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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春秋战国的法律制度(公元前770-公元前221年)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春秋战国法制运动的方向及各国的立法情况.掌握春秋时期各国成文法公布的情况掌握战国时期魏国法经的主要内容掌握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革一.礼崩乐坏二.主要表现三.成文法的公布一.礼崩乐坏。表现:统治权力下移,礼乐制度破坏,篡杀事件层出不穷 合礼违礼“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天子效祭行“八佾之舞”诸侯祭祀“八佾舞于庭”诸侯行朝觐周王之礼诸侯不行朝觐周王之礼父慈子孝,君礼臣忠臣弑君,子弑父周王分封赐爵公侯自封晋爵原因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阶级
2、关系的变化 铁器牛耕的使用-开垦井田以外的荒地-私田出现-新兴地主出现-农民、自耕农出现-打破井田制周王实力丧失 诸侯经济政治实力提高,周王天王共主的地位开始动摇。-二.法制变革的主要表现 1.春秋时期,流行“法”的概念。2.各主要诸侯国纷纷自立新法春秋时期的成文法运动晋国 其一其一晋文公重耳执政时期作晋文公重耳执政时期作“被庐之法被庐之法”.“被庐之法被庐之法”为晋国晋文公时期制定,据孔子为晋国晋文公时期制定,据孔子认为,此次制定法律仍然遵守着晋的祖先唐叔的认为,此次制定法律仍然遵守着晋的祖先唐叔的法度。但法度。但被庐之法被庐之法可能没有公布于众可能没有公布于众.其二赵宣子作“夷蒐之法”;制
3、事典、正法罪、辟(理)刑狱、董(督 逃)、由质要、治旧污、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 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左传 其三 范宣子修订刑书.范宣子于晋平公时代执常国政,修订过刑书,但没公布刑书;其四、公元前513年晋国“铸刑鼎”,将范宣子刑书公布于众。楚国其一楚文王时制定“仆区之法”.“仆区之法”为楚国楚文王时制定。规定严禁奴隶逃亡,有逃亡者要大力搜捕;同时规定隐匿盗所得器物者,与盗同罪。其二、楚庄王时制定“茆门之法”.“茆门之法”:楚国楚庄王时制定。主要是保障国君安全的规范,规定诸侯、大夫、公子入朝时,车不得进入宫门,否则就要构成犯罪。法制史案例法制史案例:楚庄王太子案楚庄王太子案茆门法案例:此案发
4、生于春秋时期楚庄王时(约公元前600年)。据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记载,楚王紧急召见太子,天正下着雨,王宫的院中有积水,于是太子驱车直达茅门。楚国法律规定:车不得至于茅门。于是法官判太子有罪,毁坏了太子的车马。后来楚王为太子网开一面,释放了太子,不追究其罪。另一说法,楚国太子入朝时,马蹄践踏了接屋檐滴水的器皿,茅门之法规定:群臣大夫诸公子入朝,马蹄溅者,廷里斩其輈(zhou,车辕),戮其御。于是法官判太子有罪,依法砍断太子的车辕并杀死赶车人。(据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直躬父窃羊案直躬父窃羊案此案发生于春秋时期楚国。据论语、吕氏春秋记载,楚国有个很坦率的人,其父偷了别人的羊,他便亲自到官府告发。官府抓其父
5、并要处以死刑,他请求代父受刑。他说:“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不诛者乎?”楚王听后,下令免去其父死刑。孔子听说后,很不以为然,以为父子相隐才是正直的品德。(据论语子路)孔子提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思想,认为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后世封建法律允许亲属相隐皆以此为本。汉朝儒家思想定为一尊之后,“亲亲得相首匿”,成为定罪量刑的一项原则。从这个案件中可见,春秋时期礼治、法治思想的交锋.三.成文法的公布(一)(一)成文法公布的原因原因(二)(二)成文法公布的举动举动(三)(三)成文法公布的争论争论(四)(四)成文法公布的意义意义学术争论春秋末期,郑国和晋国先后“
6、铸刑书(鼎)”,传统的研究成果认为:中国古代的成文法始于此类事例,并由此打破了古代传统秘密法的状态。代表性论著有:杨鸿烈的中国法律发达史;陈顾远的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概要;张金鉴的中国法制史概要;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法制史”词目;孔庆明的铸刑鼎辩正等。但是也有学者对上述观点持反对意见,认为早在商代或者西周时期就出现了成文法,并公布于众。如杨剑虹的“铸刑鼎”考释,俞荣根的晋刑鼎再议.但早在20世纪前期,钱穆先生在其周官制作时代考一文中,对周礼“象魏”之制为西周公布法律的证据这一观点进行了批驳。(一)公布成文法的原因(一)公布成文法的原因.其一、时代的要求,新的法观念、法意识影响的结果,大势
7、所趋;其二、地主阶级为打破奴隶主贵族司法垄断与专横及实行“法治”的需要。其三、春秋时期成文法运动的结果。(二)公布成文法的举动子产铸刑书重点名词重点名词:铸刑书 中国法制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的举动.公元前 536年,郑国大夫子产为巩固改革成果,使全国上下都有章程可循,将刑书铸于鼎上予以公布,作为国家的常法,史称铸刑书.人物简介子产(?-前522),又名公孙侨,字子美,郑国贵族,与孔子同时。他于公元前543年到522年执掌郑国国政,是当时最负盛名的政治家。子产没有著述传世,他的言行事迹,主要载于左传、史记等书籍。子产是一个刚从奴隶主贵族转化而来的封建贵族,为了保持贵族的某些特权,他不但不公开反对周
8、礼,反而赞美它,甚至认为礼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但是,子产执政后,却进行了一系列违反周礼而有利于封建化的改革,在个别问题甚至带有比较激进的法家色彩。因此,他的法律思想具有折中于礼、法之间的特征.邓析“造竹刑”重点名词重点名词:竹刑竹刑 春秋时期郑国大夫邓析所拟定的一部法春秋时期郑国大夫邓析所拟定的一部法律律,因书于竹简而得名因书于竹简而得名.竹刑起初系私人著竹刑起初系私人著作作,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后来郑国执政大臣后来郑国执政大臣认为竹刑更适合于国情认为竹刑更适合于国情,于公元前于公元前501年杀年杀邓析而用其竹刑邓析而用其竹刑.至此至此,竹刑正式为郑国所竹刑正式为郑国
9、所采用采用,成为国家的法律成为国家的法律.法制史案例:邓析被杀案邓析被杀案 此案发生于公元前509年。邓析,郑国大夫,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革新派。当时,郑国执政子产进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封建化的改革,但为了维护贵族特权,要求在很大程度上保留周礼;邓析则反对礼治,要求事断于法。邓析不满子产所铸刑书,私自编了一部更能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成文法,把它写在竹简上,故而称为竹刑。他对法律很有研究,曾聚众讲学,并充当诉讼代理人。在邓析的倡导和鼓吹下,当时郑国曾兴起一股革新浪潮,给新、老贵族的统治造成严重威胁,以至郑国大乱,民口欢哗。公元前501年,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郑驷歂(CHUAN)是继子产、子
10、大叔之后的郑国执政,他杀了邓析却不得不用邓析的竹刑。(据左传定公九年)晋国“铸刑鼎”重点名词:铸刑鼎 春秋时期晋国公布成文法的举动.公元前513年,晋国的大臣赵鞅,荀寅率领军队在汝滨筑城时,将范宣子所修订的刑书铸在鼎上公布于众,史称铸刑鼎.(三)公布成文法的论争1叔向反对子产铸刑书晋邢侯与雍子争田案晋邢侯与雍子争田案 此案发生于鲁昭公十四年(公元前528年)。据左传载,晋国的邢侯和雍子争夺畜地的土田,调解了很久也没有成功。于是韩宣子命令叔鱼来处理这个案子,叔鱼认为罪过在雍子。雍子为了贿赂叔鱼,就把女儿嫁给他。叔鱼宣判邢侯有罪,邢侯发怒,在法庭上将叔鱼和雍子杀死。韩宣子询问叔向如何处理这件事,叔
11、向说:“三人罪状相同,杀了活着的人而暴尸,死者暴尸就可以了。雍子明知自己的罪,还要用女儿贿赂叔鱼以换得胜诉;叔鱼出卖法律,邢侯擅自杀人;他们的罪状相同。将别人的好东西据为己有是昏,贪婪而败坏职责是墨,杀人而没有顾忌是贼,皋陶的刑法规定:昏、墨、贼,杀,应法办。”于是杀死邢侯并暴尸,把叔鱼、雍子的尸体也暴陈于市。(据左传昭公十四年)对这一案件的处理反映了叔向对于传统法律的尊重.2孔子反对晋国“铸刑鼎”孔子司寇冠像(四)公布成文法的意义 其一、社会历史潮流使然,是法制发展的大趋所趋;其二、打破了旧贵族“临事制刑”的司法垄断传统;其三、为战国时期的“法治”运动打下基础,提供条件条件。第二节 战国时期
12、封建制法的形成一.立法概况二.李悝与法经三.商鞅与秦国的法制改革一.立法概况1.法制指导思想(1)事断于法(2)刑无等级(3)轻罪重刑(4)布之于众战国法制案例:孙膑刖足案孙膑刖足案此案发生于战国中期。据此案发生于战国中期。据史记史记载,孙膑,载,孙膑,齐人,是军事家孙武的后代。曾与魏将庞涓一起齐人,是军事家孙武的后代。曾与魏将庞涓一起学兵法。庞涓自以为才能不及孙膑,便暗中让人学兵法。庞涓自以为才能不及孙膑,便暗中让人召孙膑到魏国。召孙膑到魏国。“庞涓恐其贤于己,疾之,则以庞涓恐其贤于己,疾之,则以法刑断其足而黥之,欲隐勿见法刑断其足而黥之,欲隐勿见”。孙膑被断足后。孙膑被断足后方察觉庞涓的阴
13、谋,遂设计逃出魏国,后计杀庞方察觉庞涓的阴谋,遂设计逃出魏国,后计杀庞涓。(据涓。(据史记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孙子吴起列传)从中可见由于法家重刑轻罪思想的影响从中可见由于法家重刑轻罪思想的影响,战国时战国时期刑罚上仍然保留了奴隶制五刑期刑罚上仍然保留了奴隶制五刑.2各国立法活动(1)魏国:大府之宪、法经;(2)楚国:吴起变法;鸡次之典;包山楚简;(3)齐国:七法、守法守令十三篇(4)赵国:国律(5)秦国:商鞅变法;秦律;单行法。二.李悝与法经 一般认为:一般认为:法经法经是是“中国史上第一部比中国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是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在在“总结了
14、春秋以来各诸侯国的立法经验总结了春秋以来各诸侯国的立法经验”后后制定的,制定的,“商鞅变法以后的秦律和汉朝的汉律,商鞅变法以后的秦律和汉朝的汉律,都是在它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都是在它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1.法经法经的内容的内容 法经法经分为六篇:盗、贼、囚、捕、分为六篇:盗、贼、囚、捕、杂、具。前四篇为正律,主要是惩罚、追杂、具。前四篇为正律,主要是惩罚、追捕盗贼的规定,杂法分狡禁、城禁、嬉禁、捕盗贼的规定,杂法分狡禁、城禁、嬉禁、金禁、淫禁、徒禁、逾制,是严惩危害政金禁、淫禁、徒禁、逾制,是严惩危害政权和社会秩序的规定,具法是加减刑罚的权和社会秩序的规定,具法是加减刑罚的规定,相当于
15、刑法总则。规定,相当于刑法总则。2.法经法经的特点和地位的特点和地位 特点:贯彻法家重刑原则,维护等级特特点:贯彻法家重刑原则,维护等级特权,保留奴隶制残余。权,保留奴隶制残余。地位:在形式上,地位:在形式上,法经法经是秦汉律典是秦汉律典制定的蓝本;在精神内容上,其影响远及制定的蓝本;在精神内容上,其影响远及隋唐以后。隋唐以后。重点名词:法经 中国法制史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中国法制史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典,是战国初年魏国李悝制定的。其篇目为是战国初年魏国李悝制定的。其篇目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共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共六篇。前四篇为正律是惩治和囚捕盗贼的六篇。前
16、四篇为正律是惩治和囚捕盗贼的规定规定,杂律包括狡禁、城禁、杂律包括狡禁、城禁、嬉禁、徒禁、嬉禁、徒禁、金禁、淫禁金禁、淫禁、逾制等七个方面的禁令、逾制等七个方面的禁令;具律具律是有关刑罚加、减的规定是有关刑罚加、减的规定,类似后世律典的类似后世律典的总则。法经的立法宗旨是总则。法经的立法宗旨是“王者之政莫急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于盗贼”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和利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益。司考真题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1.法经法经在中国法律制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在中国法律制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下列有关位。下列有关法经法经的表述哪一项是不准确的表述哪一项是不准确的?(的?(2003年卷一第年
17、卷一第6题)题)A.法经法经为李悝所制定为李悝所制定B.盗法盗法、贼法贼法两篇列为两篇列为法经法经之首,之首,体现了体现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思想的思想C.法经法经的篇目为秦汉律及以后封建法律所的篇目为秦汉律及以后封建法律所继承并不断发展继承并不断发展D.法经法经系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系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答案:答案:【D】(三)商鞅与秦国的法制改革商鞅(约公元前商鞅(约公元前390-338)战国)战国中期政治家,法家学派主要代中期政治家,法家学派主要代表人物。表人物。名鞅,与卫国国君同名鞅,与卫国国君同族,故称卫鞅或公孙鞅。因功族,故称卫鞅或公孙鞅。因功封于商,又称
18、商鞅。他封于商,又称商鞅。他少好刑少好刑名之学名之学,曾在魏国做过小官,曾在魏国做过小官,熟悉李悝、吴起等变法熟悉李悝、吴起等变法 理论及理论及实践。公元前实践。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年秦孝公即位,为了富国强兵,下令求贤。商为了富国强兵,下令求贤。商鞅携带李悝鞅携带李悝法经法经入秦,取入秦,取得秦孝公信任,被任为左庶长,得秦孝公信任,被任为左庶长,主持秦国变法长达主持秦国变法长达21年,进行年,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改革。秦孝公死了较为彻底的改革。秦孝公死后,被旧贵族诬陷,车裂而死。后,被旧贵族诬陷,车裂而死。商鞅“悬金移木”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1.商鞅变法期间,商鞅变法期间,“
19、改法为律改法为律”,并以,并以法法经经为基础,制定了为基础,制定了秦律秦律;重点名词:什伍连坐法 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制定的法令、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制定的法令、即即“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即将民户即将民户按什伍编制起来按什伍编制起来,五家为伍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十家为什,要他要他们互相监视纠举们互相监视纠举“奸人奸人”.隐匿不报者连坐隐匿不报者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不告奸者腰斩。这是商鞅为防止和打击民不告奸者腰斩。这是商鞅为防止和打击民众的反抗活动而采取的措施。众的反抗活动而采取的措施。2.颁布了奖励耕织的法令:
20、垦草令、为田开颁布了奖励耕织的法令:垦草令、为田开阡陌令、奖励耕织令、纳粟买官令、分户阡陌令、奖励耕织令、纳粟买官令、分户令令;重点名词分户令分户令 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制定的法令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制定的法令.为了发为了发展小农经济增加国家赋税收入展小农经济增加国家赋税收入,商鞅下令弟商鞅下令弟兄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分家自立门户兄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分家自立门户,否则要否则要加倍征收赋税分户令客观上有利于封建加倍征收赋税分户令客观上有利于封建小农经济的发展小农经济的发展.3.颁布奖励军功的法令颁布奖励军功的法令;4.颁布废除世袭特权的法令颁布废除世袭特权的法令;5.颁布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法令等颁布地方行政体
21、制改革的法令等;6.制定大量单行法令。制定大量单行法令。商鞅受车裂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1、关于公元前、关于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国变法,下列哪一选项是年商鞅在秦国变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正确的?(2007年卷一第年卷一第8题)题)A商鞅取消郡县制,实行分封制,剥夺了旧贵族对商鞅取消郡县制,实行分封制,剥夺了旧贵族对地方政权的垄断权地方政权的垄断权 B商鞅商鞅改法为律改法为律,突出了法律规范的伦理基础,突出了法律规范的伦理基础 C商鞅推行商鞅推行连坐连坐制度,鼓励臣民相互告发奸谋制度,鼓励臣民相互告发奸谋 D商鞅提出商鞅提出轻罪重刑轻罪重刑,反对赦免罪犯,认为凡有,反对赦免罪犯,认为凡有罪者皆应受罚罪者皆应受罚 答案:答案:【D】本章司考重点铸刑书 铸刑鼎 法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