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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方案】2015年康保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康保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2015年张家口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张政办字20151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2015年全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是:(一)开工目标。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575套(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7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400户。(二)基本建成目标。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320套,其中:廉租住房85套,公共租赁住房50套,限价商品住房185套。(三)分配入住目标。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
2、分配入住。(四)租赁补贴。新增发放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50户。(五)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市下达计划执行。二、进度要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进度要求是:2013年以前的项目,年底前全部分配入住;2014年开工的项目全部竣工并达到入住条件,确保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分配到户。(一)新开工任务进度要求。2015年新开工目标任务,4月15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手续的审批;6月底开工率达到70%;8月底达到90%;9月底所有项目实现全部开工;10月底形成明显的实物工程量,其中:主体基本完工的要占到总任务的1/3,进入地上施工阶段的要占到1/3,进入基础施工阶段(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性桩)的占到1/3;项目“五证
3、”(项目立项、土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全部办结。(二)基本建成任务进度要求。2015年基本建成目标任务,6月底前要完成目标任务的50%;8月底完成80%;10月底全部完成。(三)分配入住任务进度要求。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分配到户。三、工作重点和措施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进程,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突出抓好“四率、四个确保”,即狠抓开工率、基本建成率、入住率和配套率,确保年度任务目标完成,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分配公平,确保政策落实。(一)抓紧分解落实任务。2015年3月底前,发改、国土、住建
4、、财政等部门,落实项目立项、土地供应、工程手续、资金筹集工作责任,并在政府网、报纸上向社会公布年度建设计划。(二)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按照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棚改融资项目申报情况,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在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强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和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认真利用好中央、省对棚改的资金、土地、税费减免、信贷等支持政策。规范征收拆迁行为,鼓励通过货币安置、政府组织居民自主购买或政府直接购买存量商品房的方式,提高安置补偿效率。用好国开行棚改融资政策,棚改融资工作要依法依规实施,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不出问题。(三)强化资金土地支持。按照
5、“优先供应,应保尽保”的原则,确保土地及时足额供应到位。4月15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手续办理,4月底前单独组卷完善好土地手续并做好报批的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具体地块的落实,积极做好手续的办理,确保及时供地、按时开工。严格落实资金“5+1”规定渠道,确保土地出让金总收入5%资金按规定足额提取。继续坚持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县财政兜底的原则,确保不留缺口。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充分调动企业、个人融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最大力度保障资金支持。县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四)优化公租房筹集方式。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研究,从新建保障性住房为主转变为建设、长期租赁、购买房源及发放
6、补贴等多种方式并存的模式。供求矛盾明显缓解后,可采用长期租赁符合条件的社会房源或发放公租房货币补贴方式扩大保障规模。(五)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认真执行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定(试行),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加强规划选址管理,集中建设的保障房项目在选址前,要对所选地块的综合配套情况进行评估,未达到标准的不得批准用地规划。认真梳理在建以及竣工保障性住房小区在配套设施建设中存在的缺项,制订方案尽快整改。把配套设施情况作为竣工指标的必备要件,配套不到位的项目不予计入竣工任务。(六)坚持保证工程质量。继续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7、为核心,严把队伍选取、材料进场、现场控制、竣工验收“四关”。加强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质量主体监管,推行量化考核、信用评价和“三抽查、一到位”的监督检查模式,推行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管理,对质量安全问题实行“零容忍”,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合格率、主要建材合格率、分户验收抽查项目合格率均要达到100%。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严守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这条“红线”,确保达到优质工程、放心工程、满意工程。(七)完善分配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联审联查工作机制,依托民政部门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强化对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的认定工作。要将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中等偏下、低收入、最低收
8、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实行分类有序轮候保障,提高分配效率,避免出现保障住房房源空置;强化信息公开,分配房源、轮候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要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守公平分配这条“生命线”,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八)严格各项政策落实。严格执行省、市关于保障性住房“双配建”政策,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应主要通过配建完成,以解决土地、资金、配套难的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切实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成本。(九)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房源和保障对象档案,加强对政府主导保障性住房的确权和资产管理。强化保障性住房
9、小区后期管理,建立复核、退出、租金收缴等后期运营管理制度,切实解决退出难、费用收缴难的问题。积极探索社会化物业管理模式,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生活环境。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完善制度的措施,防范问题重复发生。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九)强化组织考核力度。各相关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一号民生工程”、“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协调、抓推进;县住建、发改、国土、财政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程序,形成工作合力,要真正体现“绿色通道”效果;县两办督查室、监察局、保障办、审计局要继续加大对任务落实、工程质量、公平分配、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督查督办;要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快、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严格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完不成责任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