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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一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固体废物的特征、危害和现状等第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要规定第三部分:案例分析第二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第一部分第三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一、什么是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单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第四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二、固体废物的来源原始人类活动:粪便,动植物残渣17、18世纪的工业生产:简
2、单的屑末20世纪以来:放射性废渣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汞、铅、砷、氰化物等有毒有害废渣第五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三、固体废物的特性固体废物的“废”具有时间和空间的相对性。在此生产过程或此方面可能是暂时无使用价值的,但并非在其他生产过程或其他方面无使用价值。在经济技术落后国家或地区抛弃的废物,在经济技术发达国家或地区可能是宝贵的资源。在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暂时无使用价值的废物,在发展了循环利用技术后可能就是资源。“放错地点的原料”第六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四、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根据固体废物的来源可分为:工矿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根据污染特性固废可认为:固体废
3、物、危险废物以及放射性废物。第七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类别废物来源废物中主要组成物工矿业固体废物矿山、选冶能源煤炭工业黑色冶金工业化学工业石油化工工业有色金属工业交通运输、机械轻工业建筑材料工业纺织工业电气仪表工业食品加工工业军工、核工业等废石、尾矿、金属、废木、砖瓦、水泥、砂石等矿石、煤、炭、木料、金属、矸石、粉炭灰、炉渣等金属、矿渣、模具、边角料、陶瓷、橡胶、塑料、烟尘、绝缘材料金属填料、陶瓷、沥青、化学药剂、油毡、石棉、烟道灰、涂料等催化剂、沥青、还原剂、橡胶、冻制渣、塑料、纤维素等涂料、木料、金属、橡胶、轮胎、塑料、陶瓷、边角料等木质素、木料、金属填料、化学药剂、纸类、塑料
4、、橡胶等金属、瓦、灰、石、陶瓷、塑料、橡胶、石膏、石棉、纤维素等棉、毛、纤维、塑料、橡胶、纺纱、金属等绝缘材料、金属、陶瓷、研磨料、玻璃、木材、塑料、化学药剂等油脂、果蔬、五谷、蛋类食品、金属、塑料、玻璃、纸类、烟草等化学药物、一般非危险废物、含放射性废渣、同位素实验室废物、含放射性劳保用品等生活垃圾居民生活各事业单位机关、商业系统饮料、食物、纸屑、编织品、庭院废物、塑料品、金属用品、煤炭渣、家用电器、建筑垃圾、家庭用具、人畜粪便、陶瓷用品、杂物等 纸屑、园林垃圾、金属管道、烟灰渣、建筑材料、橡胶玻璃、办公杂品等废汽车、建筑材料、金属管道、轮胎、电器、办公用品等第八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
5、四分。一般固体废物:指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 物;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废物名录或者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所谓危险特性即具有毒性、腐蚀性、传染性、反应性、浸出毒性、易燃性、易爆性等独特物质;放射性固体废物:凡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物。第九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五、固体废物的危害固体废物对土壤环境的危害第十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固体废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第十一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固体废物对水环境的影响第十二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六、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需从两个方面入手,
6、一是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二是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生 产 过 程技术工艺设备过程控制管理员工原材料和能源产品(包括副产品和中间产品)废物排放循环回用影响工业过程固体废物产生的因素影响工业过程固体废物产生的因素第十三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减少工业固废污染的主要控制措施: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限期淘汰固体废物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的资源和能源采用精料改进生产工艺,采用无废或少废技术和设备加强生产过程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和加强员工环保意识的培养提高产品质量和寿命发展物质循环利用工艺进行综合利用进行无害化处理与处置第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固体废
7、物处理:指通过不同的物化或生化技术,将固体废物转化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以及最终处置的另一种形体结构。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包括破碎、分选、压实等。固体废物处置:指对已无回收价值或确属不能再利用的固体废物(包括对自然界及人身健康危害性极大的危险废物),采取长期置于与生物圈隔离地带的技术措施,也是解决固体废物最终归宿的手段,故也称为最终处置技术。第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控制生活垃圾污染的主要控制措施:鼓励城市居民使用耐用环保物质资料,减少对假冒伪劣产品的使用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改进城市的燃料结构,提高城市的燃气化率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综合运用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
8、理与处置,通过焚烧处理、卫生填埋处置等无害化处理措施,减轻污染。第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七、工业固体废物的现状第十七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第二部分第十八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一、相关固体废物管理法规 美国:美国:日本:日本:第十九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我国:第二十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三、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染环境防治法 的基本原则和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法律制度要法律制度第二十一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章
9、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二章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第一节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第二节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第三节 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第五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第六章第六章 附附 则则 第二十二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1 1、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2 2、全过程
10、控制原则、全过程控制原则3 3、污染者负责原则、污染者负责原则第二十三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1、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1 1、应尽量做到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应尽量做到减少废物的产生量;2 2、对于减少不了的固体废物要充分合理利用和综合利、对于减少不了的固体废物要充分合理利用和综合利用;用;3 3、对于再利用不了的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对于再利用不了的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使其不至于危害环境。使其不至于危害环境。第二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1、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很多条款体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
11、很多条款体现了了“三化三化”原则,如:原则,如:第三条第三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第二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世界范围内取得共识的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的基本对策:避免产生(Clean)综合利用(Cycle)妥善处置(Control)第二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陶瓷废渣的综合利用第二十七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
12、十四分。2、全过程控制原则 对固体废物的流向,即从产生到收集、贮对固体废物的流向,即从产生到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个环节都做了规定,存、运输、利用、处置各个环节都做了规定,特别是对危险废物实行了特别是对危险废物实行了“从摇篮到坟墓从摇篮到坟墓”的环境管理。的环境管理。第二十八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3、污染者负责原则第五条第五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
13、责任。第二十九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非法贮存买卖毒鼠强受到法律制裁第三十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污染者负责原则集中体现在第三十五条:污染者负责原则集中体现在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需要终止的,应当事先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3、污染者负责原则第三十一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或者采取措施
14、保证该设施、场所安全运行。变更前当事人对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污染防治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3、污染者负责原则第三十二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3、污染者负责原则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对本法施行前已经终止的单位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对本法施行前已经终止的单位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的费用,由有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的费用,由有关人民政府承担;但是,该单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关人民政府承担;但是,该单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应当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承担处置费用。当事人另让的,应当由
15、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承担处置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义务。第三十三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一般法律制度1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公告制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公告制度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三同时三同时”制度制度4、现场检查制度、现场检查制度5、限期淘汰制度、限期淘汰制度6、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7、特殊保护区管理制度、特殊保护区管理制度8、越境转移行政审批制度、越境转移行政审批制度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审批制度进口
16、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审批制度10、污染防治设施、场所停用审批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场所停用审批制度第三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测制度,制定统一的监测规范,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测制度,制定统一的监测规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公告制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公
17、告制度第三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理的规定。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三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
18、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3、“三同时”制度第三十七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据和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资料。检查机
19、关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4、现场检查制度、现场检查制度第三十八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开发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开发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的名录。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的名录。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必须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
20、使用者必须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名录中的设备。生产工艺的采用者必须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的名录中的设备。生产工艺的采用者必须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名录中的工艺。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名录中的工艺。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5、限期淘汰制度、限期淘汰制度第三十九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
21、十四分。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规定的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前款规定的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6、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第四十页,编
22、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省、自治区、直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7、特殊保护区管理制度特殊保护区管理制度第四十一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
23、政区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
24、转移。经批准的,不得转移。8、越境转移行政审批制度、越境转移行政审批制度第四十二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对可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自动许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分类管理。可进口分类管理。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审批制度、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审批制度第四十三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
25、业固体废物、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10、污染防治设施、场所停用审批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场所停用审批制度第四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三)关于危险废物的特别法律制度1 1、危险废物管理备案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备案制度2 2、行政代处置制度、行政代处置制度3 3、贮存分类、限时制度、贮存分类、限时制度4 4、经营许可证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5 5、转移联单制度、转移联单制度6 6、识别标志制度、识别标志
26、制度7 7、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8 8、应急预案制度、应急预案制度9 9、后期费用预提制度、后期费用预提制度1010、污染事故报告制度、污染事故报告制度第四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1、危险废物管理备案制度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
27、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2、行政代处置制度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
28、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第四十七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3、贮存分类、限时制度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
29、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规定的除外。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第四十八页,编辑于星期五:四
30、点 三十四分。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取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
31、收集、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第四十九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3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门提出申请。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第五十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6、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度第五十二条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第五十一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固体废物图
33、形标识第五十二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7、排污收费制度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以填埋方式处置危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第五十三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8、应急预案制度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检查。门应当进行检查。第五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9 9、后期费用预提制、后期费用预提制度度 第六十五条 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退役费用应当预提,列入投资概施、场所的退役费用应当预提,列入投资概算或者经营成本。具体提取和管理办法,由算或者经营成本。具体提取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五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10、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
35、三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第五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第三部分 案例分析第五十七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案例1:A冶炼厂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
36、下,先后两 次与无处理能力的B公司签订处理有毒废渣的协议书,这些废渣含有三氧化二砷(俗称砒霜)等10多种有毒物质322吨。B公司将这些废渣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倾倒在C区域内,造成C区域的环境遭受严重污染,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危害。由于污染废渣数量大、污染物成分复杂,有毒物质含量高以及重金属等难讲解性和砷的高毒性,造成的污染程度大、危害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给这一区域的生态环境,社会稳定带来很大的危险,对国家财产和人民健康造成严重损害。问题:请指出A冶炼厂和B公司的违法之处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五十八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分析】A冶炼厂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处置
37、危险废弃物,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31条第二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和第49条第三款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之规定;B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49条第二款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之规定。第五十九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A冶炼厂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1)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38、,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处置的;(2)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3)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或者第一百八十七条的
39、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本条罪的,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B公司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1)第六十五条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 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2)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40、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3)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或者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本条罪的,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一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案例2:某冶炼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一种含有高浓度砷(一种剧毒化学物质)的废渣。2003年1月,8位农民共同投资设立了合伙企业硫化厂。该硫化厂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与冶炼厂签订了购销砷废渣100吨的合同,并使用含砷废
41、渣在山顶上冶炼马蹄锑。由于没有防治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严重超标,仅半年时间就使厂区周围122亩竹木林因大气污染而枯死,直接经济损失达60多万元,并导致周边居住人群出现中毒症状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问:本案中,硫化厂与冶炼厂存在着哪些违法行为?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应当分别依据哪些法律予以惩处?第六十二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分析】(1)该案例中的违法行为包括:)该案例中的违法行为包括:冶炼厂委托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行冶炼厂委托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为;硫化厂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下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硫化厂在没有取得危
42、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下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硫化厂在没有防治大气污染设施的情况下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并硫化厂在没有防治大气污染设施的情况下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分别对冶炼厂和硫化厂予以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分别对冶炼厂和硫化厂予以行政处罚;硫化厂超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违反硫化厂超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并构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应当由司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并构成
43、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应当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机关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三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湖北省某市三义垃圾处理站本靠近市郊,但随着城市的发展,该站的位置逐渐发展为城市市中心的黄金地段,于是不断有人找该站商量,愿出高价租用该垃圾站改作他用。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该站想出两全其美的策略,一方面将垃圾站高价出租,另一方面将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全部拉到位于市郊的省级竹山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填埋。【问题】1、三义垃圾处理站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如群众举报,应向哪些部门投诉?第六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1、三义垃圾处理站的行为不符
44、合法律规定。(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22 条规定:“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本案中,三义垃圾处理站将城市生活垃圾倾倒在省级竹山自然保护区进行填埋,违反了上述国家禁止性条款。(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40 条规定:“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本案中,三义垃圾处理站未经任何部门同意,擅自关闭垃圾处理站改作他用,同样违反了国家禁止性法律规定。2、群众应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因为我国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第 40 条明确规定:“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第六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Thank youThank you!第六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五:四点 三十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