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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案例分析题(14 分)一、知识产权法概论 二、商标法(一)*原告台联良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1 日,其经营范围包括按摩、推拿等健身服务项目,随后,新疆良子健身有限公司与台联良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台联良子公司取得了左侧“良子”文字与右侧的一脚掌图形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2002 年 2 月 22 日,新疆良子健身有限公司将“良子”商标转让给台联良子公司所有。台联良子公司在开业后即开始使用“良子”商标,自开业至今,已拥有相当数量的连锁店和消费者群体。被告金钩良子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期限是2003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其宣传材料写名:经
2、营足部保健、全身经络推拿、茶艺服务项目。该公司在其户外服务招牌上使用了“良子健身”四个醒目的文字。法院依据民法通则、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判决被告金钩良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台联良子公司损失 1万元。问题:试分析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理由是什么?答:1、台联良子公司的商标为合法取得,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商标法保护,未经其许可,在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行为都应视为侵权行为。(3 分)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人单位有权命名企业名称并有权使用,但企业名称权在命名和使用时不应侵犯其他企业在先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合法利益。金钩良子公司在公司设立期间命名企业名称时主观上具有借助
3、“良子”商标的商誉发展本企业的侵权故意。公司设立之后在招牌上突出使用“良子”二字,主观上是希望消费者误认为其公司是台联良子公司开在被告场所的连锁店。从消费者的角度看,由于台联良子公司是一家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集团公司,已经形成一个消费者群体,消费者在看到具有良子字样的服务招牌时,很容易与台联良子公司产生联系,误认为是台联良子公司的关联企业。(8 分)3、金钩良子公司的上述行为既构成对台联良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3 分)(二)杭州娃哈哈营养食品厂于 1991 年以其在第 32 类酒精饮料商品上注册的第 540914 号“娃哈哈”商标提出争议。争
4、议人理由为,本厂于 1989 年获准注册的“娃哈哈”商标与杭州云峰化妆品厂在第 3 类的化妆品注册的第 546209 号“娃哈哈”商标属同一地区,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厂商标所附着的商品为本厂的系列产品。“娃哈哈”注册商标属于本厂在全国首创的该类型的注册商标,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娃哈哈”商标指定使用商品虽属儿童营养液,同时具有美容效果,原则上说,杭州云峰化妆品侵犯了我厂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损害了我厂利益,欺骗了消费者。被争议人杭州云峰化妆厂认为,其注册的“娃哈哈”商标的指定商品为第 3 类的化妆品。与属于第 32 类的营养食品与化妆品在性能、用途、使用方法、制造技术上都截然不同,根本谈不上“类似
5、商品”,也就更无所谓,“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这一问题。同时,两商标中一个为文字商标,一个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直观上区别也十分明显。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复审,裁定为杭州娃哈哈营养食品厂对云峰化妆品厂注册的第 546209 号“娃哈哈”商标所提争议理由成立。第 546209 号“娃哈哈”商标予以撤销。杭州市云峰化妆品厂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将“娃哈哈”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问题:试分析商标评审委员裁定的理由?答:(1)娃哈哈儿童营养液是当时在儿童营养食品上开发的新产品。“娃哈哈”一词是杭州娃哈哈营养食品厂首创,并于 1989年获准注册。该商标在同类产品中享有较高的声誉。由于该词的独特
6、性及宣传效果,“娃哈哈”已成为杭州娃哈哈营养食品厂的代名词,成为该厂的特有标志。该商品应属首创人独家所有。(8 分)(2)杭州云峰化妆品厂利用这一为公众熟知商标进行注册,两商标从娃哈哈一词的显著性来看,会使消费者带来产地方面的误认。所以说,杭州云峰化妆品厂注册的“娃哈哈”商标的行为属于不当注册,应予撤销。(6 分)(三)山东省金乡县酒厂于商品分类表第 33 类酒商品申请注册“王府井”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商标局认为王府井是北京著名商业街,用作商标易使人对商品出处产生误认。当事人被驳回后不服,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理由是商标虽然是“王府井”,但商品上标有地址或企业名称,不会使人对商品出处产生误认
7、。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复审认为,要求复审的理由不成立,再予驳回。问题:试分析商标局驳回注册的理由是否成立?答:(1)王府井为北京市的著名商业区,与贸易活动密切联系,在国内外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不应为独家专用,且该名称已具有显著的地理标志性。(7 分)(2)用该词作商标,确实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出处造成误认,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并引起不良影响。根据商标法第8 条第 9 款规定,不能核准注册。(7 分)(四)招商银行在第 30 类金融服务等服务项目上向商标局提出“一卡通”商标的注册申请。招商银行“一卡通”指定使用“金融服务、储蓄银行、信用卡”等服务项目,已经其长期使用与广泛宣传。商标局认为,申请注册的商
8、标“一卡通”用在所申请的服务上,直接叙述了该服务的内容及特点,故依据2001年 10 月 27 日修改前的商标法第八条第一款第(6)项和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驳回。招商银行申请复审称,申请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一卡通”是申请人最先命名并使用的。“一卡通”与申请保护的服务项目并无直接描述。申请人与“一卡通”之间的联系已为公众所知晓,故请求核准商标注册。问:试分析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新商标法如何裁定?理由是什么?答:1、根据修改前商标法第八条规定,商标应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功能等特点的文字、图形缺乏商标应由的显著性,不能起到商标的识别作用,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新商标法对于这一条款作了
9、较大的改动。根据该法第十一条规定,本身缺乏显著特征的,“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8 分)2、从实际情况看,虽然申请商标“一卡通”文字对其指定使用的“金融服务”、储蓄银行、信用卡“等服务项目的特点有一定的叙述性,但经过申请人长期使用与广泛宣传,“一卡通”文字与申请人之间建立了紧密的联系,该文字已经起到了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而且,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其他金融机构也在类似服务上使用“一卡通”文字。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取得了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一些对本商品或者服务的特点有描述性的标志,虽然会因为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而在初始阶段难以获得注册,但由于这些标志往往比较浅显,与商品的联系比
10、较直接,容易被消费者所认知。如果经过企业长期的使用和广泛的宣传,使具有上述情形的标志与该企业建立了紧密的联系,消费者一见到某标志就会自然地想到是该企业的产品或服务,那么这一标志实际上就起到了商标的识别作用。(8 分)3、在商标评审实践中,一直是承认“经过使用取得显著得特征的”标志可以注册为商标的,新商标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则为上述情形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本案中只有招商银行一家在金融服务上使用“一卡通”作为其服务的标志。为中国的相关公众普遍知晓,即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使消费者在看到或听到该标志时,立即能够与使用该标志的经营者联系起来,从而起到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因此,申请商标可以初步审定
11、。(8 分)三、专利法(一)*燕妫机械厂于 2000 年 8 月 12 日取得一种“烧结机多辊布料器”实用新型专利权,2001 年 3 月,专利权人变更为艾瑞机械厂。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未经许可,自 2001 年 1 月开始生产、销售烧结机多辊布料器产品,在其产品宣传材料中使用了该专利号,并变造专利证书欺骗客户,获取巨额利益。2003年燕妫机械厂、艾瑞机械厂认为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侵犯了其专利权,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分析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是否侵权?其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答:1、燕妫机械厂、艾瑞机械厂分别是烧结机多辊布料器实用新型专利的原专利权人和现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有效持有期间享有该专利权。
12、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实施假冒专利的侵权行为已经侵害了两原告的专利权,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立即停止假冒实用新型专利权生产、销售烧结机多辊布料器产品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8 分)2、燕妫机械厂于 2000 年合法取得“烧结机多辊布料器”实用新型专利权,依法享有专利的专有使用权。2001 年专利权人变更为艾瑞机械厂,也是合法权利人。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我国专利法第 57 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销售他人的专利产品,已构成了专利侵权行为(8分)。3、2001 年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84 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
13、他人专利的行为: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假冒他人专利号进行宣传和变造专利证书,已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我国专利法第 58 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与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 分)四、著作权法(一)*原告北京华企多媒体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企公司)和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以下简称中录总社)因
14、与被告山东电视台发生著作权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原告诉称:二原告是电视连续剧 一路等候(以下简称 一剧)的制片人,依法对该剧享有著作权。被告山东电视台未经原告许可,就采用电视卫星传输播放方式向中国大陆地区及亚洲地区播放一剧。被告此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且该侵权行为不可逆转。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致歉,赔偿经济损失 78 万元。被告山东电视台辩称:一剧是山东宏智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智公司)通过北海大众电视文化艺术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大众公司),从杭州福莱特广告创意中心(以下简称创意中心)取得山东地区播映权的。宏智公司又与被告签订合同,将一剧在我台播出。签订合同时,被告对宏智公司
15、的播映权进行了考查,且在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责任的承担问题。因此,被告是经过合法授权播出一剧,并不是盗播,未侵犯原告的权利。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中录总社持有广播电影电视部颁发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1995 年 2 月,中录总社与原告华企公司签订了联合制作一剧的合同书。合同约定:一剧的拍摄资金由华企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由中录总社提供,著作权归双方共同享有。一剧电视作品中应标明“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与北京华企多媒体制作有限公司联合摄制”的文字并应附有“本电视剧文字作品、音像作品、音乐作品之著作权,均由著作权人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的声明文字。华企公司负责全权处理一剧的电
16、视播映权许可使用事宜。1996 年 4 月,原告华企公司在一剧摄制完成后,与创意中心就该剧的播映权签订有偿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华企公司同意将 一 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范围内的地面无线电视(非上星)播映权作价 340 万元转让给创意中心独家享有,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关于一剧的卫星电视播映权,华企公司和中录总社均未转让给他人。1996 年 8 月,被告与宏智公司签订合同。宏智公司购买了大众公司的 25 集电视剧一路等候在山东地区电视台的播出权,同意该剧在被告(卫视台)播出(附购买播映合同书)。如本片播出时在播出权发面出险问题,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签订合同时,山东电视台审查了宏智公司提供
17、的中录总社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复印件和创意中心出具的内容为“一剧由创意中心享有版权,创意中心与大众公司共同发行”的证明。1997 年 3月 16 日至 3 月 21 日,山东电视台卫星节目在每日 22 时许连续播出了一剧全剧,剧前附有 90 秒随片广告。问题:试分析阐述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法律依据)?答 1、原告中录总社与原告华企公司联合摄制的一剧,符合国家电视剧制作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录总社与华企公司作为该电视作品的制片人,享有著作权。其他电视台播放一剧电视作品,应当取得中录总社与华企公司的许可并支付报酬。(4 分)2、被告山东电视台未经许可就在其卫星电视节目中播放一
18、剧,已经侵犯了中录总社与华企公司的著作权。山东电视台尽管持有宏智公司与其签订的授权播出合同,但是没有证据表明宏智公司对一剧享有卫星电视播放权。山东电视台提供的一份关于创意中心与大众公司合作发行一剧的证明,系利害关系人创意中心自行出具。该证明不能说明创意中心对 一剧享有著作权。(5 分)3、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电视和录像,应当取得电影、电视制片者和录像制作者的许可。电视台虽然可以从代理人那里取得播放许可权,但这时必须负有了解该代理人获得代理权的经过以及代理权限范围的义务。山东电视台未尽审核义务,仅据此证明便在其覆盖全国的卫星电视节目中播出一剧全剧,致使著作权人行使许可他人在卫星电视播放并获得相
19、应收益的权益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失。山东电视台具有明显过错,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应当承担停止播放、赔礼道歉的责任,并应当将其从侵权播放中所获收益赔偿给著作权人。(5 分)(二)原告博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库公司)因与被告北京讯能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能公司)、汤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姆公司)发生侵犯作品专有使用权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被告讯能公司将作家周洁茹的26 篇作品提供给被告汤姆公司开办的网站登载,侵害了本公司对这些作品电子版的专有使用权。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共同给本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两被告辩称:本案涉及的周洁茹作品登载于今日作家网,汤姆公司的网
20、站只是链接了今日作家网的网页,而这种链接是汤姆公司根据讯能公司与今日作家网的主管单位北京市今日视点文化事务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今日视点)签订的合同设置的。汤姆网站本身没有登载周洁茹的作品,故二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博库公司于 1999 年 12 月与作者周洁茹签订了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约定:周洁茹许可博库公司于签订合同后的 6 年里,在全球范围内独家拥有被授权使用作品的电子版权。合同开列的授权使用作品,包括了本案涉及的我们干点什么吧、长袖善舞两部小说集。2000 年 2 月,周洁茹向博库公司出具授权书,进一步明确了授权内容,即“博库公司作为全球
21、独家的合法受许人独家拥有并使用授权作品之电子版权,可以对授权作品进行数字化,通过磁盘、光盘或因特网,以电子出版物的形式出版、复制、传输、发行、播放、展览,并可以现在已有的及将来技术发展所产生的电子的或数字方式自由使用授权作品”。周洁茹在授权书中表示没有授权给其他任何第三方。2000 年 6 月,被告讯能公司与今日视点签订了一份文学频道及文化活动合作合同,约定双方合作为讯能公司的关联公司网站设计文学频道、制作有关栏目内容和开展相关文化活动。被告讯能公司与今日视点根据合作合同的约定,合作在被告汤姆公司开办的汤姆网上开设中国文学频道,在该频道内设有名为“小妖周洁茹的网”栏目,该栏目网页上载有我们干点
22、什么吧(珠海出版社)和长袖善舞(华文出版社)两部小说集的作品目录,目录页下方均标注“本专栏内容由今日作家网提供”。在小说集我们干点什么吧书目下,列有点灯说话、熄灯作伴第 12 部小说的书名;在小说集长袖善舞书目下,列有不活了等 16 部小说的书名。访问者点击你疼吗和像离了婚那么自在以外的其他作品名称后,均可阅读到作品内容。原告博库公司通过汤姆网站发现上述作品在网上传播后,于-2000 年 7 月申请公证处对汤姆网上所载相关作品内容进行证据保全,又于同年 10 月申请公证处对汤姆网上所载能够证明该网站权利主体的相关内容进行证据保全。另查明,2000 年 7 月间,原告博库公司曾就登载周洁茹作品一
23、事,通过电子邮件向今日作家网主张过权利,但被告讯能公司、汤姆公司对博库公司的这一举措均不知情。得知博库公司提起诉讼后,讯能公司立即对汤姆网上有关周洁茹作品的内容进行证据保全。讯能公司完成证据保全后,汤姆网站立即取消了与今日作家网的链接。博库公司承认起诉前没有向讯能公司或汤姆公司主张过权利。问:试阐述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法律依据)?答:1、目前,由于网站之间普遍存在链接关系,才使互联网能够快捷地传播数量巨大的各种信息。如果要求设链者设置链接时,必须对链接来的内容承担事先审查的义务,无疑会使链接的功能受到阻碍,这对于促进互联网业的发展是不利的。同时也应看到,设链者是为了增加本网站的访问量。力图获
24、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才设置链接。设链者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应当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对设置链接是否回妨害他人行使权利履行适当的注意义务。(2 分)2、在授权链接的情况下,设链者是否承担责任,可以分两种情形:如果设链者明知链接的作品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仍然予以链接,其行为无疑帮助了侵权人传播,扩大了侵权结果,登载该作品的网站和设链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设链者事先不知道链接来的作品存在权利上的瑕疵而予以链接,其主观上就没有侵权的故意,当然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该责任只能由登载作品的网站承担。被告讯能公司与今日视点签订的合作合同中,只约定合作为汤姆网站设计文学频道、制作有关栏目内容和开展相关文化活动,由
25、汤姆网站与今日作家网链接以取得这些栏目内容,没有约定栏目中使用哪些作品,因此讯能公司、汤姆公司无法在设置链接前就知道被链接的作品存在权利行瑕疵。讯能公司、汤姆公司与登载该作品的网站之间,对传播侵犯原告博库公司专有使用权的作品不存在共同的故意。(8 分)3、博库公司起诉后,讯能公司、汤姆公司得知链接妨害了他人行使权力后,就及时地断开了链接。(4 分)4、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讯能公司、汤姆公司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不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博库公司主张讯能公司、汤姆公司侵权,理由不能成立,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10 分)(以上答案仅供参考,后三点是核心,如何判分由阅卷者酌定)(三)江苏
26、省南京市的张成军在福建期间,有感于泉州惠安女的美丽风情,拍摄了夕阳归途这幅作品,并被选入福建省青年摄影 协会的 惠泉杯惠安女风采全国摄影大奖赛作品集出版。2000 年,福建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福建奥华广告有限公司,为其设计一组反映惠安女生活风情的“呱呱通”卡面图案。奥华公司接受委托后,向移动公司提供了夕阳归途摄影作品。之后,该作品被印制在移动公司“呱呱通”卡面上,并上市销售。张成军发现自己的摄影作品末经许可被他人使用,并末取得任何报酬,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福建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奥华广告有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被告称其作品来源于惠泉杯惠安女风采全国摄影大奖赛作品集,原告无权主张
27、权利,移动公司与奥华公司在“呱呱通”卡制作发行完毕后鉴定了 卡面设计协 议,并约顶了免责条款,福建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侵权责 任。经福建州市中级法院一审,福建省高级法院终审依法判令奥华公司立即停止对张成军摄影作品夕阳归途著作权的侵害,移动公司有义务停止使用由奥华公司提供的包含有侵犯内容饿“呱呱通”卡面 图案;奥华公司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销毁侵权物品,并在报纸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奥华公司赔偿原告两万元,移动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试分析: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评析:本案中张成军是摄影作品夕阳归途的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福建省青年摄影协会的 惠泉杯惠安女风采全国摄影大奖赛作
28、品 集系汇编作品,该作品集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其中可以单独 使用的作品的著作权仍由作者单独行使。即使是福建省青年协会同意,原告张成军仍有权主张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条规定,汇编作品著作权形式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但奥华公司和移动公司未经作者张成军的许可,擅自将 夕阳归途 作品用于“呱 呱通”卡面,其行为侵犯了张成军的著作权,应当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虽然移动公司奥华公司签定了,卡面设计协议,并约定了免责条款,但由于该协议是在讼争的“呱呱通”卡制作发行完毕后补签的,且双方约定的免责条款不能对抗著作权权利人。移动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责任。五、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六、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