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范本【优秀8篇】.docx

上传人:麒*** 文档编号:80029267 上传时间:2023-03-22 格式:DOCX 页数:29 大小:31.0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函范本【优秀8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保函范本【优秀8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保函范本【优秀8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函范本【优秀8篇】.docx(2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保函范本【优秀8篇】保函 篇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抵 押 为了确保第17.1条约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障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抵押人自愿以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见本合同第17.2条。 第二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见本合同第17.3条。 第三条 抵押物 3

2、.1抵押物详见本合同第17.4条约定的抵押物清单。 3.2抵押物清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3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抵押权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第五条 抵押权的效力 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着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

3、六条 抵押物的登记 6.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按照第17.5条的约定与抵押权人共同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6.2抵押登记的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抵押权人共同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3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抵押权人保管。 6.4因办理抵押登记产生的应由抵押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七条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7.1抵押物由抵押人负责保管,抵押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抵押权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 7.2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赠

4、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处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7.3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或其他价值减损情形,抵押人应当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或者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八条 抵押物的保险 8.1抵押人应根据第17.6条的约定按抵押权人要求为抵押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按要求到抵押权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抵押权人为第

5、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担保债务本息。 8.2抵押人应当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抵押权人权益的条款。 8.3担保期间,抵押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以维持保险合同持续有效性。抵押人未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或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代缴保险费或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抵押权人直接从抵押人任一银行账户中划收。 8.4担保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单方或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

6、权或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权。 8.5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抵押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抵押权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担保责任的发生 9.1如果债务人未按约定及时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抵押权人有权直接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抵偿主合同债务,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 (1)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 (2)抵押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

7、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主合同; (3)抵押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主债权; (4)抵押权人依据本合同约定提前行使抵押权; (5)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6)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裁定和解; (7)债务人或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被宣告死亡; (8)担保期间,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9)债务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抵押权人认为已对债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其他严重危害抵押权人权利的情形。 9.3主债权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抵押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抵押人不得以此抗辩抵押权人。

8、 9.4主合同项下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项下债权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的(含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抵押权人有权就其中任意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抵押权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或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或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9.5主合同项下债权既有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抵押权人放弃债务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9.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权人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事

9、先征得抵押人的同意并签订信贷资产转让协议,抵押人在信贷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9.7抵押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应同时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抵押权人转让担保物权的,抵押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9.8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未征得抵押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额、延长授信期限或展期的,抵押人有权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承担担保责任。 9.9因债务人、抵押人违约致使抵押权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债务人和抵押人应当承担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9.10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可以就违约行为

10、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条 缔约过失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抵押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由此使抵押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所受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抵押权人未获完全赔偿的,有权处分拟向本合同提供的抵押物,并在所受经济损失范围内优先受偿。 第十一条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 11.1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1.2为主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取得了所有必须的同意、授权及批准手续,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承诺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11.3抵

11、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抵押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11.4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完全的、充分的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权属争议和权属瑕疵,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不存在被查封、扣押、被监管、出租、拖欠税款、工程款等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11.5抵押人为法人的,抵押人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或经营范围与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抵押人至少提前30日通知抵押权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抵押

12、人于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抵押权人。 11.6 抵押期间,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抵押物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抵押物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等不利于抵押权实现的情形时,抵押人在知悉情况后应立即通知抵押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抵押物受到侵害,防止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另行补充提供价值相当的抵押物,并仍在抵押物原价值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11.7抵押人愿意承担本合同项下应由其承担的各项有关费用。 11.8抵押权人在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和保存抵押人的个人信

13、息和信用报告,可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抵押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第十二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2.1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应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第17.7条约定进行支付;给抵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给予相应赔偿: (1)因抵押人虚假声明,提供信息、资料不真实等原因导致抵押权人受到经济损失的; (2)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 (3)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抵押权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分抵押物; (4)发生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的情

14、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5)抵押物为房屋的,抵押人在知悉房屋将被拆迁信息时未及时向抵押权人履行告知义务;如抵押房屋被拆迁,抵押人未将拆迁补偿款提存或履行债务的; (6)抵押人为企业的,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7)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8)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9)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10)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权利凭证; (11)抵押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

15、重大诉讼或仲裁; (12)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中其他约定义务,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12.2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抵押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抵押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办理的其他授信业务,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3)宣布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授信业务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4)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5)要求抵押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 (6)有权停止授信,宣布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 (7)抵押权人认为必要

16、的其他措施。 其 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3.1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具备时生效: (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13.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13.3主合同无效后,债务人应承担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抵押人以其提供的抵押物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3.4本合同填写的抵押人地址为其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抵押人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十四条

17、 争议的解决 14.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具体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 (1)诉讼。由抵押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各方约定的仲裁机构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份数见第二十条的约定。 第二部分 特别条款 第十六条 立约人信息 第十七条 担 保 17.1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 ?字段 1? (以下简称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于广西上林国民村镇银行丰岭支行签订的编号为 ?字段

18、 1? 的个人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 17.2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字段 1? ,(小写) ?字段 1?元 。 17.3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字段 1? (年/月),自?字段 1?起至?字段 1?止。如主合同实际履行债务的期限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依主合同约定。 17.4抵押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的编号为 001 抵押物清单项下所列财产作为抵押物设定抵押,具体详见抵押物清单。 17.5抵押登记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抵押权人共同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17.6抵押

19、物的保险 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按抵押权人要求对抵押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按要求到抵押权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险。 17.7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应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主合同全部债务本金的 %进行支付。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按以下第 (1) 种方式执行。 (1)诉讼,向抵押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仲裁机构全称: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债务人壹份、抵押权人壹份、抵押人壹份、房产管理所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抵押人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应抵押人要求,

20、抵押权人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抵押人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条款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抵押权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地点: 年月日 保函 篇三 抵押权人:_住所: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 抵押人:_住所: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年_月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年_月_日甲

21、方与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年_月_日支付_万元;_年_月_日支付_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市_路_号的_大厦的房产作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土地使用证号_。 第三条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

22、提供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代表:_ 乙方:_代表:_ 年月日: 保函 篇四 兹有我公司_有限公司的_国客商_(护照号码为_)于_年_月_日至_日来_进行合法正当的商务活动,停留时间为_天,我公司担保被邀请人在华期间如有任何违法行为由我公司负责。 _市_有限公司 _年_月_日 保函 篇

23、五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年_月_日所签订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年_月_日甲方与_方签订的_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1、_ 2、_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项、第_项、第_项、第_项、第_项、第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

24、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 财产b:_ 其中财产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担保方式为: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 财产b:_ 其中财产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担保方式为:_元

25、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

26、缴纳赋税。 第四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保险,保险金额为: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保险费由_方负担,续保由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 财产b:_ 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 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

27、人向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 登记单位:_ 财产b:_ 登记单位:_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 登记单位:_ 财产b:_ 登记单位:_ 3、登记于_年_月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

28、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1、1、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2、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 财产b:_ 3、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 财产b:_ 4、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 财产b:_ 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 (2)罚息或者复利 (3)主债权利息 (4)主债权 第八条主合同效力

29、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1、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方于_年_月_日前向_提出申请。 2、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年_月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

30、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1、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_年_月_日 保函 篇六 股票抵押担保合同范文 甲方(债权人、质押权人):_ 乙方(债务人、质押人):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提供记名股票设定质押权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_元,借期_年,年利率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 二

31、、乙方向甲方提供归自己所有的_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_张(编号_至_,每张面值_元,面值总额_元)作为质押标的,设定质押权。 三、甲方于_年_月_日将借款人民币_元交付于乙方,乙方于同月_日在第二项所载股票上作转让背书,并将作成转让背书的股票交付于甲方。 四、甲方在乙方清偿前,代位乙方享有自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股息的权利,所受股息计入乙方偿还额。乙方就股票享有的其他权利,甲方不得代位行使。 五、债权届期,乙方不能清偿债务时,甲方有权拍卖第二项所载股票,并从拍卖价金中优先受偿。 六、乙方届期或提前清偿时,甲方应在清偿日将质押股票全部交还乙方,质押权自交还日起失效。 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

32、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保函 篇七 合同编号:抵押权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抵押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年_月_日所签订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年_月_日甲方与方签订的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 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X项、第X项、第X项、第X项、第X项、第X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

33、中选中。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 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财产a:财产b:其中财产在此之前已经设有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担保方式为:X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 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财产a:财产b:其中财产在此之前已经设有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担保方式为: 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

34、他 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 双方约

35、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方对 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保险,保险金额为:X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保险费由方负担,续保由方及时办理。财产a:财产b: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 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36、抵押财产被 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财产a:登记单位:财产b:登记单位: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财产a:登记单位:财产b:登记单位: 3、登记于_年 _月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

37、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 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1、以下财产折价处理:财产a:财产b: 2、以下财产变卖:财产a:财产b: 3、以下财产拍卖:财产a:财产b: 4、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A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B 罚息或者复利C 主债权利息D 主债权 第八条 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审查批准后生效,由方于_年_月_日前向提出申请。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

38、合同生效采以下第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生效。 (2)本合同自向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方承担。 (3)本合同自_年_月_日生效。 (4)本合同自(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

39、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X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点是: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住所: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联系电话: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住所: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住所: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联系电话: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_年_月 保函 篇八 编号:(工 字)第 号 (招标人):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项目投标,应投标人申请,根据招标文件,我方愿就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

40、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 年 月 日后至 年月日内未经贵方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投标人向贵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2)如果贵方选择重新招标,我方向贵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证函第一条约定的保证金额,即不超过人民币元。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我方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