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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施工管理制度15篇【第1篇】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规范 一、质量与安全在施工中的意义 (一)、引言 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建筑行业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房屋建设工程所占的比例较大,多位民用,商业,工业等形式建筑。其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对于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阶段常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 近几年来,在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频繁出现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如房屋倒塌倾斜,天花板渗漏,墙面起壳起砂裂缝等等,其主要原因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建筑的整体作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为今后的使用留下安全隐患。由此可见,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并不是单纯的管理问题,而是国内建筑行业的整体现象,也客观损害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形象,对于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是极其不利的。 二、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的是由建设生产特点决定的。工程及其生产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流动性 2)生产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位性 3)产品型体庞大,高投入,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 4)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 (二)、建筑工程质量存在比较常见的
3、问题 1、工程设计质量不高。 目前,很多工程设计对质量控制不够重视。很多的业主为了省设计费,没有聘请专业设计院设计房屋,而是请一些“炒更”设计人员设计。这样,部分工程的设计文件不齐全,工程结构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不吻合,部分工程的抗震概念设计不周全,结构体系和构造措施不尽合理,构件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比如,在屋面防水的设计中,带女儿墙的屋面发现有局部泛水檐高度不够;也有伸缩缝出屋面墙压顶设计不合理;自由排水的屋面上檐部不做铁皮泛水檐,而且防水卷材没有探出挑檐的边沿等,这些都是渗漏的隐患。 2、施工过程通病普遍。 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工序与工序,工种与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
4、。前道工序留下的隐患,后道工序施工者不但不及时处理,甚至蓄意隐蔽。施工管理混乱,如预制空心楼板吊装后不经拨正就进行灌缝。所用混凝土的碎粒石粒不加控制,造成天棚和地面开裂。施工现场成品和半成品乱堆乱放,随意损坏,严重的影响整体工程质量。 3、建筑工程质量粗糙 建筑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工程质量主要存在屋面漏水,厨房、窗户和外墙渗水,抹灰脱落,外观粗糙马虎,表面横不平、竖不直、凹凸不平、线条弯曲、缺棱少角、框洞不周正不对称等问题,影响了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这些通病是近年来最困扰建筑工程的常见和多见病,也是建筑界普遍关注的质量问
5、题。 4、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颁布实施既明确率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也明确了施工企业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的操作程序和规范。但一些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在施工活动中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甚至偷工减料,由此造成施工质量低劣,质量安全事故不断发生。 5、专业知识不足 近些年开发企业发展迅猛,难免造成良莠不齐的现象。有的开发商仓促上马,主要负责人专业知识不足,工程管理部门临时组合,力量薄弱,素质不高,对一个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力不从心;有的开发商不懂得工程监理的重要性
6、,不愿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来监理开发项目;有的开发商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的思想严重,质量意识浅薄,没有把质量安全管理放在应有的位置上,过分依赖施工企业,自己又不深入现场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实际上使工程质量处于放任自由状态;有的开发商经营思想不端正,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理解片面,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甚至不惜以降低质量标准来追求利润最大化。 6、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由于国家基本建设规模加大和商品房开发量加大,施工企业急速膨胀,有的施工单位无论是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还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挂靠公司。他们凭借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揽到了开发项目,但他们难以创造出高质量的房屋。
7、一些设计、施工单位经营思想不正,利用自己的牌号大量转包开发项目,有的项目甚至多次转包、分包或者肢解的七零八落。同时,有的施工单位人员波动大,队伍稳定性差。有的以包代管导致技术力量和工程质量都滑坡。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 个别监理单位为了寻求经济利益挂靠高级资质承接监理任务,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人员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未进行严格审查,没有严格执行有效地监理;有的项目监理机构甚至为按规定程序组织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
8、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层层转包,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便开始施工,边施工边设计,盲目追究施工进度,留下很多质量隐患。验收作为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最初由政府监管部门把关,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后,工程质量由业主负责,开发企业在验收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一些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不力,部分工程质量监督中存有不廉洁行为,一些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收受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的好处后徇私舞弊,公私不分。竣工验收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许多地方的劣质工程或危房竟也被评为优良工程或合格工程。 8、原材料的质量不达标 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为了追求利益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到位
9、: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改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者掺杂部分石粉;二是沙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起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这些做法导致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取样打压后,不符要求,用在基础上易诱发桩基偏位,基础下坠,用于顶部时易发生顶部开裂渗漏现象。 三、质量控制系统 (一)、事前质量控制: 在施工前进行质量控制。 1.审查各承包单位的资质。 2.对工程所需材料、构件、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3.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 4.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含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措施。 5.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
10、工艺、新结构、新技术应审查其技术鉴定。 6.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和高程水准点。 7.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1.完善的工序控制。 2.严格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工作 3.重点检查重要部位和专业过程。 4.对完成的分部分项过程按照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 5.审查设计图纸变更和图纸修改。 6.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知质量情况 (三)、事后质量控制: 在施工完工后进行质量控制。 1.按规定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联运文件。 3.审核质量验收报告及有
11、关技术性文件/ 4.审核竣工图。 5.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四、质量控制 (一)、经理部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而言,首先要做的是经理部根据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而且要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严把材料质量关甲方采购的材料和乙方采购的材料都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每个职工的生命安全;重视装饰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一定要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要有创新和特色;抓好关键部位施工。例如地下一
12、层、顶层、屋面卫生间以及楼梯走道都是关键部位。越是人们不常去的地方或者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既是施工的难点,又是检查的重点,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质量控制点重点控制对象 1、人的行为 2、物的状态 3、材料的质量与性能 4、关键的操作 5、施工技术参数 6、施工顺序 7、技术间歇 8、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9、产品质量不稳定、不合格率较高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 10、 易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施工方法 11、 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 12、 常见的质量通病:渗水、渗漏、起壳、起砂、裂缝等(需预防) 五、安全控制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
13、失。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从安全做保证。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的主题。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就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项目工程要实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工期、成本、安全、质量等综合目标管理,为此,则需要对与实现效益相关的生产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 (一)、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参
14、加并监督实施情况。 2.安全交底必须有针对性:认真交代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具,公共防护措施,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3.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交底和被交底双方签字,严禁代签。 (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 1.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带安全帽,超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告牌。 2.所有机电设备实行专人负责操作,并持证上岗,非业人员不得用电器设备。供电设备要遮盖严实,经常检修,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3.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布置及架设,并定期对闸刀开关、插座及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进行常规的安全检查。用电按三相五线制架设的规定,现场
15、用电线路及电器安设由持证电工安装,无证人员不得操作。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须安设漏电保护器,并在每班前由持证电工进行检验。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对现场消防器材的管理,消防器材需配备齐全,其安放位置应符合消防要求;定期检查,必要时更换灭火器的药品,保证消防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三)、安全检查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必须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按检查标准评定,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并会同监理单位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 2.施工过程中出现六级以上大雨、风、大雾、雪等恶劣天气,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立即组织
16、检查,遇到影响施工作业的异常天气应停止施工。 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存档。 (四)、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形成书面记录。 5.项目负责人每周应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安全会议应总结本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对下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并形成会议
17、记录。 (五)、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等493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于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上报主管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3.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
18、和车辆,保证通信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 4.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每月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5.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责任领导人不处理不放过。) 六、结束语 只有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以及人才管理等主要因素有机的结合起来,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才能抓实。只有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以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市场竞争的砝码;以加强成本管理,不断降低施工成本;以抓好人才管理,才能在当今电力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环境中扬帆远航
19、【第2篇】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质量管理措施 建立质量管理目标,达到优良工程和白玉兰工程目标,编制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落实组织网络,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2、质量目标网络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1现场安全施工实施要求 a.现场施工必须遵守有关安全和消防规定以及总包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 b.施工班组进入工地必须由安全员进行专项交底,并办好有关交底手续。 c.定期召开班组检查安全消防工作,消除隐患,并配合总包搞好现场安全、消防,建立文明工地的工作。 d.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好个人安全用品。
20、e.各种高凳和串挑必须搭设可靠稳定,严禁使用已有损伤的材料。 f.所有电源箱和电动工具备有可靠接地线及漏电保护装置。 g.严禁在生活区使用明火,高功率电器和照明灯。 h.仓库及施工面、加工车间内严禁吸烟,并作明显的禁烟标志。 i.施工现场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并进行必要的消防培训,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j.易燃品、可燃品、危险品应分别堆放,并有规定的安全距离。 k.随时做好落手清工作,垃圾及时清理,保持通道的畅通。 l.油漆小组应配有专用灭火机,以在施工面上,有可靠的灭火手段。 m.施工时动用明火必须按规定申请动火证,配专人监护,并配防火设备。 3.2.文明施工及产品
21、保护措施 a.进入现场必须严格遵循土地现有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落手清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b.生活区、施工区卫生、治安、保卫工作做到项目负责,由专人管。施工人员必须备齐有关证件,严禁无证上岗。 c.建立全方位的治安、保卫保证体系。 d.涂料、油漆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施工交界面上的相互污染、特别是对电器、设备面层上的污染。 e.石材地坪铺贴后,必须有一定的养护期,并派专人经常清理、去污,用夹板铺出施工便道。 f.门框安装后,自地坪至1.2m处用木板或夹板封面保护,大理石墙面在通道处的阳角用木材保护。 【第3篇】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各分公司工程部、各施工项目部: 目
22、前天气已进入冬季,大多数工程已进入年终紧张施工的关键时期,各项目部必须高度重视并提前做好冬期的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冬期施工方案及审批工作,根据实际气候情况并结合各个工程的具体状况,切实制订冬期施工各项控制措施,将人员、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等方面尽早落实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1.0.3条规定:冬期施工期限划分原则是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或气温降低到0时),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时解除冬期施工。为确保冬期施工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集团公司要求各各分公司工程部、各施工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做好以下几方面
23、的工作。 一、 总体要求 各分公司工程部、各施工项目部要认真学习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做好冬期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冬期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重视注意事项。针对冬期施工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做到冬期施工目标明确,思想重视,措施到位。 二、 把好冬期施工质量关 1、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规定,针对冬季的季节特点和各项目的具体实际,做好冬期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密切关注气候变化,灵活安排施工进度和不同工种工作,并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规定的冬期施工划分原则,确定冬期施工时间和期限,采取相应
24、的施工技术措施。 2、要充分做好冬季施工技术、物资准备,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草包、麻袋、塑料薄膜、外加剂等防冻保暖物资和遮挡材料。 3、加强对冬季施工所用外加剂等材料的监控和管理。对结构有腐蚀的氯盐类和易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外加剂严禁使用,要依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对掺入量进行计算,专人管理,使用已校验的计量器具做好计量和记录。对工程所使用材料和外加剂必须复试合格方可使用。 4、重点加强混凝土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防止气温骤降引发质量事故。做好混凝土外加剂的选配、试验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工作,加强对大体积混凝土的温度控制,做好同条件养护试件和标准养护试件管理。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
25、并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当混凝土与外界温差大于20时,拆模后的混凝土表面,应临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5、做好深基坑工程、钢筋工程、砌体工程、装饰工程的冬季施工质量管理,原则上砌体工程、粉刷工程在气温降低到0及以下情况时避免施工。如必须进行时,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序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三、加强冬期施工安全管理 冬季施工期间是安全事故多发阶段,项目部务必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冬季施工的特点,落实各项保证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冬期施工安全。 要求各施工项目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
26、防高空坠落的管理 施工现场要完善建筑物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搭设的防护棚、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必须按照标准要求完好、牢固、有效。同时要在防护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距离过大,超出规范要求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要实行严格的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2、强化起重机械的管理 重点做好设备的检
27、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要做好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牌,严格执行验收和检查制度。 3、强化深基坑施工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监控管理,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发生坍塌事故;基坑周边必须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基坑周边要设置堆放物料的限重牌,严禁堆放大量的物料。 4、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冬季气候干燥,风力大,易发生火灾事故,要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
28、、仓库、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重点防范、重点监控,排除火灾隐患。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器材;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施工现场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落实专人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加强对结构安全施工的控制 对冬期施工的混凝土结构(尤其是大跨度结构及悬挑结构),必须按规范要求严格控制冬季拆模时间,做好拆模试块。冬期砼强度增长速度慢,严禁超前拆模,避免造成由于砼强度不够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 集团工程部 2022年11月9日 【第4篇】施工质量管理细则范文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 一、各项目部、施工队领导必须坚决贯
29、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各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
30、,必须经过公司质安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每个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质安员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
31、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贵州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公路工程质量,根据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以及贵州省“十一五”期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局(集团)系统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从业单位(包括筹建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其它与公路建设有关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局(集团)负责建设的高速公路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包括路基、
32、路面、桥涵、隧道、公路防护、排水及沿线附属设施等。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质量,是指根据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环保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 公路工程质量实行局(集团)检查指导,项目管理执行机构(筹建处)全面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向质监机构报告公路工程质量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向各级管理部门(包括局、筹建处、交通主管部门和质监机构)进行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
33、六条 公路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各参建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现场工程技术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各有关单位要按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与控制。监理及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接受交通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及其执行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严禁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将承接的工程项目转包,严格控制公路建设工程的分包。 工程设计、监理和施工
34、分包必须按合同文件规定控制,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且不得二次分包。施工合同分包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筹建处批准,报局(集团)备案。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全部工程质量负总责,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章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责任 第九条 局(集团)工程质量管理责任 局(集团)对所辖项目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 (一)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公路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各项工程和材料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
35、双方的质量责任。 (二)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按规定及时完成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和汇总表的填写、审核和上报工作。 (三)检查指导筹建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四)主动接受质监机构对其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运行和操作行为的监督检查;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向质监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协调上级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督促筹建处及时按要求整改并反馈意见。 (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交工验收,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六)依据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做好对从业单位的信用登记和考评工作。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不良从业
36、行为的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和人员按相关程序上传至河北省公路建设管理平台,坚决把好市场准入关,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 第十条 筹建处工程质量管理责任 筹建处对所属项目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所属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一)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按规定及时完成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和汇总表的填写、初审和上报工作。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范和合同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和监理。开工前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工程完工后负责工程档案的归档并组织申报交、竣工验收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的人员、
37、设备按合同到位情况;监督检查有无转包和非法分包现象;有权下令清除转包和分包队伍,对不能按期完工和保证质量的标段,有权对其工程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对严重违规的监理、施工单位有权中止合同。 (四)负责督促各参建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转,定期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五)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和人员执行监理合同情况及日常工作情况;对监理在施工中做出的不当决定有权做出纠正;对玩忽职守、不遵守职业道德或业务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做出清出现场的决定;有权对监理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认真执行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制度,对施工中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及时进行处理,加强事前和事中控制,彻底消除质量安
38、全隐患。 (七)认真执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度。各合同段的各分项工程的首件必须经筹建处、监理单位对施工工艺、工程质量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八)认真执行交工前桥梁、隧道专项检查制度。交工前,筹建处必须组织对桥隧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未经整改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交工验收。对大跨径、具有特殊结构以及存在质量缺陷、可能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年限的桥梁,应根据规范或设计要求进行桥梁承载能力鉴定,确保桥梁承载能力满足要求,确保桥梁使用安全、耐久。 (九)对施工违规现象进行处罚,及时研究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 (十)负责审查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专项施工技术和安全方案。 (十一)全面推
39、行标准化、规范化施工,制定各项工程标准化施工指南或手册,实现“工序科学、工艺规范、技术先进、质量优良、作业安全、施工文明、管理有效”的目标,力求消除质量通病,杜绝质量隐患。 (十二)及时发布工程质量和进度信息,协调工程进度和质量。 (十三)接受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主动接受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按要求整改并反馈意见;工程完工后,配合质监机构完成工程质量鉴定。 (十四)加强档案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并负责完成档案验收工作。
40、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勘测设计(含优化设计)任务。主动接受质监机构对其承担设计工作的资格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并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所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合同。 第十二条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勘察、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第十三条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计文件的编制应该符合有关公路工
41、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合同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符合结构安全要求。 (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要求,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四)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体现公路建设新理念,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环保的综合要求。 (五)设计文件选取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开工前作好设计文件的交底工作;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随时掌握施
42、工现场情况,及时解决设计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尤其对地基承载力等关键指标要做出必要的鉴定。同时,应会同有关部门协助质监机构处理有关设计纠纷问题。 第十五条 施工图提交后,由局(集团)组织有关单位对设计进行必要的审查,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施工期间出现的变更设计,必须有设计单位的签署意见。设计单位对审查意见或变更设计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按审查意见或变更意见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质量责任仍由设计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 设计质量管理及变更设计管理应严格按河北省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双方的合同协议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43、 工程完工后,对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供一套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交筹建处归档。 第四章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现场管理责任。 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监理任务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向工程现场派驻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和设备。未经局(集团)同意,不得对合同规定的人员和设备任意调整。 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部、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上岗,必须取得监理员证。 第十九条 严禁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或非法分包监理业务。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各
44、级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管理中要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同时必须接受省质监机构对其监理资格、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及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认真编制监理手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试验工程施工工艺,批准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 (一)加强对施工单位自检体系工作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对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及时进行查处。 (二) 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与
45、控制,要严把“开工审批关”、“施工过程旁站关”和“合同计量支付关”。 (三)必须具备独立的工地试验室和中心试验室,并通过省质量监督部门的资质认证。 (四)驻地监理的抽检频率不少于20%,坚持平行试验100%;总监办关键项目抽检频率不少于5%,一般项目抽检频率不少于3%,并负责驻地监理工地试验室不能完成的平行试验。对路面各结构层的组成设计、高标号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总监办必须进行平行试验。 (五)监理工程师应协调好进度与质量,并协助业主作好地方工作。 (六)驻地监理要作好工作日志,做到文字为凭、数据说话、检测定性。要加强监理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和对施工单位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
46、工程施工档案整理的审核签证。工程完工后,作好监理工作总结,并对监理过程中的资料整理交业主归档。 (七)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得擅离职守,如需离岗必须经总监办、筹建处批准。 第二十二条 建立监理工作质量保证金制度,在监理费用结算时,预留监理服务费的5%作为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费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监理工作质量保证金。如缺陷责任期内未完全履行监理责任,建设单位可另行委托其它监理单位承担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其费用从监理工作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 建立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并与所管辖标段的质量情况挂钩,对监理进行奖罚。 第五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认真落实筹建处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对其承担的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施工质量自检体系,建立工地试验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