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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商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排序版)国开(中心电大)法学本科商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排序版) (更新至2020年7月试题) 说明:试卷代号:1058。案例2006年1月16日,A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向A公司供应电脑100台,货款为50万元,交货期为2006年1月25日,货款结算后即付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2015年7月试题 案例2006年1月16日,A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向A公司供应电脑100台,货款为50万元,交货期为2006年1月25日,货款结算后即付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201
2、7年6月试题 案例2006年1月16日,A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向A公司供应电脑100台,货款为50万元,交货期为2006年1月25日,货款结算后即付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2018年1月试题 案例2006年1月16日,A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向A公司供应电脑100台,货款为50万元,交货期为2006年1月25日,货款结算后即付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2020年7月试题 1月24日,A公司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商业汇票一张,金额为5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4月24日。 2月10日,乙公司持该汇票向S银行申请贴现,S银行审核后同意
3、贴现,向乙公司实付贴现金额47.2万元,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S银行。 该商业汇票到期后,S银行持A公司承兑的汇票提示付款,因该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而遭退票。于是,S银行向A公司交涉票款。 A公司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绝付款。 2006年11月2日,S银行又向乙公司追讨票款,未果。 为此,S银行诉至法院,诉称: (1)汇票的承兑人A公司偿付票款50万元及利息。 (2)要求乙公司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A公司辩称:该商业承兑汇票确系由A公司签发并经承兑,但乙公司未履行合同,有骗取票据之嫌,故拒绝支付票款。 乙公司辩称,原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太短,无法按期交货,可以延期交货,但汇票追索时效已过了6个月,S银
4、行不能要求其担当连带责任。 试问: (1)A公司是否应履行付款责任?为什么? 答:A公司应当履行付款责任。 在本案中,A公司作为承兑人,也是出票人,不能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付票款,该抗辩事由只可以对乙公司,不得对抗其他善意持票人。S银行通过贴现,支付了相应的对价,经原持票人背书后成为新的善意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2)乙公司是否应当担当连带责任?为什么? 答:乙公司不担当连带责任。 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担当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依法被迫索和现追索的金额和费用。但是,S银行在追索时,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6个月的
5、追索时效,因此乙公司不需担当连带责任。 案例2006年1月16日,A有限责任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向A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电脑100台,货款为50万元,交货期为2006年1月25日,货款结算后即付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2012年7月试题 案例2006年1月16日,A有限责任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向A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电脑100台,货款为50万元,交货期为2006年1月25日,货款结算后即付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2014年7月试题 1月24日,A有限责任公司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商业汇票一张,金额为5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4月24
6、日。 2月10日,乙公司持该汇票向S银行申请贴现,S银行审核后同意贴现,在扣除未到期利息2.8万元后,向乙公司实付贴现金额47.2万元,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S银行。 该商业汇票到期后,S银行持A有限责任公司承兑的汇票提示付款,因该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而遭退票。于是,S银行向A公司交涉票款。 A有限责任公司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绝付款。 2006年11月2日,S银行又向乙公司追讨票款,未果。 为此,S银行诉至法院,诉称: (1)汇票的承兑人A有限责任公司偿付票款50万元及利息。 (2)要求乙公司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A有限责任公司辩称:该商业承兑汇票确系由A有限责任公司签发并经承兑,但乙公司未履行
7、合同,有骗取票据之嫌,故拒绝支付票款。 乙公司辩称,原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太短,无法按期交货,可以延期交货,但汇票追索时效已过了6个月,S银行不能要求其担当连带责任。 试问: (1)A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应履行付款责任,为什么? 答:A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履行付款责任。 在本案中,A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承兑人,也是出票人,不能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付票款,该抗辩事由只可以对乙公司,不得对抗其他善意持票人。S银行通过贴现,支付了相应的对价,经原持票人背书后成为新的善意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2)乙公司是否应当担当连带责任,为什么? 答:乙公司不担当连带责任。 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担当保证
8、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依法被迫索和现追索的金额和费用。但是,S银行在追索时,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6个月的追索时效,因此乙公司不需担当连带责任。案例2007年3月13日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议共同投资,设立A公司,订立了如下协议:2019年7月试题 (1)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赵某拟出资25万元人民币,钱某拟以一辆汽车作价出资20万元,孙某拟以学问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李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5万元,周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20万元。 (2)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09年12月31日前缴足。
9、 (3)托付赵某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07年3月21日赵某到工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局指出了申请中不合法的地方,赵某与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商后予以订正。 2007年4月7日,赵某到工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2007年4月2日。赵某认为公司成立了应当公告,于2007年4月11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之后,赵某主持首次股东会。 吴某准备加入该公司并拟投入10万元,2007年4月21日,经股东会决议,赵某、钱某、周某三个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于是吴某加入该公司。 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觉,钱某作为出资的一辆汽车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由钱
10、某补足差额,假如钱某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之后,赵某希望将出资转让给郑某。赵某于2007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征求看法的通知。 钱某以前曾与郑某有过恩怨,坚决不同意,但出价不如郑某高。 孙某在当日就收到通知,可是始终未予答复。 李某与周某称无所谓,并不反对。 吴某表示同意。 2007年6月11日,赵某将出资转让给郑某,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钱某认为转让无效。 2007年7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须要,依法成立了荆州分公司i荆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对方要求A公司担当违约责任。 2007年8月,A公司股东会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于是A
11、公司与王某、冯某两位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 试问: (1)公司成立,是否必需公告? 答:公司成立无须公告。 (2)公司成立后的首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合法。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孙某召集和主持。(3)董事会做出的关于钱某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合法。针对钱某的出资不足,如何在股东间分担,董事会无权作出决议或确定。 (4)A公司是否应替荆州分公司担当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 A公司应替荆州分公司担当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担当。 案例2007
12、年3月13日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议共同投资,设立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订立了如下协议:2013年7月试题 案例2007年3月13日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议共同投资,设立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订立了如下协议:2014年1月试题 (1)赵某拟出资25万元人民币,钱某拟以一辆汽车作价出资20万元,孙某拟以学问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李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5万元,周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20万元。 (2)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09年12月31日前缴足。 (3)托付赵某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07年3月21日赵某到工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局指出了
13、申请中不合法的地方,赵某与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商后予以订正。 2007年4月7日,赵某到工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2007年4月2日。赵某认为公司成立了应当公告,于2007年4月11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之后,赵某主持首次股东会。 吴某准备加入该公司并拟投入10万元,2007年4月21日,经股东会决议,赵某、钱某、周某三个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于是吴某加入到该公司。 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觉,钱某作为出资的一辆汽车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由钱某补足差额,假如钱某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之后,赵某希望将出资转让给郑某。
14、赵某于2007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征求看法的通知。 钱某以前曾与郑某有过恩怨,坚决不同意,但出价不如郑某高。 孙某在当日就收到通知,可是始终未予答复。 李某与周某称无所谓,并不反对。 吴某表示同意。 2007年6月11日,赵某将出资转让给郑某,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钱某认为转让无效。 2007年7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须要,依法成立了荆州分公司。荆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对方要求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担当违约责任。 2007年8月,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于是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某、冯某两位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
15、。 试问: (1)发起人协议中哪些地方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答:发起人协议中有三点不合法。 在公司的出资方式中,不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 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2)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哪一天成立? 答:公司成立之日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即2007年4月2日。(3)公司成立后,吴某加入该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 答:吴某加入该公司,股东会进行决议的事项属于特殊事项,要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而本案中同意的只占65%
16、,尚未达到法定数额,吴某不能加入该公司。(4)赵某将其股权转让给郑某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赵某将其股权转让给郑某的行为有效。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赵某书面告知其他股东后,孙某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都是同意赵某转让股权的。钱某不同意,但钱某的出价又不如郑某高,所以钱某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5)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为什么? 答:可以。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案例A公司和B公司协议设立C公司,安排A公司出
17、资1300万元,B公司1000万元设立,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依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的最终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因此还有100万元出资没有到位。2016年1月试题 案例A公司和B公司协议设立C公司,安排A公司出资1300万元,B公司1000万元设立,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依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的最终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因此还有100万元出资没有到位。2016年7月试题 案例A公司和B公司协议设立C公司,安排A公司出资1300万元,B公司1000万元设立,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依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的最终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因此还有100万元出资没有到位。2017年1
18、月试题 案例A公司和B公司协议设立C公司,安排A公司出资1300万元,B公司1000万元设立,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依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的最终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因此还有100万元出资没有到位。2019年1月试题 后来,因投资决策发生严峻失误,C公司在经营中遭遇重大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管理人接管C公司。经审理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依法宣告C公司破产。 管理人接管C公司,查明如下事实: (1)2006年1月24日公司向C银行借款10万元,借期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07年2月8日为8万元,其后截至2
19、008年1月8日为15万元。 (2)2006年4月20日公司赠与D公司一辆汽车,价值30万元。 (3)2006年12月16日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为C公司定制一批特别规格的家具,合同标的额为250万元,由A公司于2007年4月上旬交货,货到付款。目前双方均尚未履行该合同,管理人确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A公司实际经济损失为10万元。 (4)2007年6月19日C公司的一幢危房突然倒塌,导致路人孙某受伤,造成损失3万元。 (5)经评估确认C公司尚有资产价值1200万元。此外,应付工资3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用10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用50万元、应缴税金400万元、其他流淌负债
20、1950万元;破产费用100万元。 (6)债权人赵某因参与债权人会议支出机票和宾馆费用2万元。 (7)债权人钱某为参与C公司的破产清算,聘请了律师,费用5万元。 试问: (1)假如A公司须要补缴尚未缴纳的出资,这钱属于什么性质? 答:依据规定,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本投入不足的,应当由该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2)假如A公司享有破产债权,如何处理与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本金的关系? 答:A公司对C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不得主见与其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本金相抵销。(3)债权人赵某的机票和宾馆费用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答: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4)破产财
21、产造成的孙某损失如何处理,和破产费用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这属于公益债务。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都享有优于一般债权的受偿权,都可以随时、足额从破产财产中支付和清偿。在清偿依次上面,比破产费用要滞后一些。(5)本案破产财产的清偿依次如何? 答: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优先拨付100万元的破产费用和3万元的共益债务,再支付工资及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之后支付税金400万元。案例 A公司和B公司协议设立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排A公司出资1300万元,B公司1000万元设立,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依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的最终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因此还有100万元出资没有到位。20
22、11年1月试题 案例A公司和B公司协议设立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排A公司出资1300万元,B公司1000万元设立,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依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的最终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因此还有100万元出资没有到位。2011年7月试题 案例A公司和B公司协议设立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排A公司出资1300万元,B公司1000万元设立,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依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的最终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因此还有100万元出资没有到位。2012年1月试题 案例A公司和B公司协议设立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排A公司出资1300万元,B公司1000万元设立,实际到位
23、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依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的最终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因此还有100万元出资没有到位。2013年1月试题 案例A公司和B公司协议设立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排A公司出资1300万元,B公司1000万元设立,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依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的最终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因此还有100万元出资没有到位。2015年1月试题 后来,因投资决策发生严峻失误,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中遭遇重大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管理人接管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经审理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
24、依法宣告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管理人接管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查明如下事实: (1)2006年1月24日公司向C银行借款10万元,借期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07年2月8日为8万元,其后截至2008年1月8日为15万元。 (2)2006年4月20日公司赠与D公司一辆汽车,价值30万元。 (3)2006年12月16日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为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定制一批特别规格的家具,合同标的额为250万元,由A公司于2007年4月上旬交货,货到付款。目前双方均尚未履行该合同,管理人确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A公司实际经济损失为10万元。 (4)2007年6月19
25、日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幢危房突然倒塌,导致路人孙某受伤,造成损失3万元。 (5)经评估确认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尚有资产价值1200万元。此外,应付工资3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用10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用50万元、应缴税金400万元、其他流淌负债1950万元;破产费用100万元。 (6)债权人赵某因参与债权人会议支出机票和宾馆费用2万元。 (7)债权人钱某为参与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聘请了律师,费用5万元。 试问: (1)假如A公司须要补缴尚未缴纳的出资,这钱属于什么性质? 答:依据规定,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本投入不足的,应当由该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26、。(2)假如A公司享有破产债权,如何处理与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本金的关系? 答:A公司对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不得主见与其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本金相抵销。(3)债权人赵某的机票和宾馆费用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答: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4)破产财产造成的孙某损失如何处理,和破产费用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这属于公益债务。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都享有优于一般债权的受偿权,都可以随时、足额从破产财产中支付和清偿。在清偿依次上面,比破产费用要滞后一些。(5)本案破产财产的清偿依次如何? 答: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优先拨付100万元的破产费用和3万元的共益债务,
27、再支付工资及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之后支付税金400万元。案例扈某、董某和白某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00元、10000元和15000元设立一般合伙企业南国风味饭店,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共享利润和分担亏损。2005年12月,饭店经营利润为9000元,由三人按比例进行了安排。2008年后,董某因为要出国,抽走了自己的10000元出资,在未得到其他两人同意的状况下,声明退伙。扈某、白某经清查账目,发觉饭店此时已经亏损3000元,饭店接着经营,到了2008年10月亏损达到5000元。此时扈某、白某二人经协商,宣告该合伙企业解散:两人分别得到了4000元和2000元的商品,但二人对合伙
28、企业债务未做处理。企业的债权人望月食品有限公司得知合伙企业已经解散的消息,便找到董某索取5000元欠款,董某声称自己已经退出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不担当责任。食品公司又找到扈某,扈某说三人按比例分摊债务,自己的投资占企业的1/6,所以只能负责赔偿公司的部分债务。食品公司只好找到白某,要求白某对债务进行清偿:白某认为,还债应当是三个人的事,三个人都应当对公司债务担当责任,但其他两人都不还,自己也不还,即使要还,也只能用合伙企业分得的商品进行偿还。在这种状况下,食品公司只好向法院起诉。2010年7月试题 请问: 1.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本案中,董某的退伙行为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答:董某的退
29、伙行为不合法。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状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本案中,董某未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其退伙行为是不合法的。2.扈某和白某解散合伙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扈某与白某解散合伙企业的行为是合法的。因为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全体合伙人确定解散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扈某与白某确定解散合伙企业是在董某严峻违反合伙协议之后,董某“退伙”之后不再参加合伙企业事务,因此,扈某与白某的行为是合法的。3.董某以自己已经退伙而不担当合伙企业的债务的想法正确吗?理由是什么? 答:董某
30、以自己已退伙为由而不担当合伙企业的债务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担当连带责任。董某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擅自退伙时,企业已经有3000元的债务,对此3000元债务其应与扈某和白某一起担当连带清偿责任。 4.扈某、白某关于偿还食品公司的欠债的想法正确吗?理由是什么? 答:扈某与白某二人关于食品公司债务清偿的想法是错误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合伙企业中,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担当无限连带责任,对于食品公司的清偿恳求,扈某与白某二人不得拒绝。 案例某汇票的出票日期为20
31、09年9月11日。2010年1月试题 汇票上记载出票人为A,汇票记载的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收款人为B,F为A的托付付款人,但F没有进行承兑。B将汇票背书后给了C,后C又将汇票背书给了D。 请问: 1.假如D又将该汇票背书给A,则A能否向D行使追索权?理由是什么? 答:A对其前手没有追索权。理由:票据法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2.假如C对D行使的追索权予以充分的满意,那么,依据票据法的规定,C将取得何种票据权利?C可以向其前手追索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答:C将取得对前手B和A的再追索权。C向其前手追索的赔偿范围包括已经足额支付的D
32、的金额、该笔金额自偿还之日起的利息和偿还该笔金额的费用及追索的费用。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D可以如何确定其追索权行使的对象? 答:D可以选择C、B或A中任何一人作为自己的追索对象。也可以同时向三人行使追索权。4.本案中,F在该汇票法律关系中处于什么样的法律地位?说明理由。答:F为票据关系人。(或预备付款人)理由:因为F并没有对该汇票进行承兑,所以其并不是票据债务人,而只是票据关系人。案例张明于2011年10月7日购买了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此后与保险公司就该车辆签订了火灾保险合同,在财产价值一栏,张明填写了25万元,在运用性质一栏,张明注明是非营业。2018年7月试题 案例张明
33、于2011年10月7日购买了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此后与保险公司就该车辆签订了火灾保险合同,在财产价值一栏,张明填写了25万元,在运用性质一栏,张明注明是非营业。2020年1月试题 试问: (1)张明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将自己购置的国产一般轿车写成进口高级跑车,保险公司对此享有何种权利? 答:保险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依据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义务人有意不照实陈述保险标的,隐瞒事实,导致保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2)对于超额保险的部分应如何处理? 答: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保险公司应当退还相应的保费。(3)假如张明在保险期内将汽车租给挚友跑滴滴快车运用,并将这一事实刚好通知了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可以实行何种措施? 答: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4)假如张明在保险期内将汽车租给挚友跑滴滴快车运用,有意向保险公司隐瞒了这一状况,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公司应否理赔?为什么? 答:不应理赔。在变更运用性质,危急显著增加的状况下,义务人怠于通知的,对因危急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担当赔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