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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_精品资料_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篇一:高校生新学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 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肯定的明白,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熟悉.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 有交易的产生常常相伴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公平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合同 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益义务关系产生、变更、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其次、合同的
2、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样的表示, 是他们之间的协议. 这里的意思表示一样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公平、 自愿、真实和完全一样的. 假如某一方是由于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理想的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就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 最常见的缘由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 以恳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根据合同的商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 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益和义务关系享有权益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 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
3、,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益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就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益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 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畴, 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认真考虑这个合同究竟该不该签,该怎么签, 由于当合同生效之后, 假如自己不当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 特殊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晰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就, 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仍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有了合同的签订, 就有合同的
4、履行. 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的、 适当的完成其合同义务, 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 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益的重要途径. 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的商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 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就, 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 当的履行期限、履行的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 作履行原就要求当事人基于诚恳信用原就,帮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
5、己的义务. 经济合理履行就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猎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 事人可以根据合同商定全面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益. 但实际的复杂性, 会使合同履行显现肯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临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形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 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 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形动身,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担心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 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次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 . 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益.它要求当事人互负
6、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先后次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益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就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 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形下, 有权拒肯定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恳求.担心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临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供应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 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留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 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另外, 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
7、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 毁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 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 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 因某些宏观情形的变化, 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行能或不必要,如一味的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就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答应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防止更大的缺失,但值得留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明显不行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作为高校生的我们应当明白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学问,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 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可编
8、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同学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 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高校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 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 同,生死同等不公平合同剥夺了求职高校生应有的权益.所以,明白 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学问, 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高校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 在遇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忙. 我们高校生应当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爱护自己应当享有的权益.篇二:高校生新学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
9、会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形动身,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和担心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次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 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益. 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 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次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益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 履行债务为前提. 先履行抗辩权就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形下,有权拒肯定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恳求. 担心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
10、料_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临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 并通过对方当事人. 在对方当事人供应了担保, 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留意的是,上述三 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另外, 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 毁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 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 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 因某些宏观情形的变化, 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行能或不必要,如一味的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就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答应当事
11、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防止更大的缺失,但值得留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明显不行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作为高校生的我们应当明白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学问,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 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高校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 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高校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 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煳合同,单方合 同,生死同等不公平合同剥夺了求职高校生应有的权益.所以,明白 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学问, 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可编辑资料
12、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高校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 在遇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忙. 我们高校生应当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爱护自己应当享有的权益.篇三:高校生新学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 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肯定的明白,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熟悉.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 有交易的产生常常相伴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公平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13、、 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合同 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益义务关系产生、变更、 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其次、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 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 思一样的表示, 是他们之间的协议. 这里的意思表示一样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公平、 自愿、真实和完全一样的. 假如某一方是由于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理想的情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况下签订的合同,就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 最常见的缘由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
14、间的, 以恳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根据合同的商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 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益和义务关系享有权益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 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益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就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益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 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畴, 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认真考虑这个合同究竟该不该签,该怎么签, 由于当合同生效之后, 假如自己不当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
15、法律的责任. 特殊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晰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就, 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仍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有了合同的签订, 就有合同的履行. 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的、 适当的完成其合同义务, 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 这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益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的商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 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就, 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16、.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 当的履行期限、履行的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 作履行原就要求当事人基于诚恳信用原就,帮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经济合理履行就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猎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 事人可以根据合同商定全面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益. 但实际的复杂性, 会使合同履行显现肯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临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形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 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 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形动
17、身,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担心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 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次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 . 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益.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次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 清偿期.该权益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就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 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形下,有权拒肯定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恳求. 担心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
18、,可临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供应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 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留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1)(2)高校生新学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相关文章: 学习村委会组织法心得体会“和谐高效思维对话” 型课堂建设学习体会部队学习条令条例心得体会将相和学习体会消防支队学习条令条例的心得体会勤政廉政学习心得体会学习三提升心得体会生本训练学习心得体会查看更多学习心得体会.篇四: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在我校举办的“提升责任意识、 实施素养工程” 系列活动中, 我们学习了劳动合同法的八大亮点,本人有一些心得体会,
19、 即这部法律的重心在强调劳动者利益的爱护.相对于用工单位, 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位置, 立法的天平是向劳动者利益这一边倾斜的,从方方面面为劳动者着想, 实实在在成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爱护神.如下是我学习的劳动合同法的几点体会:爱护劳动者利益规定之一:勉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劳动者权益明显提高, 通篇充满着“以人为本” 的人文关怀,是一部爱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真正能构建和进展和谐稳固的劳动关系的好法.如在第14 条就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除劳动者提出
20、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 其次项规定的情形, 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爱护劳动者利益规定之二: 加大对试用期内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第一,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
21、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其次,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并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的最低工资标准.最终,劳动合同法限定用人单位不得随便解除试用期劳动 者.在试用期中, 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
22、规定的情形外,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附: 1、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四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
2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 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爱护劳动者利益规定之三:用工不签合同要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24、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篇五: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在20XX年 1 月 1 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熟悉,最大的感受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详细、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最突出的特点
25、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 习、精确懂得、自觉执行.只有这样, 才能防止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 ,适用范畴扩大,原就增加, 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其次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 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
26、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其次条 第一款将适用范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期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其次款是突破些规定, 立法时争辩很大, 最终将其列入, 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就增加了.第三条,订立劳动 合同,应当遵循合法、 公正、公平自愿、
27、 协商一样、 诚恳信用的原就.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 动合同商定的义务. 相较劳动法, 新增了“公正”、“诚恳信用” 原就.“公正”、“诚恳信用”原就在该法中多有表达,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照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的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酬劳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形.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明白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形,劳动者应当照实说 明.这些规定相应的转化为权益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留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益.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
28、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连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其次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头运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
29、动关系, 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留意两个问题:一是“用 工之日”的确定, 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常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懂得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 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 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 由于劳动者缘由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就该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规
30、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权益、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打算有关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 生、保险福利、 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治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争论,提出方案和看法,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公平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打算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打算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
31、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 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赐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 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争论. 其次,与职工代表公平协商确定.对其次款“公平协商确定”的懂得,有两种看法:须经工会公平 协商一样.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样.笔者认为应实行其次种懂得. 由于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 否就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进展.当 然,关于这一条款的懂得, 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说明.在劳动合同法可编辑资料 -
32、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第一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这就是在考查企业本身的治理才能.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 留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1、在劳动合同中商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2、员工签收的方式. 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 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 、单位公开栏公开.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3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商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提 出或者同意续订、 订立劳动合同的,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3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的规定,留意与过去的“铁饭碗”的区分.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提倡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形下,法律要求用工企业必需签订, 不签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除了以上几个方面, 劳动合同法仍规定了合同期满终止企业的补偿责任等,新内容许多.犹如06 年公司法修改扩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样,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责任,企业须高度重视.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