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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方案】丹东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步伐,确保如期完成全年任务,根据省保障办关于下达2017年棚户区改造任务的通知(辽保居办发【2017】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如期完成”的基本原则,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稳增长、惠民生,明确工作职责,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商品房去库存有效运行,
2、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二、基本原则(一)统一组织,属地负责政府组织领导。各地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制定本地区棚户区改造计划,据此统筹安排土地供应时序、资金补助等要素保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棚户区改造。(二)统筹安排,规范操作要早谋划、统筹安排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论证、调查摸底、房源组织、协议签订等基础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等工作。(三)量力而行,有序开展要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就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事项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四)创新机制、强化绩效要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机制和方式,坚持精打细算,明
3、确权利义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公开透明,竞争择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社会力量。及时公开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相关内容,对有关采购项目信息按规定在市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六)先急后缓,尊重群众意愿要突出重点,对危旧房屋集中连片、安全隐患多、居住条件差、周边环境恶劣的棚户区先行进行改造,同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群众呼声与愿望,合理确定改造时序。(七)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改造方案。要统筹项目运作,逐步增加货币化安置比列,合理配置政府补助资金和政策性贷款,力求辖区内棚改项目盈亏保持综
4、合平衡。(八)完善配套,同步建设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合理配置,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和居住条件。三、目标任务(一)按照“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如期完成”的基本原则,确定我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五项任务:1、新开工4642套。计划总建筑面积30.17万平方米,总投资12.07亿元。计划申请贷款10.25亿元。2、货币化安置50%以上。3、基本建成1000套。4、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开工建设公租房完成分配664套(宽
5、甸207套),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完成分配43套(宽甸)。5、新增廉租补贴266户。(二)推进步骤我市2017年4642套棚户区改造计划,全部属于市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振兴区399套,元宝区2360套,振安区1883套。按照省政府改造进度的原则要求,2017年开工率3月底不低于30%、6月底不低于60%、9月底基本完成全年任务。1、振安区。毛娟厂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1883户,总投资4.5亿元。货币安置1883套。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开行贷款。前期工作已经开始。编制完可研报告,已上报省国开行。动迁核量摸底工作进行中,已拆迁征收219户,计划上半年完成货币安置的补偿协议签
6、订工作。2、振兴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计划改造399户,总投资约1.02亿元,采用政府统一购买商品房与货币补偿相结合模式进行安置,申请贷款额度1亿元,可腾空土地约2.3万平方米。项目评估和调查摸底已结束。目前正在进行签订协议工作,计划上半年完成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和项目包装,9月底全部完成开工任务。(1)轮胎厂周边(壹品国际2号楼)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振兴区锦山大街与兴八路交汇处,任务指标199户。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万平方米,其中安置楼占地面积约2400平方米,拆迁面积约0.7万平方米,安置面积约0.9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0.46亿元。(2)民生佳园二期1号楼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振兴区铁矿沟
7、,任务指标200户,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拆迁面积约0.8万平方米,安置面积约1.3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0.56亿元。3、元宝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计划改造2360户,总投资约7.6亿元,采用政府购买房源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方式征收,申请贷款6亿元,可腾空土地面积40万平方米。棚改项目于2016年10月起逐步启动征收前的调查摸底与评估,预计2017年3月结束。根据摸底评估数据分地块测算征收成本,待编制实施方案、确定购买及承接主体等后对项目进行包装贷款。上半年要做好拆迁调查摸底及评估、编制征收补偿方案、签定协议和启动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安置房源等工作。9月底全部完成任务。(1)八道地区棚改项目
8、,位于规划四号干线八道沟周边。计划改造500户,总投资约1.6亿元,计划申请贷款1.25亿元,可腾空土地面积10万平方米。(2)九道地区棚改项目,位于元宝区九道沟及九道东尧地区。计划改造1860户,总投资约6亿元,计划申请贷款4.75亿元,可腾空土地面积30万平方米。各地要进一步量化、细化工作进度指标,要精细到每月、每周、每个项目,倒排工期,确保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项目评估和摸底调查,启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项目包装、政策宣传和征求意见、下达房屋征收决定和协议签订、回迁房建设或筹集房源、组织居民自主购房或政府购买等,要落实到启动日期,完成日期。四、保障措施1、政策落实继续执行现行的棚户区改造政策
9、。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按规定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电力配套按照省政府电力配套政策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按规定执行税收优惠。棚改安置住房用地要纳入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确保供应。2、资金支持按照有关政策,进一步衔接并抓好国开行和农发行棚户区改造贷款工作。要认真总结2016年政府棚改购买服务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工作办法,提高贷款效率,提供更好的服务。要提前安排工作,做好2017年项目包装和项目申报工作,要争取时间,为2017年贷款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也要争取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
10、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加大企业改造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出资参与棚户区改造,加大改造投入。要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积极参与改造,合理承担安置住房建设资金。我们要多渠道,更加积极地做好筹集资金工作,尽快落实项目资金,为保障房建设保驾护航。当前,棚户区改造资金主要依托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贷款,由于贷款手续繁多,贷款周期较长,往往取得贷款资金和实际资金需求在时间上相对迟延,要求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贷款资金到位前的储备金。贷款单位或财政部门,应启动棚改项目预支(借)资金预案,确保棚改建设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工作稳步推行。3、加强调度,确保工作按计划
11、顺利实施按照省政府2017年完成时限时间节点要求,抓紧调度,提早安排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开工和施工的进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力争提前完成任务。要采取周调度、月检查、月通报、季考核的办法。各地要加强领导,确保棚改工程进度按计划实施。各地区要集中力量,不折不扣的推进项目的实施,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建设指标。4、抓好项目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关系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进程,关系到棚户区改造开工的进程,关系到棚户区改造建设质量安全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因此,土地、规划、建设、环保等审批事项,要按照政府规定的棚户区改造快速审批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规划部门要提前安排项目的审批工作,其他各相关
12、部门都要按照时限完成审批事项,确保项目开工顺利推进。5、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促进房地产去库存要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优化棚改结构,减少实物建房比例,促进和带动房地产去库存。按照丹东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丹住建发201640号)规定,积极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货币买断(拿钱走人)两种方式,用足用好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要依托丹东市保障性住房供求服务中心、房地产网站等棚改居民自主购房服务平台,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模式和流程,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力争全市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50%以上。6、严格责任监督和绩效考评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强棚改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区是本地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市政府督查室将全年跟踪检查督导棚改工作落实。市保障办要确实旅行职责,加强对各县市区棚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建立工程进度实施调度、通报、考核制度,按时发布简讯。对棚改项目进度缓慢、土地供应和配套资金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部门,约谈有关负责人。对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各项工程都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加强纪律约束,严格项目程序管理和监督,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决不允许在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上出现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