在金森林业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时,按照金森林业实际发行股份
19、数量的 10%比例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持有。即林业总公司转持 3,363,960 股,林业科技推广中心转持 94,676 股,物资总公司转持 9,364 股(若实际发行数量与本次计划发行数量不符,三家国有股东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最终划转的股份数量将根据金森林业实际发行数量与发行前国有股东的股权份额确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该等转持事项将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依法具体实施。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8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 3 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及发行上市后的利
20、润分配政策 . 3 三、林木种植业的特殊性和森林经营 . 4 四、特别风险提示 . 6 五、国有股转持 . 7 第一节 释义 . 12 第二节 概览 . 19 一、发行人简介 . 19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 28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 29 四、本次发行情况 . 30 五、募集资金用途 . 3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2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2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3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 34 四、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3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5 一、政策风险 . 35 二、经营风险 . 38 三、财务风
21、险 . 44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5 五、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 4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7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47 二、公司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 47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1 四、发行人设立时及设立后验资情况 . 71 五、发行人的主要股权关系及组织结构 . 71 六、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79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 82 八、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情况 . 84 九、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 84 十、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84 十一、主要股东的重要承诺
22、及其履行情况 . 85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8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87 二、行业基本情况 . 109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42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 156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 189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 . 217 七、发行人 FSC 森林认证及管理 . 218 八、发行人生产技术 . 220 九、发行人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 223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30 一、同业竞争 . 230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231 三、关联交易决策
23、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 235 四、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239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23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40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24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 247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 24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 24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248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 250
2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承诺 . 250 八、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50 九、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 25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53 一、“三会”制度、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53 二、公司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63 三、公司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 263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 263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64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 264 二、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报表 . 264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 271
25、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75 五、各种税项、税率及税收优惠 . 286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89 七、主要资产情况 . 290 八、主要债项情况 . 29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10 九、股东权益情况 . 292 十、现金流量情况 . 296 十一、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96 十二、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 297 十三、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 299 十四、历次验资报告 . 317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18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19 二、盈利能力分析 . 338 三、现金
26、流量分析 . 375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 379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379 六、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 380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383 一、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 . 383 二、实现业务发展的具体计划 . 383 三、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 385 四、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途径 . 386 五、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387 六、募集资金运用与发展计划的关系 . 388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89 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 38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389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
27、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401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406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 406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 406 三、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 406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407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407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08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408 二、重要合同 . 408 三、对外担保 . 411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411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13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1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1
28、5 三、律师声明 . 41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11 四、审计机构声明 . 417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一) . 418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二) . 419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三) . 421 六、验资机构声明 . 422 第十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 423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23 二、查阅联系方式 . 42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12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术语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公司、金森林业 指 福建金森林业股
29、份有限公司。 营林公司 指 将乐县营林投资有限公司, 为金森林业整体变更前之有限责任公司。 常青林业 指 将乐县常青林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营林公司之前身。 林业总公司 指 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 为金森林业的主要发起人、 控股股东。 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指 将乐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为金森林业发起人之一, 公司第二大股东。 物资总公司 指 福建省将乐县物资总公司, 为金森林业发起人之一, 公司第三大股东。 县世行办 指 将乐县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办公室, 为常青林业、 营林公司股东。 常青余坊林场 指 将乐县常青林业余坊林场,为营林公司的股东之一。 万森林业 指 将乐县万森林业采育有限公司,
3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青溪林业 指 将乐县青溪林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森木材检验 指 将乐县金森木材检验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森贸易 指 将乐县金森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森种苗 指 将乐县金森林木种苗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森上华 指 将乐县金森上华林业有限公司,青溪林业持股 54.80%,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三明市工商局 指 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建省国资委 指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468
3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 指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天健正信 指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天健光华 指 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 年 9 月天健光华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并更名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天健华证中洲 指 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华证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13 中洲于 2008 年 7 月更名为“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中银律所 指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中企华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
32、估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中兴 指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永和 指 福建永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 SDR 指 Special Drawing Right,即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 1969 年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亦称“纸黄金” 。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二、专业术语 林分 指 内部特征大体一致而与邻近地段有明显区别的一片林子;一个林区的森林, 可以根据树种的组成、 森林起源、 林相、林龄、疏密度、林型等因子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的林分。 林班 指 为便于森林资源统计和经营管理, 以乡
33、镇为单位, 行政村为界线,将林地划分为许多面积大小比较一致的基本单位,林班具有永久性质,其境界线必须明确标明。 大班 指 为便于森林资源统计和经营管理, 以林班为单位, 将林班内林地划分为多个面积相近、林分状况相近的基本单位,一个大班可划分为若干个小班。 小班 指 进行森林经营、 组织木材生产的最小单位, 调查设计的基本单位;在作业区内把立地条件、林分因子、采伐方式、经营措施相同和集材系统一致的林分划为一个小班。 森林蓄积量 指 一定面积森林中现存各种活立木的材积总量。 木材材积量 指 树木伐倒、去梢后的原木的材积量,较活立木材积量小。 林相 指 森林的外形; 也泛指林分中林木的生长和健康状况
34、: 林木郁闭, 生长旺盛, 无病虫害, 称林相好, 反之为林相不良。 一类调查 指 全国森林资源清查。 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组织, 以省为单位进行, 利用固定样地为主定期复查的森林资源调查方法, 对各类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和森林质量等因子进行调查和核查, 是全国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则上每五年复查一次。 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于 2004 年开始,到 2008 年结束。 二类调查 指 以国有林业局(场)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对象的森林调查, 是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其目的是为了县级林业区划、 企事业单位的森林区划提供依据, 编制森林
35、经营方案, 制定生产计划等。 三类调查 指 为企业生产作业设计而进行待查, 是作业调查, 其目的是对将要进行生产作业的区域进行调查, 以便了解生产区域内的资源状况、生产条件等。 森林资源数据库 指 福建省二类调查小班因子档案数据资料库,全省联网。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14 林权权属数据库 指 将乐县林权证管理系统网络版, 即各林权宗地的森林资源林地所有权、 林地使用权、 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归属,和面积、四至界线、林地使用期限、其有权利人及宗地地形图等因子档案数据资料库,全省联网。 插花山 指 越过行政区域界线,一方在另一方境内所拥有的山林。 轮伐期
36、 指 轮流伐尽经营类型内各林分后再次回到最初伐区采伐成熟林的生产周期,包括采伐、更新、培育成林到再次采伐周而复始的整个时期。 原木 指 经过横截造材所形成的圆形木段, 又称圆木。 通常林业上是指小头去皮直径 14 厘米以上,长度 2 米以上的木材。 产品标志 指 将原木产品的树种、材种、径级、长级、等级和检验责任者以特殊的符号形式加盖在木材上,也称号印。 大径材 指 材长 4m 以上, 小头去皮直径在 20cm 以上, 培育大径材所要求的立木胸径在 32cm 以上。 中径材 指 材长 4m 以上,小头去皮直径 14-20cm,培育中径材所要求的立木胸径在 22-26cm。 小径材 指 小头去皮
37、直径 4-12cm, 长度 2m 以上木材, 又称小径原木。 适地适树原则 指 使造林树种的特性, 主要是使生态学特性和造林地的立地条件相适应, 以充分发挥生产潜力, 达到该立地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可能达到的高产水平。 森林抚育 指 对森林从幼体开始, 到成熟林以前这一生长阶段所进行过的保护、抚养、促进生长等技术管理措施的统称,包括幼林抚育和成林抚育两大阶段。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指 为保证森林天然更新获得良好效果而采取的人工辅助措施;在人为的控制下,通过更新前后的人工经营措施,以达到更新成林的目的,也称作人工促进更新。 主伐 指 对成熟林或部分成熟林木进行采伐的总称。 森林主伐的目的是: 取得
38、木材满足国家经济各部门的需求, 改善森林的各种有益效能, 在采伐过的林地上迅速实现森林更新。 森林主伐方式可分为皆伐、择伐和渐伐三类。 皆伐 指 在划定的森林面积上, 把林分中的林木, 一次全部采完或基本采完的一种采伐方式, 是主伐方式的三个基本类别之一。 择伐 指 在规定的森林面积上, 在一定时期内把林分中部分成熟和应当采伐的林木进行单株采伐, 把未成熟和不适合采伐的林木, 继续保留在林地上, 使采伐后仍然保持有各龄级的林木,采伐后依靠天然更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恢复森林,培育复层异龄林的森林。 渐伐 指 把林分中所有成熟林木,在一个龄级期内,分二次、三次或四次采完的一种采伐方式。 间伐 指
39、森林未成熟的林分中, 由于林木分化和自然稀疏主, 根据林分发育、 自然稀疏规律及森林培育目标, 适时伐除部分林木,调整树种组成和林分密度,改善环境条件,促进保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15 留木的生长发育。 因在采伐前可获得一部分木材, 又叫中间利用采伐;间伐分为用材林抚育间伐和防护林抚育间伐。 林木采伐许可证 指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 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的准许采伐林木的凭证。林木采伐许可证格式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有关部门依法核发,采伐许可证上注有采伐的地点、面积、数量(蓄积或株数) 、树种、方式和完成更新造林时间等内容。 楞场
40、 指 伐区内集材作业的衔接点, 是木材的中转和暂存场地, 或木材临时堆放的露天仓库。 集材 指 把分散在采伐带上的原木或伐倒木集中到伐区楞场、 推河场、装车场或运材道路旁的作业过程。 造材 指 按一定尺寸规格并考虑木材质量和不同树种利用价值, 把原木锯截成不同规格木材的作业过程, 造材分为伐区造材和楞场造材。 伐根高 指 被采伐木的伐桩伐口在上坡位置离地面 (或第一岐根的起点处)的距离。 森林更新 指 森林采伐后, 为了保证木材的不断再生产和防护效能的继续发挥, 在其迹地上借助于自然力或人力迅速地恢复森林的过程; 森林更新通常分为人工更新、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天然更新三种方式, 或按森林的起源
41、分为有性更新或无性更新, 还可按更新发生在主伐之前或之后, 分为伐前更新和伐后更新。及时进行森林更新,是维持和扩大森林资源的主要途径,也是调整现有森林、实现永续经营的基础,森林主伐的依据。 采伐迹地、迹地 指 森林采伐后的林地。 活立木 指 林地上生长的林木。 木材检尺码单、码单 指 木材检尺之后开具的书面证明,其上注明了木材具体材种、规格、等级、件数、材积和运输时间等内容,是办理木材运输证的必要材料之一。 育林基金 指 根据森林法 ,由地方林业部门负责向采伐木材和竹材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 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管理。 维简费 指 根据 (93) 财农字第 144 号由地方林
42、业部门负责向采伐木材和竹材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 计征基准与育林基金相同,但征收比例不同。2003 年起并入育林基金。 林地使用费(林价款) 指 按照林价标准和木材产量计算的林地租金金额; 林价标准由政府确定,与市价不同,主要适用于集体拨交的林地。 林地使用费 指 另外一种形式的林地租金, 按照某一固定单价和林地面积确定,主要适用于除集体拨交林地以外的其他林地。 森林经营单位 指 以森林资源为主要生产资料,长期从事森林经营管理活动,有明确经营范围和单位法人资质的单位。 FSC 指 森林管理委员会(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认证体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
43、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16 系, 是目前全球范围内认可度最高, 受非政府环保组织和贸易组织支持的全球森林认证体系;经过 FSC 森林认证,可获得 FSC 颁发的认证证书, 其产品可贴上 FSC 标志, 并在其木材产品上使用 FSC 全球统一特有商标。 FSC-FM/COC 指 森林经营单位从事森林经营活动通过 FSC 森林认证, 取得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资格(含产销监管链认证资格) ,由认证机构颁发,公司获得此证的认证机构为 SGS,相应为“SGS-FM/COC” 。 森林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森林法实施条例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森林可持续经营/可持续经
44、营 指 对森林、 林地的经营和利用时, 以某种方式, 一定的速度,在现在和将来保持生物多样性、 生产力、 更新能力、 活力,实现自我恢复的能力, 在地区、 国家和全球水平上保持森林的生态、 经济和社会功能, 同时又不损害其它生态系统(世界环发大会通过的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 ) “三五七”工程 指 用三至五年时间完成福建省所有宜林荒山造林, 七年实现八闽绿化。 森林“三防” 指 森林防火、防盗、防病虫害。 e 指 树木的林分蓄积生长预测模型之理查德方程中,符号 e为数学自然常数、自然对数的底,大约等于 2.71828,是无理数。 其含义是单位时间内, 持续的翻倍增长所能达到的极限值。 森林经营
45、方案 指 依据森林法编制,是森林经营的长期经营规划。一般包括森林资源与经营评价、 森林经营方针与经营目标、 森林功能区划、森林分类与经营类型、森林经营、非木质资源经营、 森林健康与保护、 森林经营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森林经营的生态与社会影响评估、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 林业集约化 指 在有限的土地上投入更多资本和劳动, 以获得较高单位面积产量。 主要包括: 使用良种和高技术育苗、 高标准造林、高投入森林抚育和森林经营、 严密森林管护、 完善林区基础设施、使用高规格农业资料、立体多种经营、促进林业科技的应用等。 近自然森林经营 指 在森林自然更新到形成稳定顶级群落过程
46、中, 充分利用森林生态系统内部自然生长发育规律, 来计划和设计各种经营活动, 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 发挥与森林相关的自然力,不断优化森林经营过程, 从而使生态与经济最佳结合的一种真正接近自然的森林经营模式。 高保护价值森林 指 森林管理委员会对高保护价值的定义, 包括特殊或重要的生态属性、生态系统服务及社会功能。 森林经营类型 指 在同一林种范围内, 由有相同经营目的、 能采取统一林学技术体系、 在地域上一般不相连接的小班组织起来的集合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17 体。不同的经营类型经营目的和经营措施不同。 商品林 指 以生产木材、 薪材、 干鲜品和其它工
47、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包括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自留山个人所有的薪材除外) 。 公益林 指 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保持生态平衡, 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 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森林采伐限额 指 森林采伐限额是各种采伐消耗林木总蓄积量的最大限量,由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用材林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和森林合理经营的原则, 经过科学测算制定, 并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国务院批准的年采伐限额,每五年调整一次。 郁闭和郁闭度 指 郁闭指林分中林木树冠彼此互相衔接的状态。 郁闭度是树冠遮蔽地面的程度,
48、为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 以十分数表示。 林业上林分郁闭系指林分郁闭度已达到 20%。 会计上林木郁闭系指林分已经达到既定的郁闭度(20%或更高) ,是资本化和费用化处理的界限。 生态群落 指 在一定的空间内生物成分和非生物成分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相互作用、 相互依存而构成的一个生态学功能单位。 把生物及其非生物环境看成是互相影响、 彼此依存的统一整体。 生态平衡 指 在一定时间内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和环境之间、 生物各个种群之间,通过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使它们相互之间达到高度适应、协调和统一的状态。 生物多样性 指 一定范围内多种多样活的有机体(动物、 植物、 微生物) 有
49、规律地结合所构成稳定的生态综合体。 这种多样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的物种多样性,物种的遗传与变异的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阔叶树 指 双子叶植物类的树木总称。具有扁平、较宽阔叶片,叶脉成网状,叶常绿或落叶,一般叶面宽阔,叶形随树种不同而有多种形状的多年生木本植物。 注:本招股意向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18 发行人森林经营示意图如下:发行人森林经营示意图如下: 幼林抚育幼林抚育 营林、 护林员巡防营林、 护林员巡防 郁闭成林郁闭成林 成林抚育成林抚育
50、 促进更新促进更新 林下套种林下套种 低效林抚育低效林抚育 抚育间伐抚育间伐 采种采种 规划规划 育苗育苗 造林造林 皆伐皆伐 主伐主伐 择伐择伐 森林三防、监测、生态维护森林三防、监测、生态维护 幼龄林幼龄林 未成造林未成造林 过熟林过熟林 成熟林成熟林 近熟林近熟林 中龄林中龄林 采脂采脂 森林经营方案森林经营方案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19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一、发行人简介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一)发行人概况概况 1、公司名称: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FUJIAN JINSEN FORESTRY Co., Ltd.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