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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关于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要求,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污水有效治理,健全完善设施建管机制,推进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现制定 2021 年度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强化县统筹、落实属地责任,推行区域一体化、项目建管一体化、城乡水务一体化,强化规划设计、规范建设运维。推进 11 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2021 年完成年度有效投资 2040 万元以上。同
2、时,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重点任务(一)动态更新已建设施及农村黑臭水体清单1.组织开展已建设施分类评估。应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 APP,2021 年 5 月中旬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建设施统一建档工作。对在用的设施,要根据尾水排放去向,对照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19),逐一明确设施排放标准,按规定开展设施监测监控。对停用的设施,要通过完善配套管网、改造设施工艺设备等措施实施提升工程,相关内容要纳入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实行挂账销号,力争 2023年上半年完成整改提升工作。对确实受损严重无法实施改造的
3、设施,于 2021 年 8 月底前按规定报废。2.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结合省里下发的遥感卫片分析和群众网络举报等情况,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2021 年 5 月上旬前完成辖区村庄黑臭水体清单动态更新。(二)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储备库各乡镇(街道)根据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 年),以问题为导向策划生成项目清单,于2021 年 4 月底、8 月底前分批报送,经筛选审核后,省级将同步建立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在策划项目清单时,提前逐村确定厂站选址,对接自然资源部门绘制勘测定界图,统一上报调整用地性质。(三)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1.推进
4、11 个村庄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各乡镇(街道)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连片治理,重点治理转型融合城郊类、集聚提升中心类、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优先治理环境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等七类重点区域内村庄。镇、镇要落实“一乡镇一方案、一村一设计”,3 月底前完成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完成时限和项目责任单位,推进 11 个以上村庄建设管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见附件 1)。2.推进 17 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验收工作。坚持增量规范与存量提升并重、厂站与管网并重、建设与运维并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强化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力争通过“
5、纳厂、集中、分散”处理的户数占村庄常住户数比例 90%以上;鼓励开展尾水及污泥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全链条治理;完善长效运维机制,提升设施稳定运行率达 90%以上。全年力争 17 个以上村庄通过提升治理验收,其中,除镇、平湖镇、吉巷乡 2 个外,其他乡镇(街道)各 1 个。(四)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并落实问题整改按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闽环保土20209号)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将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明察暗访,每月至少抽查 1 个乡镇、5 个村庄,抽查结果实时录入“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 APP。对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人及时开展现场
6、核查,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整改销号。(五)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政策宣贯,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维要求宣贯到基层一线,2021 年底前,完成 50%以上的乡镇、村培训工作。三、保障措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其列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攻方向来加以推进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细,促落实、见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县乡统筹、落实属地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等成立工作专班,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做好项目征地、工程施工、日常监督、宣传发动
7、、民事纠纷等方面的工作;各乡镇(街道)组织做好项目谋划、资金筹备、项目审批、用地征地、质量监督、项目验收等工作。(二)强化部门协作。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湖长制管理,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相关质量监管部门作用,指导加强建设质量管控。生态环境部门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做好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与户厕后端的衔接,协调推动镇、镇政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性监测;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住建部门指导做好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卫健部门负责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三)落实资金保障。统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
8、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生态补偿资金、流域整治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政府性基金、银行融资等,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四)强化技术支撑。注重减轻村庄工作负担,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进村(社区)的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开展调查统计、项目过程监管、验收考核评估、常态化明察暗访等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精准化、精细化管理。(五)定期调度指导。镇、镇从每月1 日前上报项目进度、年度累计完成投资等情况,对任务进度滞后的,督促加快进度并落实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定期调度年度任务进展情况,并纳入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强化典型示范宣传,通过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召开现场会议等方式,宣传各地典型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