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商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分学期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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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商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分学期版)国开(中心电大)法学本科商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分学期版) 说明:试卷代号:1058。 2020年7月试题及答案 34.案例分析题 2006年1月16日,A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向A公司供应电脑100台,货款为50万元,交货期为2006年1月25日,货款结算后即付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1月24日,A公司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商业汇票一张,金额为5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4月24日。 2月10日,乙公司持该汇票向S银行申请贴现,S银行审核后同意贴现,向乙公司实付贴现金额47.2万元,乙公司

2、将汇票背书转让给S银行。 该商业汇票到期后,S银行持A公司承兑的汇票提示付款,因该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而遭退票。于是,S银行向A公司交涉票款。 A公司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绝付款。 2006年11月2日,S银行又向乙公司追讨票款,未果。 为此,S银行诉至法院,诉称: (1)汇票的承兑人A公司偿付票款50万元及利息。 (2)要求乙公司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A公司辩称:该商业承兑汇票确系由A公司签发并经承兑,但乙公司未履行合同,有骗取票据之嫌,故拒绝支付票款。 乙公司辩称,原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太短,无法按期交货,可以延期交货,但汇票追索时效已过了6个月,S银行不能要求其担当连带责任。 试问: (1)A公

3、司是否应履行付款责任,为什么? 答:A公司应当履行付款责任。 在本案中,A公司作为承兑人,也是出票人,不能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付票款,该抗辩事由只可以对乙公司,不得对抗其他善意持票人。S银行通过贴现,支付了相应的对价,经原持票人背书后成为新的善意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2)乙公司是否应当担当连带责任,为什么? 答:乙公司不担当连带责任。 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担当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依法被迫索和现追索的金额和费用。但是,S银行在追索时,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6个月的追索时效,因此乙公司不需担当连带责任。 202

4、0年1月试题及答案 34.案例分析题 张明于2011年10月7日购买了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此后与保险公司就该车辆签订了火灾保险合同,在财产价值一栏,张明填写了25万元,在运用性质一栏,张明注明是非营业。 试问: (1)张明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将自己购置的国产一般轿车写成进口高级跑车,保险公司对此享有何种权利? 答:(1)保险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依据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义务人有意不照实陈述保险标的,隐瞒事实,导致保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对于超额保险的部分应如何处理? 答: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保险公司应当退还相应的保费。 (3)假如张明在保险期内将汽车租给挚友跑滴滴

5、快车运用,并将这一事实刚好通知了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可以实行何种措施? 答: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4)假如张明在保险期内将汽车租给挚友跑滴滴快车运用,有意向保险公司隐瞒了这一状况,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公司应否理赔?为什么? 答:不应理赔。在变更运用性质,危急显著增加的状况下,义务人怠于通知的,对因危急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担当赔付义务。 2019年7月试题及答案 34.案例分析题 2007年3月13日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议共同投资,设立A公司,订立了如下协议: (1)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赵某拟出资25万元人民币,

6、钱某拟以一辆汽车作价出资20万元,孙某拟以学问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李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5万元,周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20万元。 (2)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09年12月31日前缴足。 (3)托付赵某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07年3月21日赵某到工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局指出了申请中不合法的地方,赵某与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商后予以订正。 2007年4月7日,赵某到工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2007年4月2日。赵某认为公司成立了应当公告,于2007年4月11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之后,赵某主持首次股东会。 吴某准备加入该公司并拟投入10万元

7、,2007年4月21日,经股东会决议,赵某、钱某、周某三个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于是吴某加入该公司。 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觉,钱某作为出资的一辆汽车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由钱某补足差额,假如钱某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之后,赵某希望将出资转让给郑某。赵某于2007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征求看法的通知。 钱某以前曾与郑某有过恩怨,坚决不同意,但出价不如郑某高。 孙某在当日就收到通知,可是始终未予答复。 李某与周某称无所谓,并不反对。 吴某表示同意。 2007年6月11日,赵某将出资转让给郑某,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钱

8、某认为转让无效。 2007年7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须要,依法成立了荆州分公司i荆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对方要求A公司担当违约责任。 2007年8月,A公司股东会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于是A公司与王某、冯某两位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 试问: (1)公司成立,是否必需公告? 答:公司成立无须公告。 (2)公司成立后的首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合法。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孙某召集和主持。 (3)董事会做出的关于钱某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合法。针对钱某的出资不足,如何在股东间分担,董事会无权作出决议

9、或确定。 (4)A公司是否应替荆州分公司担当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 A公司应替荆州分公司担当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担当。 2019年1月试题及答案 34.案例分析题 A公司和B公司协议设立C公司,安排A公司出资1300万元,B公司1000万元设立,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依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的最终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因此还有100万元出资没有到位。 后来,因投资决策发生严峻失误,C公司在经营中遭遇重大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管理人

10、接管C公司。经审理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依法宣告C公司破产。 管理人接管C公司,查明如下事实: (1)2006年1月24日公司向C银行借款10万元,借期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07年2月8日为8万元,其后截至2008年1月8日为15万元 (2)2006年4月20日公司赠与D公司一辆汽车,价值30万元。 (3)2006年12月16日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为C公司定制一批特别规格的家具,合同标的额为250万元,由A公司于2007年4月上句交货,货到付款。目前双方均尚未履行该合同,管理人确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A公司实际经济损失为10万元 (4)2007年6月19日C公司的一

11、幢危房突然倒塌,导致路人孙某受伤,造成损失3万元。 (5)经评估确认C公司尚有资产价值1200万元。此外,应付工资3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用10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用50万元、应缴税金400万元、其他流淌负债1950万元;破产费用100万元 (6)债权人赵某因参与债权人会议支出机票和宾馆费用2万元。 (7)债权人钱某为参与C公司的破产清算,聘请了律师,费用5万元。 试问: (1)假如A公司须要补缴尚未缴纳的出资,这钱属于什么性质? 答:依据规定,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本投入不足的,应当由该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2)假如A公司享有破产债权,如何处理与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

12、本金的关系? 答:A公司对C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不得主见与其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本金相抵销。 (3)债权人赵某的机票和宾馆费用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答: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 (4)破产财产造成的孙某损失如何处理,和破产费用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这属于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都享有优于一般债权的受偿权都可以随时足额从破产财产中支付和清偿。在清偿依次上面,比破产费用要滞后一些。 (5)本案破产财产的清偿依次如何? 答: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优先拨付100万元的破产费用和3万元的共益债务,再支付工资及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之后支付税金400万元。 2018

13、年7月试题及答案 张明于2011年10月7日购买了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此后与保险公司就该车辆签订了火灾保险合同,在财产价值一栏,张明填写了25万元,在运用性质一栏,张明注明是非营业。 试问: (1)张明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将自己购置的国产一般轿车写成进口高级跑车,保险公司对此享有何种权利? 答:(1)保险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依据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义务人有意不照实陈述保险标的,隐瞒事实,导致保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对于超额保险的部分应如何处理? 答: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保险公司应当退还相应的保费。 (3)假如张明在保险期内将汽车租给挚友跑滴滴快车运用,并将这一事

14、实刚好通知了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可以实行何种措施? 答: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4)假如张明在保险期内将汽车租给挚友跑滴滴快车运用,有意向保险公司隐瞒了这一状况,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公司应否理赔?为什么? 答:不应理赔。在变更运用性质,危急显著增加的状况下,义务人怠于通知的,对因危急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担当赔付义务。 2018年1月试题及答案 2006年1月16日,A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向A公司供应电脑100台,货款为50万元,交货期为2006年1月25日,货款结算后即付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1月24日,A

15、公司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商业汇票一张,金额为5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4月24日。 2月10日,乙公司持该汇票向S银行申请贴现,S银行审核后同意贴现,向乙公司实付贴现金额47.2万元,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S银行。 该商业汇票到期后,S银行持A公司承兑的汇票提示付款,因该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而遭退票。于是,S银行向A公司交涉票款。 A公司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绝付款。 2006年11月2日,S银行又向乙公司追讨票款,未果。 为此,S银行诉至法院,诉称: (1)汇票的承兑人A公司偿付票款50万元及利息。 (2)要求乙公司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A公司辩称:该商业承兑汇票确系由A公司签发并经承兑,但乙公

16、司未履行合同,有骗取票据之嫌,故拒绝支付票款。 乙公司辩称,原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太短,无法按期交货,可以延期交货,但汇票追索时效已过了6个月,S银行不能要求其担当连带责任。 试问: (1)A公司是否应履行付款责任?为什么? 答:A公司应当履行付款责任。 在本案中,A公司作为承兑人,也是出票人,不能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付票款,该抗辩事由只可以对乙公司,不得对抗其他善意持票人。S银行通过贴现,支付了相应的对价,经原持票人背书后成为新的善意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2)乙公司是否应当担当连带责任?为什么? 答:乙公司不担当连带责任。 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担当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

17、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依法被迫索和现追索的金额和费用。但是,S银行在追索时,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6个月的追索时效,因此乙公司不需担当连带责任。 2017年6月试题及答案 2006年1月16日,A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向A公司供应电脑100台,货款为50万元,交货期为2006年1月25日,货款结算后即付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1月24日,A公司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商业汇票一张,金额为5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4月24日。 2月10日,乙公司持该汇票向S银行申请贴现,S银行审核后同意贴现,向乙公司实付贴现金额47.2万元,

18、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S银行。 该商业汇票到期后,S银行持A公司承兑的汇票提示付款,因该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而遭退票。于是,S银行向A公司交涉票款。 A公司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绝付款。 2006年11月2日,S银行又向乙公司追讨票款,未果。 为此,S银行诉至法院,诉称: (1)汇票的承兑人A公司偿付票款50万元及利息。 (2)要求乙公司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A公司辩称:该商业承兑汇票确系由A公司签发并经承兑,但乙公司未履行合同,有骗取票据之嫌,故拒绝支付票款。 乙公司辩称,原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太短,无法按期交货,可以延期交货,但汇票追索时效已过了6个月,S银行不能要求其担当连带责任。 试问: (1

19、)A公司是否应履行付款责任,为什么? 答:A公司应当履行付款责任。 在本案中,A公司作为承兑人,也是出票人,不能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付票款,该抗辩事由只可以对乙公司,不得对抗其他善意持票人。S银行通过贴现,支付了相应的对价,经原持票人背书后成为新的善意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2)乙公司是否应当担当连带责任,为什么? 答:乙公司不担当连带责任。 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担当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依法被迫索和现追索的金额和费用。但是,S银行在追索时,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6个月的追索时效,因此乙公司不需担当连带责任。

20、2017年1月试题及答案 A公司和B公司协议设立C公司,安排A公司出资1300万元,B公司1000万元设立,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依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的最终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因此还有100万元出资没有到位。 后来,因投资决策发生严峻失误,C公司在经营中遭遇重大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管理人接管C公司。经审理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依法宣告C公司破产。 管理人接管C公司,查明如下事实: (1)2006年1月24日公司向C银行借款10万元,借期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07年2月8日为8万元,其后截至200

21、8年1月8日为15万元。 (2)2006年4月20日公司赠与D公司一辆汽车,价值30万元。 (3)2006年12月16日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为C公司定制一批特别规格的家具,合同标的额为250万元,由A公司于2007年4月上旬交货,货到付款。目前双方均尚未履行该合同,管理人确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A公司实际经济损失为10万元。 (4)2007年6月19日C公司的一幢危房突然倒塌,导致路人孙某受伤,造成损失3万元。 (5)经评估确认C公司尚有资产价值1200万元。此外,应付工资3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用10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用50万元、应缴税金400万元、其他流淌负债19

22、50万元;破产费用100万元。 (6)债权人赵某因参与债权人会议支出机票和宾馆费用2万元。 (7)债权人钱某为参与C公司的破产清算,聘请了律师,费用5万元。 试问: (1)假如A公司须要补缴尚未缴纳的出资,这钱属于什么性质? 答:依据规定,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本投入不足的,应当由该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2)假如A公司享有破产债权,如何处理与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本金的关系? 答:A公司对C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不得主见与其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本金相抵销。 (3)债权人赵某的机票和宾馆费用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答: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 (4)破产财

23、产造成的孙某损失如何处理,和破产费用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这属于公益债务。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都享有优于一般债权的受偿权,都可以随时、足额从破产财产中支付和清偿。在清偿依次上面,比破产费用要滞后一些。 (5)本案破产财产的清偿依次如何? 答: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优先拨付100万元的破产费用和3万元的共益债务,再支付工资及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之后支付税金400万元。 2016年7月试题及答案 A公司和B公司协议设立C公司,安排A公司出资1300万元,B公司1000万元设立,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依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的最终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因此还有100万元出资没有到位

24、。 后来,因投资决策发生严峻失误,C公司在经营中遭遇重大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管理人接管C公司。经审理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依法宣告C公司破产。 管理人接管C公司,查明如下事实: (1) 2006年1月24日公司向C银行借款10万元,借期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07年2月8日为8万元,其后截至2008年1月8日为15万元。 (2)2006年4月20日公司赠与D公司一辆汽车,价值30万元。 (3) 2006年12月16日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为C公司定制一批特别规格的家具,合同标的额为250万元

25、,由A公司于2007年4月上旬交货,货到付款。目前双方均尚未履行该合同,管理人确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A公司实际经济损失为10万元。 (4)2007年6月19日C公司的一幢危房突然倒塌,导致路人孙某受伤,造成损失3万元。 (5)经评估确认C公司尚有资产价值1200万元。此外,应付工资3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用10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用50万元、应缴税金400万元、其他流淌负债1950万元;破产费用100万元。 (6)债权人赵某因参与债权人会议支出机票和宾馆费用2万元。 (7)债权人钱某为参与C公司的破产清算,聘请了律师,费用5万元。 试问: (1)A公司其尚未缴纳的出资是否应补缴?为什么?

26、 答:A公司尚未缴纳的出资应补缴。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2)A公司是否享有破产债权?假如有,是多少? 答:A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数额是10万元。 (3)C公司赠与D公司汽车的行为是否可以撤销?为什么? 答:C公司向D公司赠与汽车的行为可以撤销。依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的,管理人有权恳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4)债权人钱某的律师费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答: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 (5)管理人可以确定解除未履行的合同么?这个损失

27、算什么? 答: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管理人可以确定解除合同,相对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经济损失的,其损害赔偿额可以作为破产债权。 2016年1月试题及答案 A公司和B公司协议设立C公司,安排A公司出资1300万元,B公司1000万元设立,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依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的最终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因此还有loO万元出资没有到位。 后来,因投资决策发生严峻失误,C公司在经营中遭遇重大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人民法院予2007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管理人接管C公司。经审理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依法宣告C公司破产。 管理人接管C公司,查明如

28、下事实: (1) 2006年1月24日公司向H银行借款lO万元,借期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07年2fi8日为8万元,其后截至2008年1月8日为15万元。 (2)2006年4,月20日公司赠与D公司一辆汽车,价值30万元。 (3)2006年12月16日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为C公司定制一批特别规格的家具,合同标的额为250万元,由A公司于2007年4月上甸交货,货到付款。目前双方均尚未履行该合同,管理人确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A公司实际经济损失为10万元。 (4)2007年6月19日C公司的一幢危房突然倒塌,导致路人孙某受伤,造成损失3万元。 (5)经评估确认C公司尚有资产

29、价值1200万元。此外,应付工资3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用10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用50万元、应缴税金400万元、其他流淌负债1950万元;破产费用100万元。 (6)债权人赵某因参与债权人会议支出孛几累积宾馆费爝2万元。 (7)债权入钱某为参与C公司的破产清算,聘请了律师,费用5万元。 试问: (1)A公司其趱未缴纳的出资是否应补缴?为什么? 答:A公司尚未缴纳的出资应补缴。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2)A公司是否享有破产债权?假如有,是多少? 答:A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数额是10万元。

30、 (3)C公司公司赠与D公司汽车的行为是否可以撤销?为什么? 答:C公司向D公司赠与汽车的行为可以撤销。依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的,管理人有权恳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4)债权人钱某的律妤费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答: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 (5)管理人是否可以确定解除未履行的合同?解除合同的损失出谁担当? 答: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管理人可以确定解除合同,相对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经济损失的,其损害赔偿额可以作为破产债权。 2015年7月试题及答案 2006年1月16日,A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向A

31、公司供应电脑100台,货款为50万元,交货期为2006年1月25日,货款结算后即付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1月24日,A公司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商业汇票一张,金额为5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4月24日。 2月10日,乙公司持该汇票向S银行申请贴现,S银行审核后同意贴现,向乙公司实付贴现金额47.2万元,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S银行。 该商业汇票到期后,S银行持A公司承兑的汇票提示付款,因该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而遭退票。于是,S银行向A公司交涉票款。 A公司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绝付款。 2006年11月2日,S银行又向乙公司追讨票款,未果。 为此,S银行诉至法院,诉称: (1)汇票的承兑人A

32、公司偿付票款50万元及利息。 (2)要求乙公司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A公司辩称:该商业承兑汇票确系由A公司签发并经承兑,但乙公司未履行合同,有骗取票据之嫌,故拒绝支付票款。 乙公司辩称,原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太短,无法按期交货,可以延期交货,但汇票追索时效已过了6个月,S银行不能要求其担当连带责任。 试问: (1)A公司是否应履行付款责任,为什么? 答:A公司应当履行付款责任。 在本案中,A公司作为承兑人,也是出票人,不能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付票款,该抗辩事由只可以对乙公司,不得对抗其他善意持票人。S银行通过贴现,支付了相应的对价,经原持票人背书后成为新的善意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2)乙公司

33、是否应当担当连带责任,为什么? 答:乙公司不担当连带责任。 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担当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依法被迫索和现追索的金额和费用。但是,S银行在追索时,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6个月的追索时效,因此乙公司不需担当连带责任。 2015年1月试题及答案 A公司和B公司协议设立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排A公司出资1300万元,B公司1000万元设立,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依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的最终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因此还有100万元出资没有到位。 后来,因投资决策发生严峻失误,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

34、司在经营中遭遇重大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管理人接管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经审理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依法宣告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管理人接管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查明如下事实: (1)2006年1月24日公司向C银行借款10万元,借期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07年2月8日为8万元,其后截至2008年1月8日为15万元。 (2)2006年4月20日公司赠与D公司一辆汽车,价值30万元。 (3)2006年12月16日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为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定制一批特别规格

35、的家具,合同标的额为250万元,由A公司于2007年4月上旬交货,货到付款。目前双方均尚未履行该合同,管理人确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A公司实际经济损失为10万元。 (4)2007年6月19日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幢危房突然倒塌,导致路人孙某受伤,造成损失3万元。 (5)经评估确认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尚有资产价值1200万元。此外,应付工资3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用10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用50万元、应缴税金400万元、其他流淌负债1950万元;破产费用100万元。 (6)债权人赵某因参与债权人会议支出机票和宾馆费用2万元。 (7)债权人钱某为参与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

36、,聘请了律师,费用5万元。 试问: (1)假如A公司须要补缴尚未缴纳的出资,这钱属于什么性质? 答:依据规定,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本投入不足的,应当由该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2)假如A公司享有破产债权,如何处理与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本金的关系? 答:A公司对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不得主见与其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本金相抵销。 (3)债权人赵某的机票和宾馆费用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答: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 (4)破产财产造成的孙某损失如何处理,和破产费用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这属于公益债务。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都享有优于一般债权的

37、受偿权,都可以随时、足额从破产财产中支付和清偿。在清偿依次上面,比破产费用要滞后一些。 (5)本案破产财产的清偿依次如何? 答: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优先拨付100万元的破产费用和3万元的共益债务,再支付工资及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之后支付税金400万元。 2014年7月试题及答案 2006年1月16日,A有限责任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向A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电脑100台,货款为50万元,交货期为2006年1月25日,货款结算后即付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1月24日,A有限责任公司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商业汇票一张,金额为5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4月

38、24日。 2月10日,乙公司持该汇票向S银行申请贴现,S银行审核后同意贴现,在扣除未到期利息2.8万元后,向乙公司实付贴现金额47.2万元,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S银行。 该商业汇票到期后,S银行持A有限责任公司承兑的汇票提示付款,因该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而遭退票。于是,S银行向A公司交涉票款。 A有限责任公司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绝付款。 2006年11月2日,S银行又向乙公司追讨票款,未果。 为此,S银行诉至法院,诉称: (1)汇票的承兑人A有限责任公司偿付票款50万元及利息。 (2)要求乙公司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A有限责任公司辩称:该商业承兑汇票确系由A有限责任公司签发并经承兑,但乙公司未

39、履行合同,有骗取票据之嫌,故拒绝支付票款。 乙公司辩称,原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太短,无法按期交货,可以延期交货,但汇票追索时效已过了6个月,S银行不能要求其担当连带责任。 试问: (1)A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应履行付款责任,为什么? 答:A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履行付款责任。 在本案中,A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承兑人,也是出票人,不能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付票款,该抗辩事由只可以对乙公司,不得对抗其他善意持票人。S银行通过贴现,支付了相应的对价,经原持票人背书后成为新的善意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2)乙公司是否应当担当连带责任,为什么? 答:乙公司不担当连带责任。 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担当

40、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依法被迫索和现追索的金额和费用。但是,S银行在追索时,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6个月的追索时效,因此乙公司不需担当连带责任。 2014年1月试题及答案 2007年3月13日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议共同投资,设立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订立了如下协议: (1)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赵某拟出资25万元人民币,钱某拟以一辆汽车作价出资20万元,孙某拟以学问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李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5万元,周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20万元。 (2)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

41、009年12月31日前缴足。 (3)托付赵某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07年3月21日赵某到工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局指出了申请中不合法的地方,赵某与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商后予以订正。 2007年4月7日,赵某到工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2007年4月2日。赵某认为公司成立了应当公告,于2007年4月11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之后,赵某召集并主持首次股东会。 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觉,钱某作为出资的一辆汽车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由钱某补足差额,假如钱某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7年7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

42、须要,依法成立了荆州分公司。荆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对方要求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担当违约责任。 2007年8月,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于是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某、冯某两位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 试问: (1)公司成立,是否必需公告? (2)公司成立后的首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董事会做出的关于钱某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4)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应替荆州分公司担当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1)公司成立无须公告。 (2)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孙某召集和

43、主持。 (3)不合法。针对钱某的出资不足,应当先由钱某本人补足,钱某不能补足时,要由其他股东担当连带责任,而不是按份责任。 (4)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替荆州分公司担当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担当。 2013年7月试题及答案 2007年3月13日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议共同投资,设立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订立了如下协议: (1)赵某拟出资25万元人民币,钱某拟以一辆汽车作价出资20万元,孙某拟以学问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李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5万元,周某拟以劳务作价出

44、资为20万元。 (2)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09年12月31日前缴足。 (3)托付赵某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07年3月21日赵某到工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局指出了申请中不合法的地方,赵某与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商后予以订正。 2007年4月7日,赵某到工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2007年4月2日。赵某认为公司成立了应当公告,于2007年4月11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之后,赵某主持首次股东会。 吴某准备加入该公司并拟投入10万元,2007年4月21日,经股东会决议,赵某、钱某、周某三个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于是吴某加入到该公司。 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觉,钱某作为出资的一辆汽车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由钱某补足差额,假如钱某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之后,赵某希望将出资转让给郑某。赵某于2007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征求看法的通知。 钱某以前曾与郑某有过恩怨,坚决不同意,但出价不如郑某高。 孙某在当日就收到通知,可是始终未予答复。 李某与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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