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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9篇【第1篇】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促进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指挥部与监理、施工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合同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档案主要包括安全文书和安全内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汇总与存档。 第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各单位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机、专柜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文书和内业资料的档案管理,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 第五条
2、施工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责任状;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操作规程; (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七)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八)特种设备登记、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和运行记录; (九)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十)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十一)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十二)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十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
3、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十五)主要危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十六)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十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和记录; (十八)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十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料; (二十)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监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二)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四
4、)安全监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五)安全监理台帐(包括监理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监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六)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巡视记录、安全监理月报; (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八)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第七条安全内业资料启用以下表格,由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应填写,按规定报送和存档。具体见表1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2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台帐汇总表。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1 序号表格名称编号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表012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023安全教育培训
5、记录表034安全交底记录表045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056安全检查日志067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表078机械设备维修记录表089机械设备保养记录表0910起重设备试吊记录1011危险源告知(明白)卡1112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记录1213电工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记录1314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1415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月报表15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台帐汇总表表2 序号台帐名称编号1安全规章制度台帐012“三类人员”管理台帐023安全会议台帐034安全检查台帐045安全教育培训台帐056安全交底台帐067安全“再教育”台帐078安全检查、整改台帐089安全责任书、协议登记台帐0910
6、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1011施工特种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1112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台帐1213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1314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1415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1516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统计(台帐)表1617消防器材、危险品使用管理台帐1718起重设备试吊登记台帐1819专项方案台帐1920应急预案管理台帐2021事故报表登记台帐2122事故处理台帐2223监理工作台帐2324安全监理指令台帐2425安全监理专项方案审查台帐2526安全管理文件登记台帐26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以下档案: 上一页12下一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盒目录及内容 序号目 录内容及要求(简要说
7、明)1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2公司(母体)来文母体单位对本项目部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若综合办公室要存放原件,可复印一份放在本盒中。3上报公司(母体)文函项目部对母体单位上报有关安全方面的文函件4指挥部来文指挥部下发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5地方政府来文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6施工安全生产月报表项目部每月施工安全月报表(集中收集)(月报表填写要数据真实、内容齐全)7指
8、挥部整改指令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指挥部复查,完成资料闭合)8驻地办整改指令驻地办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驻地办复查,完成资料闭合)9项目部内部整改指令项目部内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完成资料闭合)10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框图);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
9、件)11项目安全人员证件项目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b证)、安全部长(c证)、专职安全员(c证)(5000万/人)的清单及证件的原件和扫描件。12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危险源排查制度等)13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等14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如:临时用电、
10、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预制梁板吊装、现浇箱梁、人工挖孔桩;路基高边坡、土石方开挖等)15专职安全人员安全施工日志所有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填写安全施工日志,每月在项目部安全部汇总。16安全工作总结月(每月月末必须总结)、年总结、上级检查汇报总结、专项活动总结17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安全生产费投入使用计划(根据总工期,编制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书(细化到月度)、每月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明细表18专项活动记录各项安全专项活动方案19安全防护用品记录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领用记录20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项目部安全培训计划书、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经常性进行,提高安全意识和施工安
11、全防范技能)。21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副经理、总工、各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项目分部、工区、作业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相邻合同段之间。22安全会议记录召开安全会议记录(包括指挥部、驻地办、项目部内部),每次会议均要有记录和影像资料,参加人员必须亲自签字。23安全检查记录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记录资料(保证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的频率,要经常性进行)。24安全奖惩记录项目部内部为加强安全管理的安全奖惩记录(安全奖励通知书、罚款单、罚款通知书)25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均要对员
12、工、农民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各工种(爆破、电工、焊工、架子工、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安全技术交底。(同一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经常进行,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6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编制与报批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如: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挖孔桩等桩基施工;路基高边坡、石方开挖等等),没有编制的工序,将不得开工,对于重、难点工程的施工
13、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还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27安全操作规程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如人工挖孔桩、石方爆破、喷射砼、;各施工工种,如电工、焊工、钢筋工、);各机具,如砼拌和机、空气压缩机等。28特种设备记录在施工现场的各种特种设备均应进行登记(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书、特种设备登记表、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29特种作业人员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如: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机动车辆司机等)上岗操作证件(注意证件及时复审,没有复审的证件为无效证件)30施工人员花名册本项目施工人员化名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14、31危险源辨识与分析管理危险源辨识、分析与控制、危险源清单(每月必须进行统计)危险源包括工程部分、工地食堂、卫生、消毒、工地办公区等。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部位或桩号、等级(重大或一般)、防范措施等。32民爆火工物品管理爆破作业许可证(地方公安机关认可)、爆破人员清单与证件、爆破安全专项方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33施工人员工伤意外保险保险人员清单,保险合同复印件34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事故相关原始资料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资料。35其它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资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盒内均必须有卷内目录。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档案,内容如下: (一)安全组织机构档案。 内容包括安全领导
15、小组成立文件;安全监理机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兼职监理工程师配备及职责;安全监理人员资质证件等内容。 (二)安全监理制度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活动组织、目标、计划、内容、方法,应急救援组织实施预案,演练方案等内容。 (三)安全监理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管理数据统计月报;安全监理活动记载等内容。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档案。 包括管辖标段内主要控制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专项方案及申请;本监理单位审查意见;专家会论证意见;指挥部审批意见;主要控制性工程日常安全监管情况等内容。 (五)安全隐患排查档案。 包括主要危险源明白卡;安全隐患排查
16、治理活动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结果台帐。 (六)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及处理记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等内容。 (七)安全文件档案。 包括上级来文来函,与施工项目部及其他有关方面往来函件,各种安全活动视听资料等内容。 (八)安全生产考核档案。 包括对项目部月度考核,对本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指挥部将定期考核或随机抽查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对应考核或抽查施工单位,其结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湖北交投麻武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上一页12下一
17、页 【第2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
18、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 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
19、工措施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或预算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1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现场检查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现行定额规定的计费基础计算,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一、基本费注: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
20、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2.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单独安装工程标准。 2二、现场评价费 现场检查评价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定现场评价及评分办法。 现场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度和监管需要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阶段进行检查评价。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查评价情况确定最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评价结果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 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
21、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评价得分-80)3%。 2、评价结果为合格者,得分为7080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 3、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应进行整改,以整改后的评价结果作为测定和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整改后评价仍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四、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质量安全事故的,不
22、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施工费。 五、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参与竞争费用。在编制概 3算、预算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 第七条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临时设施”费未按第六条规定费率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第八条 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三项措施费实行费率测定
23、制度。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附件2)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 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的测定机构由县(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依据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文明措施评价结果,测定评价费率并确定承包人应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测定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结算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 未经现场评价或承包人不能出具安全文明
24、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6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4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4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
25、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 第十二条 发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发包人未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监理单位发现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
26、构报告;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 第十四条 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3篇】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提高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 水平,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安
27、全生产 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二章 安全备案管理 第四条 建设工程必须实行施工总承包,严禁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分包,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得将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 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 承担连带责任。严禁层层分
28、包、转包,以包代管。 第五条 建设单位必须在承建工程开工前15日内,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到开发区建设局办理安全备案手续,开发区建设局对提报的有关资料及具体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当场通知企业补办有关手续。 第六条 开发区建设局在备案资料审查合格后,对现场开工准备工作进行现场勘察(标准见附表),勘察合格的,予以办理安全措施备案手续。未办理安全措施备案手续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第三章 安全责任 第七条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施工,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生产 条件下强
29、行施工。 (二)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 (三) 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按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八条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一)监理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二)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三)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是否
30、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 (四)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应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应加强安全旁站监理,对重点分部分项工程、易发生危险的工序,必须进行旁站监理。 (五)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承担监理责任。 (六)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出租单位安全
31、责任 (一)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二)出租的机械设备、钢管、扣件、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三)出租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等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并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第十条 拆装单位安全责任 (一)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承担。 (二)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
32、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三)拆装与施工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 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一)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 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 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二)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 方面的权利、义
33、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 承担连带责任。 (三)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四)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 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五)施工单位应建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日志制度,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情况要详细记录并存档。 第四章 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十二条 根据企业资质类别、等级、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各企业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34、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1、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不少于3人。 2、劳务公司不少于2人。 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配备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的安全生产 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
35、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独立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监理人员配备按贵州省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执行(见附表)。 第五章 制度建设及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 责任制应挂在施工现场办公区显著位置,安全目标责任分解到人。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企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监理人员在持上岗证件的同时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上岗证后方能上岗作业。同时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三级教育,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六
36、条 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关安全生产 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第十七条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建设工程造价在10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依托施工现场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场地至少容纳50人。教学设备应具备黑板、桌椅、电视机、dvd机、书报刊物等,并悬挂“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标识,每周不少于1-2个课时,每课时45-90分钟,每个工人每月不低于4个课时的学习培训。 第六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
3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九条 专家组论证审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 1、
38、深基坑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起重吊装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相关专业的5人以上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第七章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管理 第二十条 安全资料应及时填写、分类清楚,装订统一规范、内容
39、完整真实,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安全资料范本,施工现场应设安全资料员,持证上岗。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会同项目总监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日检。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建筑工地实施安全日志制度。安全日志按单位工程填写,由安全员进行记录;项目经理对安全员每日记录内容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记录时间从工程开工时起到竣工验收时止,逐日记载,不许中断。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完备。对未
40、落实安全日志制度或记录不符合规定的工程项目,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当天的天气情况。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检查;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下,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 第二十二条 安全管理 施工高度达到2米后,必须扎设脚手架防护,应高于作业层一步架,工程外墙抹灰、贴面砖未完成前严禁拆架。高层、小高层应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高度上扎设宽6米上斜平网,夹角450,平网网口规格为15mm*15mm,平网上铺设2000目安全密目网,且不超过10米扎设一处。 (一)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 1、专项施工
41、方案应包括搭设要求、基础处理、杆件间距、连墙杆设置、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等内容,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 2 、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和钢木、钢竹混搭脚手架。严禁使用单排脚手架。 3 、钢管、扣件进场时,供应单位必须出具证明其产品合格的相关资料,施工单位进行验收,证明材料及验收记录应存档备查。严禁不合格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时,搭设人员应对钢管、扣件进行检查。 4、脚手架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实施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必须进行检查验收: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每搭
42、设完10-13m高度后;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达到设计高度后;遇有六级风、雨雪天气后;停用超过1个月以上。 5、脚手架基础必须夯实平整,设置排水沟、木垫板、钢底座和纵横向扫地杆。 6、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拉结可靠牢固;拉结点应设明显标志。 7、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必须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脚手架高度在24m以下的,各组剪刀撑间距不大于15m;脚手架高度在24m以上的,剪刀撑必须沿长度连续设置。 8、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操作层应设18cm高的挡脚板,并居中设一道防护栏杆;提倡每步脚手架间加设拦腰杆。 9、卸料平台必须有设计计算书,设置荷载标志牌,平台底板应满铺
43、,固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卸料平台必须有独立的支撑系统,严禁与脚手架架体连接。提倡采用工具化、定型化卸料平台。严禁在脚手架斜挑上料台、超荷载堆料等。 10、悬挑式脚手架严禁使用钢管做为悬挑梁,必须使用型钢,并进行计算,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11、架体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设安全平网,首步架体上方处设首层安全平网,操作层下设随层安全平网,安全平网应架设牢固、封闭严密,平网设置处外挂红、白相间警示色带。 12、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5cm必须进行封闭。脚手架杆件(内外立杆、横杆)一律均匀喷涂黄色漆,剪刀撑杆件、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应涂红、白相间警示色,连墙件(拉结点)杆件外端涂刷8cm长
44、的红色漆。 13、脚手架外侧使用经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密目式安全网,立网超出檐口1.5米,女儿墙1米,安全网若有破损应及时更换,严禁使用非专用网绳捆扎,工程施工阶段严禁拆除安全网。 (二) 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 1、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并由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单位安装,使用前必须到市、区安监部门备案。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次升降前后,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必须对安全装置、保险设施、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作业、使用。 3、主框架必须在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钢挑架与墙体应连接牢固。 4、必须设置防坠落、防倾斜装置,且
45、不得少于两处,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三) 基坑支护 1、基坑开挖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对基坑周边环境、土质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 2、基坑开挖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放坡,不具备放坡条件的要根据现场情况,对坑壁进行加固与支护。 3、对深基坑的加固与支护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基坑内应搭设上下通道,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禁止垂直交叉作业。 4、基坑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满足施工、防汛要求。 5、基坑周边应设置防护栏,1.5米以内严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对周边原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等必须设置观测点,专人负责,及时观测,发现异常情况立
46、即采取措施。 (四)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执行本规定第十八条的要求,并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模板支撑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立柱底部设置垫板,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和水平向、竖向剪刀撑,立杆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3、模板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堆料均匀。 4、模板存放高度不得超过1.8m,大模板存放必须要有防倾倒措施。 5、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必须达到规定强度要求,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时必须划定警界区域,设置监护人。 (五)“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建筑物必须采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架体内每不超过10米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3、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安全带储存和使用时,避免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 5、楼梯口必须设牢固稳定的防护栏。 6、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门,宜采用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产品。井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应设安全平网,网内不得有杂物,不得进行硬防护。 7、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高层建筑应设双层。通道口两侧设防护栏,挂立网。 8、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严,固定不移位。 9、临边防护栏应设置上